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及5S定置管理考核奖惩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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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装备部业务范畴内以及相关联的外协单位。
三、职责
安全主管科室代表装备部对生产单位安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原则
1、本办法主要以责任人为主体,但对于单位行为,责任主体为单位集体;
2、安全管理过程中处罚的所有金额由办公室设为独立安全基金管理,奖励可从此处进行发放。
五、考核内容
(一)5S定置管理检查考核
有下列不合格情形,考核车间100-200元/项,若引发安全事故者加倍考核。
1、生产现场、休息室、库房、储物间、办公室的卫生情况。
2、备品备件挂牌、摆放情况。
3、抢、检修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后现场卫生情况。
4、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当中的其他5S定置管理相关规定。
(二)安全检查处罚
1、无安全协议、安全措施或未组织员工学习所订安全协议、措施,就催促员工进场作业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2000元/人次。
2、承担突击性抢修(抢险)工作,项目负责人在作业实施前,未及时会同甲方人员向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制订(含草签)安全协议、措施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人次。
3、作业前虽订有安全协议、措施,经实施发现不能确保作业者的人身安全时,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修订,并落实好各项临时性防范措施。
凡因安全协议、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类事故,处罚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人次。
4、各项目负责人,在作业实施期间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与管理有关的人身、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含险肇事故),处罚相关责任人500—2000元/人次。
5、经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完成期限、定验收人)原则进行整改。
凡在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且无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并处罚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人次。
6、在各检(抢)修作业过程中,凡因管理原因造成水、电、风、气接点失误,导致人身伤亡(险肇事故)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2000元/人次。
7、车间(工段、班组)无正当理由未组织安全活动的,每缺一个活动日处罚责任人200元/次。
8、班组长未针对当班检修(施工)任务召开班前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催促员工进入现场作业的。
处罚责任人500元;
未正常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或者活动与记录不同步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弄虚作假的加倍处罚);
公司下发到班组的安全生产通报与安排,班组从收文之日起三日内未组织员工学习和实施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川钒钛和装备部(机制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未及时向员工传达贯彻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300元(以安全活动记录为准)。
9、对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按川钒钛相关要求和装备部(机制公司)规定的内容进行,并经严格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未经教育或虽经教育不合格就安排下一级教育或上岗作业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300元。
10、对装备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办证和复审换证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实施。
凡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考试不合格就安排上岗者,处罚责任人300元;
管理人员未按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换证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持证者本人不按期参加复审换证的,处罚200元。
11、装备部安全监督检查时,在考核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安全活动“四件事”(即:
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检查、违章违纪及隐患登记)和开好班前会的“四句要领”(即:
针对当班生产任务,讲具体安全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互保对子)时,被考核者答对不足80%的,处罚100元、拒绝考核者处罚300元,并处罚改班组管理人员300元。
12、装备部安全主管科室在查处“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人时,凡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为其“说情”者,处罚300元。
13、不服从安全人员管理、不听劝阻、野蛮作业、拒不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指令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单位1000元。
14、班组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一律停工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并且重新具备班组长任职条件后方可上岗;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提请部门进行降职或撤职处理。
(三)三违行为处罚
1、发生一般及其以上违章作业(含重大险肇事故责任人),无论那一级查处的,都必须停工对其进行安全态度、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生产共同守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目标等内容的教育,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
“三违”人员在停工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期间,只发生活费。
2、发生轻微违章(指员工进入作业现场所戴安全帽未系绳、考核一般安全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答对不足80%或未按时参加周一的安全活动等),处罚责任人100元。
3、发生一般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协议和措施,出现了危险作业方式或导致了物的不安全状态)、一般险肇(指可能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事故,一般设备、火灾、交通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200—500元。
4、发生严重违章(指员工在生产检修中,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协议、措施的行为)、重大险肇事故(指可能造成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火灾事故而尚未造成),对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
5、各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出现的违章行为(含各种粗犷型危险作业方式),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甚至纵容违章行为的,每出现一次处罚违章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200—500元每人次。
6、违章指挥他人违章作业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强令冒险作业,考核违章指挥者200—1000元处罚。
根据违章指挥具体情况,对于置他人提醒而不顾,图省事等性质恶劣的一律按上限实施经济处罚并结合具体情况实施行政处罚。
(四)重复违章处罚
1、当年内再次发生一般违章或一般险肇事故,按照前款规定加倍处罚责任人。
2、当年内出现第三次违章或险肇事故,无论其违章性质轻重,一律按待岗处理。
(五)事故处罚
1、工亡事故考核
发生工亡事故,参照《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2、重伤事故考核
定义:
事故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身体部位功能无法恢复,未造成死亡的。
发生重伤事故,参照《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安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3、轻伤事故考核
救治费用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不属于重伤事故定义范围内的。
发生轻伤事故由生产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轻微伤事故考核
事故救治费用在4000元以下(不含4000元),不属于轻伤事故定义范围内的。
(1)事故治疗费用2500元以上4000元以下,发生轻微伤事故在全年指标范围内的,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根据事故原因,分解落实到个人(违章导致他人或自己轻伤的,事故考核与违章考核同时进行分项考核);
超出全年轻伤指标、违章操作或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上述基础上加倍处罚。
(2)事故治疗费用2500元以下(不含2500元),由车间根据本车间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轻微伤超出全年指标的由部门根据本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实施考核。
(3)事故治疗费用在500元以下(包含500元),不纳入轻微伤指标。
发生此类事故,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责任班组及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形成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处理、整改措施),并报装备部备案。
5、重大险肇事故
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但未形成人身伤亡不良后果,情节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事故。
发生重大险肇事故的,处罚车间主任800元、副主任500元、事故责任人300元、车间安全员200元、工段长300元、班长200元。
(发生一般险肇事故的,在此基础上减半考核)
6、对隐瞒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发生事故(含轻微伤和险肇事故)隐瞒、拖延不报,经调查确认后,处罚隐瞒事故者1000元,车间第一责任人1000元、车间分管负责人800元、车间安全员500元、其他相关责任人酌情考核,且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车间自行承担。
事故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在此基础上加倍考核。
(2)产生严重后果的,须接受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7、事故报告流程
事故发生后,相关班组长应立即告知车间安全员、车间领导,并第一时间口头报装备部安全主管科室、办公室,保护好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并及时做好事故现场影像资料留档;
在24小时内向安全主管上报工伤事故报告(工伤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纠正预防措施);
装备部安全主管督促事发车间做好工伤事故申报工作(上报伤者相关信息等),进行书面申报,并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报装备部办公室进行工伤申报;
事故发生后,装备部安全主管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8、各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台账(包含发生门诊费用的小事故),并针对事故做好防范措施、整改措施,把发生事故区域纳入日常检查当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六)其它处罚
1、凡川钒钛公司对我部门进行查处的违章人员,已将责任和罚款落实到人头的,本部门不再处罚;
责成装备部处罚的,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如本办法缺失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凡装备部(机制公司)员工,进入临时或固定作业场所,无论领导安排工作任务与否,未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具)者,处罚100元。
3、堵塞安全通道或未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倒运备品(件)和清除各作业部位的废物,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或影响了厂容厂貌者,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七)违章处罚管理
1、无论哪一级查处的违章,均由“三违”人员所在单位书面上报装备部安全主管科室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建立台账。
凡属装备部查处的“三违”人员,主管科室将处罚通报报送装备部办公室,在当月工资中体现,划入安全基金。
2、对“三违”人员的经济处罚,罚金必须落实到责任人,不准集体分摊。
凡不按照各类处理通报严格落实考核处理的,处罚车间主任、副主任各1000元、车间安全员500元,并督促车间重新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3、出现的交通违章、肇事,比照本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告和记录
1、检查与考核
(1)安全主管科室每月全面检查考核一次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2)大中修期间每天分别由各级安全、检修管理人员检查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2、接受川钒钛公司生产部安环科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1)由安全主管科室在每月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2)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由安全主管科室书面呈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存档备查。
(九)指令
1、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按500元/次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对于在安全检查过程中不配合检查、敷衍应付的个人,按200元/次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注:
以上考核项目中凡涉及相应管理人员的,将对相应的管理人员作安全责任连带考核。
六、安全活动激励
1、装备部(机制公司)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由安全主管科室按装备部(机制公司)《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奖励标准规定,将考核结果报送部门主管领导审定后实施奖励。
2、装备部(机制公司)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工作竞赛。
凡当年在安全生产工作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个人,车间应予以表彰奖励。
3、在各检(抢)修工程中,对及时排除事故险情,消除各作业部位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由安全主管科室报请装备部(机制公司)领导予以奖励。
4、装备部(机制公司)当年杜绝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在年终总结表彰时,对装备部(机制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一把手、安全员予以一次性奖励。
5、年终进行一次安全先进(包括:
个人、集体等)评比,各车间按标准提交候选人员、集体名单,由装备部(机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条件对候选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相关人员、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安全基金
装备部(机制公司)安全环保及5S管理工作过程中的考核、事故处罚等全部纳入安全考核基金。
每月或季度提取40%用于当月或季度奖励,其中20%奖励安全主管科室安全管理人员;
20%奖励无安全事故的车间安全员,由安全主管科室依据各车间安全环保5S管理难度及成效予以适当激励。
剩余款项累计用于年度安全环保5S管理激励或其他安全活动激励。
八、附则
本办法与装备部(机制公司)其他安全管理适度中有冲突的地方,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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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全 环保 管理 考核 奖惩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