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鹏东财课程考试《金融法》复习资料及参考答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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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企业工会成员
C
8.中国证监会可以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证券公司进行专项审计或稽核,有关费用由()支付。
A.证券公司
B.中国证监会
C.会计师事务所
D.证券业协会
9.残缺的人民币由()收回、销毁。
A.中国人民银行
B.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C.储蓄所
D.财政部
10.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A.30%
B.25%
C.20%
D.35%
1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财产保险的是()。
A.货物运输保险
B.工程保险
C.责任保险
D.生存保险
12.甲向乙签发支票,因合同总价未确定,故支票金额未填写。
甲与乙商定,金额由乙根据实际发货数量补充填写。
后来实际发生的货款为21万元,但乙将金额填为24万元,并将支票转让给丙。
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A.乙违反诚信原则填写票据,票据无效
B.乙违反甲之授权,填写无效,应按实际发生的货款确定票据金额
C.甲可以以乙滥用填充权为由对丙提出抗辩
D.乙补充填写的支票有效
13.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有关专业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内,不得购买或者持有该股票。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14.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优先支付()。
A.税金
B.存款利息
C.单位存款
D.个人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
15.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内不得转让。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16.同一企业法人可以投资()个汽车金融公司。
A.1
B.2
C.3
D.4
17.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有权批准贷款人豁免贷款的机构是()。
B.财政部
C.国务院
D.审计署
18.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应不少于人民币()。
D.1.5亿元
19.依据我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股票发行人如申请其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则其股本总额至少应达到的数额是()。
B.4000万元
C.5000万元
D.6000万元
20.以下不属于财务公司业务范围的是()。
A.吸收成员单位2个月的定期存款
B.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C.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D.境外外汇借款
21.汽车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A.4%
B.7%
C.8%
D.10%
22.某公司投保财产保险200万元,在一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火灾事故中,实际遭受损失为195万元,为保护和抢救财产支出必要费用10万元,为确认保险损失交付的评估费用5万元。
保险公司应赔偿()。
A.195万元
B.200万元
C.205万元
D.210万元
23.下列关于保险价值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B.保险金额如果超过保险价值的,则超过的部分无效,被保险人不得对超过部分请求赔偿
C.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D.在人身保险中,保险金额也要由保险价值来确定
24.出票地在英国,背书行为发生在日本,持票人为新加坡人,付款地在上海。
依我国票据法,决定持票人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是()。
A.日本法
B.英国法
C.新加坡法
D.中国法
25.利用涂改、粘贴、拼接等手段无中生有或者以小变大的非法改变货币的外形或面额的犯罪行为定为()。
A.变造票据罪
B.伪造票据罪
C.变造货币罪
D.伪造货币罪
2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证券法禁止的欺骗客户行为的是()。
A.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B.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C.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D.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27.某人拾得一现金支票,持伪造身份证向银行提示付款成功。
关于银行的责任,正确的说法是()。
A.银行对真正权利人的付款义务是绝对责任,不可免除
B.银行必须对提示付款人身份的真实性作实质审查,否则不能免除其向真正权利人的票据责任
C.银行对提示付款人身份的真实性进行附带审查,可以免除其向真正权利人的票据责任
D.银行应要求持票人出具证据证明其票据取得的原因合法,否则银行不能免除票据责任
28.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注册资本为()。
A.33.8亿
B.50亿
C.48亿
D.80亿
多选题
1.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大陆的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
A.存款准备金
B.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C.再贴现
D.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A,B,C,D
2.下列行为中,属于逃汇的有()。
A.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B.不按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C.擅自将外汇汇出或携带出境
D.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
3.出票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有()。
A.开票
B.背书
C.要式
D.交付
A,C,D
4.债券上市程序包括()。
A.上市申请
B.上市核准
C.安排上市
D.上市公告
5.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不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有()。
A.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
B.无法确定付款人的票据
C.未填明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D.银行本票
A,B,C
6.信托业务主要有()。
A.拆放同业
B.贷款
C.租赁
D.存放同业
7.刘某购新车一辆后投了财产保险,保险价值10万元。
某日,刘某开车时被司机王某违章驾驶的卡车撞坏,造成损失2万元。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刘某既可向王某索赔,也可选择要保险公司赔偿
B.若保险公司向刘某支付了赔偿保险金,则刘某不得再向王某索赔
C.王某向刘某支付了赔偿费,则刘某仍有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D.若刘某放弃对王某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A,B,D
8.依据我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残损人民币的兑换标准有()。
A.超额兑换
B.全额兑换
C.半额兑换
D.不予兑换
B,C,D
9.属于票据债务人的有()。
A.出票人
B.背书人、保证人
C.支票付款人
D.承兑人
10.根据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不同,信托的类型包括()。
A.民事信托
B.自益信托
C.金钱信托
D.商事信托
A,D
11.下列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A.分支机构是按照行政区划分来设立的
B.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C.分支机构的日常工作由总行统一领导
D.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
12.经纪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A.证券的代理买卖
B.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
C.证券代保管、鉴证
D.代理登记开户
13.属于票据法上对物的抗辩事由的有()。
A.票据债务人欠缺票据行为能力
B.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C.票据背书不连续
D.票据未到期
14.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
A.保险代理人公司
B.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
C.信用卡公司
D.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15.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的投保中具有被保险利益的对象包括()。
A.本人及其配偶
B.子女
C.父母
D.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
16.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开始后,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的有()。
A.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B.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C.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
D.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A,C
17.属于存款支取规则的有()。
A.一般支取规则
B.挂失规则
C.提前支取规则
D.大额现金支取规则
判断题
1.各国的金融立法多表现为民法、商法的特别立法,如银行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
()
T.对
F.错
T
2.套汇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逃避国家外汇管理,将应该上交或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保存、转移、买卖、使用、存放境外,或将外汇、外汇资产私自携带、托带或邮寄出境。
F
3.外汇管理的作用主要有稳定本国货币对外汇率、保护国内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平衡本国的国际收支。
4.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风险要比信贷业务低。
5.从性质上说,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6.全面现场检查是是对金融机构的一项或几项业务进行重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7.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指金融活动中各种主体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即金融关系。
这里的金融关系不包括资金的财政分配关系。
8.人民币的发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货币发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向流通中投放现金的行为。
9.金融监管的主体是指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政府或政府机构。
10.金融租赁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工具,兼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职能,在促进企业技术改造、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企业资产存量、促进消费、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
11.所有的外国货币都能称之为外汇。
案例分析
1.2006年5月20日,甲公司总裁A先生打电话给公司董事B先生,通知他两天之内将召开一次特别董事会。
这时,B先生正住在某饭店。
虽然董事会还有两天才召开,他已经获悉了有关公司合并的传闻。
他在饭店里给他的父亲C先生、他的儿子D先生和他的秘书E小姐打了电话,建议他们指示各自的经纪人关注甲公司的股票,并暗示他们应该买进该公司的股票。
除C先生外,D、E都在2006年5月2l至22日,大量买进了甲公司的股票。
2006年5月29日,甲公司向证券市场公布了其与太平洋公司合并的消息。
问:
(1)B先生是不是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为什么?
(2)B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为什么?
答案:
(1)B先生是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2分)B先生是甲公司的董事,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属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2)B先生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证券法》第76条规定,知悉证券内幕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陔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不一定自己买卖证券,泄露内幕信息致使他人据此买卖证券也一样构成内幕交易。
B先生尽管没有自己买卖证券,但其泄露内幕信息致使他人据此买卖证券,因此也构成内幕交易。
2.2002年9月中旬,赵某与山西省平陆冶金矿产公司业务员朱某签订一份生铁购销合同后在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湖滨支行花坛储蓄所开户,不久,赵某又汇入该帐户15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并将该存折交给朱某,但未告知朱某该存折密码。
此后,朱某诱使赵某将自己的身份证以传真的方式传给朱某,9月26日,朱某持伪造的赵某的身份证在该储蓄所代理办理了密码挂失。
10月3日,朱某到工行湖滨支行重置了密码后,分别于10月3日、4日、5日分三次从工行三门峡分行营业部将15万元取出。
后朱某被法院判处刑罚,追赃款及赃物总价值97058.5元,其余款项被挥霍未能追回。
赵某向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被告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严重违规操作,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侵害为由,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兑付原告银行存款15万元及同期存款利息,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元。
本案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
本案法院应判令被告兑付原告银行存款15万元及同期存款利息,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元。
因为本案原告的本金利息损失及经济损失2000元全部是由被告的违法操作所致,被告负有完全过错,依法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同时原告没有过错,原告不负任何责任。
(1)、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存折密码挂失允许代理,但仅限于代理挂失申请,而重置新密码与支取款项则禁止代理,而本案被告则违反法律规定允许朱某代理原告重置新密码并支取款项,直接导致原告的全部损失,被告违法有过错。
(2)、根据商业银行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义务的要求,被告负有审查朱某提交的原告身份证真实性的义务,但本案被告未能审查出朱某提交的原告身份证系伪告而成,并允放朱某代理密码挂失,进而造成原告的全部损失,被告负有过错。
3.1998年4月,某乡政府为该乡农户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费为每户75元,保额为每户2500元,并且保险双方特别约定:
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份交清。
保险公司遂向乡政府签发了保单并加盖了公章。
后来,保险公司曾多次向乡政府催讨保费未果。
当年7月,一场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冲垮了该乡的防洪大堤,淹没了全乡的农田和房屋,农户损失惨重。
灾情发生后,乡政府迅速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则以该乡未交保费为由予以拒赔。
由于事关重大,乡政府上诉到法院,法院最终该如何判决?
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投保人按约定交纳保费是否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
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一经订立,合同双方就产生了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投保人负有支付保费的义务,保险人负有承担保险标的遭受损害补偿的义务。
本案中,保险公司向乡政府签发了保单,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受法律保护,乡政府应按约定交纳保费,对投保人拖欠保费的,保险人可通过索讨或诉讼的方式追讨。
但是,本案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何时生效,即保险人何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作出特别约定,只是在保单中注明,保费分两次交付,11月份交清。
故乡政府是否按约定交付保费不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除非在保单上特别约定:
“保单自交费之日起生效”。
因此,本案保险合同成立时,应视为合同签订时开始生效,保险人便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当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费时,保险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不能听之任之,待出现保险事故后才以未交保费为由拒赔。
保险人应积极催交保费,必要时在保单上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以对方违约为由,行使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保险公司应根据全乡受灾情况,支付赔款,乡政府全额支付保费及利息,予以结案。
4.2003年9月,某租赁公司按照电视机厂与某实业公司协商的条件与实业公司签定了购货合同,该合同规定,货物质量保证、设备验收等直接由实业公司向电视机厂负责。
电视机厂也在该合同签字。
同年12月,租赁公司与该电视机厂签订了以该设备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某实业公司直接向电视机厂交付设备,交付之日为租金起算日;
若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则租赁公司不承担责任,由电视机厂向某实业公司索赔,租赁公司协助。
该设备于2004年1月交付,但电视机厂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发现该设备未达到设计标准。
为此,租赁公司会同电视机厂与某实业公司签订了处理协议书,协议书约定:
片状电阻生产线设备由电视机厂负责修整,某实业公司向电视机厂赔偿15万元。
后来,租赁公司因电视机厂拖欠租金索要未果,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租金,电视机厂辩称:
租赁公司交付的租赁物未达到设计标准,而租赁公司又未及时索赔,故拒绝支付租金。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本案法院应判令电视机厂如数向原告支付全部租金。
因为:
(1)、在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中,承租方向出租方近约支付租金是法定义务、也是约定义务。
故本案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租金。
(2)、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而且本案租赁合同也明确约定"
若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则租赁公司不承担责任"
,故电视机厂辩称租赁公司交付的租赁物未达到设计标准而拒绝支付租金的主张不成立。
(3)、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出租人应当协助,本案租赁合同也明确约定"
若发生设备质量问题,则租赁公司不承担责任,由电视机厂向某实业公司索赔,租赁公司协助"
。
故电视机厂辩称租赁公司又未及时索赔,故拒绝支付租金的主张不成立。
(4)、事实上,租赁公司曾会同电视机厂与某实业公司签订处理协议书并约定:
故租赁公司已经尽到了协助索赔义务,所谓的设备质量问题应当由电视机厂自己负责。
5.某年春节,李某为其刚满8岁的儿子买了价值200元的烟花爆竹。
某日,李某与其妻出门访客。
其子独自在家感觉无聊,遂将李某藏的烟花爆竹翻出,在屋内玩耍,不慎引起火灾,造成衣服、被褥、家电、家具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损失约为30000元。
所幸,李某投保了家财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
对于这样一起火灾,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李某之子故意行为造成的,而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引起的财产损失,属于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不应赔付。
而李某认为,其子并非故意纵火,不应视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本案的争论焦点在于对"
故意行为"
的认定。
根据法理解释,"
故意"
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一定的损害结果,仍然希望该结果发生或者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显然,故意总是与行为人的"
明知"
和"
有意"
有关。
本案中行为人是刚8岁的儿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
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8岁的儿童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本谈不上故意或非故意的问题,对其行为后果不负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民事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李某及其妻在出门之前将烟花爆竹藏起来,说明他已尽了责任,但将未成年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将有可能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不良后果,对此,李某及其妻应该想到,但却因疏忽而未想到。
即便如此,也只能说李某及妻子有过错,但决不是"
结论:
既然本案的财产损失不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6.1998年5月,甲公司经工会研究表决通过决定给全体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公司办公室主任在代表公司办理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未经工会知晓擅自将受益人列为公司,每个员工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
2000年9月,该公司员工李某在乘坐班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支付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5万元,甲公司领取后未转交给李某的家属,李妻几经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
(1)什么是保险利益?
(2)本案中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3)本案中甲公司是否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请简要说明理由。
(4)谁可以领取该笔保险赔偿金?
(1)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和受益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定利害关系以及由此涉及的经济利益。
(2)保险合同有效。
理由在于:
《保险法》规定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当事人所签订保险合同的效力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
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本案中甲公司为全体员工投保前已经代表员工利益的工会表决认可,应看作已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甲公司作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享有合法的保险利益。
(3)甲公司不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根据保险法,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本案中无论是员工本人还是代表其利益的工会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因未被明确告知而没有机会表态,公司办公室主任擅自将公司列为受益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4)李某的继承人可领取该笔保险金。
依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7.甲为敷衍“赌债”而签发一张支票给乙,后者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以清偿货款。
丙向银行交付支票结算时,发现该支票是张空头支票,遂转而向甲索要票款。
甲辩称:
“赌博之债为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这张支票岂能算数?
”拒绝向丙支付票款。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叫做空头支票?
我国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2)甲的抗辩是否成立?
(1)支票出票人所签的票面金额超过其在付款人(银行)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所签支票即为空头支票。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2)甲的抗辩不能成立。
其出票原因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8.李某为家用买了一辆轿车,价值20万元,并为爱车投了保,保险金额也为20万元。
后来,李某将此车进行出租营运,但未把这种情况通知保险公司。
李某因在一次运送旅客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导致车辆报废,此次事故发生在投保期内。
(1)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李某?
请简要说明原因。
(2)假设事故发生在李某自驾出游的过程中,且责任不在李某,此时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李某?
(1)不该。
因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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