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管理制度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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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员管理制度
25、信息员交接班制度
26、科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7、安全值班制度
28、安全活动日制度
29、业务技术知识学习制度
30、班前学习制度
31、规程学习贯彻制度
32、井口安全教育视听系统管理制度
33、副井乘坐罐笼管理制度
34、工伤档案管理制度
35、请、销假制度
36、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
37、安检员管理制度
38、安检员岗位责任制度
39、安检员现场交接班制度
40、安检人员奖罚制度
41、安检人员培训和持证检查制度
42、安检人员综合考核制度
43、安全隐患信息登记联网制度
44、人员不安全行为信息搜集和管理制度
45、信息站管理制度
46、信息站工作制度
47、信息站长岗位责任制度
一、安全科工作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及上级有关文件、指令、领导指示精神等。
2、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矿井安全质量进行检查,开展质量评估,及时督促落实各类隐患的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4、负责查处各类“三违”人员和各类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排查结果,并按局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负责组织对人身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呈报事故报告;
上报各类非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搞好日常的工伤登记、换证、建档等管理工作。
6、负责全矿安全信息调度、隐患筛选工作,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日报、安全信息反馈及各级干部下井、安检(监)员盯面、包片、跑线和群安员、青岗员安全员下井登记汇报等工作。
7、参与矿井长远规划设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矿井各项安全规程、措施,搞好技术监督工作。
8、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搞好安全质量、职工培训、调研、统计、分析等工作,并监督安技措工程的完好情况。
二、安全科工作制度
1.建立明确的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度,每个安监人员都要对自己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2.坚持做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处理情况,要做到班班有记录,月月有总结。
3.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大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向矿领导反映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安全奋斗目标。
4.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制止一切“三违”行为,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追查,严肃处理。
5.按时参加每天安全生产调度会和每周安全办公会,参与处理解决各类安全问题。
6.建立各种违章和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和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7、建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三、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1、全科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办法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搞好本职工作。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遇到重要事宜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3、积极参加科内各项活动和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周对各区队安全活动进行检查。
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采掘、机电、运输、通风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新工艺、新技术及各项规程措施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能力。
4、深入井下作业现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三违”有权制止与处理。
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向信息站汇报,现场督促处理,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5、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有事必须请假,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对各类不安全隐患及“三违”必须如实登记,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或吃拿卡要,如有违纪,从严处罚。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在矿党政和驻矿安监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安全监督检查,定期研究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和重大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生产。
2、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对照审查作业规程、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并监督检查各级干部和职工贯彻执行情况。
3、按照质量标准等级,技术规范,监督验收矿井的开拓、掘进、采煤、“一通三防”、机电运输设备安装和安全设备、设施、仪器等有关产品的安全质量情况。
4、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提出隐患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处理存在隐患,并搞好复查工作。
严肃查处“三违”人员,并按局《安全奖惩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处罚。
5、参与审查安技措工程计划,监督检查安技措费用合理使用和完成情况。
6、负责日常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每班都有盯面、包片、跑线人员现场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7、负责各类事故统计、分析、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对各类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防范措施。
8、负责对全矿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9、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科研成果,树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10、制定月、季、年安全工作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五、现场巡回检查制度
1、各级干部和安检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带头遵守各项安全法规、法令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检查不间断。
2、检查地点、区域、路线不受约束,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须全面细致地进行安全检查。
3、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抓、敢管、一抓到底。
4、处理重大隐患时,要蹲在现场盯住不放,制定整改方案,现场督促整改,直到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5、认真搞好复查工作,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要下达停产通知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和复查,确保安全生产。
六、安全事故隐患跟踪监督检查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和铜川矿务局文件规定要求,矿井必须建立安全事故隐患跟踪监督检查制度。
1、各业务科室必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各级干部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定期对矿井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作业现场、设施设备、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分类和登记,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质量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2、加大隐患治理投入力度,按照分级分期的原则,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治理,对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和采空区等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设施、场所要重点治理,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五落实”。
3、各业务科室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的检查力度,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蹲在现场盯住不放,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直至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4、对上级部门和矿组织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各类隐患,各业务科室要按照分管业务职责范围认真组织隐患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复查,直至隐患消除。
5、安检员检查的各类隐患,要在现场落实整改,对现场未能整改的,必须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明确提出具体整改项目和标准及复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对有关责任者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处罚。
6、对查出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现场停止生产,并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提交矿安全办公会议进行落
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矿长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
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行政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分管副职对本单位行政正职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矿安全部门,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任定办法》,组织业务科室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行为,应立即对其下发《安全监察意见书和停(限)产整顿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限期排除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
3、矿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科室、各岗位应严格按照《煤矿事故预防和责任追究制度》中规定的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搞好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
4、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部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将严格按照《煤矿事故预防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5、煤矿重大隐患是指《特别规定》及其配套办法中各有关条文涉及的内容,此外集团公司和矿务局有关文件及矿印发的《预防重特大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规定,都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
6、矿组织的安全检查、旬检、标准化检查和“一通三防”检查及其他专项安全检查,并同时进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7、由分管矿领导牵头组织业务科室、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排查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
8、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单位,签字要齐全,复查要及时。
9、矿安监处和安全科对上级和矿检查出的隐患要建档登记,隐患项目、查出时间、检查人、落实整改单位、负责人、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时间、复查人、复查结果必须填写清楚,及时填写,存档备案。
10、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A级隐患报矿务局解决,B级隐患由矿解决,C级隐患由单位解决。
11、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2、隐患的整改时间,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
13、隐患整改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隐患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时间落实“五落实”,并且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复查、谁负责”的原则。
14、矿在安全办公会上和生产调度会上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责任人的追究情况进行通报。
15、安全生产隐患按照报告程序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报告,安全生产隐未彻底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
1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玉华煤矿。
八、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任何单位、个人对煤矿违法、违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组织生产的都有权向当地政府、安监部门举报。
2、职工家属和群众发现矿井存在《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和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都有权向矿安全科、驻矿安监处、安监局或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
3、井下作业职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危害职工身心健康的因素时,未及时整改处理和消除危害因素,并且继续督促职工作业的,都有权和责任向矿安监部门举报。
4、对于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或其它违章违规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和责任予以制止或者立即向矿安监部门举报。
5、对于安全管理人员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渎职等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和责任向矿安监部门举报。
6、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上报矿安委会给予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奖励费用由矿安全基金列支。
安全部门有为举报人保密的责任。
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调查处理;
不及时调查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事故追查制度
1、矿井发生非伤亡事故和生产事故,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事故分类,由业务科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进行追查处理。
2、生产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安全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配合进行追查。
3、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认真进行追查处理。
4、调查处理各类事故,必须坚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有检查、有落实、有整改、有复查、有验收、有反馈,形成安全隐患的闭合整治,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站负责对上级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安检员、群安员、青岗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进行收集、整理、筛选,并将重要的安全隐患打印在《玉华煤矿安全隐患整改复查表》上。
2、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及安检员下井时要主动领取被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复查表》,并熟悉表中所列隐患内容及整改期限要求,检查人员对现场隐患有检查、复查、验收的责任,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3、各级管理人员到达井下现场后,对《安全隐患整改复查表》中所列的安全隐患,要逐条对照检查,对已按要求整改的隐患作出“已整改”,对未按规定要求整改的隐患作出“未整改”,并有权作出进一步要求和处罚。
4、全矿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对现场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在现场进行督促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汇报信息站,落实单位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安排复查。
5、检查人员升井后,要把《安全隐患整改复查表》交到信息站,信息员根据检查和整改的情况进行整理、筛选后,对整改了的隐患,作注销处理,对未整改和新查出的隐患,列入下期《安全隐患整改复查表》。
6、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做到小隐患及时改,重大隐患按时改,坚持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并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被检查单位对现场能够立即整改处理的隐患,而未及时整改,每条罚责任者100元,限期整改的隐患未按期整改,每条罚责任者200元,无故拖延一天加倍处罚。
8、由于地质变化等原因存在的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必须写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作业,凡未按措施作业者,每次处罚责任者200元。
9、信息站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对检查人员汇报的安全隐患进行收集、整理、筛选、存储,并确保在每日调度会前,将主要安全信息打印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汇总表》上,送交矿调度会和矿领导,为领导实施安全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检查验收考核一次。
2、每次检查验收由安全科牵头,各业务科室技术人员参加,组成安全检查验收小组,共同检查验收,现场打分,现场定级。
3、每次检查前,所有参加检查验收人员下井前先到安全科集合点名,统一分工,提出具体要求。
4、所有参加检查验收人员统一时间入井,不得单独行动,有事不能参加检查验收的必须提前请假,并由科长安排其他工程技术人员代替。
5、每次检查要严格对照检查验收表逐项认真检查验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6、升井后各业务科室按各自专业将检查的安全隐患下发的有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存在安全隐患在下午调度会进行通报,。
7、安全科要对各专业的检查验收表逐一审核,对不按标准检查验收的有权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安全科负责组织每月召开评优评差会,对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差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将考核结果报分管矿领导。
十二、走动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现场安全效能,促进管理理念与管理行为的创新,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参加走动式安全管理的范围:
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2、实施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原则:
(1)、全方位的原则。
要覆盖井上下所有工作系统和零散岗位部位。
(2)、日清日结的原则。
走动式安全管理要以“日清日结”为
目标,开展走动式管理,实施工作巡查。
3、走动式安全管理的办法:
(1)、科室管理人员入井时,必须到信息站领取《玉华煤矿走
动式管理检查卡》,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及矿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详细、认真、如实地填写安全隐患,书写必须规范,专业术语准确,并有当班队(班)长和安检员签字。
(2)、科室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经常性地到井下所有生产区域巡查,对所检查区域的安全隐患有检查、复查、验收的责任,因工作不认真,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3)、区队管理入井时,必须到信息中心领取《玉华煤矿走动式管理检查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挥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必须详细、认真、如实地填写安全隐患,书写必须规范,专业术语准确,并有当班队(班)长和安检员签字。
(4)、区队下几井人员每班巡查必须覆盖本单位的全部区域。
(5)、每一位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在走动式管理巡查中,都要认真查隐患、查“三违”,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通知当班班(队)长,对现场能够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汇报信息站落实单位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同时要把安全隐患填写在〈〈走动式管理检查卡〉〉上,填写问题要清楚、详细、规范、公正。
(6)、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入井时,必须随身携带〈〈玉华煤矿管理干部走动式管理检查卡〉〉,并详细认真填写,升井后交信息站。
(7)、每一位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在走动式管理巡查过程中,一定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严禁走形式,凡填写不详细、不认真,视为无效,不计井工。
十三、干部下井考核制度
1、全矿所有干部下井前必须先到调度室登记,穿作衣到信息站填写单位、姓名、入井时间及入井区域。
2、干部升井后必须到信息站登记“三违”填写隐患及升井时间。
3、凡干部下井不汇报隐患,不抓“三违”者,每次处罚30元。
4、凡有意刁难和威胁信息员的,交组干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所有干部必须穿作衣在信息站窗口填卡汇报,不得进入室内。
6、安全科安排专人每天对全矿干部下井进行考勤,并将当日干部下井情况报组干部门。
7、每月末由调度室、信息站向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下井考核情况,并作为转工计算工资依据。
十四、“三违”人员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每个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在井下现场检查时,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
2、现场发现“三违”人员时,必须立即制止,并向违章人员指出违章原因,讲明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将姓名和违章原因记录在《玉华煤矿管理走动式管理检查卡》上,通知当事人升井后到信息站进行签字。
3、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升井后,到信息站交检查卡时,必须对当班发现的“三违”人员如实进行登记。
4、信息站当班信息员向单位下发“三违”通知书,区队当日值班领导接到“三违”通知书后,必须及时通知违章本人立即到信息站签字,接受帮教处理。
5、凡无故不签字者,拖延一天加罚50元。
6、全矿管理人员必须完成当月抓“三违”指标,对未完成或见“三违”不抓或登记不实,避重就轻,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五、“三违”人员缴纳保证金制度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使每一个违章人员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违章行为,做到按章作业,从而有效杜绝各类违章和违章造成的事故。
1、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抓“三违”指标。
凡有“三违”指标的人员,下井后所抓“三违”要及时汇报信息站,“三违”人员下班后及时到信息站登记确认,然后到安全培训中心接受教育培训,凡当天“三违”不到信息站报到者加倍处罚或缴纳保证金。
2、“三违”保证金的缴纳根据“三违”的轻重,一般“三违”罚款50元;
严重“三违”除按规定执行处罚外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范围为100—1000元;
现金交财务科,三个月内不再发生违章全部退还。
3、凡缴纳“三违”保证金的人员,如果考核期内再次出现违章行为,保证金全部没收,若属严重违章另交保证金;
对屡教不改的人员翻一番交保证金或无资上岗。
4、安培中心必须要求每一个参加教育培训的“三违”人员认真填写“三违”保证书,并由“三违”人员持保证书让单位值班干部在包保人处签名,区队要对“三违”人员造册登记,加强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5、对严重违章人员要办学习班,让家属和本人签写安全协议。
6、安全科要分单位建立“三违”台帐和“三违”档案。
十六、科务会制度
1、科务会由科长负责组织主持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科务会每周星期一早8点在科值班室召开,参加会议
人员都必须对上周个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3、科长要对全科上周工作进行小结,对每个工作人员的情况作以讲评,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并对本周工作安排部署。
4、对科内发生的违章违纪现象进行处理,并对科里重要事情进行研究作出决定。
5、讨论研究科内其它工作。
科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会议精神,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全科行政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
3、参加矿安全办公会和安全例会及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汇报全矿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办会决议执行情况,提出安全重点工作意见。
4、负责组织各类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通报督促有关整改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日期和整改责任人。
5、当发生事故时,负责向驻矿安监处汇报,并迅速到达现场参与事故抢救,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负责向矿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安全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并结合分析安全趋势、动向,及时向驻矿安监处和矿党政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合理化建议。
7、负责督促检查各类安全活动开展情况,抓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工作。
8、负责做好严重“三违”人员及有关事故责任者的思想工作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9、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副科长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协助科长搞好安全质量工作。
2、负责搞好安检员盯面包片跑线跟班安全检查的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安检员、群安员、青岗员隐患汇报和落实整改情况。
4、负责组织每旬安全质量检查和工程竣工、投产验收,参加生产事故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安排安全例会和周五安全活动内容,检查“三大规程”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其它工作。
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行业安全技术政策、规程和指令,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矿井“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参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和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参与制定矿井安全生产技术远景规划、年计划和安技措计划。
4、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安检人员业务技术学习和考试。
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安全科内勤岗位责任制度
1、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统计上报各种安全报表。
2、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事故及安全隐患统计台帐,及是向有关部门报送.
3、负责文书档案的保存和发放工作。
4、分管科内勤业务,做好工资、奖金计算及劳动用品等发
放工作。
5、负责全矿安全奖罚基金的管理工作。
6、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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