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部管理手册2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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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人事管理事务
第一十四条、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可以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岗位需求调查表》,由人事部汇总各职能部门的人力需求后负责办理招募事宜。
第一十五条、经公司安排面试录用的员工,试用期满后,公司应聘人员均按社会招聘员工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第一十六条、公司员工办理录用手续时,须填写《员工登记表》,并签订其附件中的《保密协议》和《担保书》等文件。
第一十七条、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十八条、员工试用
1、公司录用员工后均根据岗位和本人能力表现,自录用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其中需注明三个月的试用期限;
2、在试用期内,因业务成绩、工作态度等方面被判定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且无其他合适岗位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在试用期内,因业务成绩、工作态度等方面被公司高度认可的员工,公司可随时与其办理转正手续并履行劳动合同;
4、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已经试用期后办理正式转正的员工,将自入司时间起计入其连续工龄。
第一十九条、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可以对员工的职务,所属工作内容进行变动,员工无正当理由必须服从调动。
第二十条、公司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因违反劳动合同使对方受到经济损失时,必须给予违约赔偿。
第二十二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予续约,否则办理退工手续。
第二十三条、解除合同
公司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届时可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不适应或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3、因公司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以致人员多余的;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第二十四条、辞退
公司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按规定予以辞退:
1、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分配或不服从转岗安排的;
2、偷窃或贪污公、私财物,有具体事、证者;
3、屡次违纪,经处分、教育仍不能改正的;
4、一年三次严重过失处分的;
5、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损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五条、除名
公司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予以除名:
1、连续旷工十五天的;
2、全年累积旷工三十天的;
3、触犯国家法律的。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中就招聘事宜未详细说明的内容与操作流程,可参照《招聘制度》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假期
第二十八条、 工作时间
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员工的正常作息,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
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精神,结合公司从事销售业务的实际,要求各职能部门保证公司业务运作的需要,周六实行部门值班制,视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
值班人员将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营销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销售工作计划安排,不参照本条款执行。
除休息时间外,一周的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具体上班时间为早上9:
00至下午5:
30,午休时间为12:
00至12:
30。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十九条、 病、事假
1、因故无法正常上班的员工,应提前壹天书面向上级主管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状况的应于当日9:
00前电话通知直接主管,事后补单;
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均视为旷工;
2、连续请假或调休一天至三天者,需经部门总监批准后方可请假或调休;
3、连续请假或调休三天以上者,需经总裁办批准后方可请假或调休;
4、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处理;
迟到超过半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
11:
30以后签到者以全天旷工处理;
每月累计迟到达两次者不予处罚,累计达三次者,每次罚款20无,累计60元;
累计过四次者以旷工一天处理、五次者以旷工两天处理,以此类推;
5、请病假须出具医生证明,按请假天数相应扣除50%工资;
6、请事假按请假天数,按请假天数相应扣除100%工资。
第三十条、 对旷工者,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并加罚一日工资,因旷工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者,视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加班
在不影响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必要时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在此情况下,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150%工资报酬,双休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200%工资报酬;
法定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300%工资报酬,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加班前需向直接主管递交加班申请单,经批示后转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计为加班。
第三十二条、法定节假日
1、元旦一天;
2、农历新年:
春节三天;
3、劳动节:
三天;
4、国庆节:
5、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员工申请休假,必须书面申请于七日前交直属上司,按公司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若因特殊情况而不能事先申请的,事后应立即补办手续,无申请、事后又不补办手续的,作为缺勤处理。
第三十四条、 休假的种类有婚假、产假、丧假。
第三十五条、 带薪公假有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五章工资
第三十六条、 工资发放
岗位固定工资于每月10日发放,岗位浮动工资、营销人员销售计提奖金于每月20日发放。
工资结构、工资水平具体内容参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资的扣发规定
相关部门提供员工当月的考勤、报表上报、晨会出勤等考核结果,按相关规定计入员工当月的工资。
第六章奖惩
第三十八条、 表彰
公司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并计入个人档案中:
1、业务和工作业绩良好,对公司做出显著贡献者;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表现突出者;
3、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对维护公司声誉有特别成绩者;
4、创造发明、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热心服务,受到公众好评者;
5、连续勤恳工作五年以上,考绩优良者。
表彰形式分为全员通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颁发奖励基金三种形式。
第三十九条、 处罚
对过失员工的处罚,根据过失程度分为以下五种:
1、批评;
2、通报批评:
发出警告书,对过失进行记载;
;
3、经济处罚;
4、降职降薪;
5、引咎辞职、劝退、除名,此时劳动合同自行终
第四十条、辞退、解除合同,参看本规则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第七章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一条、公司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在职培训。
第四十二条、视业务需要,选择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至相关的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
第四十三条、鼓励员工不断钻研本职技能,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定期组织必要的培训,以指导员工不断上进。
第四十四条、关于培训的详细内容可参照《培训管理制度》中的内容和流程操作。
第八章 月工作规划及总结
第四十五条、每月3日前各个分公司行政应对上月人力资源情况做出总结,包括岗位设置、人员总数、人员构成、各个岗位工作内容、人员流动率、人员薪资结构等,制作《分公司人力资源状况月报表》,对上月人力资源状况做出评估,上报总部人事部。
报表附后。
总部由人事部人事专员做出汇总总结。
第四十六条、每月5日前各分公司应根据本月工作计划,结合实际人力资源状况,确定人员需求、招聘计划、培训需求上报总部人事部审批备案。
总部人事部根据分公司本月人力资源规划监督其具体执行情况。
具体操作权限及程序如下:
每月月初,各分公司行政向分公司各部门发出《岗位需求调查表》和《培训需求调查表》。
各部门根据其工作饱和度和人力资源分布情况如实填写并上报分公司行政人事,分公司行政人事汇总整理之后制作《分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月报表》。
并及时上报分公司总经理、主管总监、行政人事总监审核、总裁办批准、总部人事部备案,报表附后。
1、分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经批准之后,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划内容执行,如有计划外人员变动情况,总部人事部根据其实际报备情况,有权不予批准。
2、总部人事部会根据各分公司的培训需求和意向,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组织并实施培训计划。
第九章劳动争议
第四十七条、公司如有劳动争议发生,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公司与员工均有权向各级有关部门就劳动争议问题提出申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为行政人事部。
第四十九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实施。
人事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总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人员入职、试用、转正、晋升、离职、辞退等人事操作,特制订本实施。
一、人员录用及流程
经招聘考核,拟定录用的人员,总部人事专员及各分公司行政应及时将其个人资料、录用理由、岗位级别及薪资标准遵循入职流程通过OA及时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以总部申批同意时间作为新入职员工计发工资的依据。
新入职员工应提交以下材料备查、备案。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件、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分公司行政人事在核查以上资料后,请新入职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签订保密协议及担保书。
建立员工档案,制作胸卡,发放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
1、分公司员工入职报批流程:
分公司行政人事提报
↓
分公司负责人审批→抄送分管总监
↓
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总监审批
报总裁办审批 区域经理级别以上
转行政人事部总监处
总公司人事专员备案
信息中心开通OA
分公司行政人事申报流程结束并备案
2、总部员工入职报批流程
总部各部门主管提报
报主管总监审批
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总监审批
报总裁办审批 部门主管级别以上人员
入职流程报备结束
二、员工试用期管理
1、员工新入职后,公司会根据岗位及能力表现,自录用之日起确定3个月的试用期限并签订试用期协议。
2、试用期内,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总经理应指定新员工的直接上级(或资深员工)帮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明确工作职责,提升业务能力。
应经常与新员工沟通,了解新员工的思想动态,进行业务指导,并将相关情况向员工直属上级及时汇报。
3、试用期内,因业务成绩、工作态度等方面被判定不适合本公司工作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试用协议;
在试用期内,因业务成绩、工作态度等方面被公司高度认可的员工,公司可随时与其办理转正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将计入其连续工龄。
4、转正考核: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应提交一份试用期工作总结,内容包括:
4.1试用期内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自我评价;
4.2对岗位工作的认识、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4.3对企业文化和所在团队的认识;
4.4意见和建议。
5、新入职员工的直接上级应根据员工实际表现,从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在《员工转正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按试用期考核程序逐级审批。
区域经理级别以上要经过总裁办申批。
和员工入职流程相同。
分公司的总经理、销售经理、市场主管转正批准之后,由行政人事部发文正式任命,在全公司内部下达任命通知。
分公司总经理以上级别还应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和《肄业禁止合同》。
6、新员工试用期内,分公司及各部门应对其加强指导和监督,如认为其工作表现非常优异、需提前转正者,或是明显不能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需尽快辞退者,均需提前进行试用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向人事部申请办理提前转正或辞退手续。
员工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因个人原因超过三个月未能转正者,公司将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三、晋升
1、职级晋升
员工在单一岗位上的等级提升,称为职级晋升。
1.1普通员工职级晋升审批流程如下:
由其直接主管提名,分公司行政提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核,主管总监审核,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总部人力资源部及分公司行政备案。
1.2区域经理以上级别职级晋升审批流程如下:
由分公司总经理提名,分公司行政提报,主管总监审核,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办批准。
总部人力资源部及分公司行政备案。
1.3季度考核为SE或CE级别,且工作业绩极为出色,可申请职级晋升,由其直接主管填写意见,并由员工书写述职材料,通过OA到分公司行政人事处报备。
总部人事部根据员工述职报告,与员工做电话访谈,通过对员工上、下级同事访谈并结合历史绩效考核成绩,提报人事部意见。
1.4 当月20日之前报备的职级晋升按整月来计算工资、绩效。
20日之后报备的职级晋升下个月按晋升后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绩效。
2、职务晋升
员工在同一系列或相关系列岗位上的行政职务提升,称为职务晋升。
2.1根据公司组织发展的需要,各类员工的职务晋升将视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
公司各类员工职务晋升应满足如下条件:
2.1.1在现有岗位工作期间,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优秀,绩效考核成绩CE级别以上。
2.1.2符合晋升职位《岗位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已全部完成所需管理和技能培训;
2.1.3忠诚于公司的事业发展目标,对企业文化有强烈的认同感,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1.4具有出色的业务执行能力,为团队绩效达成和业务流程改善做出过重要贡献;
2.1.5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优秀的学习成长能力、创新拓展能力;
2.1.6具有成熟的工作风格和行为模式,能领导团队、培育下属。
以上第1、2条是可以直接判定的基本条件,第3、4、5、6、条需要提名人或侯选人列举具体事例说明。
3、晋升通道
公司各类员工的职务晋升通道如下:
3.1客户主任可晋升为区域主管;
3.2区域主管可晋升为区域经理;
3.3区域经理可晋升为销售经理;
3.4销售经理可晋升为分公司副总经理;
3.5分公司副总经理可晋升为分公司总经理;
3.6分公司总经理可晋升为营销中管理心总监助理;
3.7营销管理中心总监助理可晋升为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监;
3.8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监可晋升为营销管理中心总监;
3.9内勤人员助理级别可晋升为专员级别;
3.10内勤人员专员级别可晋升为部门副主管级别;
3.11部门副主管级别可晋升为部门主管级别;
3.12部门主管可晋升为部门副经理;
3.13部门副经理可晋升为部门经理;
3.14部门经理可晋升为部门副总监;
3.15部门副总监可晋升为部门总监。
3.16越级晋升
具体可参照营销管理中心、财务部、商品部、行政人事部等相关部门的岗位职责。
4、考核审批程序
各级员工的职务晋升审批程序如下:
4.1普通员工应由其主管领导提名,由分公司行政提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核,主管总监审核,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分公司行政及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总部人员应由其直接主管提名,部门总监审核,行政人事总监核准,总裁办批准,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4.2区域经理级别以上需分公司总经理提名,分公司行政提报,主管总监审核,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办批准,分公司行政及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4.3晋升审批程序中需由被提名人提交述职材料,各级考核者填写《晋升审批表》。
述职材料应包括:
4.3.1原工作岗位各项职能的履行、完成情况;
4.3.2对新职位的职能、责任、权利的认识;
4.3.3就任新职位后的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
4.3.4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晋升审批表》要求所有晋升审批者(特别是被提名人的直接上级)针对晋升条件进行逐项考核,并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
总公司各部门主管、分公司总经理必须对述职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提名人对提名且被任命的人员,6个月内负推荐责任。
行政人事部会根据员工述职报告对此人上下级及本人进行访谈,调取历史绩效数据,最终由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核、批准。
为最大限度的降低管理风险,防止人员流动或晋升而造成的工作脱节和损失,晋升提名者必须先培养好第二梯队人员建设,以保证后续工作有效进行,不会出现脱节。
否则晋升提名将不予考虑。
5、晋升试用制
5.1为了降低管理风险,新晋升的员工最好安排到已有岗位上,而不是新设立的岗位。
5.2为了保证组织的稳定性,保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各类员工晋升至新的岗位时,均需经过一个月的考察期。
考察期内,分公司及总部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加强业务指导,使员工明确理解新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具体工作任务。
员工的直接上级要对新晋员工的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应及时反馈。
5.3考察期满时,被考察者应提交工作总结,由直接主管做出评估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能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方可继续任职,否则应停职并转岗。
如无严重过失,一般应调回晋升前的岗位,否则应降职。
晋升考察可参照转正考核程序进行。
四、转岗
1、因工作需要,或员工自愿申请,经总部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各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公司员工可在公司内部进行转岗。
2、各类员工转岗审批程序为:
2.1分公司普通员工转岗需由分公司行政提报,直接主管、分公司总经理、主管总监、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次批准;
2.2区域经理以上级别转岗由分公司行政提报,分公司总经理、主管总监、总部人力资源部、总裁办依次批准。
3、总部员工转岗由部门主管提报,行政人事总监核准,总裁办审批,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4、转岗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4.1应在同一职务等级的岗位中进行;
4.2转岗员工应符合新岗位的任职资格;
4.3员工转岗后,其原岗位的工作有人接替,或对团队整体绩效无负面影响;
4.4员工的工作资料和所涉及到的财物交接清楚。
5、公司员工转岗需由各级负责人填写《转岗审批表》。
五、离职
1、离职类别
1.1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此类情况也称之为辞职。
1.1.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1.2不适应或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1.1.3因公司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以致人员多余的;
1.1.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1.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未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此类情况中又分辞退、开除两种情况。
如员工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者,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1.2.1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分配或不服从转岗安排的;
1.2.2偷窃或贪污公、私财物,有具体事、证者;
1.2.3屡次违纪,经处分、教育仍不能改正的;
1.2.4一年三次严重过失处分的;
1.2.5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损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已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2、离职申请
2.1试用期间员工辞职,应提前七天申请,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
区域经理以上级别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
分公司员工离职申批流程如下:
分公司行政人事上报行文
报分公司负责人审批→抄送主管总监
报总裁办审批
信息中心关闭OA
总部员工离职申批流程:
离职流程报备结束
2.2公司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及实际情况,提出对员工辞退、开除的处理建议,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公司辞退员工、开除的处理程序同辞职审批程序,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3员工离职若属于公司淘汰用工的,总部各部门主管、分公司行政提报时应注明辞退理由,并提供前三个月绩效考核成绩及员工联系方式,总部人力资源部会向员工本人及周围同事做访谈,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最终审核、做出批复。
3、离职手续
员工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应到总部人事专员、分公司行政处领取《离职交接清单》,按以下顺序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3.1员工向直接上级进行工作档案、客户资料、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图书文件等事项的移交;
3.2员工向总公司或分公司仓储负责人进行借领物品的移交;
3.3员工向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或总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个人借款、欠款、支票等事项的移交;
3.4总部人事专员、分公司行政为离职员工进行胸卡、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内部股权等事项的交接和处理,并根据出勤和考核情况,进行离职工资结算;
3.5总部财务部、分公司财务负责人为离职员工发放离职工资,需员工本人签收,或出具书面声明,委托他人签收;
3.6总部人事专员、分公司行政变更相关人事记录,及时更新花名册,将离职审批材料及员工资料等存入离职人员档案中备查;
3.7员工进行离职工作交接时,交接清单上应有监交人签字,监交人应为其直接主管,区域经理以上级别进行工作交接时,应由分公司总经理或销售经理作为监交人,分公司总经理离职交接时,应由其主管总监作为监交人;
3.8员工离职时,总部人事专员、分公司行政应在公司内部发布离职通知,通知相关内外接口单位,检查是否有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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