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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企业机械设备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纳入单位领导任期内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1.9机械设备管理程序见图1。
图1机械设备管理流程图
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体制、机构和职责
2.1.管理体制
2.1.1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体制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两级管理,统一领导。
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的重点是控制集团公司机械设备投资,指导协调各子(分)公司之间的机械设备管理。
2.1.2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主要是制定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制度并监督实施。
对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从装备到报废进行重点管理,包括前期的调研、购置、验收、使用计划、修理计划和报废。
2.1.3各子(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细则并监督实施。
对所属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除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的购置、产权转让、出售、报废需经集团公司批准外,对所有配备的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保养、修理、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控制、调拨、产权转让、出售、报废的全过程进行全权综合管理。
2.1.4子(分)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实行内部的两级管理,明确分工,并界定公司与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责权。
2.2组织机构设置
2.2.1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物资部,是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综合管理,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管。
2.2.2集团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设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不设机械设备管理部门的必须配备1~2名设备管理人员,代表集团公司对项目所投入机械设备进行现场管理,由项目部主管经理领导。
2.2.3子(分)公司设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是子(分)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子(分)公司机械设备综合管理,由子(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管。
2.2.4为适应企业现代管理要求,各级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称职的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3.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机械设备管理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股份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集团公司中、长期机械设备装备规划;
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大型设备投资论证工作;
负责集团公司大型设备集中采购与调配;
控制、监督、协调集团公司设备资源,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机械设备的调拨、调配及调剂,对设备租赁工作进行指导。
3)依据机械设备技术装备规划、集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各子(分)公司提报的年度机械设备购置计划,编制年度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购置计划并上报股份公司。
4)编制年度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合格供方名册。
5)参与股份公司管理的设备购置工作;
组织除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外的属集团公司管理的设备采购工作;
组织进口机械设备的引进工作;
组织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报废鉴定工作;
建立机械设备基本数据库,掌握集团公司设备数量、技术状况、设备能力和资产状况。
6)参与企业生产经营,负责重大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设备资源配置;
参加重点工程施工调查和设备配备方案调研论证。
7)了解国内外机械设备新产品及机械化施工新技术,参与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机械设备科技情报和信息交流服务。
8)参与重大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9)检查指导基层单位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集团公司年度机械设备大检查,印发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情况;
开展“红旗设备”、“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
10)收集汇总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用、养、修、算”的报表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4.集团公司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集团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情况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和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控制的办法,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的现场管理工作。
2)建立机械设备台帐,掌握本项目机械设备动态、技术状况和机械设备施工情况。
3)监督、协调、指导各作业队机械设备使用、保养、修理等现场管理工作。
4)指导、检查所属各作业队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控制,开展机械设备使用成本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意见。
5)定期组织机械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参与项目部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向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报送机械设备管理统计报表。
8)参与项目部设备的购置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5子(分)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制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
结合子(分)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指导所属项目部(作业队)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工作标准。
2)负责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除购置、产权转让、出售、报废需经集团公司批准外机械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子(分)公司机械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修理、调拨、改造和报废报批的全权综合管理工作,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的选型、购置。
3)建立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台帐,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原值、净值、动态、能力、技术状况、保养和修理情况;
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集团公司各种机械设备统计报表;
接受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4)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5)了解收集机械设备的新动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
参与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以机械设备装备的技术进步配合和促进施工的技术进步。
6)参加施工调查,负责工程项目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方案的审核。
7)负责工程投标中机械设备可行性和先进性的审核及认定工作。
8)负责组织保有的各种类别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的编制;
负责审批项目部(作业队)编制的机械设备保养计划,负责指导并监督实施。
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的保养规程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9)负责编制年度机械设备修理(大(项)修、评估整修)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的修理计划。
负责机械设备修理计划实施的抽查和验证,年末向集团公司报送机械设备修理计划完成情况。
10)组织编制保有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11)按期统计闲置机械设备情况并报送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开展闲置机械设备调剂工作。
12)指导工程项目部(作业队)开展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控制工作。
13)监督、检查、指导工程项目部(作业队)的机械设备现场管理工作。
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完善、落实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控制办法。
组织子(分)公司机械设备大检查,开展“红旗设备”、“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和“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
14)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专业机械设备人员培训工作,及时与人资、安质部沟通,收集机械设备管理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配置情况及资格取证情况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及相关部门。
15)负责本公司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与本公司重、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6)负责本公司保有机械设备的内部经租管理。
17)负责租赁社会资源机械设备(包括协作队伍自带机械设备)的审批和机况检查管理。
18)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本年度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总结和下年度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安排。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机械设备装备规划与购置管理
3.1机械设备装备规划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机械设备装备规划与企业发展战略同步,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机械设备装备现状,制定机械设备装备规划。
机械设备装备规划的原则:
1)要形成与集团公司发展相适应的装备能力(包括船机设备),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提高。
2)提高施工效率,降低作业成本,使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3)优化设备资源配置,使集团公司资产结构不断得以优化。
3.1.1子(分)公司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依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机械设备装备现状,提出子(分)公司机械设备装备规划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
3.1.2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依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机械设备装备现状和子(分)公司规划建议,提出集团公司机械设备装备规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批准,下达集团公司机械设备装备规划。
3.1.3各子(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机械设备装备规划,制定本单位机械设备装备规划;
分公司机械设备装备规划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子公司经董事会批准。
3.1.4各子(分)分公司机械设备装备规划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3.2机械设备购置
机械设备的购置或设计制造须经充分的技术、经济、安全性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分析后再进行投资决策,确需购置的才能购置。
3.2.1机械设备购置原则
1)在市场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符合公司的资质需求和企业战略发展要求;
2)适应先进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
3)符合国家节能、排放、环保要求;
4)实行机械设备统一招标、集中购置。
3.2.2机械设备购置计划
3.2.2.1子(分)公司、集团公司项目部按期将次年机械设备购置、制造计划(格式见附表)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
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汇总、审核、优化后提出机械设备年度购置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批准后,印发集团公司下年度机械设备购置计划并报送至股份公司。
3.2.2.2各子(分)公司制定本公司管机械设备购置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备案,负责本公司管机械设备购置计划的实施。
3.2.2.3各子(分)公司、集团公司项目部由于施工生产任务等发生变化,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购置计划需调整时,应向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提出变更申请,设备物资部提出意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变更,并由集团公司下发机械设备购置补充、调整计划。
3.2.2.4子(分)公司每年度应将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和子(分)公司管机械设备购置完成情况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
3.2.2.5机械设备购置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严禁无计划购置。
3.2.3机械设备合格供方评价
3.2.3.1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每年对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合格供方进行评价,并印发机械设备合格供方名册。
子(分)公司管机械设备合格供方每年由子(分)公司评价,合格供方名册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3.2.3.2机械设备合格供方的评价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产品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2)产品使用依据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3)产品检测合格;
4)产品获省部级或行业优质产品;
5)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6)售后服务站(办事处)覆盖全国15个及以上省市,承诺的服务48小时内到位;
7)最近两年内的销售业绩良好;
8)基层使用单位反映良好。
3.2.4.机械设备购置程序
3.2.4.1机械设备购置实行统一招标、集中购置。
属股份公司管理权限范围的机械设备购置由股份公司组织、集团公司参与;
属集团公司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及集团公司垫资的机械设备由集团公司组织、子(分)公司参与或委托各子(分)公司进行招标购置;
子(分)公司管机械设备由子(分)公司组织招标购置。
3.2.4.2机械设备的购置在合格供方中招标购置。
机械设备选型:
在长期使用,反复论证基础上重点从5个方面进行。
1)机械设备的实用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先进性、合法性(特别是船机设备和特种设备);
2)机械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
3)机械设备的质量、价格、交货期;
4)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规定,应当优先购买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5)是否同本单位已有机械设备相配套。
3.2.4.3编制招标书:
标书要明确购置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主要性能参数、主要部件配套厂家及型号规格、供货范围、生产制造周期或供货时间、运输方式、付款方式、质保期及范围、售后服务内容、操作保养培训方式等;
3.2.4.4招标购置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2.5合同
3.2.5.1所签合同要严密,内容齐全,文字清晰,表述完整准确。
主要包括:
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总价、供货范围、供货时间、运输方式、运费、到达地点、包装方式、付款方式、验收方式、验收标准、质保期及质保范围、质保金的金额和时间、安装调试方式及责任人、培训时间、地点、违约及处罚等内容。
如供应商统一印制的合同格式符合要求时可以使用,内容不全或填写不下时应补充附件,详细列出所有条款;
3.2.6安装调试验收
子(分)公司机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质保期的评价工作。
第四章机械设备资产管理
4.1机械设备固定资产
所购置用于施工生产的机械设备及附属设备,按财务规定手续组成固定资产。
4.2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已组资的施工机械设备均需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4.3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由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共同负责。
4.4.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的组成
4.4.1凡同时具备下述两个条件的机械设备,均须组成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在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
2)单机价值在2000元以上。
4.4.2下列机具,无论其单价是否超过2000元,均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手持式凿岩机、手提式内燃、风动、电动工具,振捣器,蛙式打夯机,4kW及以下内燃发电机组,电动机,50A以下充电机,启动器。
1吨及以下的卷扬机,千斤顶,水磨石机,混凝土切割机,抽水机〔水泵〕,台式钻床,砂轮机,14kVA以下交流电焊机,气焊设备;
0.6m3/min及以下打气泵,电气柜、配电盘、开关,1t以下锅炉,捞土斗,电动葫芦,矿斗车,小型木工设备,模板,模架,吊篮周转材料等。
4.4.3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组成价值:
购置价款(自制机械设备造价)、运杂费、安装费、技术改造费、附加费、关税及进口环节税,配套装置等直接用于购置和制造的费用,但不包括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与所购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款。
4.4.4经主管部门批准购置的新机械设备到达后,接收单位应及时组织机械、财务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新机械设备到达通知单”、“新建新造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格式见附表),及时办理组资;
对发票帐单未到,但机械设备已达到使用状态的,也要办理预组资并按规定提取折旧,待发票帐单到达后正式组资并按规定调整预组资情况。
子(分)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收到“新机到达通知书”后,要对“新机到达通知书”进行审核,申请编制管理号码。
管理号码一经批复,录入管理数据库完成建立固定资产。
4.5机械设备管理号码的编制
4.5.1机械设备组成固定资产后,均须申请管理号码。
4.5.2管理号码编制按机械设备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编制。
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见表1)由各子(分)公司将“新机到达通知书”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申请编制管理号码;
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以外由接收单位将“新机到达通知书”报送子(分)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经审核后,编制管理号码。
除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之外的单位均不可编制管理号码。
表1集团公司大型设备和通用重点设备目录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集团公司管理范围
1
旋挖钻机
钻孔直径1m及以上
2
槽壁机
铣槽宽度1m及以上
3
TBM/盾构
直径5m及以上
4
凿岩台车(露天钻机)
各型
5
架桥机
轨行式各型、铁路轮胎式320t及以上
6
运梁车
铁路320t及以上
7
移梁台车
8
提梁机
9
搬运机
10
轨行式铺轨机
11
轨道车(轨道牵引车)
12
电气化施工机械设备
恒张力放线车、架线/立杆作业车各型
13
汽车起重机
50t及以上
14
履带起重机
15
挖掘机
1.0m3及以上
16
装载机
3.0m3及以上
17
推土机
160kW及以上
18
平地机
130kW及以上
19
压路机
16t及以上
20
混凝土摊铺机
3m及以上
21
沥青砼摊铺机
22
混凝土搅拌站
120m3/h及以上
23
沥青搅拌站
240t/h及以上
24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8m3及以上
25
混凝土泵
60m3/h及以上
26
混凝土泵车
27
自卸汽车
15t及以上
28
拖车头带平板
40t及以上
29
发电机组
200kW及以上
30
工程船舶
4.5.3机械设备管理号码采用11位阿拉伯数字编制。
第一位至第三位数字为机械设备代码(见表2:
十大类机械设备代码目录);
第四位到第七位数字则为机械设备的流水号(见表3:
局属各单位设备流水号段划分);
第八位到第九位为21是我集团公司在股份公司的编号;
第十位到第十一位为各子(分)公司单位识别码,(见表4:
局属各单位设备识别码)。
如:
101-0103-21-01,表示中铁港航局集团第一有限工程公司流水号为03号挖掘机的设备管理号码。
表2十大类机械设备代码目录
(一)土石方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代码
101-
挖掘机(履带、轮胎)
116-
潜孔钻机
102-
117-
凿岩台车
103-
拖拉机(履带、轮胎)
118-
悬臂掘进机
104-
自行铲运机
119-
露天钻机
105-
铲运机斗
120-
装药台车
106-
压路机(振动、静压)
121-
锚杆台车
107-
122-
隧道打眼车
109-
挖沟机
123-
捞土斗
110-
装载机(轮胎、履带、挖掘)
124-
水平钻机
111-
松土器、液压破碎锤、其它工装
125-
注浆钻机
112-
装岩机(各型)
126-
管棚钻机
113-
通风机
130-
TBM
114-
锻钎机
131-
盾构
115-
磨钎机
199-
其它
(二)动力机械设备
201-
空压机(电动、内燃)
210-
电容器柜、油断路器、油开关
202-
发电机、发电车、发电船
隔离开关、互感器、起动器
203-
锅炉
高压配电盘、低压配电盘
204-
汽油机、柴油机
211-
锅炉附属设备
205-
电动机
220-
充电机
206-
变压器
230-
箱式变电站
208-
高压开关柜
299-
209-
低压开关柜
(三)起重机械设备
301-
塔式起重机
313-
电动葫芦
302-
314-
千斤顶
303-
轮胎起重机
315-
电气化架线车
304-
316-
叉式起重机
305-
轨道吊(蒸汽、内燃)
317-
电气化安装作业车
306-
龙门起重机
318-
电气化立杆作业车
307-
简易起重机
319-
施工电梯
308-
缆索起重机
320-
拼装吊车
309-
桥式起重机
330-
物料提升机
310-
卷扬机
339-
电动施工吊篮
311-
浮吊(起重船)
340-
高空作业车
312-
399-
(四)运输机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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