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提成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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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义概述:
4.1.质保金:
为降低公司销售风险,保证销售服务质量,按销售参与提成相关岗位人员提成的一定比例由公司暂扣提留,至项目结束后,如无销售事故和未对公司造成损失者,再对该质保金全额发放。
4.2.提成:
指为销售服务的相关岗位人员,根据其岗位性质获得的相应比例的销售提成。
4.3.绩效奖励:
指公司为最大程度的提高销售部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树立榜样作用,而专门设立的各项奖金。
4.4.回款额:
单套物业全款到账后,则该套物业的合同金额记为回款额。
是否虽指签约金额,签约状态下的回款额
4.5.销售周期:
销售周期只针对全程托管代理项目进行分期,具体分为开盘期、正常销售期和尾盘期,也指销售开始至销售结束的过程。
一.销售案场驻场人员组织架构:
二.销售案场驻场人员配置:
岗位
人数
销售总监
1
销售秘书
销售经理
4
置业顾问
24
项目后台经理
项目后台专员
2
项目策划经理
项目策划师
合计
35
备注:
Ø
项目的人员配置可在编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另行报批。
第三章薪酬构成及原则
一.薪酬组成
薪酬=岗位基本工资+公司福利+销售提成+绩效奖金
二.销售经理、置业顾问薪酬分配比例占比
底薪占0.1%;
提成占0.31%;
绩效占0.09%
三.案场人员薪酬费用说明
3.1.总费用占比0.5%(小于或者等于项目总销售额的0.5%)
3.2.费用分类:
底薪占比0.1%(所有驻场人员,不含策划线和运营线的工作人员)
提成占比0.31%(驻场人员、跟进项目的策划经理、策划、运营专员;
各岗位提成系数和分配比例请参照第四章说明)
绩效占比0.09%(包含活动经费、销售及时奖励、销售团队奖励、其它驻场人员奖励、驻场人员工装费用;
绩效具体费用分类请参照第六章说明)
四.基本工资
4.1.基本工资发放:
按人力行政部制定的岗位工资发放,发放时间为次月10日。
4.2.岗位工资发放建议:
4.2.1见习经理:
5000元/月;
销售经理:
6000元/月;
4.2.2见习秘书:
3000元/月;
销售秘书:
4000元/月;
4.2.3见习顾问:
2000元/月;
置业顾问:
见习期两个月,在有销售的情况下根据个人销售业绩和业务能力可申请提前转正。
五.销售提成计算方式:
5.1.销售经理、置业顾问=当月个人销售总额×
相应提成系数
5.2.现场其他岗位=当月平均置业顾问提成×
员工所得奖金,若出现交个人所得税,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
六.绩效奖励
6.1.及时绩效奖励:
在销售过程中同时发放;
6.2.团队奖励:
与提成同步发放;
6.3.驻场工作人员奖励:
一.提成系数标准
1.1.各物业类型销售经理、置业顾问个人提成系数
个人销售任务
物业类型
住宅、公寓、车位
商业、写字楼
120%<当月销售任务完成率
3‰
3.5‰
100%≤当月销售任务完成率≤120%
2.0‰
2.5‰
当月销售任务完成率<100%
1.5‰
1.2.个人提成系数核算说明:
提成系数核算标准以当月销售任务完成结果进行核算,提成计算以当月实际回款金额进行核算;
二.提成分配标准
2.1.各岗位分配标准:
2.1.1销售经理、置业顾问:
以“销售经理、置业顾问各物业类型个人提成系数”作为提成分配标准。
2.1.2其他部门经理级、专员级(除销售经理、置业顾问):
以当月置业顾问平局提成金额进行倍数计算。
三.驻场人员个人提成分配标准
层级
提成分配系数标准
经理级
置业顾问平均提成×
1.5倍
1.1倍
1.2倍
专员级
一级
0.8倍
二级
0.3倍
三级
后台专员
0.3倍
四级
运营中心部门协作
0.45倍
3.1.提成对应到岗位编制实际人数进行计算。
3.2.提成分配标准可根据项目销售难易进行特殊调整,需在销售前提前制定《销售案场薪酬制度补丁》,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方可生效。
3.3.驻场工作人员提成对应到岗位实际人数进行计算。
超出岗位配置标准人数的,按照标准配置人数进行提成计算,部门内部需进行提成分配调整,调整方案需上报相关授权领导进行审批。
3.4.四级专员按1.5个人计算,在发放时按照配置人员进行计提(如只配置一人,就按一个人进行计算提成),如有调整须上报领导进行审批。
第五章提成
一.提成发放
1.1.提成发放办法及时间
1.1.1每月末日24点作为销售金额统计截止时间,项目销售秘书于次月3日前完成《项目提成总表》的编制及销售总监审核,次月8日前完成财务部对接审核,次月12日前完成公司老总审批,会签完毕后由财务部通知项目销售部进行提成发放,发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次月15日。
1.1.2提成发放,应由财务部代为扣除相应比例个人所得税和质保金,即个人当月实际发放提成金额=个人当月提成总额-质保金-个人所得税。
1.1.3提成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四舍五入法则计算至个位,即“元”。
若本月提成无法在次月15日前发放的情况,则提成下发时间顺延至下月15日前。
1.2.提成计提方式
1.2.1以当月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设定提成系数,提成发放以该套物业的签约或回款实际时间为准;
1.2.2销售任务的确定
1.2.2.1“实际销售金额>销售任务金额”的情况下按销售任务金额核定提成计提系数;
1.2.2.2“实际销售金额<销售任务金额”的情况下按实际销售占70%,销售任务占30%的计算方式核定提成计提系数,计算公式为:
实际销售金额×
0.7+销售任务金额×
0.3;
1.2.3提成发放比例
提成的提取50%按照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签约进度进行发放,剩余50%按照销售房源的回款进度进行发放;
1.3.发放原则
1.3.1员工经公司批准后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并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账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提成。
1.3.2员工若因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使公司声誉或利益受到损害而予以除名的,以及中途不辞而别或未获批准辞职而离职的,未领取的提成不再发放。
1.3.3员工若离开公司后,发布、散布对公司不利的言论,一经发现核实,提成一律不再发放。
1.4.质保金
1.4.1质保金扣除比例
质保金
5%
10%
1.4.2质保金发放
1.4.2.1质保金在项目退场一个月后,一次性发放完毕。
1.4.2.2中途离职人员不发放质保金,该部分质保金在项目退场后发放至项目销售部并计入绩效奖励。
1.4.2.3对于项目销售过程中在公司内部岗位调动的,包括调换至公司新开楼盘或调至其它岗位的情况,则质保金在该项目顺利退场后,一次性发放。
1.5.退房、换房、人员离职提成结算原则
1.5.1退房:
退房情况发生时,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提成不予结算;
若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提成从下月提成(或质保金)中等额扣除。
1.5.2换房:
发生换房情况时,根据前后房屋差价和原提成系数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如存在以上未能详尽说明的情况,另行报批公司执行;
1.6.人员调职、轮岗、离职
1.6.1如案场工作人员正常的调职、轮岗,全额发放调职、轮岗日前已销售应提的提成(未回款部分在后期回款当期全额领取;
质保金不受调职、轮岗影响,发放时可全额领取);
其中销售经理、置业顾问后续未完成客户由销售总监指派其它在职人员跟踪完成,其剩余未领取提成由后续经办人员计提。
1.6.2销售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正常离职,经批准并在办理好客户交接手续;
离职之日前全款到账客户(包括银行按揭)的销售回款额,在无欠公司款项或违规处罚行为的扣除质保金后全额发放提成。
1.6.3人员在提出辞职申请之日起,财务暂停发放提成,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再进行提成的发放。
每月由销售总监提交人员调职、轮岗、离职人员名单及后续分配名单,需经人力行政部审核确认人员调职、轮岗、离职人员名单。
无法完成上述事项者,客户由销售总监指派其它在职人员跟踪完成,其剩余未领取的提成,转入绩效奖励奖金池和后续经办人员。
分配比例如下:
职位
分配比例
说明
后续经办人员
50%
离职人员未完成部分的销售业绩计入后续经办人员
绩效奖励奖金池
部门活动经费
一.绩效奖励目的:
为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努力激发销售团队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员工以销售为中心的意识,塑造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销售现场内部力量的壮大,更好的完成销售任务。
结合公司项目各项绩效目标进行公司各层次奖励规划,激发员工潜能,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生产经营业绩提升。
二.适用范围:
2.1.主要人员:
置业顾问及销售经理。
2.2.相关人员:
驻场工作人员。
2.3.可用于部门活动及联谊经费。
三.奖金池来源及提取
3.1.绩效奖励奖金池=销售部项目签约总额×
0.09%;
3.2.原则:
由项目销售秘书在使用时从公司财务提取,以借款模式向公司借支,按实际发放明细报销。
3.3.开盘前绩效奖励:
制定方案提前上报公司审批,开盘后计入已使用奖金金额及时核算;
3.4.使用:
绩效奖励须进行费用预算说明经销售中心总监签字上报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
使用后按实际发生金额与财务进行核对,剩余金额交回公司财务人员进行统一保管。
3.5.保管:
由公司财务人员进行统一保管,按批准后的费用预算支取,项目销售秘书建立基金使用管理台账,每季度与财务进行对账。
四.绩效奖励分配原则
4.1.活动和服装经费:
用于售楼部驻场人员部门工装及活动费用(工装占70%、活动经费占30%;
工装及活动经费在实际使用中可以相互调节);
4.2.驻场人员奖励:
包括销售中心(销售总监、销售秘书),后台中心(后台经理、后台专员)、策划中心(策划经理、策划师)、运营中心;
4.3.及时奖励:
用于发放及时成交奖励,包括认筹奖励、认购奖励;
4.4.团队奖励:
按团队销售总金额分配单人绩效奖励后,再按每组团队实际在职人员进行累加,为实际单组团队奖励。
五.团队绩效奖励奖惩原则
5.1.销售经理分组进行团队管理,连续两个月销售业绩进入团队最后一名,进行末位淘汰制,该团队解散,最后一组将扣除所有绩效奖励;
5.2.团队第一名享受双重奖励,即本组团队绩效奖励+最后一名团队绩效奖励;
5.3.销售经理管理绩效奖励按团队奖励的50%计算,剩余50%按团队人员个人业绩进行分配;
六、淘汰管理制度:
6.1、对销售业绩连续两月处于末(位)尾三名,进行末位淘汰制;
6.2、对当月销售业绩低于平均线,与平均线差距过大,并且工作态度不端正,影响团队的,进行淘汰;
6.3、考核淘汰周期为两个月;
6.4、考核淘汰周期从开盘当日起计算满两个月,依次循环。
补充说明:
薪酬制度可进行半年度或年度回顾及调整,调整文件签批前按照原有政策发放提成,调整文件签批后则按照最新会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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