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编剧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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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编剧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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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听到某些制片方百思不得其解地说:
“找了一个名气挺大的编剧,开的价钱可高了!
可我们为了做一个好东西给公司树名立威,咬牙给了!
本来以为找到他就是买了保险了,谁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刚开始聊得倒是挺好的,天花乱坠!
写大纲也还不错,做分集也没问题,就是一写剧本,完了,整个一坨狗屎,根本没法看!
我真是没想到,这个编剧原来根本不会写剧本!
”
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姑且不论是这位编剧不会写剧本,还是制片方不会抓剧本?
先说制片方面临的事实:
局面很不好收拾。
因为这位名气挺大的编剧如果剧本写得不行,再去找别人来当接盘侠会遇到很大麻烦。
如果找一个名气一样大的编剧来接盘,我们知道,编剧都有各自的习惯和脾气,越是大编剧这种个性越强,所以,新来的大编剧不一定认同原来的分集提纲,那就意味着要推翻重来,同时意味着所有的稿酬要从头再给一遍。
那位写不出来的大编剧从定金到分集的稿酬,至少已经拿走了总稿酬的30%。
如果以10万一集、总共30集计算,编剧已经拿走了90万。
90万越来越坚挺的人民币,买来一堆后来者不屑一顾的分集提纲,无论如何都会让制片方心疼不已。
除了心疼之外,更重要的是操作失败带给策划部门的沮丧。
更可怕的是,已经经历了与前一个大编剧失败的案例,与后面这位大编剧再合作的时候,策划部门几乎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态,往往会试图提出一些对编剧更严苛的条件,比如说定金是不是由10%改成5%,或者分集提纲完成之后只给10%之类的条件,这些条件往往除了成功地激怒新来的大编剧让他拂袖而去之外――“前面那位loser做砸了你都给他那么多,我来救你的命你还给我更少,有这道理吗?
”――没有任何别的意义。
我们经常会看到运作项目多次失败、已经垂死挣扎的甲方在找到救命稻草编剧时,不是给予对方宽松的条件让对方来救自己,往往是给出匪夷所思的苛刻条件来限制对方。
他不是故意如此,而是已经被前面的失败吓怕了,自以为长了经验了,可以把各种出错的风险都控制住――其实就是转嫁到编剧头上:
没有拿到“达到甲方满意为止”的成果时先让编剧替他白干活。
这怎么可能呢?
你自己操作失败,想让陌生人来买单,而且这个陌生人还是你寄予厚望能拯救你的绝顶聪明的人,他怎么可能让你把他置于死地还兴高采烈地来救你呢?
所以,最终结果往往是博弈结束,制片方妥协之后退回原地,再给一次同样的钱,以同样的程序再来运转,期待着奇迹的发生。
但这个过程非常胆战心惊,完全没有操控的可能,只能祈祷上苍让这个编剧正常发挥。
当然了,如果想控制资金风险,也可以找一个名气不大、作品不多的新人来接盘。
新人嘛,当然不敢提太多的条件和要求,听信了制片方“我们有一个项目已经很成熟了,分集提纲已经完成了,但某某老师实在忙不开了,我们想找一个人帮忙先把初稿拉出来”的这类忽悠,一般会按照制片方的要求行事。
但是,这又完全违背了制片方的初衷:
找一个大编剧做一个好项目。
当然,新编剧也可能给人惊喜,价钱低,还能写得比大编剧好,但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就像飞机失事你从天上掉下来全须全尾地落在太平洋中间一个孤岛上并发现上面有成群的安吉丽娜?
茱丽在等着你的可能性一样小,根本就别指望了。
所以最终结果可能是又白费一顿功夫,和受尽委屈的新人来回谈判,双方都带着屈辱商量最后一笔补偿金让新人离开,这个项目从此成为烂账挂在公司业绩排行榜的最末端,等着哪天来一个冤大头煤老板的时候再忽悠着卖给他。
既然出现这种烂尾项目的危害这么大,我们有没有办法让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变小一点,或者不让这种事情发生呢?
答案当然是有的,那就是1.55编剧法。
传统流程的弊端
所谓1.55编剧法,就是用“1个故事大纲+5集分集提纲+5集剧本初稿”的方式进行项目操作。
当一个项目的故事大纲获得甲乙双方认可之后,这个项目的独特创意、立意、人物、人物关系、人物命运的几个大转折、故事结构、大事件等核心元素都已经到位,基本不再有争议,此后的事情都可以按照这个大纲去运行了。
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有了主心骨,虽然也会有小的变化,但不会再有颠覆性的修改,相当于有了宪法。
这个阶段,与传统流程并无不同,区别在于下一步。
传统流程是做完大纲之后就要做完分集,但1.55编剧法是做完大纲之后,只写5集分集大纲,并让甲乙双方都磨合到位,对这5集分集大纲完全认可;认可之后,就直接开始写这5集的初稿剧本。
为什么要这样呢?
原因有二:
第一,保护编剧的创作热情和有限的精力;第二,降低制片方的风险,包括经济风险和人力资源损耗风险。
做完故事大纲之后,编剧的热情和精力都是十分饱满的:
只是写了两万字左右的大纲,项目已经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正是甩开膀子大干一番的心气儿。
这个时候,如果按照传统流程来做,就会进入漫长的分集提纲阶段。
对于编剧来讲,这个时候只拿了前面10%定金,经过故事大纲阶段,这点定金给予的激励作用已经基本丧失,编剧全靠对作品的感情和对制片方的信赖在往前推进。
如果在这之后要进行30集分集提纲的编写,那编剧面临的是一个体力和精神方面都堪称巨大的考验。
当然,要是那种只拉个大事件,每集三四百字的分集提纲,难度倒也不大,但作用也不大;要是真正到位的分集提纲,每集里重点设计全都到位,所有疑点都解决掉的那种,写起来难度就很大了。
开始几集可能写起来还轻松一点,但随着提纲往后推进,需要编剧预先想到主人公在10集、15集、甚至30集之后是什么状态、会做什么事情,这个难度就非常大了。
不光编剧写起来难度大,制片方判断起来也困难:
剧本一集没写,人物还没张嘴说话,你怎么就能判断第29集的分集提纲是合格的?
你怎么判断第1集中主人公5岁的状态、15集中主人公19岁的状态、30集中主人公60岁的状态?
如果你判断不合格,编剧认为合格,你怎么说服对方?
大家对着的都是一个没有具象化的人物和故事,隔空虚谈有何意义?
更可怕的是,如果经过双方无比艰难的磨合之后,最终达成了共识,30集分集提纲终于通过了,新的问题却出现了:
首先是编剧经过无数次的讨论、反复修改,人已经累得不行了,对这个项目已经没有任何新鲜感了,这对编剧下一步进入剧本初稿创作的打击是致命的;其次,制片方虽然万般不愿意,但还是要支付至少20%(加上定金就是30%)稿酬。
如果按一集10万来计算的话,这次制片方要付60万给编剧。
加上相应的税费,即使按有关地区的优惠政策6%左右来合理避税,制片方的付出更是又上一层楼,心疼更甚。
分集提纲做得再详细,也只是我们对人物和故事的一种想象,一旦进入到剧本初稿阶段,剧中人开口说第一句话,这个人物就活了,就进入了我们无法想象的一种状态。
我们带自己的孩子都会发现,他不会按你的想法去过自己的生活;同样道理,我们设计的人物也像我们的孩子一样,他一旦从你的电脑里睁开双眼张开嘴说第一句话,顿时就意味着你对他的控制到此为止。
如果想让他是个令人信服的正常人,你就得时时妥协,让他按自己的逻辑行事。
如果他按自己的逻辑行事,你在后面剩下的29集里靠想像设计的分集提纲还有用吗?
这个时候你才会发现,你那个长达30集,连孩子60岁时是啥样儿都设计好的分集提纲是多么可笑了。
但是,对于编剧来讲,无比艰难的分集磨合过程已经完成了,那个阶段的稿酬也已经到手了,理论上,他必须按那个提纲来写。
问题是,只要有追求的编剧,都会对作品有要求,当他发现作品按分集写达不到自己对作品质量的要求时,他本能地就要改动此前设定的分集提纲;从第一集开始就想改动,越往后想改动的冲动越大、改的幅度也越大。
而对于制片方而言,好容易达成共识的分集提纲,如果编剧此时要改动,他们又会心惊肉跳,强力反对――他们太害怕不可控了。
他们会认为编剧是没有能力完成好这个提纲才找的借口――实际上也存在这种可能性,因为编剧此时心力交瘁,无力、无热情良好地完成初稿――但更多的情况是第一场戏写出来时人物就有了微妙的变化,必须要不断地调整分集提纲以适应人物变化。
往往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状态就都开始乱了。
在这种无序的工作状态中,编剧无法按照自己故事和人物的自然发展行事,又不甘心写出一个差剧本,处于百般纠结中无所适从,最终可能在制片方的强力威压之下,屈从于操作性,拿出可能连自己都不满意的剧本初稿前儿集。
前三集或前五集初稿,往往足编剧最艰难、制片方也最紧张的时候,因为此前的一切工作都是辅助手段,真正有用的东西就是剧本!
有100集分集提纲,也不如有前三集完整好看的剧本!
因为这才是成品!
是真正可以拿去拍的东西!
但是,这个关键时刻,编剧因为分集提纲的长时间劳作,体力上已经疲惫不堪、精神上已经热情不冉,但压力反而呈指数级增长,因为这相当于蒸馒头要揭盖了的时候了,大家都很紧张。
这个时候,编剧的任何问题都会被制片方放大,成为致命的缺点。
制片方如此紧张也是有道理的,他们到现在这个阶段,至少跟踪策划了三个月到半年时间,劳心劳力还付出巨款,得到的东西全都是悬在空中的半吊子,只有期望编剧在这时候拿出震古烁今的高品质剧本才能得到片刻安慰。
一旦编剧此时拿出来的东西不尽如人崽,所有策划部门的人顿时就如丧考妣,心理脆弱、满心指望剧本通过了自己好按集拿策划费的小姑娘甚至可能偷偷哭鼻子。
而作为策划总监,随着前几集剧本臭烘烘地出炉,他自己在公司的地位可能也岌岌可危,董事会上公司高层会给予他暴风骤雨般的追问“我们只看结果”、“你干吗吃的?
”……这会让他恼羞成怒之下又无话可说。
在这种情况下,按传统流程根本就推进不下去了。
继续往下写,这位编剧大人写的不行,双方还矛盾丛生,你怨我我怨你欲说还休;停下换人,那很可能是这种悲剧的重复;停下这个项目换另一个项目,也难免重蹈覆辙换汤不换药再砸冤枉钱。
避免双输的1.55编剧法
为什么按照传统流程会出现以上这种情况呢?
说白了,这么操作一个剧本项目,既会损害编剧的体力与热情,也会让制片方承担经济风险和人力资源的损耗,所以最后结果往往是双输。
但是,运用1.55编剧法,基本可能避免出现以上双输局面。
换言之,既可以保护编剧的体力与热情,也会降低制片方的经济风险和人力资源损耗。
按照1.55编剧法,在故事大纲完成之后,只写5集分集提纲。
因为只有5集,怎么磨合怎么修改都无所谓,量不大,改起来不累。
而且这个阶段刚刚做完大纲,编剧对人物、故事都处于最感兴趣的阶段,进入分集是很有热情和新鲜感的。
用最好的体力、精力和热情,去做仅仅5集分集,毫无疑问,它的质量会比较高。
在完成5集分集之后,趁热马上进入这5集剧本初稿的创作。
同样的道理,此时编剧并没有损耗很大的精力,刚刚设计好了新鲜的5集分集,正好趁热进入剧本初稿。
因为只有5集初稿的量,编剧压力并不是很大,体力精力也都处于较好的状态,这个时候进入初稿,比完成30集分集提纲之后再进入初稿,显然是有优势得多。
对于制片方而言,付完10%定金之后拿到了满意的故事大纲,这个项目已经立住了。
编剧写5集分集提纲,制片方只需付所有分集提纲稿酬的1/6就行,经济上的风险较小;再写5集剧本,制片方也只需付所有剧本初稿稿酬的1/6就行,经济上的风险当然更小,并且你只付了这么少的钱,就拿到了5集认可的初稿,何乐而不为呢?
即使这个时候编剧写的初稿不满意,因为只写了5集,船小好掉头,这个时候无论是换编剧还是终止这个项目,都不会有太大的经济损失,人力资源的损耗也有限。
当然,最大的好处还是在创作上面。
当5集初稿完成之后,就可以再往下写第二个5集的分集提纲了。
此时再写分集提纲,人物和故事就都是顺着已经完成的5集初稿里的状态进行的了,跑偏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小了,所做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切实有用的,符合人物和故事逻辑的,不像一口气做出的30集分集那么不靠谱了。
就这么5集分集、5集剧本循环往下推动,制片方始终以较小的成本和人力拿到成品,编剧始终不断拿着各阶段不太多但也足以起到激励作用的稿酬保持热情往前小幅度推进,这样就保证了剧本流程的有序、正向运行。
运用此法,最重要的一点是制片方必须要有判断能力。
在1.55的1阶段,要判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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