度东兴市本级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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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2018~2019年度东兴市本级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协议书;
(2)2018~2019年度东兴市本级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施工单位定点采购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二、专用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现行的国家法律和政策法规,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并经东兴市财政局审定后。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的,按照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和负责费用。
*⑥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
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50000元/人•次(人民币)。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因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10000元/人•次(人民币)。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因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
技术负责人5000元/人•次(人民币);
专业工程师5000元/人•次(人民币)。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经业主及监理单位同意。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处1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擅自更换专业工程师处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未经发包人同意,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
未经发包人同意,专业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
3.5分包
(不允许分包)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使用要求:
专款专用。
具体按桂建质安[2015]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细则》要求执行。
6.3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
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价的5%。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
《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
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定:
第2种方式:
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原则上无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程序最多付至合同价款的80%。
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付至结算价的95%(含已支付的合同款),结算余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
(按东兴市规定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13.2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条件
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按项目业主单位实际需要及相关规定提供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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