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美国翻译(第三章和第五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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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国翻译
第三章翻译内容:
1-10页。
第五章翻译内容:
11-20页。
第三章翻译内容
77-80
美国人对政府应有多强的意见不统一。
有些人视政府权力为一种仲裁和调解好不同集团之间和宗教之间利益的力量。
总统比尔·克林顿视为政府为一种帮助人们帮助他们自己的工具,我们的新政府的卓越使命是给所有美国人一个机会来建构好的生活。
布什总统认为执政是政府的次要任务,“当每个公民都是他(她)们命运的主宰者,我们将给予我们的美国同胞免于匮乏和恐惧,获得更多的自由,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繁荣、公正和平等。
自治最终依赖管理者本身。
美国的政府机构是以慎重的权利划分为代表。
美国政府由三权分立统治的,总统、国会和联邦法院每个分支都有自己特定的权利。
然而总统、国会和联邦法院并不是为完全控制自己所在领域而设立的。
三权分立并不应完全分离,使得其三者间没有互相受到宪法的控制。
权力的划分是错综复杂的,通过制衡,相当于相互监视和限制,同时允许联邦政府做出,制定和解释法律。
政府的进一步分工存在于联邦和州政府的重叠关系。
每个州类似于联邦政府,有独立的行政,司法和立法部门。
除此之外,政府权利机构又建立当地、县或行政区域水平的权利机构。
权力的分离和权利的相互制约给予不符合多数原则的人或组织更多的发言权。
在宪法的指导下,多种的利益才能够被重视和公正对待。
自从最初的十个于1971年列入人权以来,这个法案只被正式修改过17次。
宪法是美国政府成立的依据。
美国国家成立的225年期间,在美联邦权力的划分不仅由宪法决定的,而且是经由综合务实的折中方案决定的。
在美利坚民族的形成中,权利分配的理念被视为确保政府实行仁政的最好的方法。
1783年美国独立战争结束时,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詹姆斯·麦迪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建国者需要建立一个体系来做政府该做的事。
这意味着创建机构管理广袤的疆域,从马萨诸塞州的滨海沿岸到佐治亚州并延伸至密西西比河。
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免于受到外部威胁在他们心里是最重要的。
与此同时,每个州认为自己已经确定起了在殖民时代他们自己的身份。
限制联邦政府权利却想要一个维护自己独立自主权利的制度。
美国国家的缔造者制定了2个计划,这2个计划体现在宪法和人权法案里。
附在法案的修改过程中,为国家和个人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从本质上讲,三套主权证实:
联邦,州,和公民确认了三套主权。
对政府权力的争论反映了州的不同的关心。
较大的州,如弗吉尼亚州,仅凭借人口规模将获得更大的影响力。
较小的州如新泽西州,想要在立法机关的数量上和其他州一样。
创办者同意通过建立一个两院制的立法机构,统称为国会、组成的众议会和参议会以来协调大州和小州的利益。
每个州的在众议院的代表人数众议院高于最低每个州的一名代表,与全国总人口的百分比成正比的。
80-81
这种妥协过度代表了一个小州,因为无论国家人口的百分比有多么低,他们都将有两个参议员和一个代表。
总统大选一直受到这种优势的影响,因为每个州总统选举团中的选举数量和它的总体代表的数量(根据人口普查)和参议员(总是2)相匹配。
这样的安排使领土主权高于人民主权。
应该指出的是,美国人不直接在全国范围内投票选出他们的总统。
相反,他们通过州间接的投票,投票转换成选举团代表。
每个州获胜的候选人战胜了那个州所有的选举代表,除了缅因州和新罕布什尔州,那里出现了票数分裂。
因为那里有538位选民,100位参议员435位代表,和3个从哥伦比亚特区来的代表,它需要270张选票来赢得一场选举。
在2000年,即使比戈尔少了400000票,乔治.布什以271对267票赢得选举团。
2004年,乔治•布什通过赢得330万大众选票,通过30州比20州,通过选举团的286对252票击败了约翰·克里。
DivisionofPowers
82-83
宪法将权力划分为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和解释法法律分支:
立法、行政、司法。
这种分权限制了政府的每个部门对它的特定区域的权威。
行政部门有权管理法律并在外交事务上代表国家。
国会旨在通过法律,用它的权威分裂为众议院和参议院。
众议院通过控制预算和税收专注于国内政策。
因为和其他国家签订条约需要批准或拒绝,所以参议院将监督国外政策。
创始人认为最高法院是最弱的分支,没有用明确的条款定义它或联邦法院系统。
司法将作为上诉法院来调节不同的法律解释,最终决定政府行为的合宪性。
政府分成三个分支以及严格的书面定义联邦和州的权力范围,努力缓解一个流氓行政的恐慌或者一个通过立法的多数将基本权利带走的阴谋。
事实上,尽管行政、立法和司法在大多数问题上权威重叠,但美国人将政府职能分割的如此显著,以至于没有部门能够占据权力领域的中间地带。
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议会系统形成了鲜明对比,最大的党派形成了政府,行政的任命和指导,以及控制首席司法的任命。
甚至华盛顿特区的布局都有明显的权力分离通过物理地分离为三个分支在一个长的锐角三角形中。
大型建筑物命令的商场视图,长满草的三英里长(5公里)的矩形在城市中心,,然而没有分支不间断的另外两个视图。
两个空间,从概念上讲,他们的目光遇到了场所外的个人权力。
宪法的权力分离创造了一个制衡系统对每个分支依赖于其他分支来说。
尽管这些制衡将会在稍后的讨论中重点描述,关于每个部门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果不是不可能,他们的重叠性使得任何一个部门增加无限制的权力变得困难。
如图所描述,每一个部门可以制约其他部门的行为。
这种权力的平衡鼓励了一种妥协关于最有效的将事情完成的策略。
84-87
3.3联邦制系统
关于州和联邦政府的关系的最初想法包含在第5条款。
此外,第十修正案规定:
“权力不代表美国宪法,也不通过国家,是保留给各州及其人民的。
”在当代美国,现实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宪政安排使一个四百万人口的半主权小共和农业州满意却对三亿人生活在一个交织的,以服务业为主的,后工业时代经济的需求视而不见。
定义什么是地方,州,国家是更加困难的并且任何明确的权力划分都是模糊的。
现代化已经取代了静止的权利与活力的关系使得联邦成为作为一个机构的进程。
联邦制的进程在上一个世纪加速,并且已经使权利不断地从州政府转移至国家,尽管偶尔在口头上相反。
这个过程得到了一般性宪法修正案的帮助,为以后因时间或环境的改变而新解释留下了余地。
表3.2概述联邦主义的过程,展示了如何政府列举的权力已被转变成授予的权力了。
历史学家们把联邦制比喻为千层蛋糕或双向联邦制,大理石蛋糕的联邦制,新的联邦制,“新”的新联邦主义和夸大范围的万花筒联邦制。
这些隐喻力图寻求再现权利如何被分享,分割,监控,和平衡的画卷。
千层蛋糕,或双向联邦制唤起了一种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分离且有点平等主权的层的图景。
像一层蛋糕,国家政府的权力都包含它的单层内,超过国家政府层权力,这是超过地方政府层。
每一层在其主权权力上都是不同。
美国显然从1790–1865适合这个模型,并继续受到它的影响直到1932。
大理石蛋糕联邦制最能说明1933–69这段时期。
在这个模型中,州和国家权力相互博弈,上升和下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哪切这块蛋糕。
权利并不是固定在上或下,它是协调的流动的,允许根据一个特定的总统和国会的信条对联邦权力和程序膨胀和收缩。
1933,大萧条最糟糕的一年期间,罗斯福总统大大扩展了联邦政府的作用与他的“新政”计划的福利,社会保障,和工作。
1969,总统理查德尼克松提出了一项他称之为“新联邦制的政策”。
尼克松认为,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在外交政策上,在国内事务中,联邦政府已经变得太侵入日常生活。
他想让各州在决定花多少钱和在什么地方花钱上拥有更多的权力和多样性。
尼克松当局推行了一项州权利权利,地位,正如美国人发现尼克松和他的党羽在水门事件和越南事件上是具有阴谋和霸权的。
而且,这项新联邦制符合人们对于国家政权太强大和自我放纵的恐惧。
在一段时间后的吉米卡特政府,自1980的罗纳德里根已制定提供了一种缺少货币支持有更多的任务且更可控的“新的”新联邦主义。
在上世纪90年代,比尔克·林顿率先通过“第三种方法”实现了一个微妙的改变。
被政治家称为夸张的联邦主义者的克林顿继续推进允许各个州自行决定收支代替从国库拨款的政策以削减联邦政。
虽然联邦政府削减或取消了对各个州的资助,但是联邦政府确仍然通过科技和政策间接统治各个州,而且还不用在通讯,交通,教育和环境保护方面投入资金。
联邦政府损失的实权只是在理论上显得巨大,以为它可以谁说插手如何事情以表明它的主导地位。
这个方法的推行决定了州和联邦谁提供公共服务并为之买单。
布什将权利移交至各个州,尽管刚刚发生了911事件,尽管刚刚成立的国土安全部加强了政府在福利和治安方面的权利。
过度缩减的预算还要用在与恐怖主义的抗争和伊拉克的重建上,联邦税收上的缩减也使得各个州承担起了没有政府拨款的日常建设的责任。
就像联邦政府一样,每个州在其辖内的治理上都有一部成文的宪法。
这在13个州合为联邦国之前并不奇怪,并且美国宪法正是其基础上组成的。
州政府通过全民普选州长,两院制的立法机关(内布拉斯加州除外),分别运行的法院系统凌驾于州最高级法院之上的方式模仿联邦的方法削减州政府权力。
不像他们模仿的联邦政府,州参议员和代表只是兼职的议员,当立法会议结束后他们就从州府赶回家照料自己的本职工作。
州可以决定自己的税收、维持自己的武装力量、为生活在两州边界是的人民制定法律。
大多数州通过民主选举内阁成员及内阁总理,甚至是最高法院法官的方式限制行政权力,而不像联邦政府不通过民主选举总统而由参议院决定。
因此州具有更多的内部争议,因为机关内部的行政人员更多的要为选举他们的民众负责而不是党派的州长。
当地的县、市政府情况更加特殊。
美国宪法没有提供州政府如何分配内部权力及源于殖民统治时期存在的自治政府自治权力传承的方法。
整个国家有80000多个地方政府。
所有选举来的市长,市议会,法院对于自治市市民既有责任又有权力。
委员会制定政策,法律并且为市外的区域提供服务。
拥有独立武装的部落理事会在印度地区制定政策。
被选举出的学校董事会通过制定当地总课程直接治理学校地区,并且拥有决定权和税收收入支配的权利。
较大的城市通常跨越州的边界和管理权,联系州际管理权的合作。
另外还有许多从野生动物保护区到军事基地多种不同类型的政府实体存在。
87-93
这些模型的应用决定了国家或民族是否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当然,这取决于它由谁支付。
布什把权力下放给各州,甚至在2001年的“911”事件期间,新的国土安全部(管理)部门还强化了各个个州内联邦政府的福利和警力的作用。
捉襟见肘的联邦预算要支付反恐战争和伊拉克的重建,还要资助联邦减税,却让政府在没有实施资金的情况下负责福利项目。
就像联邦政府,每个州在其边界内,都有一部既定的宪法来建立治国实践。
这并不奇怪,因为在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存在之前就已经先有了最初的13个州而他们的代表又起草了美国宪法。
国家反映了联邦部门的权利,与民选州长,两院制的立法机构(除内布拉斯加州),并通过州最高法院分别突破法庭运作的系统。
不像在联邦政府中他们的同行,州参议员和众议员仅仅是兼职议员;一旦立法会议结束,他们就要搬离国会大厦回到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中。
国家决定税收,维持自己的政治力量,并为生活在州界内的人们设置法律。
大多数州通过让人民选出州政府内阁成员和法官来限制行政权力,即使是州的最高法院法官,不像联邦宪法,把权利留给总统选择和由参议院确认。
因此,在州政府内部往往是无政府状态,行政部门中的官员对这些选了他们的人负责,而不一定是在巡抚的政党的人。
在县和市级的当地政府是更多特质的。
美国宪法并未规定各国应如何分配他们的内部权利和地方自治的传统,这是源于殖民时期自治社区的存在而产生,发展的。
在全国范围内,有超过80,000个的地方政府。
市长,市议会,市法院,所有当选的都有责任和权力定义地理上的直辖市。
县长决定政策,执行法律,并为城市边界以外的地区提供服务。
部落委员会与部落警察在印第安人所在州设置政策。
选举出的学校董事会来指导学区建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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