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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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12万吨,90年代基本维持在11万吨左右。
主要农作物有茶叶、水稻、油菜、晒红烟、蚕桑、赤小豆、香菇等。
进入80年代,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农业综合开发,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建立烟、茶、果、食用菌、用材林、笋竹两用林、水产养殖、畜禽养殖、蔬菜等生产基地。
松阳为浙江省重点林区县,林业部杉木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重点县。
据1992年资料,有活力木蓄积存量300万立方米,毛竹立竹量1182万株,森林覆盖率69.43%。
1997年木材产量77808立方米,毛竹采伐量59.4万根,用材林以杉木、松木和毛竹为主,经济林有油茶、柑桔、厚朴等,大面积水青冈林和猴头杜鹃林为浙江省所少见。
渔业以养殖草鱼、鲤鱼、鲢鱼、鳗鱼、鲳鱼等淡水鱼类为主。
畜牧业以猪、牛饲养为主。
松阳县名优特产品种丰富,松阳晒红烟生产历史悠久,为传统出口商品,以其叶大片厚、色泽红亮、气香味浓著称于世,畅销亚、非、欧洲10多个国家和地区,松阳为全国7个晒红烟出口基地县之一。
高岭土储量丰富,品质优良,矿石及各种涂料、填料出口日本,销往台湾省;
各种普通和异型耐火器材畅销国内各大冶金企业。
松阳银猴茶1990年被评为杭州国际茶文化节文化名茶,银猴茶、玉峰茶多次被评为浙江省优质名茶。
赤小豆又名“松阳大红袍”,松阳传统特产,蛋白质和各种维生素含量丰富,极具营养价值,因子粒色泽深红而得名,主产于玉岩山区,年产量约120吨。
各种茶具、餐具、珠宝盒、工艺手杖出口欧美、东南亚及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松阳县委、松阳县人民政府以发展经济为中心,制定《关于加快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适应松阳实际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招商引资,对在松阳投资的企业在立项审批、用地安排、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优先和优惠。
西屏、古市、望松3个工业小区已初具规模。
2008年,全县生产总值72.06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2.06亿元,工业总产值6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1%和38.8%;
全县财政收入3.36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信1562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12元。
二、普查工作概况
自2007年11月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我县积极按照国家和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实施计划,制定了我县的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落实经费,组建队伍,加强培训,扎扎实实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现将我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普查工作时间安排
1.1、普查准备阶段(2007年11月—2008年3月)
这一阶段主要完成工作:
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方案、普查人员选聘和培训及污染源清查等前期准备工作。
1.1.1组建普查机构:
按农业污染源普查机构的设置要求(农办科[2007]45号文件和(浙农专发[2007]156号)精神,于2007年11月16日成立了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
1.1.2落实普查经费:
2008年2月,根据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实际工作量,编编制了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预算,将普查经费列入2008年至2009年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普查费用的及时到位。
1.1.3制定普查方案:
2008年1月13日制定了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
1.1.4普查人员选聘和培训:
2008年2月完成了普查人员选聘,2月18日召开了松阳县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动员暨培训会,完成了普查人员培训。
1.1.5污染源清查:
2008年1月10日完成了全县20个乡镇区的清查工作及建立清查名录库。
2月25日通过了市普查办对清查数据质量的核查验收。
1.2.、全面普查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完成的工作有:
组织现场调查、普查数据录入、数据审核、汇总和上报。
1.2.1组织现场调查和填表:
2008年4月底完成了全县所有农业污染源的入户调查和填表工作。
1.2.2普查数据审核和录入:
5月4日进入全县各乡镇普查表质量审核和数据录入阶段;
5月25日,完成全县数据录入、复入、审核比对工作。
1.2.3普查数据汇总和上报:
5月27日向市普查办进行了普查数据的汇总和上报。
1.2.4普查表格填报质量核查:
6月17日完成了普查表格填报质量核查并接受了市普查办的质量核查。
1.2.5普查数据审核和整改:
2008年8有30日完成了普查表最后审查工作,并将更新后的普查数据库及整改说明上报市普查办。
1.2.6档案管理:
2009年2月完成了农业污染源档案归档工作。
1.3、普查对象的范围
松阳县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
1.4、松阳县建制镇情况
松阳县辖5个镇、15个乡,11个居民区,401个行政村。
乡镇名称:
西屏镇、古市镇、玉岩镇、大东坝镇、象溪镇、赤寿乡、新兴乡、望松乡、四都乡、谢村乡、樟溪乡、三都乡、新处乡、斋坛乡、板桥畲族乡、叶村乡、竹源乡、枫坪乡、裕溪乡、安民乡。
1.5、普查员的数量及培训情况
全县确定专职指导员10人、普查员90人、招数据录入临时人员2名。
县农业普查机构认真组织普查业务培训,共举办农业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培训班5期,培训416人次。
1.6、普查的文件资料印制、制度建设及其它情况
松阳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室制定了《松阳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松阳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保密制度》、《松阳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松阳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现场调查工作制度》、《松阳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松阳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制度》、《松阳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三、普查的技术路线和方法
(一)普查技术路线图。
四、清查单位及普查对象的确定
种植业清查单位的确定:
清查由各乡镇普查员具体进行结合统计、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的资料,对县市的污染源单位的规模、数量进行实地清查。
县市的清查工作一般按照3个阶段进行:
1、初查。
由乡镇按年报表、统计资料进行初报。
2、复查。
第二阶段为二次清查。
为提高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采取二次清查的方法,由普查员逐村逐户复核,以确保清查结果不重复、不遗漏,再按复核结果确定抽样比例和普查对象。
3、补查,在确定清查名录后,再采取抽样或网式调查落实。
种植业普查对象的确定:
按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统计清查单位数及确定的普查对象数:
种植业:
分散地块的抽样在清查的基础上,采取分类、随机抽样的方法开展调查工作。
抽样调查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
以农户为抽样对象,对农户的一个典型地块开展调查。
首先根据各乡镇所处分区的农户抽样比例(南方山地丘陵区为0.8%)确定抽样样本总量(户),再根据清查结果中各类模式的地块面积占耕地、园地总面积的比例乘以抽样样本总量,确定各类模式的地块抽样量(户)。
具体抽样时,优先选择种植大户做为调查对象。
如果某种模式的地块面积占耕地、园地总面积的比例小于2%,那么该种模式地块不列入本次调查范围。
每种模式地块的抽样样本量不得少于5户,不足5户的调查5户的原则。
确定我县种植业样本数是乡镇20个;
普查的抽样地块数量634户。
畜禽养殖业:
按清查原则,清查阶段共确定养殖场46个,养殖专业户298个。
依据养殖组织模式的不同,将畜禽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三类。
规模化养殖场是指饲养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其中:
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200头(出栏)、蛋鸡≥20000羽(存栏)、肉鸡≥50000羽(出栏)。
养殖小区是指在统一规划的区域内,由多个养殖业主共同组成、按照统一操作规程进行养殖、管理的养殖单元;
养殖专业户是指畜禽饲养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户:
生猪≥50头(出栏)、奶牛≥5头(存栏)、肉牛≥10头(出栏)、蛋鸡≥500羽(存栏)、肉鸡≥2000羽(出栏)。
按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全部普查原则,确定松阳县畜禽养殖业普查对象共358个,其中规模化养殖场91个,养殖专业户267个。
包括生猪养殖场81个,肉鸡养殖场7个,蛋鸡养殖场3个;
生猪养殖专业户167个,肉鸡养殖专业户62个,蛋鸡养殖专业户35个,奶牛养殖专业户3个。
依据养殖规模和经营权属的不同,将水产养殖业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两类。
规模化养殖场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水产养殖场;
养殖专业户是指除规模化养殖场以外的水产养殖户或养殖单位。
规模化养殖场全部进行普查,水产养殖专业户符合以下标准的进行普查:
(1)池塘养殖:
养殖面积≥5亩;
(2)工厂化养殖:
养殖水体体积≥1500立方米;
(3)网箱养殖:
养殖面积≥100平方米;
(4)围栏养殖:
养殖面积≥2亩;
(5)浅海筏式养殖:
养殖面积≥10亩;
(6)滩涂增养殖:
养殖面积≥100亩的原则,
确定松阳县水产养殖业的普查对象144个,其中规模化水产养殖场2个,水产养殖专业户142户。
(二)清查工作的评价。
种植业实际发放普查表1200份,收回的普查表654份;
畜禽养殖业实际发放普查表800份,收回的普查表358份;
水产养殖业实际发放普查表200份,收回的普查表144份;
共收回的普查表1156份占确定的普查对象100%。
五、普查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
1.清查过程的质量保证(包括指导员审核、区县自查、上一级普查机构的核查方法、内容和结论)。
为保证清查过程的质量,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组织人员对全县20个乡镇清查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普查指导员审核,通过检查、督导、普查指导员审核发现少部分乡镇清查工作存在农药名称错别字较多、乱用同音字等现象,普查办要求各乡镇及时纠正。
2.监测过程的质量保证。
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为验证普查数据的可靠性在本县境内设立了5个土肥监测点,加强对本县施肥情况的监测。
3.入户普查阶段的质量保证(包括五级审核、交叉审核、专家审核的核查方法、内容和结论)。
3.1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在入户普查阶段严格执行五级审核制度,确保入户普查阶段的质量。
(1)普查对象内部审核:
农业源的普查对象均需对填报的普查表进行内部审核,普查对象的负责人应签字盖章。
(2)普查员审核:
普查员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
(2.1)普查表必填项目是否填报齐全,编码、属性标识、各指标的计量单位以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
(2.2)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逻辑性,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3)普查表格填报栏目是否准确;
(2.4)普查对象内部是否进行了内审并加盖印章。
(3)普查指导员审核:
普查指导员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
审核普查数据的合理性和逻辑性等。
(4)普查机构会审:
由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组织种植、土肥、植保、畜牧、水产等有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重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会审;
会审内容包括与本县种养殖业的历年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分析,确定普查数据填报的可信度和合理性。
(5)抽查审核:
由上级普查机构对下级普查机构的数据进行逐级随机抽样审核;
地市级普查机构对各区县级农业源(以养殖业为主)各随机至少抽取2个普查对象进行审核。
省级普查机构对各地市级普查机构农业源分别抽取4‰和2‰的普查对象进行审核。
审核应从各项基础数据的来源、依据、填报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逻辑关第、数据的有效性、质量管理等方面详细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2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要求每个普查对象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普查表的接收、内部协调和报送工作。
3.3要求普查员先试填草表,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再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规定》对草表的每一个调查项目以及每一个指标和代码进行详细审查,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无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情况下,再填写正式表。
3.4普查对象在填报普查表时,个别指标出现填写错误时,不允许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要求在需修必处划一横线,保持原内容清晰可见,将更正后的内容填写在更正外下方;
并在修改处加盖修改人章(或签名)。
每张表修改更正最多不允许超过3处。
3.5普查对象的负责人对填报数据负责,填报人员及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填报的普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后,逐一签名。
3.6普查对象与普查员,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以及普查指导员与普查办公室之间普查表的交接要做好交接记录,逐一签名认可。
3.7普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
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填写代码时,每个方格中只填一位代码数字。
普查表中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指标的保留位数应按规定填写。
3.8农业污染源普查表审核过程质量控制:
普查员对普查表的填报进行现场审核,主要包括填报项目是否齐全、准确,数据来源是否可靠,并对普查表填报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指标解释要求负责;
普查指导员对普查信息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审核,并对其是否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负责;
重点污染源由基层普查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审核,并对其审核结果负责。
3.9对有问题的普查表要求返回填报单位进行核实,核实后如有修改要重新上报。
3.10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普查表的审核、核实、更改多有记录,并将原始表、更正表和审核记录一并存档。
3.11在满足质量控制要求下,考虑污染源的数量、种类及分布,保证覆盖面和代表性的前提下,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在我县抽取农业污染源40个,其中种植业25个、畜牧业13个、水产业2个进行核查,调出样本区内抽取的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原始普查表,对所抽取的全部普查对象实地进行普查并填写相关普查表;
与普查对象原填报的普查表指标数据进行核对,核查数据的质量,必填指标及各个指标间的逻辑关系;
分别计算“漏报率”、“指标漏填率”和“指标填报差错率”。
4.数据录入过程的质量保证。
4.1建立数据录入质量控制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制度。
建立了普查表交接验收制度、录入的工作制度和数据录入岗位责任制,设录入人员和复核人员岗位。
录入差错率低于1%。
4.2计算机程序审核的质量控制。
数据录入后,马上进行计算机审核操作;
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对于计算机审核出的提示信息立即查明原因,进行校正或上报时附加说明。
如是填表错误,则进一步核实,更正普查表,重新录入。
校正情况有记录和经手人签名。
4.3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数据录入进行检查,先调出样本区抽取的各类普查对象各项普查指标电子版的录入信息,与原始普查表的各项指标进行比对,核查普查对象原始普查表指标数据的录入质量,检查数据的错录、漏录情况;
分别计算“指标录入差错率”和“指标漏录率”。
5.汇总审核的内容、方法和结论。
5.1对综合汇总数据进行人工重点检查及质量评估:
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普查综合汇总数据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人工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基层数据中的问题。
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对主要综合数据和主要的统计分组数据进行合理性检验和质量评估。
对有问题的汇总结果,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本级普查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写了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并报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数据质量评估内容如下:
(1)动态趋势评估分析。
利用近年专业统计的相关资历料,观察普查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的动态变化趋势,检查是否有趋势性差错。
(2)结构对比评估分析。
反映普查对象农药化肥消耗与污染物排放的各指标间存在一定的结构比例关系,观察这些结构关系变动是否控制在正常范围。
(3)指标关联评估分析。
统计指标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研究这些相关指标的连动情况,评估分析某个指标的可信度,检查是否出现逻辑性差错。
5.2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上报数据的审核把关:
在省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本级普查数据进行了全面审核,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派督导组参与指导审核。
市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我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上报的数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把关,保证了上报数据符合质量控制要求。
发现异常情况和错误信息时及时反馈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进行检查、核实,对经审核不符合质量控制要求的数据进行修正,并限时重报。
普查汇总数据经过普查机构负责人审核后再上报市级。
六、普查结果与分析
一)各类源的汇总数。
松阳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对象20个乡镇,流域分布(附图)
(三)农业源。
1.种植业总体情况,包括土地类型、种植方式、种植种类。
化肥施用种类和数量,迳流流失量和土壤淋溶量,折合的氮、磷流失量;
区域和流域分布。
农药施用种类和数量,迳流流失量和土壤淋溶量;
秸秆产生量、利用量、处置量、焚烧量。
农膜使用量、回收量、丢弃量。
1、种植业包括20个乡镇种植业基本情况、32种种植模式、634户农户典型地块,化肥、农药施用量抽样面积5017.5亩;
种植业地块类型、种植模式、主要种植植物种类、化肥施用强度亩施氮量33.57公斤、亩施磷量19.02公斤、亩施钾量18.12公斤,农药施用强度每年施有效成分453.28克/亩;
2.畜禽养殖业总体情况,包括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数量;
区域和流域分布;
粪便产生量、处理量、排放量;
折合的COD、氮、磷排放量;
兽药作用量、流失量,区域和流域分布。
2、畜禽养殖业:
358个畜禽养殖专业户(规模场),其中生猪养殖场81个,肉鸡养殖场7个,蛋鸡养殖场3个;
生猪养殖专业户167个,肉鸡养殖专业户62个,蛋鸡养殖专业户35个,奶牛养殖专业户3个;
畜禽养殖业主要养殖畜禽的种类、数量和养殖方式,污水日产生量567.12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利用量40574.8立方米/年,粪便处理利用量29919.7吨/年;
3.水产养殖业总体情况,包括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各类养殖模式的养殖单位数量,区域和流域分布。
养殖废水处理情况、排放量;
鱼药使用量、流失量,区域和流域分布。
3、水产业:
共确定清查对象86个,涉及10个乡镇。
共发放水产养殖类普查表240份,收回150份,经审核确定有效份数为144份,涉及养殖单位和养殖户为124个,其中规模化水产养殖场2个,水产养殖专业户122户。
水产养殖普查的池塘面积421亩、网箱2015.7亩。
水产业的池塘亩蛋白质量140.40千克,亩总磷量4.58千克,亩饲料总量280.1205千克,山塘水库的亩蛋白质量268.34千克,亩总磷量6.51千克,亩饲料总量18939.39千克。
(六)地区总体情况及评价
1.归纳、汇总本地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治理、排放总体情况及特点(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处置及二次污染物产生与排放)。
2.废水:
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垃圾、固废(包括医疗废物)处置的渗滤液(废水)污染物的合计产生、排放量(区域排放量应考虑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削减量)。
各类源(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等)水污染物产生、排放的比较。
分析水污染物排放主要行业、企业和地区;
分析种植业污染物流失情况;
分析养殖业废水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不同流域(水系)水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比较,分析重点流域废水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分析污水处理厂对水污染物的削减成效。
省级、地市比较辖区内不同地区
七、主要结论
(一)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和环境质量数据,分析归纳本地区污染源及污染物产生、排放的特点,以及所造成的主要环境压力和问题。
根据产业类型、产业结构、产值、产业布局、主要生产工艺、污染处理工艺,分析本地区的环境压力(排放)、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和环境目标间的关系。
(二)对策建议。
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从环境污染的防治、产业布局、产业发展政策、经济发展方式、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的划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对策、建议及措施。
详细的分项结论和对策可列专题研究,提交专题研究报告。
从技术报告中精选出宏观数据和结论,作为普查办向同级人民政府的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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