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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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传力杆插入装置
滑模摊铺机配备的一种可自动插入缩缝传力杆的装置。
2.0.20碱集料反应
指混凝土中的碱和环境中可能渗入的碱与集料中的碱活性矿物成分在混凝土固化后缓慢发生导致混凝土破坏的化学反应。
2.0.21亚甲蓝MB值
用于判定机制砂中粒径小于75µ
m的颗粒主要是泥土还是石粉的指标。
2.0.22砂浆磨光值
经磨光后砂浆表面的摩擦系数。
2.0.23填充体积率
混凝土中粗集料的体积占有率。
用1m³
混凝土中粗集料用量除以其视密度计算。
2.0.24轻物质
表观密度小于2000kg/m³
的物质。
3原材料技术要求
3.1水泥
3.1.1特重、重交通路面宜采用旋窑道路硅酸盐水泥,也可采用旋窑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中、轻交通的路面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
低温天气施工或有快通要求的路段可采用R型水泥,此外宜采用普通型水泥。
各交通等级路面水泥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各交通等级路面水泥各龄期的抗折强度、抗压强度
交通等级
特重交通
重交通
中、轻交通
龄期(d)
3
28
抗压强度(MPa),≥
25.5
57.5
22.0
52.5
16.0
42.5
抗折强度(MPa),≥
4.5
7.5
4.0
7.0
3.5
6.5
3.1.2水泥进场时每批量应附有化学成分、物理、力学指标合格的检验证明。
各交通等级路面所使用水泥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等路用品质要求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各交通等级路面所使用水泥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指标
水泥性能
特重、重交通路面
中、轻交通路面
铝酸三钙
不宜>7.0%
不宜>9.0%
铁铝酸四钙
不宜<15.0%
不宜<12.0%
游离氧化钙
不得>1.0%
不得>1.5%
氧化镁
不得>5.0%
不得>6.0%
三氧化硫
不得>3.5%
不得>4.0%
碱含量
Na2O+0.658K2O≤0.6%
怀疑有碱活性集料时,≤0.6%;
无碱活性集料时,≤1.0%
混合材种类
不得掺窑灰、煤矸石、火山灰和粘土,有抗盐冻要求时不得掺石灰、石粉
出磨时安定性
雷氏夹或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标准稠度需水量
不宜>28%
不宜>30%
烧失量
不得>3.0%
比表面积
宜在300~450m²
/kg
细度(80µ
m)
筛余量不得>10%
初凝时间
不早于1.5h
终凝时间
不迟于10h
28d干缩率
不得>0.09%
不得>0.10%
耐磨性
不得>3.6kg/m²
注:
28d干缩率和耐磨性试验方法采用《道路硅酸盐水泥》(GB13693)标准。
3.1.3选用水泥时,除满足表3.1.1、3.1.2的各项规定外,还应通过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根据其配制弯拉强度、耐久性和工作性优选适宜的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3.1.4采用机械化铺筑时,宜选用散装水泥。
散装水泥的夏季出厂温度:
南方不宜高于65℃,北方不宜高于55℃;
混凝土搅拌时的水泥温度:
南方不宜高于60℃,北方不宜高于50℃,且不宜低于10℃。
3.1.5当贫混凝土和碾压混凝土用做基层时,可使用各种硅酸盐类水泥。
不掺用粉煤灰时,宜使用强度等级32.5级以下的水泥。
掺用粉煤灰时,只能使用道路水泥、硅酸盐水泥、普通水泥。
水泥的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必须检验合格。
3.2粉煤灰及其他掺合料
混凝土路面在掺用粉煤灰时,应掺用质量指标符合表3.2.1规定的电收尘Ⅰ、Ⅱ级干排或磨细粉煤灰,不得使用Ⅲ级粉煤灰。
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基层或复合式路面下面层应掺用符合表3.2.1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粉煤灰,不得使用等外粉煤灰。
表3.2.1粉煤灰分级和质量指标
等级
细度①(45µ
m气流筛,筛余量)(%)
(%)
需水量比
含水量(%)
Cl-
SO3
混合砂浆活性指数②
7d
28d
Ⅰ
≤12
≤5
≤95
≤1.0
<0.02
≤3
≥75
≥85(75)
Ⅱ
≤20
≤8
≤105
≥70
≥80(62)
Ⅲ
≤45
≤15
≤115
≤1.5
――
①45µ
m气流筛的筛余量换算为80µ
m水泥筛的筛余量时换算系数约为2.4;
②混合砂浆的活性指数为掺粉煤灰的砂浆与水泥砂浆的抗压强度比的百分数,适用于所配制混凝土强度等级≥C40的混凝土;
当配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C40时,混合砂浆的活性指数要求应满足28d括号中的数值。
3.2.2粉煤灰宜采用散装灰,进货应有等级检验报告。
应确切了解所用水泥中已经加入的掺合料种类和数量。
3.2.3路面和桥面混凝土中可使用硅灰或磨细矿渣,使用前应经过试配检验,确保路面和桥面混凝土弯拉强度、工作性、抗磨性、抗冻性等技术指标合格。
3.3粗集料
3.3.1粗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碎卵石和卵石,并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及有抗冻(盐)要求的三、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Ⅱ级,无抗(盐)冻要求的三、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碾压混凝土及贫混凝土基层可使用Ⅲ级粗集料。
有抗(盐)冻要求时,Ⅰ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1.0%;
Ⅱ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2.0%。
表3.3.1碎石、碎卵石和卵石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Ⅰ级
Ⅱ级
Ⅲ级
碎石压碎指标(%)
<10
<15
<20①
卵石压碎指标(%)
<12
<14
<16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5
<8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20②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2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合格
流化物及流酸盐(按SO3质量计)
岩石抗压强度
火成岩不应小于100MPa;
变质岩不应小于80MPa;
水成岩不应小于60MPa
表观密度
>2500kg/m³
松散堆积密度
>1350kg/m³
空隙率
<47%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①Ⅲ级碎石的压碎指标,用做路面时,应小于20%;
用做下面层或基层时,可小于25%;
②Ⅲ级粗集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用做路面时,应小于20%;
用做下面层或基层时,可小于25%。
3.3.2用做路面和桥面的混凝土的粗集料不得使用不分级的统料,应按最大公称粒径的不同采用2~4个粒级的集料进行掺配,并应符合表3.3.2合成级配的要求。
卵石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19.0mm;
碎卵石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26.5mm;
碎石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31.5mm。
贫混凝土基层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31.5mm;
钢纤维混凝土与碾压混凝土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19.0mm。
碎卵石或碎石中粒径小于75µ
m的石粉含量不宜大于1%。
表3.3.2粗集料级配范围
方筛孔尺寸(mm)
2.36
4.75
9.50
19.0
26.5
31.5
37.5
累计筛余(以质量计)(%)
合成级配
4.75~16
95~100
85~100
40~60
0~10
4.75~19
85~90
60~75
30~45
0~5
4.75~26.5
90~100
70~90
50~70
25~40
4.75~31.5
75~90
20~35
粒级
4.75~9.5
80~100
0~15
9.5~16
9.5~19
16~26.5
55~70
16~31.5
3.4细集料
3.4.1细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天然砂、机制砂或混合砂,并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及有抗(盐)冻要求的三、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砂应不低于Ⅱ级,无抗(盐)冻要求的三、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碾压混凝土及贫混凝土基层可采用Ⅲ级砂。
特重、重交通混凝土路面宜使用河砂,砂的硅质含量不应低于25%。
表3.4.1细集料技术指标
机制砂单粒级最大压碎指标(%)
<20
<25
<30
氯化物(氯离子质量计%)
<0.01
<0.06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6
云母(按质量计%)
<2.0
天然砂、机制砂含泥量(按质量计%)
<3.0①
天然砂、机制砂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机制砂PH值<1.4或合格石粉含量②(按质量计%)
<3.0
<5.0
<7.0
机制砂PH值≥1.4或不合格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流化物级流酸盐(按SO3质量计%)
轻物质(按质量计%)
机制砂母岩抗压强度
水成岩不应小于60MPa。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配制的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①天然Ⅲ级砂用做路面时,含泥量应小于3%;
用做贫混凝土基层时,可小于5%。
②亚甲蓝试验MB试验方法见附录B。
3.4.2细集料的级配要求应符合表3.4.2的规定,路面和桥面用天然砂宜为中砂,也可使用细度模数在2.0~3.5之间的砂。
同一配合比用砂的细度模数变化范围不应超过0.3,否则,应分别堆放,并调整配合比中的砂率后使用。
表3.4.2细集料级配范围
砂分级
0.15
0.30
0.60
1.18
粗砂
80~95
71~85
35~65
5~35
中砂
70~92
41~70
10~50
0~25
细砂
55~85
16~40
3.4.3路面和桥面混凝土所使用的机制砂除应符合表3.4.1和表3.4.2规定外,还应检验砂浆磨光值,其值宜大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较差的泥岩、页岩、板岩等水成岩类母岩品种生产机制砂。
配制机制砂混凝土应同时掺引气高效减水剂。
3.4.4在河砂资源紧缺的沿海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混凝土路面和基层可使用淡化海砂,缩缝设传力杆混凝土路面不宜使用淡化海砂;
钢筋混凝土及钢纤维混凝土路面和桥面不得使用淡化海砂。
淡化海砂除应符合表3.4.1和表3.4.2要求外,尚应符合下述规定:
淡化海砂带入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含盐量不应大于1.0kg。
淡化海砂中碎贝壳等甲壳类动物残留物含量不应大于1.0%。
与河砂对比试验,淡化海砂应对砂浆磨光值、混凝土凝结时间、耐磨性、弯拉强度等无不利影响。
3.5水
3.5.1饮用水可直接作为混凝土搅拌和养护用水。
对水质有疑问时,应检验下列指标,合格者方可使用。
流酸盐含量(按SO42-计)小于0.0027mg/mm³
。
含盐量不得超过0.005mg/mm³
PH值不得小于4。
不得含有油污、泥和其他有害杂质。
3.6外加剂
3.6.1外加剂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表3.6.1的各项技术指标。
供应商应提供有相应资质外加剂检测机构的品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说明外加剂的主要化学成分,认定对人员无毒副作用。
表3.6.1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
试验项目
普通
减水剂
高效
早强
缓凝高效减水剂
缓凝
引气
早强剂
缓凝剂
引气剂
减水率(%),≮
8
15
12
-
6
泌水率比(%),≮
95
90
100
70
含气量(%)
≤3.0
≤4.0
<4.5
<5.5
>3.0
凝结时间(min)
初凝
-90~+120
-90~+90
>+90
终凝
抗压强度比(%),≮
1d
140
135
3d
115
130
125
110
120
105
收缩率比(%)28d,≯
抗冻标号
50
200
对钢筋锈蚀作用
应说明对钢筋无锈蚀危害
①除含气量外,表中数据为掺外加剂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差值或比值;
②凝结时间指标“-”表示提前,“+”表示延缓。
3.6.2引气剂应选用表面张力降低值大、水泥稀浆中起泡容量多而细密、泡沫稳定时间长、不溶残渣少的产品。
有抗冰(盐)冻要求地区,各交通等级路面、桥面、路缘石、路肩及贫混凝土基层必须使用引气剂;
无抗冰(盐)冻要求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面混凝土中应使用引气剂。
3.6.3各交通等级路面、桥面混凝土宜选用减水率大、坍落度损失小、可调控凝结时间的复合型减水剂。
高温施工宜使用引气缓凝(保塑)(高效)减水剂;
低温施工宜使用引气早强(高效)减水剂。
选定减水剂品种前,必须与所用的水泥进行适应性检验。
3.6.4处在海水、海风、氯离子、硫酸根离子环境的或冬季洒除冰盐的路面或桥面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中宜掺阻锈剂。
3.7钢筋
3.7.1各交通等级混凝土路面、桥面和搭板所用钢筋网、传力杆、拉杆等钢筋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3.7.2各交通等级混凝土路面、桥面和搭板所用钢筋应顺直,不得有裂纹、断伤、刻痕、表面油污和锈蚀。
传力杆钢筋加工应锯断,不得挤压切断;
断口应垂直、光圆,用砂轮打磨掉毛刺,并加工成2~3mm圆倒角。
3.8钢纤维
3.8.1用于公路混凝土路面和桥面的钢纤维除应满足《混凝土用钢纤维》(YB/T15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单丝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宜小于600MPa。
钢纤维长度应与混凝土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相匹配,最短长度宜大于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1/3;
最大长度宜大于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的2倍;
钢纤维长度与标称值的偏差不应超过±
10%。
3.8.2路面和桥面混凝土中,宜使用防锈蚀处理的钢纤维;
宜使用有锚固端的钢纤维。
不得使用表面磨损前后裸露尖端导致行车不安全的钢纤维;
不宜使用搅拌易成团的钢纤维。
3.9接缝材料
3.9.1应选用能适应混凝土面板膨胀和收缩、施工时不变形、弹性复原率高、耐久性好的胀缝板。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采用塑胶、橡胶泡沫板或沥青纤维板;
其他公路可采用各种胀缝板。
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9.1的规定。
表3.9.1胀缝板的技术要求
胀缝板种类
木材类
塑胶、橡胶泡沫类
纤维类
压缩应力(MPa)
5.0~20.0
0.2~0.6
2.0~10.0
弹性复原率(%)
≥55
≥90
≥65
挤出量(mm)
弯曲荷载(N)
100~400
0~50
5~40
各类胀缝板吸水后的压缩应力不应小于不吸水的90%,木板应去除结疤,沥青浸泡后木板厚度应为(20~25)±
1mm。
3.9.2填缝材料应具有与混凝土板壁粘结牢固、回弹性好、不溶于水、不渗水,高温时不挤出、不流淌、抗嵌入能力强、耐老化龟裂,负温拉伸量大,低温时不脆裂、耐久性好等性能。
填缝料有常温施工式和加热施工式两种,其技术指标应分别符合表3.9.2-1、表3.9.2-2的规定。
常温施工式填缝料主要有聚(氨)酯、硅树脂类,氯丁橡胶、沥青橡胶类等。
加热施工式填缝料主要有沥青马蹄脂类、聚氯乙烯胶泥类、改性沥青类等。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优先使用数脂类、橡胶类或改性沥青类填缝材料,并宜在填缝料中加入耐老化剂。
表3.9.2-1常温施工式填缝料技术要求
低弹性型
高弹性型
失粘(固化)时间(h)
6~24
3~16
弹性复原率(%)
流动度(mm)
(-10℃)拉伸量(mm)
≥15
≥25
与混凝土粘结强度(MPa)
≥0.2
≥0.4
粘结延伸率(%)
≥200
≥400
低弹性型适宜在气候严寒、寒冷地区使用;
高弹性型适宜在炎热、温暖地区使用。
表3.9.2-2加热施工式填缝料技术要求
针入度(0.01mm)
<50
<90
≥30
≥60
<2
≥10
3.9.3填缝时应使用背衬垫条控制填缝形状系数。
背衬垫条应具有良好的弹性、柔韧性、不吸水、耐酸碱腐蚀和高温不软化等性能。
背衬垫条材料有聚氨酯、橡胶或微孔泡沫塑料等,其形状应为圆柱形,直径应比接缝宽度大2~5mm。
3.10其他材料
3.10.1当使用油毡、玻纤网和土工织物做防裂层及修补基层裂缝时,油毡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石油沥青玻璃纤维胎油毡》(GB/T14686)或《石油沥青玻璃布胎油毡》(JC/T84)的规定;
玻纤网和土工织物的技术性能应满足《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019)的规定。
3.10.2传力杆套(管)帽、沥青及塑料薄膜应符合下列要求:
用于滑模摊铺传力杆自动插入装置(DBI)缩缝传力杆塑料套管,其管壁厚度不应小于0.5mm,套管与传力杆应密切贴合,套管长度应比传力杆一半长度长30mm。
用于胀缝传力杆端部的套帽宜采用镀锌管或塑料管,厚度不应小于2.0mm;
要求端部密封不透水,内径宜较传力杆直径大1.0~1.5mm,塑料套帽长度宜为100mm左右,镀锌套帽长度宜为50mm左右,顶部空隙长度均不应小于25mm。
用于滑动封层的石油沥青、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和《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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