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知识100问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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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可能被不法分子加工、贩卖,被人食用后,可能会导致人感染人畜共患病或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12. 无害化处理场所消毒有哪些要求?
无害化处理场所必须建立日常消毒制度,处理车间应在
每个处理周期后进行消毒,其余场所应每天消毒。
消毒剂应定期
更换。
1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的哪些环节应建立台账和记录?
应当在收集、暂存、装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建立台账和记录。
14. 在暂存环节,病死畜禽处理的台账和记录内容有哪些?
接收台账和记录应当包括病死畜禽及相关畜禽产品来源
场(户)、种类、数量、动物标识号、死亡原因、消毒方法、收集时间、经手人员等内容。
运出台账和记录应包括运输人员、联系方式、运输时间、车牌号、病死畜禽及产品种类、数量、动物标识号、消毒方法、运输目的地以及经手人员等内容。
15. 在处理环节,病死畜禽处理的台账和记录内容有哪些?
接收台账和记录应包括病死畜禽及相关畜禽产品来源、种类、数量、动物标识号、运输人员、联系方式、车牌号、接收时间及经手人员等内容。
处理台账和记录应包括处理时间、处理方式、处理数量及操作人员等内容。
16. 病死畜禽处理台账和记录应至少保存多久?
至少保存两年。
17. 从事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什么资质?
畜禽尸体的收集、暂存、装运、无害化处理操作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相应的动物防疫知识。
高温高压容器操作的人员,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18. 从事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如何做好自
身防护?
一是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胶鞋及手套等防护用具;
二是应使用专用的收集工具、包装用品、运载工具、清洗工具、消毒器材等;
三是工作完毕后,应对一次性防护用品作销毁处理,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消毒处理。
19. 病死畜禽尸体的包装应符合哪些要求?
包装材料应符合密闭、防水、防渗、防破损、耐腐蚀等要求。
包装材料的容积、尺寸和数量应与需处理畜禽尸体及相关畜禽产品的体积、数量相匹配。
包装后应进行密封。
20. 病死畜禽尸体的暂时保存应符合哪些要求?
采用冷冻或冷藏方式进行暂存,防止无害化处理前尸体
腐败。
21. 运送病死畜禽尸体,对运输车辆有哪些要求?
一是选择专用的运输车辆或封闭厢式运载工具,车厢四壁及底部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并采取防渗措施。
二是车辆驶离暂存、养殖等场所前,应对车轮及车厢外部进行消毒。
三是运载车辆应尽量避免进入人口密集区。
四是若运输途中发生渗漏,应重新包装、消毒后运输。
五是卸载后,应对运输车辆及相关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22. 什么是畜禽养殖废弃物?
答:
畜禽养殖废弃物是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污物以及病死畜禽尸体等。
二、法律法规知识
23. 兴办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何种许可
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兴办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省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4. 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m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m以上。
25.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是否应当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
26.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是否应当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具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27. 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未按要求处置染疫动物及其
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应当
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28. 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擅自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
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应当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八十条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9. 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或者医疗
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应
当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30.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营病死、
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
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
品,应当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3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农产品
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含有的致病性
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应当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3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
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病
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
其肉类、肉类制品的,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生产、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的罚金。
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
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私设生猪屠宰
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如何定
罪处罚?
上述行为应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以非法经营罪定
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4. 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
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
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应当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5. 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未经无害化
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应当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6.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新建、改建、
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应当包括:
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三、政策知识
3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
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确定了什么样的总体思路?
《意见》提出,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尽快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38. 谁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39. 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应当向谁报告?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
40. 谁来实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对产生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无害化处理。
41. 大型养殖场、屠宰场是否可以处理非本场产生的病死畜禽?
鼓励大型养殖场、屠宰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
并可以接受委托,有偿对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42. 养殖者是否可以自行处理零星病死的畜禽?
养殖者可以自行处理零星病死的畜禽,但处理工作须符合相关处理规范,确保清洁安全、不污染环境。
43. 谁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
44. 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病死畜禽应当怎样进行
处理?
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同时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病死畜禽来源,并向上级政府报告。
45. 在城市公共场所发现病死畜禽应当怎样进行处理?
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收集处理,同时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病死畜禽来源,并向上级政府报告。
46. 在乡村发现的病死畜禽应当怎样进行处理?
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同时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病死畜禽来源,并向上级政府报告。
47. 跨省际流入的病死畜禽,由谁负责组织调查?
跨省际流入的病死畜禽,由农业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组织调查。
48. 省域内跨市(地)、县(市)流入的病死畜禽,由谁负责调查?
省域内跨市(地)、县(市)流入的病死畜禽,由省级政府责令有关地方和部门进行调查。
49. 对跨省、市(地)、县(市)流入的病死畜禽完成调查后,
应当如何处理?
在完成调查并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后,要及时将调查结果和对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50.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进
行规划布局的依据是什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
51.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应覆盖哪些环节?
应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
52.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的设计处理能力有什么要求?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的设计处理能力应高于日常病死畜禽处理量。
53. 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网点、暂存设施采取的方式是什么?
要依托养殖场、屠宰场、专业合作组织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网点和暂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
54. 可否跨行政区域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场?
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场。
55.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如何选择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
应优先采用化制、发酵等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化利用的工艺技术。
56. 现有医疗垃圾处理厂能否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完善防疫设施的基础上,利用现有医疗垃圾处理厂等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57. 国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财政补助原则是什么?
“谁处理、补给谁”。
58.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要综合考虑哪些方面
因素?
各地区要综合考虑病死畜禽收集成本、设施建设成本和实际处理成本等因素,制定财政补助、收费等政策,确保无害化处理场所能够实现正常运营。
59. 哪些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可以享受国家财政补助?
按照现行政策,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可以享受国家财政补助政策。
60. 国家规定,享受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
的病死猪范围是什么?
国家规定生猪规模养殖场(区)和生猪散养户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享受国家财政补助。
61.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金额是多少?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补助80元。
62.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金额是多少?
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病害猪损失补贴为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为80元/头。
63.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由谁承担?
中央财政对一、二、三类地区分别给予60元、50元、40元的补助,地方财政分别承担20元、30元、40元。
6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的政策是什么?
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要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予以保障。
65. 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是否可以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可以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66. 畜禽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联政策是什么?
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
67. 我国畜禽政策性保险原则是什么?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68. 目前,国家养殖业保险覆盖的畜禽品种有哪些?
主要包括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牦牛等多种大宗牲畜,部分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开展了肉牛、肉羊、家禽等畜禽养殖保险。
69. 目前,我国实施政策性养殖保险的畜禽品种有哪些?
我国目前实施政策性养殖保险的品种有能繁母猪、育肥
猪、奶牛、牦牛、藏系羊等畜种。
70. 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的保额、保费是多少?
我国目前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的保额为1000元/头,保费为60元/头。
71. 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补贴比例是多少?
保费补贴比例为:
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养猪户承担2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中央直属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和海南省农垦总局,中央财政补贴80%、养猪户承担20%;
东部地区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的保费由地方财政部门和养猪户共同承担,地方财政部门的补贴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72. 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补贴比例是多少?
自2013年起,中央财政对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的比例为:
中西部地区50%,东部地区40%。
73. 享受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的投保养殖者需具备什么条件?
能繁母猪存栏量为30头以上;
未达到此规模的,要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乡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
此外,还要求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74. 哪些行为造成的能繁母猪死亡不予补贴保费?
因人为管理不善、故意或过失行为,以及违反防疫规定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所造成的能繁母猪死亡,不享受财政部提供的保费补贴。
四、技术知识
75.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法主要有哪些?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法主要包括焚烧法、化制法、掩埋法、发酵法等,也可采用其他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但要达到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动物尸体危害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76. 什么是焚烧法?
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
77. 焚烧法分为哪些种类?
分为直接焚烧和炭化焚烧两种。
直接焚烧的环境是富氧的,燃烧室温度应≥850℃。
炭化焚烧是无氧的,热解温度应≥600℃,燃烧(二燃)室温度应≥1100℃。
78. 焚烧法适用于处理哪些病死畜禽?
适用于各种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79. 直接焚烧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严格控制焚烧进料频率和重量,保证完全燃烧;
二是燃烧室内应保持负压状态,避免焚烧过程中发生烟气泄露;
三是严格控制烟气停留时间;
四是二燃室顶部设紧急排放烟囱,应急时开启;
五是配有充分的烟气净化系统。
80. 炭化焚烧法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应检查热解炭化系统的炉门密封性,以保证热解炭化室的隔氧状态;
二是保证炭化焚烧中产生的热解气体排出充分,避免阻塞;
三是保证在压力过大时能够自动泄压;
四是根据处理物种类、体积等严格控制热解的温度、升温速度及物料在热解炭化室里的停留时间。
81. 什么是化制法?
化制法是指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高温、压力的作用下,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82. 化制法分为哪些种类?
分为干化法和湿化法。
83. 干化法技术工艺中对温度、压力和处理时间有什么要求?
干化法要求处理物中心温度≥140℃,压力≥0.5MPa(绝
对压力),处理时间≥4h(具体处理时间随需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种类和体积大小而设定)。
84. 湿化法技术工艺中对温度、压力和处理时间有什么要求?
湿化法要求处理物中心温度≥135℃,压力≥0.3MPa(绝
对压力),处理时间≥30min(具体处理时间随需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种类和体积大小而设定)。
85. 什么是掩埋法?
掩埋法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化尸窖或掩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发酵或分解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86. 掩埋法分为哪些种类?
分为直接掩埋法和化尸窖。
直接掩埋是根据需要按照相关的技术要求挖坑深埋病死畜禽或其产品。
化尸窖是根据相应的技术要求提前打造好密闭空间,直接将病死畜禽或其产品投放其中。
87. 直接掩埋法的选址应符合什么条件?
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应远离动物饲养厂(饲养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
应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主要河流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88. 直接掩埋法掩埋坑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掩埋坑的容积与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相适应;
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
要防渗、防漏;
坑底洒一层厚度2~5cm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
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
覆土厚度不少于1~1.2m。
89. 掩埋处理动物尸体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掩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二是掩埋后要在掩埋处设置警示标识;
三是掩埋后,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掩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
四是掩埋后,立即用氯制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掩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
90. 建设化尸窖的选址有哪些要求?
畜禽养殖场的化尸窖应结合本场地形特点,宜建在下风
向。
乡镇、村的化尸窖应选择地势较高,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应远离动物饲养场(饲养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泄洪区、生活饮用水源地;
应远离居民区、公共场所,以及主要河流、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91. 建设化尸窖有哪些技术要求?
一是化尸窖应为砖和混凝土,或者钢筋和混凝土密封结
构,应防渗防漏;
二是在顶部设置投置口,并加盖密封加双锁,设置异味吸附、过滤等除味装置。
92. 使用化尸窖有哪些要求?
投放前,应在化尸窖底部铺洒一定量的生石灰或消毒液;
投放后,投置口密封加盖加锁,并对投置口、化尸窖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
当化尸窖内动物尸体达到容积的四分之三时,应停止使用并密封。
93. 使用化尸窖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是化尸窖周围应设置围栏、设立醒目警示标志以及专业管理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牌,应实行专人管理;
二是应注意化尸窖维护,发现化尸窖破损、渗漏应及时处理;
三是当封闭化尸窖内的动物尸体完全分解后,应当对残留物进行消毒,清理出的残留物进行焚烧或者掩埋处理,化尸窖池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94. 什么是发酵法?
发酵法是指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与稻糠、木屑等辅料按要求摆放,利用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产生的生物热或加入特定生物制剂,发酵或分解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
95. 发酵法不适用于哪些死亡动物尸体及其相关动物产品?
因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死亡的动物尸体和相关动物产品不得使用发酵法进行处理。
96. 采用发酵法处理病死畜禽应注意哪些事项?
发酵过程中,应做好防雨措施;
应使用合理的废弃处理系统,有效吸收处理过程中动物尸体和相关动物产品腐败产生的恶臭气体,使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如采用条垛式堆肥发酵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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