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而疑之明太祖赐刘基八道诏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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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手書》;
《禦賜歸老青田昭書》(《皇明詔令》題為《諭誠意伯還鄉敕》、《明太祖禦制文集》題為《賜誠意伯劉基還鄉》[2]。
預知這些詔書的主題思想及其相互聯系,必須明白其時間背景與內容。
為此,先作如下解題。
1、《禦制慰書》:
元朝至正十二年(1352年)閏三月,朱元璋起兵。
至正二十年三月,劉基受聘至南京,輔佐朱元璋打天下。
至正二十一年八月,劉基老母辭世。
當時,恰值群雄激烈拼爭天下,形勢緊急,正當用人。
明太祖賜《禦制慰書》,目的只有一個,勸慰劉基舍私為公,以軍務為重,暫時不要回家葬母,以免影響軍政大業。
書曰:
今日聞知老先生尊堂辭世去矣。
壽八十余歲,人生在世,能有幾個如此。
先生聞知,莫不思歸否。
先生既來助我,事業未成……今日……當以寬容加餐,以養懷才抱道之體,助我成功。
那時必當遣官與先生一同鄉裏薦母之劬勞,豈不美哉。
2、《禦名書》(包括《又帖》、《又禦名書》):
頒於至正二十二年六月。
其背景與前書大體相同。
不同的是,這年年初朱元璋屢屢受挫,“不祥”之事甚多。
從二月到三月短短幾十天內,金華、處州、洪都(南昌)等地相繼發生武裝叛亂,胡大海、耿再成、孫炎、葉琛等一批軍政要員被殺害,人心浮動,轄區形勢頓時嚴峻起來。
劉基,於正月離開江西,回鄉葬母。
因在途中參加平亂,指揮作戰,直到四月始至青田老家。
是時,朱元璋收兵避暑,心裏不安。
為了以利再戰,他頻頻派人傳遞信息,與劉基商議軍政大計。
這道《禦名書》就是為此而寫的。
伯溫老先生閣下,愚與先生自江西別後,屢有不祥,皆應先生前教之言,幸獲殲滅奸黨,疆域少安,收兵避暑。
遣人專詣先生前,虔求一來,望先生發蹤指示耳。
日夜懸懸,六月二十二日克期回得教墨,諭以六月七月間,舉兵用事不利先動……今不敢違教……再差人星夜詣前,望先生以生民為念,德教為心,早賜來臨,是所願也。
如或未可即來,可將年、月、吉日、時辰、方向、門戶擇定,密封發來,實為眷顧。
惟先生亮察不備。
可見,親賜手詔同樣是要求劉基以“生民為念,德教為心”,“早為起程前來”[3],共謀大計。
3、《禦史中丞誥》:
賜於洪武元年三月。
是時國內形勢已經發生了根本變化,朱元璋登基稱帝,大明王朝誕生。
隨著形勢的變化,在明太祖朱元璋的心目中,劉基輔佐天下無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也開始發生變化。
在建國前兩個月的吳元年十月,朱元璋置禦史臺,設左、右禦史大夫(從一品)、禦史中丞(正二品)、侍禦史(從二品)等職,並命湯和、鄧愈分別為左、右禦史大夫,劉基、章溢為禦史中丞。
朱元璋說:
“國家新立,惟三大府總天下之政。
中書政之本,都督府掌軍旅,禦史臺糾察百司,朝廷紀綱盡系於此,而臺察之任實為清要。
卿等當思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
蓋己不正則不能正人,是故治人者必先自治,則人有所瞻仰,毋使擁虛位而浸不可否,毋委靡因循以縱奸長惡,毋假公濟私以傷人害物”[4]。
禦史中丞是劉基投奔朱元璋以後所擔任的最高職務,這道詔書也是八道詔書中對劉基評價最高的一道,詔曰:
太史公(令)之職,天下欣聞,中執法之官,臺端清望,惟親信之既久,斯倚註之方隆。
前太史令兼太子率更令劉基,學貫天人,資兼文武。
其氣剛正,其才宏博。
議論之頃,馳騁乎千古,擾攘之際,控馭一方。
慷慨見予,首陳遠略,經邦綱目,用兵後先,卿能言之,朕能審而用之,式克至於今日。
凡所建明,悉有成效……方當兵起,乘時紛紛,原其投戈響化,帖然寧謐,使朕無南顧之憂者,乃卿之嘉謨也。
若夫觀象視祲,特其余事,天官之署,借重老成。
以至讞獄審刑罰之中,議禮新國朝之制,運籌決勝,功實茂焉。
乃者肇開烏府,丞輔需賢,斷自朕衷。
居以崇秩,清要得人,於期為盛。
於戲。
紀綱振肅,立標準於百司;
耳目清明,為模範於諸道。
禦史臺設立於吳元年十月,命劉基為禦史中丞亦在是時。
這道詔書是建國之後正式以皇帝的身份重命的,人稱“補誥”。
其主要內容有二,一是肯定劉基的學識與功勞;
二是強調禦史職居要害,責任重大。
如果單純從誥文本身考量,明太祖命劉基糾察百司,亦可謂委以要職。
然而,從當時禦史臺的組成人員觀察,卻有耐人尋味之處。
根據禦史臺的性質與任務,按照劉基的思想性格、辦事能力與工作作風,在當時所任命的諸臣中,禦史臺第一把手的最佳人選當非他莫屬。
他“資兼文武”,能文能武,既是政治家,又是軍事家。
而朱元璋卻任湯和、鄧愈為左、右禦史大夫,“以武臣而位處文職”[5],動作高明,用意極深。
一方面,使人看不到劉基“文武兼資”的影子,一個參與全軍“運籌決勝”的謀士,既然位在指揮一方作戰的武臣之下,止二品,從一開始就低於他們。
另一方面,在中原未復、元都未克、西南未平、西北待靖的戰爭環境下,以在外帶兵打仗的武臣處文臣職,占據禦史臺的最高職位,給人的印象只能是對文臣不放心,有意以武制文,含有“軍管”的意思。
此外,在劉基為禦史中丞之後,明太祖曾經對侍禦史文原吉說:
“朕近以儒者為禦史,蓋儒者通經史,識道理,為政能知大體。
但恐其不諳臺憲故實,卿等宜悉以告之,庶凡臨事有所持循也。
蓋臺官之長,即禦史之師,卿等毋惜善導之也”[6]。
劉基無疑是以“儒者為禦史”的,於是又成為“不諳臺憲故實”之類了。
由此,也就不難理解後來明太祖何以否定劉基是大儒了[7]。
4、《禦寶詔書》:
賜於洪武元年十一月十八日[8]。
於時,形勢發生了新的重大變化,中原已經恢復,元王朝宣告滅亡。
而隨著新王朝的進一步鞏固,最高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也漸漸浮出水面。
洪武元年夏天,劉基妻亡,不久,他告老還鄉。
這道詔書的中心議題,是命令劉基快馬加鞭,速速回京。
不如《皇明詔令》題稱《詔禦史中丞劉基赴京書》,直接點題,一看就明白。
詔曰:
今年夏,告鏡妝失脂粉之容,遺子幼沖,暫回祀教。
速赴京師,去久未歸,朕心有欠。
今天下一家,爾當疾至,同盟勛策,庶不負昔者之多難。
言非儒造,實已成之意。
但著鞭一來,朕心悅矣。
此詔,遣詞造句頗費心機。
例如,“庶不負昔者之多難”、“朕心有欠”、“言非儒造”等等,解釋空間很大,可作各種解讀。
語氣也不像第一道那樣充滿關懷,而是命令多於溫情,“疾至”回京,不容商量。
這年四月,明太祖赴汴梁,留李善長、劉基守南京。
八月,明太祖回到南京,劉基告歸[9]。
詔雲:
“暫回祀教”,似乎是讓劉基回家葬妻教子,安排家事。
但從時間上說,此時其妻已去世好幾個月。
若論夫妻之情,則妻非母比。
誰都記得,當初劉基母親去世,明太祖因為軍機大事離不開他,手詔慰留,不讓回家。
這次非但不留,而且立即批準,有人說是由於劉基妻死子幼,讓他退休;
有人說是由於明太祖發怒,將其革職為民,打發回家。
這是劉基投奔朱元璋以後第二次回家。
是年,劉基五十八歲。
他這次歸裏,政治上已經毫無追求,情緒降到最低點:
“我身衰朽百病加,年未六十眼已花”,“因思造物生我日,修短已定無舛差”,“不如閉戶謝客去,有酒且飲辭喧嘩”[10]。
決心從此告別政壇,閉門謝客,在家養老。
誰知明太祖因他“去久未歸”,心裏反覺得不是滋味,又下令要他疾速回京。
接到詔令以後,劉基心裏矛盾重重,但終不敢抗旨,於是只好改變初衷,趕緊上路,再入南京。
這年八月,明太祖剛剛讓劉基離開朝廷,回到故裏。
而到了十一月,又要劉基速回京師,心裏究竟算計什麽?
有人說是對將其革職為民表示歉意,有人以為另有目的。
朱元璋的心理特征,是喜好疑忌。
性情猜疑,就是心態不穩定,時而懷疑這個,時而懷疑那個,火氣一上來令他歸裏,過後冷靜一想又擔心他在外面搞“名堂”,急忙把他叫回來,在身邊看住他[11]。
5、《宏文館學士誥》:
賜於洪武三年七月。
誥曰:
朕稽唐典,其弘文館之設,報勛舊而崇文學。
以舊言之,非勛著於國家,猶未至此;
以儒者言之,非才德俱優,安得而崇。
爾資善大夫禦史中丞劉基,朕親臨之初,爾基慕義。
及朕歸京師,即親來赴。
當是時,栝蒼之民尚未深信。
爾老卿一至,山越清寧。
節次隨朕征行,每於閑暇,數以孔子之言開導我心,故頗知古意。
及將臨敵境,爾乃晝夜仰觀乾象,慎候風雲,使三軍避兇趨吉,數有貞利。
蒼顏皓首之年,當撫兒女於家門,何方寸之過赤,眷戀不舍,與朕同遊,後老甚而歸,朕何時而忘也。
可禦史中丞兼弘文館學士,散官如前,宜令劉基準此。
明朝弘文館,置於洪武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本以“報勛舊而崇文學”。
弘文,《皇明詔令》作“崇文”,並直題為《加劉基以禦史中丞兼崇文館學士旨》,用“加”和“兼”兩個字一下子把重點說得明明白白,劉基的身份仍然是禦史中丞,沒有升官發財,不過加個“學士”而已。
第一,所謂“勛著於國家”,“才德俱優”之美稱,並非用於劉基一個人。
弘文館置立之日,明太祖任命的學士是胡鉉。
令兼學士的,除了劉基之外,還有危素、王本、睢稼三人[12]。
第二,弘文館學士是個閑職,只是榮譽,沒有權力。
第三,“蒼顏皓首之年,當撫兒女於家門”,是不是話裏有話,是不是流露出明太祖又對劉基產生某種厭煩情緒?
事實是,此詔下達不過半年,洪武四年初,劉基就為胡惟庸、汪廣洋中傷,引致明太祖懷疑、“厭之”,“以疾致仕”歸田。
6、《誠意伯浩》:
賜於洪武三年十一月[13]。
這年四月,明太祖在立皇太子之後,出於調整皇室內部關系的迫切需要,以“上衛國家,下安生民”為名[14],頒布《立十王詔》,封諸子為王。
皇子封王,那些開國功臣們怎麽辦?
又成為非迅速解決不可的嚴重問題。
為了盡可能均衡統治集團內部政治資源與經濟資源分配,減少摩擦,鞏固皇權,明太祖於十一月下令大封功臣,封劉基為誠意伯,歲祿二百四十石[15]。
在當時所封的三十六位功臣中,“學為帝師,才稱王佐”[16]的劉基竟是爵等最低,歲祿最少的一個。
不僅如此,封伯不久,劉基即去官歸裏,第三次回到青田老家[17]。
這道誥書的歷史價值,在於它比較全面地反映出明太祖在大封功臣中的鄉土觀念、思想傾向及其對劉基多疑寡恩的真實態度(後面詳述)。
7、《皇帝手書》:
賜於洪武四年八月十三日,時在封劉基為誠意伯八個月以後。
洪武四年初,湯和、廖永忠、傅友德等相繼率師西征。
六月,湯和至重慶,明升降。
七月,傅友德下成都,四川平。
是時,劉基在青田老家聞知西蜀平定,為了表示他“葵藿向日”,人在老家,而心系朝廷,特作《平西蜀頌》並序,通過明軍平蜀,歌頌太祖神聖。
序曰:
“臣聞天命真主,混一六合,必先有以為之驅除,然後收拾以歸其籠。
自古及今,同一揆矣。
是故冬寒之極,必有陽春;
激湍之下,必有深潭;
大亂之後,必有大治,理則然也。
元德既衰,九土糜沸,鴟張狼顧之豪,彌漫山澤,萬姓遇遇,無所籲告。
天乃命我皇帝,肅將武威,代伐不道。
故一伐而定荊湖,再伐而舉全吳,三伐而海甸廓清,四伐而東粵南閩悉歸版圖。
於是肆伐中原,拾宋掇秦,制趙拔燕,兵鋒未至,聲聞先及……洪武四年,大軍破瞿唐……升乃……請降。
蓋自建國至是凡五年,而天下一統,何其易耶。
固知天命有在,而群雄並起為之驅除也。
臣受恩深厚,無能補報,遙聞捷音,歡喜踴躍,不能自已。
謹撰《平西蜀頌》一首,雖不足以贊揚聖德萬一,亦聊以寓葵藿向日之忱雲爾”[18]。
並派長子劉璉捧頌文赴京,進呈皇上[19]。
明太祖遂作《禦制平西蜀文》,以答劉基。
文曰:
“洪武四年九月三十日,朕親紀征蜀二道,總兵官功之低昂,以旌忠勇有智之將,又張無謀鈍兵之徒。
爾基再作《平蜀頌》一章,為傅將軍、廖將軍千萬年不朽之功。
朕聞雲從龍,風從虎。
聖人作而萬物睹,此蓋古聖君臨禦恩及海內,故賢者贊揚。
若非聖君,安敢受此美稱善揚者也[20]。
明太祖作《禦制平西蜀文》,除了酬答劉基之外,還有一層更深的用意,就是從他“發兵二道,命將分行”,平定西蜀的過程,進一步說明自己是“聖君”,恩及四海,無比英明。
在此之前,他於洪武四年八月十三日賜給劉基的這道《皇帝手書》,書中旨趣,重點亦在闡發自己的治國思想。
手書全文只有二百字:
皇帝手書,付誠意伯劉基。
近西蜀悉平,稱名者盡俘於京師。
我之疆域,比之中國前王所統之地不少也。
奈何故元以寬而失,朕收平中國,非猛不可。
然歹人惡嚴法,喜寬容,謗罵國家,扇惑非非,莫能治。
即今天象疊見,且天鳴已及半載,日中黑子又見三年。
今秋天鳴震動,日中黑子,或二,或三,或一,日日見之。
更不知災禍自何年月日至。
卿山中或有深知歷數者,知休咎者,與之共論封來。
前者舍人捧表至京,忙忘問卿安否。
今差克期往卿住所,為天象事。
卿年高,家處萬峰之中,必有真樂。
使者往而回,勿賚以物,茶飲發還。
明朝建立以後,君臣之間關於治國“寬”、“嚴”之爭一直沒有停止。
這道手書,表面上是以天象異常,向劉基問天象事。
實則是從平定西蜀出發,通過總結元亡明興的歷史教訓,再次反制劉基“寬仁”的政治主張,強調“收平中國,非猛不可”。
並嚴厲批評當時出現的“惡嚴法,喜寬容”的治國理論。
同時,細思山中“或有”“共論”諸句,亦似有打探劉基交往形跡的意思。
劉基也同樣乘條答天象之機,繼續闡發自己的政見,再次勸諫,認為國威已立,宜少濟以寬大。
8、《禦賜歸老青田詔書》:
此詔,《明太祖禦制文集》和《誠意伯文集》均未載明年、月,《皇明詔令》作洪武八年三月,《明太祖實錄》系於洪武八年四月丁巳條。
這道詔書,是八道之中文字最長的一道[21]。
它名為送劉基歸老青田,實為正式以手詔的形式,重申洪武六年對他的懲罰決定。
全文可以分為兩個部分,,前一部分再次說明朝廷從來沒有忘記他的功勞,所以為他“定功行賞”,封爵賜祿。
後一部分指出劉基洪武六年所犯為“不可恕”之大罪。
因念其為開國勛舊,從輕處理,“不奪其名,而奪其祿”是完全正確的,不可申辯。
這是本道詔書的最大看點(後面詳述)。
以上八道詔書,雖然內容有所不同,文字各有長短,但其主題思想則一,自始至終貫串著四個字:
用而疑之。
具體說,就是一方面用劉基“佐定天下”,另一方面又時常懷疑他,直至最後算總賬,“赦其罪”,而“奪其祿”,饒他一命,但不給飯吃。
以對劉基十六年來的評價而論,八道之中,第六道和第八道尤為值得註意,更能有力證明“用而疑之”這個基本結論。
故在以下分別加以重點討論。
二、“爵不稱德,賞不酬勞”
洪武三年十一月明太祖大封功臣,先封六人為國公、二十八人為侯。
後來又封汪廣洋為忠勤伯、劉基為誠意伯。
明太祖所以封劉基為“誠意伯”,清修《明史》說“帝察其至誠”。
《誠意伯誥》這樣寫道:
朕觀往古俊傑之士,能識主於未發之初,願效勞於多難之際,終於成功,可謂智者也。
如諸葛亮、王猛,獨能當之。
朕提師江左,兵至栝蒼,爾基挺身來謁於金陵。
歸謂人曰:
天星數驗,真可附也,願委身事之。
於是鄉裏順化。
基屢從征伐,睹列曜垂象,每言有準,多效勞力,人稱忠潔,朕資廣聞。
今天下已定,爾應有封爵,特加爾為開國翊運守正文臣資善大夫護軍誠意伯,食祿二百四十石,只及終身,子孫不世襲。
爾能識朕於初年,秉心堅貞,懷才助朕,屢獻忠謀,驅馳多難。
其先見之明,比之古人不過如此。
尚其敷爾勤勞忠誌,訓爾子孫,以光永世。
對於朝廷封爵賜祿,劉基本人感到“無任激切,屏榮之至”,受寵若驚。
洪武四年二月初四日,他一回到老家就立即遣長子劉璉奉表入京,拜謝皇恩。
《謝恩表》說:
“臣基一介愚庸,生長南裔,疏拙無似,其能識主於未發之先者,亦猶巢鵲之知太歲,園葵之企太陽,以管窺天,偶見於此,非臣之知有以過於人也。
至於仰觀乾象,言或有驗者,是乃天以大命授之陛下。
若有鬼神陰誘臣衷,開導使言,非臣念慮所能及也。
聖德廣大,不遺葑菲,遠法唐、虞,功疑惟重之典,賜臣以封爵,賜臣以祿食,俾臣回還故鄉,受榮寵以終天年。
臣切自揆,何修而膺此,犬馬微忱,惟增愧懼”[22]。
不知當時劉基所言是不是心裏話,對封賜是否真的滿意,他都必須如此表態。
因為對大封功臣一事,明太祖自己早已作了結論,誰敢說個“不”字。
太祖諭諸將臣曰:
朕今日定封行賞,非出己私……爵賞次第,皆朕所自定,至公而無私……悉據功定封。
書雲:
德懋懋官,功懋懋賞。
今日所定,如爵不稱德,賞不酬勞,卿等宜廷論之,無有後言[23]
明太祖這段話的意思非常清楚:
一是所封俱“至公無私”,爵德相稱,賞足酬勞。
二是封賜“皆朕所自定”,不準任何人在朝廷之外議論此事(當然朝廷之內同樣不允許)。
這是自我表白,也是對別人的警告。
比對所封公、侯,封劉基為伯,平心而論,的確是“爵不稱德,賞不酬勞”。
根據是劉基的功勞及其所得之爵、祿。
先論劉基的功勞。
劉基,自元朝至正二十年(1360年)三月,別故裏,“棄妻子”,入南京,與朱元璋“同患難”,“運籌決勝”,“佐帝定天下”,迄洪武三年(1370年)十一月底封為誠意伯,前後為時近十一年。
在此十一年間,除去兩次回家,合計一年左右之外[24],其余將近十年時間均在南京為明太祖效力。
對於這一期間劉基的公務活動,我們只知道兩個情況:
一個是初入南京時,宋濂、葉琛、章溢三人都有具體職務,只有劉基一人是“留帷幄,預機密謀議”,到底什麽官職,史無明文。
另一個,是他的最高職務為禦史中丞。
除此之外,是否還擔任別的更高的官職,亦不得而知。
但是,無論如何有一點是大家所了解的:
劉基地位重要,活動頻繁,功勞甚大。
別的不說,僅從至正二十六年八月至洪武元年正月的一年多時間,劉基至少直接參與了五件有關軍國興亡的頭等大事:
第一件,至正二十六年八月定宮址。
“上乃命劉基等蔔地定,作新宮於鐘山之陽”[25]。
第二件,吳元年九月,在滅漢平吳之後,建議乘勝前進,北伐中原,盡快完成統一大業。
這個建議,當場被朱元璋斥為輕敵冒進,實際不久即予采納(後面敘進)。
第三件,吳元年十月,命劉基等為議律官,參與制訂律令[26]。
“律令者,治天下之法也。
令,以教之於先;
律,以齊之於後”[27]。
第四件,吳元年十一月主持造歷。
“上召禦史中丞兼太史院使劉基,謂曰:
古者以季冬頒來歲之歷,似為太遲,今於冬至亦為未宜,明年以後皆以十月朔進……歷數者,國之大事,帝王敬天勤民之本也”[28]。
第五件,洪武元年正月(一說二月)制定軍衛法。
《明史》說: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
“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29]。
以下,再說劉基所得之爵、祿。
以政治待遇而言,爵等最低。
“公、侯、伯,凡三等,以封功臣及外戚,皆有流,有世。
功臣則給鐵券,封號四等:
佐太祖定天下者,曰開國輔運推誠;
從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難推誠;
余曰奉天翊運推誠,曰奉天翊衛推誠。
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
歲祿以功為差”[30]。
劉基不僅只封為伯,而且封號不清,與洪武朝的則例對不上號。
他明明與李善長、徐達、湯和等公、侯,同為“佐太祖定天下者”,他們皆曰:
“開國輔運推誠”。
而到了劉基(和汪廣洋)怎麽就變為“開國翊運”,既非“輔運”,又無“推誠”二字,不知屬於何等封號?
就經濟利益而論,歲祿最少。
六位國公,歲祿自三千石至五千石不等,“俱令子孫世襲”。
二十八侯,絕大多數歲祿一千五百石,只有宜春侯黃彬、宣寧侯曹良臣、汝南侯梅思祖、河南侯陸聚四人歲祿各九百石,廣德侯華高歲祿六百石,亦“俱令子孫世襲”[31]。
同時,賜六公、二十八侯佃戶,計三萬八千一百九十四戶。
與劉基同封為伯的汪廣洋,歲祿也有三百六十石。
唯獨劉基一人“食祿二百四十石”[32],只為國公最多的4.8%、侯者最少的40%,比之汪廣洋也僅及其67%,而且“只及終身,子孫不世襲”[33]。
至洪武六年,連這點歲祿也被剝奪。
從受封的時間與排列次序看,排名最末。
明太祖封六公、二十八侯,在洪武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十三日,大宴受封功臣。
宴罷,太祖曰:
“卿等今皆安享爵位,優遊富貴,不可忘艱難之時。
”又因“上已大封功臣,思天下大定,諸將之力然存者得膺爵賞,死者不復見矣,乃設壇親祭之(戰沒功臣),且撫兄弟子孫,俾食其祿。
群臣莫不感動”[34]。
“公、侯、伯,凡三等”。
公、侯之封並未按等分開,封於同一天。
唯有封伯是在“大封功臣”→“大宴功臣”→“設壇親祭戰沒功臣”等系列活動結束二十天後的當月最後一天(三十日)。
顯然,帶有補封的味道。
即使是補封,劉基仍排在汪廣洋之後。
至此,完全可以說,劉基,不僅是爵等最低、食祿最少,而且是最後補封的最末一名。
對於劉基的封賜,歷來多以為是由於劉基本人“避名讓爵”的結果。
有的甚至認為他“不居功,其德識為遠矣”。
或說:
劉基不肯享有更高的爵位,除了他不圖虛有功名的品節之外,還有更深層的原因,就是通過多年輔弼佐謀,使他對朱元璋的心態有深刻的了解。
朱元璋最擔心大權旁落,對勛高爵顯者提防尤其,“因此避名讓爵,急流勇退,是全身避禍的一種手段”[35]。
其實,所言有欠妥當,最多也是只講對了一小半(即劉基本人有謙讓之心)。
因為誰都知道,封賞的主動權不在受封者手裏,而是操之於皇上。
封誰不封誰,賜何等封號,食祿多少,皆太祖一人所定,誰敢多嘴。
如果他執意要封,妳再謙讓也不行,皇命豈可違抗。
反之,亦然。
至今有哪一條材料能夠證明:
在洪武三年十一月大封功臣中,朱元璋本欲封劉基為“公”或“侯”,只是由於劉基自己再三“固辭不受”,才最後改封為“伯”,且祿止二百四十石?
再說,那些公、侯們不了解朱元璋的心態,不懂得避禍保身嗎?
難道他們當中就沒有人說一二句“避名讓爵”之類的便宜話嗎?
明太祖說他對劉基的封賞,“尚其敷爾勤勞忠誌”。
言下之意就是說,爵稱其德,賞足酬勞。
而究其實,無論從文、從武哪方面評價,劉基比之六公、二十八侯,都是爵賞均失公道。
所謂“避名讓爵”說,實質上是變換一種手法,把明太祖對劉基多疑寡恩的不當行為,悄悄地轉移到劉基身上,變為劉基本人的主動要求。
從而達到既維護明太祖“論功行賞”、“至公無私”的“聖君”形象,又兼顧劉基“成功不取”、“受爵能讓”的賢臣美德,有意制造君臣兩全其美,可謂妙哉。
後來朝廷為了維護祖訓,掩蓋他們老祖宗在國初定功行賞中的不公正行為,還專門以禮部會議文件的形式,進一步將劉基與諸位公、侯的封爵賜祿,說成是“事體相同”:
國初誠意伯劉基本以純粹之學,王佐之才,同徐達、湯和輩殫謀戮力、奉翊我太祖高皇帝削平海內,奄有中原。
發縱決策,有古蕭何之功;
帷幄運籌,有吾子房之比。
當時論功行賞,世封伯爵,與徐達、湯和等事體相同,則我皇祖所以優眷勛臣者,未嘗不至矣[36]。
封劉基為誠意伯,原本就是“賞”與“功”不對稱,“爵不稱德,賞不酬勞”。
從大封功臣的整個運作過程研討,造成這種不當的根本原因,在於明太祖的思想意識與思維方法。
第一,親情觀念與鄉土意識,使劉基自然成為“圈”外人。
明太祖朱元璋“起義淮右”,以淮人為基本隊伍,以同鄉同裏為核心骨幹。
他打天下主要依靠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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