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爆破专项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8982481
- 上传时间:2023-01-02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73.56KB
道路爆破专项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道路爆破专项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道路爆破专项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实践中最普通的是用岩石的坚硬系数f值作为岩石工程分级的依据f=
式中:
P—岩石的极限抗压强度,kg/cm2;
普式岩石分级表
等级
坚实
程度
岩石名称
容重
(kg/m3)
极限抗压强度
(kg/cm2)
f值
Ⅰ
非常
最坚实、致密、强韧的石英岩及玄武岩、非常坚实的其他岩类
2800~3000
2000
20
Ⅱ
很坚实
很坚实的花岗岩类、石英斑岩、
硅质真岩、石英岩、最坚实的砂岩、石灰岩
2600~2700
1500
15
Ⅲ
致密的花岗岩和花岗岩类,很坚实的砂岩和石灰岩、石英矿脉,见识的砾岩,很坚实的铁矿
2500~2600
1000
10
Ⅲa
石灰岩(坚实),不坚实的花岗岩、坚实的砂岩,坚实的大理石、白云岩、黄铁矿
2500
800
8
Ⅳ
尚坚实
普通砂岩、铁矿
2400
600
6
Ⅳa
砂质真岩、页状砂岩
2300
500
5
Ⅴ
中等
坚实的砂质页岩,不坚实的砂岩和石灰岩、软的砾岩
2400~2800
400
4
Ⅴa
各种页岩(不坚实),致密的泥灰岩
2400~2600
300
3
Ⅵ
尚软
软质页岩、极软石灰岩、白垩、岩盐、石膏、冻土、破碎砂岩,胶结的卵石与砾石、石质土壤
2200~2600
200~150
2
Ⅵa
碎石土壤、破碎页岩、卵石与碎石的交互层,硬化粘土
2200~2400
1.5
Ⅶ
软
粘土(致密):
粘土类土壤
2000~2200
1.0
Ⅶa
轻型砂质土:
黄土、碎石
1800~2000
0.8
Ⅷ
土质
腐殖土:
泥炭、软砂粘土、湿砂
1600~1800
0.6
Ⅸ
松软
砂、砂堆、小砾石、填筑土、挖出的石煤
1400~1600
0.5
Ⅹ
游动
游动土、沼泽土、稀薄的黄土及其他稀薄土壤
0.3
根据爆破对象,周边环境及施工要求,为确保安全爆破及爆破后产生飞石,冲击波对周边影响,便于机械作业,路基石方爆破常采用浅孔爆破法的爆破方案,也是目前工程爆破的主要方法之一。
浅孔爆破的炮孔直径小于50mm,孔眼深在5m以内。
浅孔爆破法适用范围广泛,设备简单、方便灵活、工艺简单,只要严格掌握药量计算,并根据岩性调整爆破参数,能容易达到目的的要求。
在公路路堑开挖爆破也用到深孔爆破,深孔爆破法,孔眼半径在50mm以上,孔眼深度在5m以上。
现就如下情况作出爆破方案设计。
本工程需要爆破段K34+700~K35+809岩层性为一般页岩,其坚固系数f=2~8。
石方爆破地点均位于路基内侧山区,各个爆破点周围300米范围之内均无民房和通讯、电视光缆等重要设施,施爆区环境较好,有利于施工。
根据爆破对象,周边环境及施工要求,为确保安全爆破及爆破后产生飞石飞向水库,冲击波对周边影响决定采用浅孔爆破方案。
2、爆破参数
(1)、炮孔间距a=1.5—1.8m
(2)、炮孔排距b=1.0—1.2m
(3)、炮孔深度L=1—4m
(4)、最小抵抗线w=0.8—1.0m
(5)、堵塞长度Ld〉1/3炮孔深度
(6)、炸药单耗q=0.3—0.4kg/m3(含二次爆破用药)
(7)、单孔装药量Q=qabL=0.5—2.6kg
3、布孔方式
采用梅花形倾斜布孔,有些地形根据现场实际布置
4、起爆网络
结合工程实际,采用非导电爆管毫秒微差起爆网络。
一般微差时间选取50—100ms。
单响药量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采用2—3排为一次,孔内毫秒延期(选用1、3、5段非电雷管),导爆管四通全闭合联接,火雷管击发起爆。
(详见下图:
起爆网络图)
装药结构一般采用硝胺炸药连续装药结构,孔内有水时用Ф32乳化炸药进行防水处理。
炮孔装药结构图)
5、安全校核
(1)、爆破震动安全距离R=(
)1/αQm
R—爆破震动安全距离m;
Q—最大段起爆药量kg;
V—震动安全速度cm/s;
m—药量指数,取1/3;
K、—地形地质系数及衰减系数,取K=200,α=1.5,
根据国家标准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一般砖房安全震动速度为3cm/s,从现场来看,设计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为18kg,代入上式得R=42.6m,即在爆破区域42.6米以外的建(构)筑物是安全的,而爆破区周围300m范围之内并无任何房屋。
(2)、爆破冲击波安全距离RK=K
RK—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m;
K—安全系数,取K=2.0;
Q—设计最大一段起爆药量kg;
取Q=18kg,
代入得RK=5.2m。
可见爆破空气冲击波的影响范围是较小的。
(3)、爆破飞石安全距离Rr=20Kn2W
Rr—飞石安全距离m;
K—安全系数,取K=1.0;
n—爆破作用指数,取n=1.0;
W—最小抵抗线m;
取W=0.8m,
代入得Rr=16m。
对个别飞石采取的防护措施:
①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②保证堵塞长度和堵塞质量;
③布孔时尽量避开节理发育的岩石;
④对地质断层要进行装药调整。
⑤爆破时所有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全部撤出危险区域。
6、安全防护
(1)、建立爆破领导小组,制定专人负责日常的施工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制定具体的岗位责任制,并监督落实。
(2)、采用微差爆破技术,达到控制爆堆塌散方向、范围,使之避开被保护物和降低大块率,并能按不同要求控制单响起爆药量的大小,降低震动效应。
(3)、施工过程中,钻孔、装药、堵塞、联接网络、警戒、起爆等关键性的工艺流程,应根据现场变化及时调整,严格要求每项工艺的施工质量。
采用导爆管四通连接网络时,方法要正确,操作人员要熟练。
(4)、起爆网络采用复式起爆网络的连接方法,确保准确起爆,以免产生拒爆。
为保证爆破效果,每孔采用二个起爆炸药,做到双保险。
(5)、现场设立安全生产标语和警戒标志,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职工增强安全意识。
在每次爆破时应根据爆破规模,确定安全范围,并在道边、危险区边界、路口派出岗哨,只有在确保安全状态下,才能发出起爆信号起爆(见安全警戒示意图一)。
(6)、爆破作业中,所有进行爆破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爆破员上岗证,才能进行爆破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一律撤出爆破施工现场。
爆破器材的领用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严禁违章。
(7)、合理组织开挖顺序,控制现场施工变化因素,及时协调解决钻爆场地与挖运清渣的矛盾。
4.1人员进场
4.1.1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均要经过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且从事爆破作业经历在一年以上,并持证上岗。
4.1.2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下,设置专门承担爆破施工的爆破作业组。
4.2人员的职责
4.2.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2爆破员职责
(1)按爆破设计规程进行爆破作业。
(2)安全使用爆破器材,爆炸物品不得乱放、遗失或转交、赠送他人,不得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
(3)爆破后认真检查现场,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情况及时上报。
(4)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清点交回爆破器材库,不准私自保存。
4.2.3安全员职责
(1)安全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必须对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2)安全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特点。
(3)安全员必须尽职尽责,对爆破器材在购买、运输、贮存、保管、使用、领取和清退等环节中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行使监督权力。
(4)安全员必须协助爆破员在放炮前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监督爆破作业现场在炮眼打钻至装药放炮等操作全过程,纠正违章,确保安全,并认真负责地做好警戒工作。
(5)安全员必须承担爆破事故的安全责任,不论发生何种事故,必须坚持“一抢救、二汇报、三总结”的工作原则。
(6)安全员因违反“安全法”、“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法”、“爆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后果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4保管员职责
(1)执行并监督实行按需领用,专人保管。
(2)严格按规定手续发放爆破器材。
(3)按规定进行爆破器材出入检查,现场耗用登记。
(4)按规定堆放爆破器材。
(5)及时报告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爆破器材短少、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
4.2.5押运员职责
(1)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安全押运。
(2)检查物品包装牢固情况,严禁爆破器材和其他物品混装。
(3)检查督促装卸人员的安全知识,督促驾驶员严禁将危险物品装载车辆停放在人烟稠密和桥梁等处。
(4)严格入库前清点工作,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1爆破材料及设备进场
5.1.1爆破工程设备器材明细表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凿岩机
YT24
台
硝胺、乳化炸药
Ф32
kg
10000
大雷管
8号
发
非电毫秒雷管
2.5米脚线
30000
导火线
米
5.1.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一)、购买爆炸物品
(1)、审批爆炸物品时,必须如实申报库存数量;
(2)、购买爆炸物品数量加上库存数量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二)、押运爆炸物品
(1)、押运爆炸物品必须由押运员押运;
(2)、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得同车混装;
(3)、按公安机关制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4)、押运的爆炸物品直接送至仓库存放,当面清点登记;
(5)、发生爆炸物品短少、被盗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领用爆炸物品
(1)、领用爆炸物品凭字齐全的领料单领取;
(2)、领用爆炸物品必须由爆破员、安全员同时领取、签字,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分员领取;
(3)、领用的爆炸物品存放到现场保管箱(双人双锁)内。
(四)、使用爆炸物品
(1)、在爆破现场,爆炸器材存放在现场保管箱内,并专人负责看管;
(2)、爆破人员随身佩证上岗;
(3)、接触爆炸器材时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
(4)、在爆破现场实施爆破警戒区;
(5)、认真填写安全监炮日记。
(五)、清退爆炸物品
(1)、当天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由爆破员、安全员退库;
(2)、退库的爆炸物品认真清点、登记;
(3)、现场保管箱必须退回仓库存放。
5.1.3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为了防止爆破物品的变质、自燃、爆炸、被盗、丢失等情况,加强爆破器材库区的设置、存放、收发、使用、运输管理。
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爆破器材库的设置管理
(1)、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要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程和要求,经主管部门审定,并报当地县(市)公安局批准。
(2)、库区要避开有山洪、滑坡和有地下水活动危害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等天然屏障,库房多时,相邻库房不得长边相对布置。
(3)、雷管库应布置在库存的一端。
在库区周围应设铁丝岗或围墙。
(4)、库区办公室、生活服务性建筑应布置在安全的地方。
(二)、爆破器材的存放管理
(1)、爆破器材的存放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2)、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指定专人看管,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个人保管。
(3)、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3米。
(4)、在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迭放。
(5)、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厘米,架宽不超过两箱(袋)的宽度。
(6)、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厘米。
(7)、堆放导火索、导爆索和硝铵类炸药等的货架(堆)高度不超过1.6米。
(8)、每个库房的贮量不得超过其设计容量;
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
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9)、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电间。
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
严禁在库区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10)、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并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
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酸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11)、运至爆破地点的爆破器材要有专人看管。
(12)、作业地点只准堆放当班作业所需要的爆破器材;
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放在一起。
(13)、爆破器材临时在露天场地堆放时,要经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机关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堆放场选择在安全的地方,并严加看管,昼夜有警卫巡逻;
②、堆放爆破器材的场地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炸药堆与雷管的距离不小于25米;
严禁混放;
③、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在爆破器材堆上,应覆盖帆布或搭简易的帐棚;
④、距堆放场周边10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14)、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三)、爆破器材的收发管理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查。
(2)、建立爆破器材流水账、三联单或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3)、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发放间(发放硐室)里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硐室里发放。
(4)、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电间。
(5)、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6)、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严禁爆破器材换取其他物品。
(四)、爆破器材的使用管理
(1)、使用坝坡器材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等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3)、进行爆破作业时,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
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
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
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5)、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6)、严禁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五)、爆破器材的运输管理
(1)、用汽车、轮船和畜力运输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2)、用人工搬运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装卸爆破器材时,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
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的安全常识;
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②、在夜间或井下搬运,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或绝缘手电筒;
③、炸药与雷管要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
④、领用爆破器材后,要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
⑤、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地方停留;
⑥、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不得超过:
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10千克
拆箱(袋)搬运炸药20千克
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六)、爆破器材的检验管理
(1)、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应抽样进行性能检验。
对超过贮存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以确定其能否使用。
爆破器材的检验应由库房保管和实验员进行。
爆炸性能的检验,应在安全的地方进行。
(2)、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
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手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按规定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本规定从2017年9月20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6.1安全保证措施
(1)、由项目部联系派出所对从事爆破作业人员的合法证件进行检查,并组织工程部安全人员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再培训。
(2)、设立爆破队伍专职警戒人员、专职起爆人员、工地负责人,每一次爆破作业前,警戒人员手拿信号旗,哨子按200米半径圈在四周和路口处警戒,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同时工地负责人检查爆区安全情况发出第一次警报,当确认安全后发出第二次点炮信号,起爆人员方可进行点炮。
爆破后爆破员检查爆破现场,确认所有炸药均已引爆,没有事故隐患后,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3)、项目经理部设立爆破领导人和专职爆破工程师,定期对爆破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指导,深孔爆破要有一名爆破作业领导人现场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公安人员检查各爆破作业施工队的领用、使用、贮存是否依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剩余少量火工品是否分类存放于项目经理部设置的炸药库。
(5)、项目经理部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对检查违章作业的事和人员严格处罚,强令其整改,整改无效果的队伍、人员应清退出场。
对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作业的施工队伍和人员应予以奖励。
(6)、起爆药包和予裂孔药窜的制作,应按《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设计的要求进行制作。
(7)
、盲炮和瞎炮处理办法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办法由有经验的爆破员进行处理,对于浅孔采取:
①经检查确认炮孔起爆线路完好的,可以重新起爆;
②距盲炮和瞎炮孔口不小于0.3米位置平行打眼装药起爆;
③用木制或竹制工具,轻轻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并浇水,使炸药效能失效,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④用聚能药包诱爆,如果炸药是抗水硝铵炸药则用聚能药包诱爆;
对于深孔采取:
①经检查起爆网络完好时,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的,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距盲炮或瞎炮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
③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部分取出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抗水硝铵类炸药用聚能药包诱爆。
(8)、恶劣天气或夜晚照明条件不好时,不允许爆破作业。
遇到雷雨时,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对使用一般电雷管起爆的作业段,应测试杂散电流情况,如果超过允许值,应用抗杂散电雷管或非电雷管起爆。
(9)、爆破作业现场四周设置警示牌,严禁烟火。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火工品。
电力起爆器箱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得交其他人使用。
火工品严禁借让、私藏、转卖。
7.1按爆破设计安全警戒示意图一,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行人和车辆进入。
8.1进行爆破施工。
9.1清理现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道路 爆破 专项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