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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的爸爸不是个模范的父亲,他常常纵容他的儿子。
可是有时候,又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大发脾气,把孩子痛打一顿。
后来,那个孩子很快就摸到了规律,他父亲打他,并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事,而是因为他惹火了父亲。
所以,只要在父亲人气未消的时候躲开一些,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有一天,他在被父亲追赶的时候,窜进了狼窝。
他的那位狼朋友,被他冒冒失失地弄醒以后,转身跑到窝门口,露着两排白白的獠牙,好像是在直截了当地对孩子的爸爸说:
看你敢碰他一碰?
!
霍冈也怕这龇牙裂嘴的小家伙,只好作罢。
打这以后,小吉姆一遇到什么危险,就总是朝狼窝里钻。
有时候,别人看见他溜到那只野兽后页,总觉得这孩子耍的是玩命的把戏。
一天,霍冈外出有急事儿,店里就吉姆在照应,反正来喝酒的都是熟人,不偷、不抢,也不会欺骗小吉姆。
可是,当霍冈走了没一会儿,在家喝得醉醺醺的保罗,摇摇晃晃地来到酒店,使劲拧吉姆的耳朵,要他给他倒杯酒。
吉姆被拧疼了,用头使劲撞了一下保罗,将他撞了个四脚朝天。
这下保罗火了,他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发音非要吉姆的命不可。
但是,说时迟那时快,小家伙已经溜到后门口,一转眼又跑到狼窝里躲起来了。
保罗看见小家伙找到了保护者,就拿起长棍,站在对方够不着的地方,狠狠打起狼来。
这一下,把那只拴在铁链上的灰狼惹火了。
它虽然咬住了保罗的长棍,躲过了几下沉重的打击,可还是吃了不少苦头。
这时候,保罗发现吉姆一面嘴里骂着,一面用发抖的手指,瞎摸乱弄地解着铁链,并且已经快要把它解开了。
真的,要不是那只狼狠命往前直扑,把铁链绷得紧紧的,吉姆早就把它解掉了。
保罗一想到要在院子里受这只被他激怒了的灰狼的攻击时,就吓得失去了勇气,慌忙溜走了。
就这样,吉姆和那只狼的友谊变得更加深厚了。
后来,那只狼越长越壮,同时,对于带着威士忌酒味的人和所有的狗的刻骨仇恨,也一天天明显地增强起来,因为这些是它吃苦受难的根源。
它的这种特性,加上它对孩子的这种热爱;
似乎所有的孩子包括在内;
都跟着它的年龄一同增长起来,并且发展成为一种支配它行动的主要力量。
在当时,也就是在1881年冬天,基亚培尔的狼群越来越多,给羊群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弄得当地的牧人大伤脑筋。
他们安置过毒药和捕狼机,结果都没有用。
后来,在威尼佩格俱乐部里,来了一位高贵的德国人。
他公开他说,他带来的那几条狗,可以轻而易举地消除这儿的狼患。
大家对他的话挺感兴趣。
那个德国人马上从他的狗里挑出两只,作为样品给大家看。
这是两只出色的丹麦种大狗。
一只是白的,另一只是蓝色带黑斑的。
这两只大家伙,每只都将近60多公斤重。
身上的肌肉,长得像老虎一样结实。
这个德国人宣布说,光用这两条狗来对付一只特号的大狼,就足够有余了。
这话说得挺中听,可是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想用事实来证明一下。
有人建议说,霍冈的酒吧间里有只狼拴在那儿,他们可以出钱把它弄来。
虽然那只狼不过一岁多点儿,但用来测验这两条狗的本领,也还是可以的。
霍冈一知道这件事的重要性以后,马上把狼的身价抬高了。
等他拿到一笔钱后,首先想到的,是把小吉姆打发到他的祖母那儿去,不让他在这儿碍事,接着他就把那只狼赶进木箱,钉了起来。
他们把箱子装上了一辆大车,带到波尔台基大道旁的旷野上去。
那两条狗一闻到狼味儿,就急着要扑上去厮打,连勒都勒不住。
可是几个壮实的汉子拉住了它们的皮带。
大车又拖了一公里路以后,人们才费劲地把那只狼倒了出来。
开始,它显得有点害怕和懊丧。
它想躲起来不让人看见,而且一点没有咬人的意思。
后来,待到人们放了它,并且朝它嘘哩嘘哩狂喊猛叫的时候,就悄悄地放开脚步,朝南边地势不平的地方跑去。
这时候,那两条狗也被放了出来,它们凶狠地狂吠着,连窜带蹦地上前追赶小狼去了。
人们在一边大声喝采,骑着马跟在它们后头,看起来那只狼显然没有救了。
两条狗跑得比它快得多,那条白狗跑起来和狼狗一样快。
德国人望见它飞快地穿过草原,眼看跟狼的距离越来越近,心里兴奋得不得了。
好多人都打赌说狗会胜利,敢说狼赢的一个也没有。
只有人肯在两只狗中间赌输赢。
因为,尽管小狼已经加快了脚步,可是不到两公里路,那条自狗已经紧跟在它的屁股后头,眼看就要追上它了。
一刹那间,狗和狼咬在一起了。
接着,它们都朝后退了退,那条白狗一下子翻滚倒地,肩膀上出现了一道深得怕人的伤口;
即使没被咬死,也没法参加战斗了。
十秒钟以后,那条蓝狗张着大嘴上来了。
这一个回合进行得跟上一次一样迅速,几乎也是同样的神妙。
狼跟狗好像只是互相碰了碰,那条蓝花狗就被摔到一边,它的脑袋唰地摆动了一下,看到的只是一个直淌血的侧面。
它在人们的纵容下,又作了一次进攻,然而得到的只是另一道伤口,它很快败下阵来。
这时候,狗主人又牵来四条大狗。
正当这些狗被松了开来,并且由一群拿着木棍和套索的人,跑上来要把狼于掉的时候,一个小男孩骑着马,从草原上跑了过来。
他跳下马背,挤进人群,扑过去抱住了狼的脖子,他管它叫“我的乖狼”,“我亲爱的好狼”;
那只狼舔了舔他的脸,摇了摇尾巴;
接着,这个男孩就掉转头来,流着眼泪,将在场的人都臭骂了一顿。
他伸出那肮脏的沾满眼泪的小手,在自己那只装满小玩意的口袋里,摸出一根细长的麻绳,在狼脖子上一拴。
然后,他一面还有点抽抽噎噎的,一面跳上马背,带着狼动身回家了,临走前,还对那位德国先生说了一句恐吓的话:
“当心,我随时让我的狼来咬你!
”
可是,这凶狠狼的话说过没几个月,吉姆就发热病倒了。
那只狼因为不见了小主人,在院子里可怜地嗥叫着。
后来,由于吉姆的请求,它才被带进病房里来。
于是,这只狼就忠实地守在它朋友的病床旁边了。
开始的时候,吉姆的病好像很轻。
因此,当病情突然恶化的时候,大家都不免吃了一惊。
到圣诞节的前三天,吉姆死了。
最最为他伤心的是他的“乖狼”。
圣诞节晚上,这只狼跟着送殡的人上圣波尼费斯的墓地去,在教堂敲起丧钟的时候,它也应和着钟声,凄惨地哀叫起来。
不久它又回到酒吧间后面的屋子里。
但是,当它看见主人又想用铁链把它栓起来时,它就跳过一道木栅栏,逃得无影无踪了。
过了没多久,这个地区的不少人都说,这儿出现了一只大狼。
这只狼有四个奇怪的特点。
一是它不到荒山野岭去,而专往城镇跑,深更半夜,在大街小巷转。
二是它专门咬死它所见到的狗。
狗,仿佛成了它的天敌。
见到什么狗,就咬什么狗。
周围十几只狗已经落到它肚子里。
三是这只狼专咬酒鬼。
上有酒气的人,它都袭击。
四是这只狼喜欢小孩儿。
它从不攻击儿童,反而显得十分喜爱。
人们都奇怪,这只狼放着树林和原野上的自由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过天天冒险的城市生活呢?
它每星期都会遇到几次被人捕杀的危险,每天都充满着惊险的活动,甚至常常要在十字路口寻找暂时藏身的地方。
它熟悉威尼佩格的每一条街道。
在灰蒙蒙的黎明时光,它总是随意地跑来跑去。
它那矫捷的身影儿,威尼佩格的警察们全部看见过。
人们把这只狼说得十分可怕,但除了保罗和狗之外,真正怕这只狼的人并不多,因为这只狼见了人就逃,又从不伤害小孩儿。
但是,就在小吉姆死后的第二年,小镇上发生了件不幸的事:
酒鬼保罗在镇外的野地里被狼咬死了。
保罗的死,终于使大家恍然大悟。
这只可怕的威尼佩格狼。
就是小吉姆的伙伴,从霍冈家逃走的那小家伙!
原来它没有走远,一直待在镇子周围啊。
既然它咬死了人,就得把它消灭。
于是,由镇上的警察局长带头,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追捕。
当地所有的狗,全被集中起来了。
他们花了整整一早晨工夫,把圣波尼费斯东边的树林全搜遍了,也没有我到那只狼。
可是接着有人打电话来报告说,他们在城西的亚西尼波因树林附近,发现了那只狼的踪迹。
于是,一个钟头以后,人们已经在闹哄哄地追捕威尼佩格狼了。
一群狗和一群穿着各色衣服的骑马的人,再加上一群徒步的大人和孩子,浩浩荡荡地往前追赶着,这只狼对那些狗一点也不怕,可是它明白,这些带槍的人是非常危险的。
它窜进了黑糊糊的亚西尼波因树林。
但是,那些骑马的人从空地上绕过去,打前边把它赶了回来。
它又顺着科罗迪河谷逃去,躲开了那些飕飕飞过的子弹。
接着,它跳过了一道铁丝网,弄得那些骑马的人一时设法赶上去。
不过它还得沿着河谷奔逃,因为这样可以躲避槍弹的射击。
这时候,那些狗已经追上来了,它所要求的,也许正是要单独地和这些狗呆在一起;
它跟这些狗的比数是五十对一;
即使这样,它还是可以占据优势。
现在,那些狗已经团团把它围了起来,可是没有一只敢冲上前去。
因为有一群狗隔着,那些骑马的人只好远远地围站在那儿。
同时,由于追逐的方向是对着城市,所以跑来参加战斗的人和狗,也越聚越多了。
那只狼掉头朝圣波尼费斯墓地跑去,那儿是它常去的地方。
这时候,追击的人已经近得快要把它包围起来,叫它没法再逃了。
它心里明白,事到如今,肯定是没有生路了,但它还是准备着,希望再做一次有意义的搏斗。
于是,这只令人惊叹的威尼佩格狼,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所有的敌人面前,生平第一次停住了脚步。
它面对着50只狗,狗的后面还有好些人,叉着腿单独地站在那儿。
它真是个可怕而又了不起的角色!
那些狗全退得远远地,不敢进攻。
也许,这只狼等得不耐烦了,就往前迈了几步。
可是,不幸得很,这样正好给那些带槍的人找到了渴望已久的机会。
三枝槍同时响了起来,于是,这只威尼佩格狼一下子倒在雪地上,结束了它战斗的一生。
它走的是自己选择的生活道路。
在它短短的一生中,充满了惊心动魄的事件。
它原可以平安无事地活上许多年,但它却紧张而惊险地活了三年。
它选择了自己的道路,但它却留下了永远不朽的名声。
谁能深深地看透成尼佩格狼的心意?
谁能告诉我们,什么是它的动力的源泉?
它后来为什么还对那个充满无限苦难的地方留恋不舍?
这决不是因为它不熟悉别的地方。
要知道,大地无界限,吃食到处有。
它也不是为了报仇才留在这儿的。
世界上没有一种动物,会牺牲它的全部生活来达到复仇的目的,因为动物也总是爱好平静的生活的啊!
看来,只有一种解释合乎情理:
这只威尼佩格狼留恋这世界上唯一爱它的人;
小吉姆。
这儿葬着他的小主人。
它宁愿死,也要死在主人的身边!
好一个威尼佩格狼!
狼的民间故事:
一只母狼的故事澜沧江,从中国西南的崇山峻岭中奔流直下,凶猛的洪流卷着巨大的浪头,在湍急的江面上形成了一个个黑洞洞的漩涡。
在漩涡和漩涡之间,漂浮着一块块绿色的浮岛,那是从上游漂下来的被江水连根拔起的大树和竹蓬。
这些绿色的植物纠缠在一起,枝桠搂抱,浩浩荡荡,顺江而下,它们时而被沉入水底,时而又被浪头推出了水面。
在激流汹涌的澜沧江边,一头肥壮的香獐,正拼命地奔跑着。
在它身后,一只凶悍的狼,紧追不舍。
这是只母狼,我们就称它为母狼白莎吧。
可怜的香獐从日曲卡山麓的树林一直逃到江边,眼看着就要被母狼追上了。
突然间,香獐腾空一跃,跳到从岸边漂过的一块浮岛上。
母狼怎能看着到口的猎物就这样从鼻子底下逃走?
母狼也跟着跃上浮岛,逼向惊慌失措的香獐。
香獐蜷缩在浮岛边缘的树杈上,背后是江水,没有退路。
香獐的眼睛里流露出惊骇、绝望的神情。
母狼贪婪地一步步逼近猎物,它想用尖利的狼牙和前爪把香獐的胸膛撕开,美美地饱餐一顿。
正当母狼的前爪落到香獐肩胛的一瞬间,香獐突然掉头一蹿,“■通”一声扎进江里。
江里冒起一股水柱。
母狼气坏了,它只能眼睁睁地望着香獐在浪谷里升沉挣扎。
它恨不得也跳进江里,狠狠地咬断香獐的喉管,可是它不会游泳。
母狼流着涎水,在心里狠狠地诅咒着。
母狼白莎叹息一声,悻悻地走回浮岛的另一端。
猛然,它倒吸了一口冷气!
浮岛早已被洪流挟裹着,远离了江岸。
浮起的浪头正卷着它冲向下游。
白莎焦急地大声嚎叫起来,它向同类;
日曲卡雪山山麓的狼群呼救。
不一会,岸边出现一群奔腾的小黑点。
白莎知道,那是大公狼匹克带着它朝夕相处的伙伴沿着江岸追赶它。
白莎甚至看见匹克冲进江里,但凶猛的浪头立刻把它击退了。
匹克救不了它。
白莎悲哀地嚎叫着,无可奈何地望着狼群离自己越来越远。
它听见澜沧江边狼群凄厉的长嚎,仿佛在为自己出殡送葬。
浪涛声轰隆隆地响着,白莎狐独地呆在浮岛上,任凭着江流一泻而下。
起先,它还存在一线希望,希望这神秘的江流会突然把浮岛冲回江岸,只要离开了深不可测的江心,靠近浅水区,它就能挣扎着游上岸,回到日曲卡山麓。
但浮岛始终在江心漂流。
白莎的希望破灭了。
天渐渐地黑下来,浪也越来越猛地冲击浮岛,由树枝纠缠起来的浮岛,对白莎来说,无疑是一座活动的坟墓。
它知道,浮岛随时有可能被浪头冲散,它随时有可能葬身江底。
白莎,这只陆地上的猛兽,在水里,只能悲哀地听凭命运摆布。
第二天的黎明,浮岛漂过独龙峡,两岸悬崖峭壁,急流挟着浮岛飞速冲向山涧,轰隆隆的巨响,震得白莎头晕目眩,仿佛跌进万丈深渊,碗口大的树枝被矶石撞得断裂开来,白莎心惊胆颤。
它想,这回完了,浮岛一裂,自己就会沉入江底,成为丑陋的江豚可口的点心。
它闭上眼睛,等待死神降临。
幸运的是,浮岛竟奇迹般地闯过了独龙峡。
又一个夜晚来临了,母狼饿极了。
这种饥饿使它恨不得把高悬在夜空中的月亮当馅饼吃掉。
浪花不时冲上浮岛,劈头盖脸地浇在它身上。
它又冷又饿,只好嚼树叶充饥。
树叶又苦又涩,勉强吞下几口,一会儿又吐出来。
这样受折磨真不如死了好,白莎真想往江里一跳,结束一切惊恐和痛苦,但动物求生的本能使它不肯真的去自杀。
月亮升起来,太陽沉下去,月亮沉下去,太陽又升起来了。
四天、五天..
不知道究竟过了多少天,浮岛仍顽强地在江心漂流。
白莎在水里浸泡得浑身筋骨麻木了,它衰弱到极点,趴在树枝中间,连哼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了。
离日曲卡山麓很遥远了,白莎再也无法回到它的伙伴中间去了。
恍惚间,它觉得太陽变成了蓝色,高山冰雪融化成的澜沧江水似乎变成了温泉。
奇怪,被猎人剥了皮的公狼杰莫怎么会跑来舔它的脊背?
自己已经死了吗?
“呼”,一声巨晌,把白莎从昏迷中惊醒,它费劲地睁开眼皮,眼前是一片藤萝交错的大林莽。
原来,浮岛从澜沧江的上游日曲卡山麓漂进了下游西双版纳的勐罕森林。
在一个陡急的江湾里,浮岛被激流冲出江心,撞在岸边,陷在一片淤沙里。
这样,白莎终于得救了。
它使尽力气,颤颤悠悠地爬上岸。
金沙滩上,一具被老虎吃剩下的野牛尸骸,散发出一股恶臭。
白莎走过去,驱散了野牛身上的一大群苍蝇,连嚼带吞地饱餐了一顿。
然后,它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钻进密不透风的林莽。
白莎大病了一场,但终于活了下来。
它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漂流到了西双版纳,它只觉得这里和遥远的日曲卡山麓完全不同。
这儿没有高山积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
这儿的植物疯长,野兔、沙滩、田鼠..各种动物多得让它不用追捕,每顿都能吃得饱饱的。
日曲卡山麓可不同。
那儿气候寒冷,食物匾乏,特别是冬天,寒冷迫使狼快追猛跑,血液沸腾。
狼是冰雪的精英,轻柔的雪花把狼毛擦得浓密闪亮,像涂了一层彩油。
现在,这里整天热气腾腾,像生活在大火炉里。
狼没有汗腺,只能张开大嘴,伸长舌头来散热。
炎热的气候使白莎懒得动弹,行动也明显迟钝了。
紧凑的狼毛松驰开来,失去了光泽。
白莎很担心,照这样下去,自己会退化成一条狗。
狼是最看不起狗的。
狗只能摇着尾巴向人类乞怜,而狼的尾巴永远是竖直的。
为了不使自己变成狗,白莎在山崖上找到一个陰暗潮湿的山洞。
白天它躲在里面睡觉,晚上出来觅食。
可是,在这里,它用不着追捕撕咬,就能轻易地吃饱,比起在日曲卡山麓的生活,真是乏味极了,只有在和猛兽争食搏斗中,狼才能表现出更勇敢、更凶残的本性来。
在西双版纳,白莎无用武之地,只好懒散地过着日子,而最令它难受的是孤独。
气候可以渐渐适应,但孤独却无法排遣。
病好后,白莎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同伴。
一连几天,它转遍了山洞周围的几十座山头和一片片树丛,都没有发现狼的踪迹。
在山坡上吃草的牛和马,在水塘里嬉戏的鸭和鹅,都把它误认作狗,见了它既不惊慌、也不逃避。
有一天,它经过山寨边的水田,迎面来了一伙人,见了它,不但没打它,反而惊叹道:
“谁家养的狗,这么漂亮!
西双版纳确实没有狼。
它太孤独了!
在日曲卡山麓,多热闹啊。
几十条狼生活在一起,虽然狼群为了争食、争宠和争偶,互相吵架、斗殴、角逐甚至互相残杀,但总比孤独好受些。
再说,在狼群中,有哪条狼敢欺负它白莎?
它是头狼匹克最宠爱的母狼啊。
如今,山洞里,只有冰冷的石壁和它作伴。
再也没有大公狼匹克的爱抚了,再也没有其它母狼充满妒嫉的眼光了,再也没有充满血腥味的围猎厮杀了。
白莎觉得无聊透了,虽然为了增加乐趣,有一次它猎到一只马鹿,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口咬断猎物的喉管,而是先咬伤马鹿的腿,看着它一瘸一拐地在灌木丛里哀嚎逃命,自己才慢悠悠追赶着,马鹿惊恐和绝望的叫声把整个山谷搅得凄凄惶惶的。
但是,久而久之,残酷的游戏也失去了乐趣。
只有在日曲卡山麓,血腥的厮杀才能刺激狼的神经,使它们成为狼性十足的凶残动物。
而在这里,西双版纳的平静生活使白莎失去了兴奋,失去了激动,失去了冒险。
于是,生活也就失去了意义。
白莎开始在回忆中度过漫长的一天又一天。
忽然有一天,一股风带着狗的气息吹进洞里。
懒散的白莎没心思去理会狗,它最讨厌狗了。
在日曲卡山麓,那些讨厌的牧羊狗、猎狗、看家狗,一旦发现狼,远远地便会狂叫乱吠,呼唤手握猎槍的主人。
这儿的狗从没见过狼,所以这只狗悄悄地摸到山洞口来了。
白莎觉得这狗家伙真是又笨又蠢。
它站在洞口,竖着耳朵正朝里面“汪汪”乱叫呢。
白莎又觉得很可笑,狗家伙一定把它误认作同类了。
这倒挺有趣的。
白莎佯装睡着了,它想看看这只狗倒底想干什么。
这是一条大公狗,它的个头跟白莎差不多,它叫了几声,见白莎毫无反应地躺在那里,便摇动尾巴,围着它嗅嗅闻闻。
白莎知道,狗摇尾巴是表示亲近和友好。
它活得很寂寞,它想好好戏弄一下这愚蠢的狗家伙,然后再咬死它。
白莎睁开眼打量了一下大公狗。
这一看,白莎的心突然“格登”了一下,大公狗除了尾巴,体型跟狼差不多,尖尖的耳朵,半黄半黑的毛..大公狼匹克的毛也是半黄半黑的,白莎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温情。
于是,它眨巴着狼眼,装出一副娇弱的媚态来。
大公狗的眼睛变得明亮起来,它贴着白莎,呼吸也变得越来越沉重。
突然大公狗一扭腰跑出山洞,一会儿它叼着一根肉骨头又跑回洞来,把肉骨头吐在白莎眼前。
一根骨头,在白莎眼里本来是最不屑的,它在心里讥笑大公狗的举动,但它知道这是大公狗在讨好它。
白莎像一切雌性动物一样,也喜欢雄性的奉承和殷勤。
它还是装出极饿的样子,津津有味地啃起肉骨头来。
大公狗高兴得呜呜低声叫唤,它伸长湿淋淋的舌头,在它脊背上舔了一下,白莎打了个哆嗦,不知道是兴奋还是厌恶。
要是此刻是大公狼匹克在舔它该有多好!
可惜,匹克在遥远的日曲卡。
白莎虽然最看不起被人类驯化的狗,但此时,它还是忍住了。
大公狗见白莎没有反对,就越来越大胆了。
它又舔它的腿、舔它的脖颈、最后舔起它的鼻梁和耳朵来了。
大公狗的下巴在它额眉间深情地摩挲着,毛茸茸的狗脖子全暴露在狼的嘴下,尖利的狼牙已经触摸到狗的喉管了,它听见那喉管里血脉的跳动声,它喜欢听喉管被咬断的脆响,喜欢闻又烫又粘的血浆喷射在脸颊上的血腥味,它心里突然涌动起一股强烈的野性,张开大嘴,将狼牙对准大公狗的喉管。
可是,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迫使它放弃了这种野蛮的企图。
它太寂寞了,它需要异性的爱抚、需要伴侣。
虽然狗和狼是死敌,但在亘古时代,它们是同一祖先,它们是可以结成伴侣的。
从此之后,大公狗每天深夜都到山洞来和白莎幽会。
大公狗是勐罕大森林小凤山脚下槟榔寨龙柯老爹养的家狗,名叫帕帕。
帕帕每次来山洞,老远就摇着尾巴,衔着一只鱼头或者肉骨头来讨好白莎。
不久,这种狗的谄媚,令它厌腻了。
有好几次,它野性冲动,咬掉帕帕的好几口狗毛。
但帕帕总是忍让着,不跟它打架。
白莎早已习惯了日曲卡山麓公狼粗野的举止,对文质彬彬的帕帕,它很反感。
让大公狗做自己生活的伴侣,白莎觉得很委曲,但没办法,至少,帕帕能帮它排遣寂寞和孤独。
渐渐地,白莎习惯了狗模仿人类的酸溜溜的爱。
有时,它也把自己吃剩下来的鹿腿留给帕帕尝个鲜。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两个月后,白莎怀孕了,它想,这块炎热、丰腴、神奇的土地上没有狼的历史结束了。
在勐罕森林,狼的子孙将称霸闯荡。
它相信自己一定会生出标准的狼崽来。
帕帕更加体贴、关心它。
白莎也很感激帕帕,它已经有点喜欢帕帕了。
但它心中又充满了恐惧,它害怕狗爸爸会把狼崽驯化为狗。
白莎需要的是能真正征服这块土地的狼种。
白莎想摆脱帕帕。
它想借故和帕帕闹翻,恶狠狠地干一架,从此一刀两断。
可是帕帕是条狗,你越压,它越软,这办法行不通。
白莎又想躲得远远地,但狗的嗅觉很灵,它会沿着气味追上来。
唉,要是帕帕在来山洞的路上被豹子吃了就好了。
可是帕帕仍天天来,搅得白莎心烦意乱,它一定要设法摆脱狗的陰影。
好几次帕帕来陪它,它想下决心咬死帕帕,可每当它的牙触到帕帕的喉管时,它又下不了口,帕帕善良得对它一点没有提防。
帕帕待它那么好,它实在舍不得咬死它。
犹犹豫豫地,一晃就是两个月。
那天,白莎感到腹中的小宝贝在不安地躁动,它预感到自己快要生崽了。
再也没有时间动摇徬徨了。
它决定让帕帕没有痛苦地死去。
当帕帕再次用下巴来摩挲它的额头时,它拼足力气,闪电般地咬断了帕帕的喉管。
可怜的帕帕,死了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白莎舔净了帕帕身上的血,然后拖着它埋进一个土洞里。
这是它第一次咬死动物而没有撕开它的胸膛。
白莎自己也觉得它不像一条狼了,它实在不忍心吃掉帕帕。
掩埋了帕帕,白莎已累得精疲力尽。
总算没有狗了,它的小宝贝该出来了。
白莎生下三只小狼崽。
第一只,露出金黄的茸毛,黄色像征着土地,唔,可爱的黄黄。
第二只,露出又黑又亮的茸毛,黑色像征着征服,唔,可爱的黑黑。
可是第三只,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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