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35 千伏线路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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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公司系统项目档案管理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五)组织公司系统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六)组织报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表。
(七)负责公司总部管理的跨区电网建设项目、特高压电网建设项目、具有重大或示范意义的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业务管理。
第十条各省(市、县)公司、各直属单位档案部门是本
单位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项目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项目档案工作的标准、制度。
(二)制定职责范围内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对职责范围内的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报送国家、地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表。
(五)组织或协助组织建设项目档案竣工验收,配合开展工程达标投产以及创优的相关档案检查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档案管理或委托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总部及项目所在区域省(市、县)公司、
直属单位相关责任部门应按国家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规范,形成、收集、整理、归档职责范围内的项目文件。
(一)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
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初步设计审查、工程建设协调及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等文件材料。
负责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部门)收集、整理、移交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竣工结算及审核报告。
(二)发展策划部门负责收集、归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投资等管理文件材料。
(三)物资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对项目招标采购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收
集、整理设备(材料)、监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负责组织物资供应管理单位收集、整理物资供货合同、协议等。
(四)调度部门负责收集、整理项目调度命名等文件材料。
(五)财务、审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竣工决算及审计报告等文件材料。
(六)安全、环评、水保、档案等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各专业工作中形成的报告、方案、批复及专项验收文件材料。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包括受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
单位,以下同)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应明确项目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设立或明确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满足项目档案工作需要的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建立以档案管理机构为核心,工程管理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参与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网络,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项目属地省(市)公司关于项目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实施细则等。
(二)根据项目建设管理实际,按照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措施有效、要求具体的原则,制定项目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工作程序,并组织协调工程管理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实施。
项目档案管理业务规范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1.项目文件管理流程、文件格式、文件编号、归档要求等。
2.竣工图的编制单位、编制要求、审查流程和责任等。
3.照片和音视频文件摄录的责任主体、阶段、节点、部位、内容、技术参数、归档要求等。
4.项目档案信息化的相关要求及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三)建立项目文件管理和归档考核机制,对项目文件的形成质量、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等进行考核。
(四)项目开工前,应对参建单位进行项目文件管理和归档交底。
(五)按规定进行项目档案管理登记。
组织或协助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和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的档案管理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本单位相关部门及参建单位的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组织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和档案人员进行档案业务培训。
(三)参加项目建设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阶段性检查验收、竣工验收。
(四)负责对应归档项目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系统性进行审查。
(五)负责项目档案的接收、汇总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和移交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工程技术文件规范性提出要求,组织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检测、供货等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
(二)对本部门形成的项目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第十五条项目各参建单位负责所承担职责范围内所产生
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同时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监理单位负责对所监理项目的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
(二)物资供应管理单位负责对物资供应管理范围内物资合同及供应商设备(材料)开箱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管控。
(三)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总承包范围内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部分文件的收集、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归档,或在总承包单位组织协调下直接向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四)运行(检修)单位负责试运行和生产准备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负责接收、保管与运行(检修)相关的项目档案。
第十五条通信工程作为单项工程管理时,信通公司应履
行建设管理单位职责,项目文件归档范围执行《通信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附表8)。
第十六条国网交流公司、直流公司作为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单位时,其职责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电网办〔2013〕1001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章项目文件的形成、收集与整理
第十七条项目前期文件、管理性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的规定;
工程技术文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第十八条文件应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清晰整洁、编号
规范、签字及盖章手续完备并满足耐久性要求。
归档文件应为原件,因故用复制件归档时,应加盖复制件原件存放部门印章或档案证明章,确保复制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项目文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收集齐全,并进
行预立卷,经整理后按要求归档。
归档范围按项目电压等级对应执行《电网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附表1-7)。
第二十条重要活动及事件、原始地形地貌、建设过程中
的工程形象进度、隐蔽工程、关键节点工序、重要部位、地质及施工缺陷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重要芯样等应形成照片和音视频文件,照片归档范围执行《架空/直流线路项目照片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变电站/换流(逆变)站项目照
片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附表9、10),音视频文件归档范围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国家电网办〔2017〕1109号)中的工程项目声像文件部分。
第二十一条项目文件应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整理
工作包括项目文件价值鉴定、分类、组卷、装订、编目等内容。
依据《电网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附表1-7)鉴定其是否归档,确定其保管期限;
分类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类)规定;
组卷、装订、卷盒规格及制成材料、编目等应符合GB/T11822和《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整理规范》(国家电网办〔2018〕153号)要求;
照片的整理应符合GB/T11821、DA/T50和《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照片档案整理规范》(国家电网办〔2018〕153号)的规定;
录音录像的整理应符合GB/T7309、GB/T14306、DA/T38和《国家电网公司录音录像档案整理规范》(国家电网办〔2018〕153号)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工程竣工时,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编制竣工图。
(一)竣工图由设计单位编制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重新绘制全套图纸。
2.新绘制的图纸卷册编号和图纸流水号、图纸图标同原施工图,其中“设计阶段”栏由“施工图设计”改为“竣工图编制”,相应代字由“S”改为“Z”。
3.应在卷册说明、图纸目录和竣工图上逐张加盖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的竣工图审核章(见图1)。
(二)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在未使用过的施工图上逐张加盖监理单位和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的竣工图章
(见图2),直接将施工图转化为竣工图。
不得使用复印的白图编制竣工图。
2.凡一般性图纸变更且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可直接在未使用过的原施工图上修改,并加盖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的竣工图章(见图2),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转化为竣工图。
在修改处应注明修改依据文件的名称、编号和条款号,无法用图形、数据表达清楚的,应在图纸图标附近用文字说明。
3.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均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
图面变更面积超过20%;
合同约定对所有变更均需重绘或变更超过合同约定比例。
施工单位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图纸图标中图纸编号同原施工图,“设计阶段”栏由“施工图设计”改为“竣工图编制”,相应代字由“S”改为“Z”。
同时,图纸图标中还应包含施工单位名称、图纸名称、编制人、审核人、图号、比例尺、编制日期等标识项,并逐张加盖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的竣工图审核章(见图1)。
图1竣工图审核章(长度单位:
mm)
图2竣工图章(长度单位:
(三)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对竣工图编制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规范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内容如下:
1.竣工图编制单位应将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材料变更等涉及变更的全部文件汇总并经施工方(供应商)确认、监理审核后,作为竣工图编制的依据。
2.应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卷册说明和图纸目录。
竣工图编制总说明的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涉及的工程概况、编制人员、编制时间、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变更情况、竣工图张数和套数等。
各卷册说明应附有本册图纸的“修改清单表”,表中应详细列出“变更通知单”清单编号,无修改的卷册应注明“本卷无修改”。
3.竣工图章或竣工图审核章应使用红色印泥,盖在图纸图标附近空白处,章中的内容应填写齐全、清楚,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不得代签;
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可盖执业资格印章代替签字。
4.涉外项目,外方提供的竣工图应由外方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5.竣工图应按GB/T10609.3的规定统一折叠。
第四章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电子文件主要包含文本电子文件、图像电子文件、图形电子文件、视频电子文件、音频电子文件等。
图像电子文件、视频电子文件应突出拍摄主题、曝光准确、影
像清晰。
图像电子文件分辨率应达到300dpi以上,视频电子文件宜采用200万以上像素拍摄。
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各参建单位
应按照项目档案信息化的要求,归档项目文件时,同步归档经整理的项目电子文件。
依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系统形成的原生电子文件,应符合GB/T18894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1562号)的要求;
纸质项目文件数字化后的电子文件,应满足DA/T31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五条整理项目电子文件时,应当按照项目档案分
类方案并参照纸质档案组卷情况分别组成多层级文件信息包,文件信息包应包含项目电子文件及过程信息、版本信息、背景信息等元数据。
项目电子文件完成整理后,整理单位(部门)负责对文件信息包进行鉴定和检测,包括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与纸质或其他载体文件内容的一致性等。
第二十六条项目电子文件可采取在线归档或离线归档两
种方式,归档项目电子文件应在内容、格式、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与纸质项目档案保持一致,且二者应建立关联。
同时,项目电子档案应统一挂接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便于利用。
第二十七条存储电子档案的介质或装具上应贴有标签,
标签上应注明档号、密级、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
存储介质为光盘的,归档标签应符合DA/T38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反映同一内容的数码照片应选择有代表性
的输出纸质照片。
所选数码照片应主题鲜明,影像清晰、完整。
第二十九条有项目档案数字化要求的电网建设项目,其
数字化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征地补偿、合同协议、项目管理文件,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缺陷处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重要设备文件等。
档案数字化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等应符合DA/T31的规定。
第五章归档与移交
第三十条项目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在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后应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项目文件。
第三十一条项目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文件预立卷完毕经立
卷部门领导审核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设计、施工、供应商文件预立卷完毕经立卷单位自查后,依次由监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监理文件预立卷完毕并自查后,依次由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每个审查环节均应形成记录和整改闭环。
第三十二条项目文件归档时,归档单位(部门)应填写
《电网建设项目文件归档登记表》(附表11),并附归档文件清册,归档单位(部门)、审查单位(部门)与接收单位(部门)签署意见,交接双方各留存一份。
第三十三条各参建单位应在项目投运后3个月内向项目
建设单位归档项目文件。
第三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依据项目档案分类方案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汇总整理。
第三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编制项目档案
案卷目录,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卷。
项目档案管理卷一般包括项目概况、标段划分、参建单位归档情况说明、档案收集整理情况说明、交接清册等。
第三十六条项目档案经项目建设单位审查合格后,应按
规定时间将全套项目档案向项目主管单位或其委托的档案保管单位移交,其套数按合同条款约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向运行(检修)单位移交与运行(检修)相关的项目档案。
第三十七条项目档案移交时,应填写《电网建设项目档
案交接登记表》(附表12),并附案卷目录清册,移交单位(部门)与接收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双方各留存一份。
第三十八条停、缓建的项目,项目档案由项目建设单位
负责保存。
项目建设单位撤销的,项目档案应当向项目主管单位或者委托单位移交。
第六章档案验收
第三十九条项目档案验收是电网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参加优质工程项目评定。
第四十条验收组织、验收程序等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网(办/4)947-2018)要求执行。
第七章档案保管
第四十一条项目档案在坚持成套性、系统性的前提下,由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根据项目资产权属、业务需要和相关职责界面,综合确定档案实体的归属与流向。
第四十二条重大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原则上由公司档案馆
保管,也可根据需要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办公厅委托相关单位保管。
其他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由项目主管单位档案部门确定保管单位。
第四十三条档案保管单位应为项目档案的安全保管提供
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项目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统计、编研等相关管理制度,根据档案的成分和状况,采取安全的存放方式和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档案的损毁,延长档
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确保档案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10(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网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意见》(国家电网办〔2016〕1039号)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办公厅负责解释
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之国网(办/4)571-2010(F))及《释义》(办文档〔2010〕
72号)同时废止。
附表1
35千伏线路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类目号
类目名称
归档文件内容
立卷单位
保管期限
建设单位
运行单位
820
工程建设文件
8200
前期管理
01立项
1.项目核准请示、报告、批复
2.项目核准前期工作的文件
永久
02投资管理
1.项目计划书
2.投资计划
03往来文件
项目开工前往来文件
04工程建设许可
1.建设规划许可证
2.路径走向方案及审批
3.其它报批材料
05征地及赔偿协议
1.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批材料
2.塔基占地协议及汇总
3.树木砍伐协议及汇总、林地使用同意书
4.房屋拆迁协议及汇总
5.青苗赔偿协议及汇总
6.施工补偿费用结算证明
06物资招投标文件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及审批手续
2.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函件
3.评标委员会组建审批手续
4.投标文件的送达、收取记录
招标机构
30年
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回复函件
6.评标报告
7.定标记录、会议纪要
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其异议和答复
9.中标通知书
10.物资合同
07设计招投标文件
1-4参照物资招投标文件(1-4)
5-9参照物资招投标文件(5-9)
10.设计合同
08监理招投标文件
10.监理合同
09施工招投标文件
10.施工承包合同
10其他招投标文件
10.其他合同
11其他合同、协议
1.招标代理技术服务合同
2.技术咨询合同
3.结算、决算、审核合同
4.其它合同或协议
8201
可行性研究
01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
3.可行性研究委托函
设计单位
02路径方案
1.路径选线启动文件
2.路径方案评审意见、路径审批文件
3.路径方案报告
8202
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请示及批复
2.初步设计全套文件及图纸
8203
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管理
01施工图设计交底
施工图设计交底纪要或记录
监理单位
02施工图会检
施工图会检纪要
03施工图及概预算
1.施工图预(概)算书及审核意见
2.全套施工图(电子版)
04施工技术管理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施工方案(一般方案、专项方案)
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4.工程进度计划、调整计划
施工单位
5.施工日志
05资质、设备及报审
1.供货商、分包、试验单位及施工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2.主要测量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检验报审
06设计变更及报审
1.工程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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