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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过分迷信自身的文化价值观,拒绝接受欧洲、亚洲一些国家比较好的思想、理念。
这次危机在美国发生,而不是在欧洲发生,也不像亚洲金融风暴一样在亚洲发生,是与这种文化有关系的。
第三,我们要客观认识政府监管的作用。
再良好的监管也只能抑制、延缓和减少金融危机的发生,而不能从根本上予以消除。
只要有市场,就有风险,就有危机。
但是经验证明,全面、公正、有效的政府监管对于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和预防爆发系统性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个意义上,这场金融危机使得我们得出必须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的结论。
这次危机是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下爆发的,反映在立法上,以美国为代表的立法深受经济分析法学理论的影响,这种理论有它的合理性,但也有负面作用。
我们如何克服这些负面作用,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创新、金融与法制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正确理论指导下,顺应国际趋势,研究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和立法。
现在我们看一下美国的金融危机的产生。
首先主要是两房公司出了问题。
房地产在网络经济泡沫破灭后成为布什政府推动美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
房利美和房地美是以房贷证券化为主业的两家特殊的金融机构,分别成立于1938年和1970年,它们由私人控股,但受到美国政府支持。
“两房”之所以在美国金融界举足轻重,是因为它们所持有或打包担保的房贷总额高达约5万亿美元,几乎占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总额的一半。
美国成百上千个抵押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把各自放出去的次贷,打包卖给“两房”(在转移风险的同时,又获得了重新放贷的资金);
“两房”凭借其背后隐含的国家信用担保,低息借债买下次贷;
“两房”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法,以次债的形式卖给华尔街的投行、各国的央行、商业银行等机构;
在次贷转化为次债后,华尔街的金融机构又再次衍生,构造出各种次债信用衍生品。
美国房地产市场繁荣于网络经济泡沫破灭以后。
在2000年以前,美国硅谷诞生了一大批以电脑、计算机为主体的新产业,很多高科技企业迅速发展起来,很多企业到纳斯达克上市。
在2000年以后,网络经济破灭。
网络经济破灭以后,怎样推动美国经济增长呢?
格林斯潘作为美联储主席,采取了降低利率,放松银行贷款,把房地产市场价格抬起来的经济政策。
在这种情况下,两房公司为大量的中低收入阶层买房子贷款。
这部分人的收入是有限的,而且是有风险的。
房地产市场价格下来了,很多人买的房子就贬值了,而买房的钱又是从银行贷的款,银行贷款还不上,一连串的风险传递效应就开始了。
这是最最基础的原因。
风险之所以会传递,是因为贷款资产证券化以后,又把证券化资产卖给华尔街的投行、商业机构,把金融风险传到各方。
放贷机构通过投资银行给它融资,投资银行又从保险公司、对冲基金、退休基金融资。
在市场正常的情况下,这是没有问题的,大家皆大欢喜,投资银行可以赚很多钱,它们设计的金融衍生产品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保险公司、对冲基金也可以得到高额回报。
但房地产市场垮了,价格猛跌,居民还不起贷款,房贷公司通过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融来的资也还不上了,证券市场、二级市场股价大幅下跌,投资银行亏损倒闭,这样就出现了金融危机。
宽松的货币政策,过低的利率环境,过剩的流动性以及宽松的银行信贷环境,共同导致了资产市场的严重泡沫。
从2001年美国联邦基金利率降低到1%,到2007年底,美国所有家庭住户及企业持有的房产价值增长了$14.5万亿美元,这相当于GDP的226.4%。
(而在2001年底,其还只有GDP的163.5%)这几年间,房产价值增长了86.4%。
同期,美国家庭住户的债务增长了6.1万亿美元。
2007年美国房地产市场价值为GDP的225%,下降20%,损失为GDP的45%。
美国股票市场为GDP的150%,下跌40%,损失是GDP的60%。
2008年美国的财富损失为GDP的105%。
美国家庭的损失为7万亿美元,相当于GDP的45%。
美国银行业的资本金总额仅为10%的GDP。
美国政府7000亿美元的救援计划,只是GDP的5%,根本不足以弥补财富损失。
美国金融危机中倒闭的银行:
2007-10:
迈阿密山谷银行;
2008-01:
密苏里道格拉斯银行;
2008-03:
密苏里州的休姆银行;
2008-05:
ANB金融国民协会银行;
明尼苏达第一诚信银行;
2008-07:
加州印地麦克银行;
内华达州第一国民银行;
加州第一传统银行;
2008-08:
佛罗里达第一优先银行;
哥伦比亚银行信托公司;
佐治亚Inergrity银行;
诚信银行;
2008-09:
银州银行;
华盛顿互惠银行。
金融危机再进一步演化就影响到了实体经济。
汽车生产商通用和克莱斯勒都进入了破产保护程序。
美国和欧洲经济是一体化的,危机出现以后,很快从美国影响到欧洲,在欧洲、日本迅速传递开来。
对中国也有影响,但这个影响比欧美小。
这次金融危机对我们影响主要是两个,一是中国的金融机构上了美国人的当,上了雷曼的当,雷曼兄弟是上百年的投资银行,那都是金字招牌,中国的金融机构买了它们很多债券,此外还买了美国政府的债券,我们外汇太多,基本都是美元,只能买美元资产,买它的国债,美国经济还是世界上最坚挺的,一般认为只有买它的才能保值增值。
二是对我们出口经济影响比较大,江浙一带,广东、福建一带,外向型的出口企业很多。
大家知道美国军帽、服装甚至美国国旗都是我们生产的,欧洲最著名的汽车宝马、奔驰的座椅、坐垫、玻璃都是我们生产的。
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欧洲经济不行了,老百姓消费能力随之下降,美国、欧洲又要保护本国产业,就给中国产品挑毛病,所以我们的出口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为什么会出现金融危机呢?
归纳起来,从经济上看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流动性过剩,一个是房产泡沫,这是从经济、金融学的角度。
从法学角度看,还有两个原因,等会儿我们再讲。
流动性过剩,房产泡沫,宽松的货币政策共同导致了资产市场的严重泡沫。
美国家庭买的房子很多都是贷款买的,房子价值下降,负债就大量增长。
房价增长了86.4%,家庭债务增长了6万多亿美元,经济危机发生后,美国家庭损失是7万亿美元。
资产证券化是近30年来国际金融市场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已经成为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重要业务和主要收入来源,它的过度膨胀正是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次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标准降低;
风险披露不足;
信用评级出现问题;
美欧大型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薄弱;
衍生品存在问题,如衍生品是标准化的产品,越是标准化,越容易进行集中交易,转让非常方便,这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由于方便转让,所以很多机构参与进来,衍生品使产权转变成可分割和可交易的工具,但衍生品不透明、高杠杆,保证金很少,可以把信用放得无限大,这就存在很高的风险。
衍生产品由于高风险的特性,按照惯例或者法律的设计,不适宜卖给普通老百姓,应卖给机构。
衍生品还可以用来操纵市场,掩盖亏损,逃避监管。
监管和立法的缺位是美国爆发金融危机的法律原因。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是通过一整套法律制度来构建的。
尽管金融风险防控是美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有关法律制度设计、变革却在一些关键环节出现了缺失。
美国监管制度没有及时跟上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法律虽然做了一些修订,但是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贯彻执行,所以我们说在金融产品日益丰富的情况下,监管制度和立法司法制度供给不足,也是根本性的原因。
放松监管过程中创造的产品为有毒的金融产品,而且从会计师到律师再到投资银行,他们串通一气设计产品来骗有钱的人和老百姓。
将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在会计上设计成表外的,表外业务不受监管;
在法律上设计成场外交易,也不受监管,逃避监管。
比如,信用违约互换(creditdefaultswap,CDS)又称为信贷违约掉期、贷款违约保险,是国外债券市场中最常见的信用衍生产品。
在信用违约互换交易中,违约互换购买者将定期向违约互换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称为信用违约互换点差),而一旦出现信用类事件(主要指债券主体无法偿付),违约互换购买者将有权利将债券以面值递送给违约互换出售者,从而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由于信用违约互换产品定义简单、容易实现标准化,交易简洁,自90年代以来,该金融产品在国外发达金融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
美国金融界非常小心地故意不把信用违约互换的名字和保险挂上勾。
因为它一旦被定义为保险类产品,就会受到严格的监管。
2000年的大宗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TheCommodityFuturesModernizationAct)撤销了对互换产品(Swaps)的管制规定。
银行和保险公司是受到监管的,但是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却不受监管。
其结果导致了在没有任何监管的条件下信用违约互换可以任意被一个投资者卖给另一个投资者。
也没有人保证出售方是否有足够的资产去偿还其所承诺的信用违约后的保护。
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管,信用违约互换市场缺乏对交易总量及其总体交易风险的公开。
市场上没有人准确知道谁拥有多少信用违约互换产品以及它所包含的风险有多大。
前美国证监会主席ChristopherCox先生多次呼吁对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加强监管,但没人理会。
还有就是信用评级机构在收费后,给这些结构化产品AAA评级,并且在发起和销售阶段缺乏充分的尽职调查。
二、新自由主义主导的金融放松革命
美国在1929年到1933年发生了资本主义现代史上第一次金融危机后,当时的美国国会专门成立了调查委员会来考察危机发生的原因。
美国为什么制度一直比较先进,而且处理危机的能力也比较强,就在于每次出了危机之后,国会和政府都能够从制度层面找原因,而且他们不会遮遮掩掩,他们能够很深刻的反思体制上和立法上的原因。
当时罗斯福竞选总统成功,他采取了一个主要的措施,要求国会制定1933年的证券法和银行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通过这些法律建立了几个制度:
第一、凡是能在证券市场上公开的一定要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光是最有效的警察。
”核心就是说只要暴露在阳光之下就不会有阴谋诡计的产生,要求证券市场搞信息公开,发行股票要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二、建立了反欺诈制度。
只要在证券市场从事虚假交易就要判处刑罚,投资者可以起诉。
第三、建立了分业监管的体制。
在危机之前,美国是混业经营或者叫综合经营,在这次危机之后则把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开,根据银行法,投资银行只能经营证券,商业银行做存贷款业务。
30年代大危机后建立了卡特尔金融体制,划分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三大类。
这种模式经过40至50年的发展,强烈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
但是另外一方面,到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后,随着科技进步,电脑网络技术,特别是通讯的进步,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益强烈,证券机构也好、商业银行也好都需要破除分业经营,要搞混业经营,进行规模经营,产生规模经济效益,这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全球化出现的一个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总统、政府就开始推进破除分业经营的措施,上个世纪70年代采取了一些措施,这就是新自由主义的政策。
新自由主义政策最有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华盛顿共识。
华盛顿共识就是以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为目标确立的一个原则。
拉美发生债务危机以后,为了促使1989年陷于债务危机的拉美国家进行经济改革,1990年,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的专家、官员,以及拉美国家代表在华盛顿召开研讨会,为拉美国家经济改革提供方案和对策。
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约翰?
威廉姆森(JohnWilliamson)对拉美国家的国内经济改革提出了已与上述各机构达成共识的10条政策措施,包括:
实施利率市场化、采用具有竞争力的汇率制度、实施贸易自由化、放松对外资的限制、对国有企业实施私有化、放松政府管制等,称作华盛顿共识。
美国学者诺姆?
乔姆斯基在其《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一书中指出:
“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指的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一系列理论,它们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制定,并由它们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实施”。
在里根及其后续继任者的极力推动下,被称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以私有化、市场化和自由化为目标的“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Consensus)在拉美和西方国家迅速推行。
在70年代中期,美国等西方国家开展了一场强有力旨在破除各种特定管制的的政治运动和法律改革。
里根当时说了一句话,“政府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政府本身才是问题所在。
”意思就是政府不要管,主张用市场机制修正市场本身。
古典自由主义反映在经济领域的先驱者就是亚当-斯密,他提出的理论就是对市场尽量不要去干预,因为市场主体在利益动机的刺激下,他们会自发调整自己的行为,否定国家干预的古典自由主义实际上是以功利主义为基础,认为经济领域完全由利益法则支配,利润最大化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最高宗旨。
但是,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彻底摧毁了“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一致”的功利主义学说,标志着否定国家干预的古典自由主义在实证意义上的失败。
亚当斯密的理论受到质疑。
在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的影响下,美国政府开始全面干预市场,如工资和价格管制、食品配给、新闻审查。
基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形成了美国20世纪30年代金融领域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模式。
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技术进步,金融业务的自由化、全球化,显然凯恩斯的理论又不适合了,因为要强调规模、强调自由,这时候新自由主义得到了全面复兴。
自由主义不光是经济学上的概念,整个政治学上、文化学上都有自由主义,特别是古典自由主义。
自由思想本身就是西方文化的传统。
在上世纪20、30年代新自由主义开始萌芽,开始产生,但那时凯恩斯主义是正统理论。
现在哈耶克很有名,但那时被凯恩斯压制住了,直到70年代以后,哈耶克的理论才被传播开来。
新自由主义学说认为:
社会的弊端主要是国家干预过多造成的,主张实行新的自由放任政策。
新自由主义学派有两个最主要的派别,一个是奥地利学派,一个是芝加哥学派。
奥地利学派由奥地利人卡尔-门格尔(CarlMenger,1840-1921)1871年出版《经济学原理》为标志而创立。
后经米塞斯(LudwigvonMises,1881-1973)、哈耶克(FrederickA.Hayek,1899-1992)等人发展为一门显学。
门格尔提出了主观主义、边际主义的概念,认为由无限充满变量的人作为主体所进行的经济活动是不可预测的。
米塞斯创造性的提出了货币理论,解释了商业周期,把萧条和繁荣现象与政府出于政治目的操纵利率和货币供应量联系起来。
被誉为“当代自由主义大师”、毕生与自己的朋友和论敌凯恩斯打笔仗的哈耶克反对凯恩斯的中央计划主张,认为国家干预会导致传递错误信号,使资源配置扭曲,只有“市场是有效的信息体系”。
芝加哥学派认为,市场是比任何一种命令经济都更有效的社会资源配置体系。
以其代表人物西蒙(HenryC.Simons,1899-1946)教授和奈特教授(FrankH.Knight,1885-1972)1927年加入芝加哥大学为肇端,吸引了众多的古典自由主义学者,一批伟大的经济学家脱颖而出,其中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勒(GeorgeStigler)、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
在金融领域,麦金农和肖提出了“金融自由化理论”。
美国斯坦福大学两位经济学教授罗纳德?
I?
麦金(RonaldIMcKinnon)和爱德华?
s?
肖(EdwardS.Shaw)深受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于1973年出版了各自的著作。
都提出了发展中国家走金融自由化道路的激进主张。
金麦农的著作是《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由布鲁金斯学会出版;
肖的著作是《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
他们在书中提出了著名的"
金融抑制"
论断,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欠发达归咎于金融抑制。
在他们看来,经济发展的前提是金融不能处于抑制状态.为此他们主张"
深化"
金融或在有关国家推行金融自由化。
他们认为:
1、金融自由化可以产生资源分配效益、规模经营效益和动态效益,从而使金融市场的运作更有效率;
2、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不需要政府干预;
3、主张使金融市场脱离传统法律的限制。
新自由主义最终推动了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的金融革命。
新自由主义为经济分析法学派提供了理论基础。
经济分析法学是20世纪60年代肇端于美国,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范式和方法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学问题的法学流派。
其代表人物分别为创始人、因提出“交易成本”理论而享誉学界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R.H.Coase)和该学派的集大成者、出版了名著《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的波斯纳(RichardA.Posner)。
经济分析法学最核心的问题是什么呢?
就是把效率作为一个法学分析的基本范式、基本工具。
市场经济如何在效率和公正之间进行选择一直是困扰学界和政府的两难问题。
经济分析法学在新自由主义的指引下,试图揭示法律制度和司法活动都是以市场“效率”为目标而设计和运行的。
波斯纳认为,法律和法学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增加剩余产品和经济福利。
“全部法律制度归根结底是以有效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增加社会财富和福利为目的”。
在新自由主义指引下,法律制度、法律活动都是以市场效率为目标来设计运行的。
经济分析法学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一样往往关注效率而忽视公平。
他们的共同逻辑是:
市场机制运行的最初结果即使是不公平的,但持续不断的交易活动会使积极进取的交易者获得公平的结果,因此经济效率的概念中蕴含了社会公正的的普遍观念。
法律规范的效率远比正义重要,“效率”构成了经济分析法学派的核心概念和思想。
经济分析法学的观点深刻影响了美国放松管制的金融法律变革。
在这种学术思潮影响下,美国学术界、金融界对30年代形成的分业体制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所以80年代以来以效率和竞争的理念为指导进行了大规模的金融机构调整的立法和修正。
由金融自由化、规模化、全球化而引发的金融企业之间的购并、相互持股,对1933年《银行法》所确立的金融分业制度的规避和挑战。
面对这类大范围的金融触法现象,法官不得不借助经济分析法学的思维,以市场效率为优先考量,对相当数量的银行兼并案因存在无法规避的法律障碍而延期审理或开创新的判例。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定位,储贷协会和联邦住宅贷款银行严重坏账问题,对保险业建立联邦一级监管,等等,都需要从体制上、立法上予以解决。
为此,在学术界、金融界对分业体制、混业体制激烈争论的过程中,美国自80年代以来,以“效率与竞争”理念进行了大规模的金融结构调整的立法和修法。
如先后颁布了《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存款机构法》、《银行业平等竞争法》、《金融机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放松存款利率管制,取消银行业务地域限制,突破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鼓励金融机构联合与竞争。
其标志性的成果则是1999年11月4日国会通过、经克林顿总统签署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该法的颁行,意味着经过金融服务业花费总额高达3亿美元的反复游说之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寿终正寝,从而解除了对商业银行持股投资银行的禁令,为建立巨型金融服务集团打开了大门。
作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部最重要的对调整发展方向、新制度建设都产生深刻影响的划时代的金融法案,它的最大特点是什么呢?
这个法案全面接受了新自由主义和经济分析法学的精华,在新观念的支配下,对美国很多联邦法律都进行了重大修改、调整,集中在一个法律文件当中,从而在放松管制的基础上重新整合了美国金融管理法制。
这个法律颁布以后,标志着金融法律已经由规范金融活动、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理念,发展到了主要是促进金融市场主体合并、竞争和提升他们的效率,这是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所带来的变化。
这个法案出台以后,当时有一些评价,克林顿总统当时说:
“这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金融法案,该法案有助于促进金融业的竞争,加速金融服务系统的现代化,提高美国金融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推动美国金融业迈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使美国和平时期最长的经济增长持续到21世纪。
”克林顿说对了,已经持续到21世纪,但是在前年开始断了。
他应该说持续到21世纪什么时候,初期、中期还是末期?
按照他的本意可能是到末期,结果现在金融危机来了。
当时美国财长预言,这一法案将奠定21世纪美国金融体系的基础。
现在看来这个说法对不对,可以观察。
另外这个法案最大的一个贡献是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更富有创新性的产品,更富有竞争性的价格。
在没出问题之前,确实给很多人带很多收益,特别是给华尔街投行的精英们带来了很多收益。
有一个学者说了这样一句话,“现代金融服务意味着购买金融产品就像在商品超市选购鲜花、药品和食品一样方便,消费者可以按照竞争性价格购买任何金融产品。
”但像对冲基金、私人股权基金、房租中介这些产品的泛滥,使美国消费者陷入贫困的深渊。
这次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尽管英美法系的法律在世界上具有先进性,但在其内在的演进过程中,违背了规律,只强调效率,只强调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那么法律的目的还是不能够很好地实现。
只有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兼顾了效率和公平的司法体系中,才能够持续性地进行金融创新和发展,而且才能够保证金融的安全,保证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
美国和欧洲“法与金融学”流派(LLSV)提出了一个观点:
普通法系国家传统偏向私有财产所有者,通常对投资者有最强的保护,法国法系国家最弱,德国法系国家和斯堪德纳维亚法系国家居中,认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完善的是英美法系。
这个结论已经被全球学者所引用,包括被我国一些学者。
这个观点在金融危机出现以前都是有道理的,金融危机以后,有没有道理还得重新思考。
正是因为放松管制,没有能管控住这场带给千百万人损失的经济危机,从而使得“法与金融学”所赞美的普通法系的神话破产。
对新自由主义的理论一开始就有异议。
首先面临的最大的异议就是凯恩斯的理论。
其次是欧洲价值观的挑战。
基于传统社会民主主义的欧洲价值观在强调经济增长的同时,倡导人权、环保、社会保障和公平分配。
只是由于近二十年来,欧洲福利社会型的资本主义在与美英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而使得这种挑战显得软弱无力。
我们国家也走了一段误区,我们强调经济增长多少多少,给每个省政府考核、市政府考核,都是看指标。
最近一两年来,我们很多学者,还有外国朋友说,中国不能这样搞,经济增长是以牺牲环境、牺牲人民的生命健康、牺牲人民的业余时间和欢乐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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