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账务处理通俗解读四增值税账务处理解码之销售端业务劳务派遣服务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8884731
- 上传时间:2023-01-02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3.45KB
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账务处理通俗解读四增值税账务处理解码之销售端业务劳务派遣服务Word下载.docx
《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账务处理通俗解读四增值税账务处理解码之销售端业务劳务派遣服务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账务处理通俗解读四增值税账务处理解码之销售端业务劳务派遣服务Word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爱问财税
下面进入正文~
一、回顾增值税业务核算原理
在上篇文章中,我们已经知道,作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核算出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方能计算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增值税间接抵扣法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核算的是当期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其基本构成包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期有销售业务发生的销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有采购业务发生的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当期有特殊业务转出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当月有交纳了当月的增值税【真金白银】
这几个明细科目的关系为:
【当期应交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增值税】
当期应交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存在未交增值税;
0<
当期应交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存在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存在留抵税额。
基本理论知识已铺垫好,今天我们再从销售端举例说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原理。
二、销售端增值税业务分类
销售端业务最重要的是确定销售额,需要区分一般项目销售、特殊项目销售和视同销售项目,不同的销售业务销售计税方式不一样。
首先明确一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此项业务过程中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非押金-可退还)、运输装卸费、优质费、储备费、代收/代垫款项(以销售方名义开具,非委托方名义)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延伸解读】
1、不包括收取的销项增值税: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销售额是按不含税价款计算的货款,所以不包括销项税额。
2、包括收取的消费税和关税:
由于消费税和关税是价内税,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和关税。
3、不包括4种代收代垫费用: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2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3)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垫3费:
保险费+车购税+牌照费
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
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牌照费。
(4)同时符合3个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举例】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代收。
【举例】如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按照代购业务3个原则:
物业公司不垫付资金;
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将发票开具给购买方;
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举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不动产买受人代收转付的办证费、契税、印花税等费用,按照代购业务3个原则:
房地产公司不垫付资金;
第三方将票据开具给不动产买受人;
房地产公司将取得的票据转交给不动产买受人。
为方便大家清晰掌握,我们销售端业务以列表形式列示出来:
项目区分
计税方法
业务类型
计税销售额
一般项目销售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销售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提供劳务、服务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税率)
特殊项目销售
1、金融商品转让
卖出价扣除买入价的余额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新项目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3、经纪代理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4、旅游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第三方的旅游费用(住宿、餐饮、交通、门票等)
5、客运场站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6、航空运输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公司客票代收转付的价款
【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老项目
全额按照征收率5%计征,即(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5%)
2、建筑服务(老项目、甲供工程、清包工)
差额按照征收率3%计征,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3、转让不动产老项目-2016.04.30前取得的
差额按照征收率5%计征,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置原价(取得时的评估作价)
4、出租不动产老项目-2016.04.30前取得的
5、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也可选择全额纳税)
差额按照征收率5%计征,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工资、福利费、社保、公积金
视同销售项目
(在会计上不作为一般销售核算【但账务处理已确认收入或费用】,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即计缴税金)
货物生产、提供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
跨县移送销售
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销售额《增指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十成本利润率10%)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如业务招待、营销展览宣传等)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财税2016年36号文】
单位、个体户向其他单位、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也不征税)
单位、个人向其他单位、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销售端增值税账务处理解码之劳务派遣服务
(一)一般销售业务
A公司当月发生销售商品一批,开具专票,不含税金额100万,进项税额9万
1、当期开具专票并申报缴纳销项税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80万:
借:
主营业务成本80
贷:
库存商品80
应付账款109
原材料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
【结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列“销项税额”9万,对应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发生额9万。
应收账款109
(二)特殊销售业务
1、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企业有两种形式选择计算税额缴纳:
(1)全额纳税【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2)差额纳税【简易计税方法】
以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扣除工资、福利费及社保公积金】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2张发票:
一张普票——收到用工单位支付的各项款项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一张专票——对于派遣单位支付的差额部分,可以开具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开具普票)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均为5%】
举例:
A公司为劳务派遣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为B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A公司每月收取B公司费用1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计8万元。
(1)一般计税方法——全额纳税
A收到B公司款项时
银行存款10
主营业务收入9.43【10/1.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57【10/1.06*6%】
再实际发放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8
银行存款8-X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X
A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款项时
先计提成本费用:
主营业务成本8
应付职工薪酬8
即实际缴纳增值税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发生额
(2)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
主营业务收入9.52【10/1.0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0.48【10/1.05*5%】
银行存款8
主营业务成本7.62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0.38
即实际缴纳增值税款=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方发生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借方发生额=0.48-0.38=(10-8)/1.05*5%=0.10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单位劳务派遣、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年47号)
以上就是今天的文章内容了,时间有限,下篇文章我们将继续解码销售端业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增值税 会计科目 账务 处理 通俗 解读 解码 销售 业务 劳务 派遣 服务
链接地址:https://www.bdocx.com/doc/18884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