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精准农业考察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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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精准农业考察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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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关于美国农作物种业的考察报告
关于美国农作物种业的考察报告关于美国农作物种业的考察报告
中国种子协会赴美考察团
2011年9月20日至30日,中国种子协会考察团赴美国衣阿华、密苏里等地考察该国农作物种业及跨国种子企业,先后访问了美国种子贸易协会(asta)及孟山都、杜邦先锋、先正达等跨国公司和部分中小企业,了解美国种业科研最新进展,参观跨国公司商业化育种实验室、生物技术研发中心、种子生产加工机械及田间品种展示,并与种子企业及其育种科研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取得了一些考察成果和体会。
1.美国农作物种业基本情况
美国农业自然资源丰富,生产条件优越,种植业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高,有著名的玉米、小麦、大豆、棉花等作物生产带,产业集中度,优势明显,农产品出口贸易量长期位居世界第一,在世界农业及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地位举足轻重,这与其拥有发达的现代化种业密不可分。
1.1种业发展历程
美国种业有200多年历史。
早在十八世纪末期,北美第一家经营蔬菜种子的公司在费城成立,到1850年全美有种子公司40多家,主要经营蔬菜、花卉和牧草种子。
1883年美国种子贸易协会(asta)成立,将种子企业和经销商联系起来,开始关注种子进出口关税、邮寄收费等具体问题,并在其后的100多年中不断呼吁美国政府制定相关法规政策,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参与开拓国际市场,对促进美国种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世界种业乃至农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十世纪初,随着杂交育种及杂种优势利用成功应用于农作物育种,1926年华莱士创办了世界第一家杂交玉米种子公司(即先锋公司),一批私营种子企业也应运而生,并陆续由蔬菜、花卉种子拓展到粮油作物。
这些种子企业多数是规模较小的家庭经营企业,鲜有育种研究,品种选育主要由公共科研机构、农业大学承担。
随着美国植物专利法(1930年)、联邦种子法(1939年)、植物品种保护法(1970年)等法律的颁布,很多种子公司开始增加育种投资,随之引发了多次企业兼并扩张的热潮。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美国种业市场不断增值,私营种子公司育种投入持续增加,并超过公共科研机构研发投入。
特别是一些农化、制药跨国企业涉足种业,展开了新一轮整合并购,先后形成了杜邦先锋、孟山都、先正达等一批跨国种业集团,在运作资本、经营规模、研发能力、市场营销等方面积累了雄厚的实力,加速了美国种业市场向几大跨国企业聚集。
与此同时,过去几十年里美国种业技术进步和发展,有力推动了美国农作物产量成倍增长。
1.2种业市场与企业现状美国是世界种业第一大市场。
据isf统计,全美种子市场价值120亿美元,占全球种子市场价值(420亿美元)29%以上,位居世界第一。
美国种子市场主要覆盖玉米、大豆、棉花、蔬菜等作物。
近十多年来,美国转基因作物种子快速发展,目前全美90%以上的大豆、85%以上的玉米和棉花都是转基因种子,但小麦、马铃薯、水稻等作物转基因种子尚未释放。
商品种子基因专利技术费占种子市值的30%-60%。
以玉米种子为例,每袋8万粒的种子售价从100至350美元不等,售价350美元的种子基因专利费(含8种专利抗性基因)为200美元,约占种子价格60%(普通种子的基因专利费也在30%以上)。
可见,美国种业市场增值主要源于基因等专利技术的应用。
据了解,目前全美涉及种子业务的企业有700多家,其中种子公司500多家,既有孟山都、杜邦先锋、先正达、陶氏等跨国公司,也有从事专业化经营的小公司或家庭企业,此外,还有种子包衣、加工机械等关联产业企业200多家。
前几位跨国公司在美国的种子市场份额基本稳定在75%左右,许多中小企业利用大公司授权自交系或将授权基因转入自有品种,以其专业化、个性化、差异化优势,为一些农民客户提供长期服务,也占有25%市场份额。
2010年,孟山都销售收入105亿美元,其中种子及生物技术专利业务76亿美元,除草剂业务29亿美元;杜邦先锋销售收入315亿美元,其中种子业务53亿美元;先正达销售收入116亿美元,其中种子业务销售收入28亿美元。
先正在的种子业务中,玉米和大豆约占58%,其他大田作物种子占23%,蔬菜种子占10%,花卉种子种苗占9%左右。
1.3种业研发投入与分工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美国种业以中小企业、家庭型公司为主,经营规模小,总体实力弱,加上品种保护不力,这些企业无力投资育种研发。
随着实用专利、植物专利、品种保护三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逐步建立,激励了私人企业投资,美国政府对育种投入也做出相应调整。
1980年《stevebson-wydler技术创新法》规定,联邦政府负责转化国家投入形成的科技成果并推动向地方政府和企业转移。
从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私人企业育种研发投入增长220%以上,从1976年开始就一直超过公共机构研究投入,占全美种业研发投入的60%以上。
随着先锋、孟山都等跨国公司不断兼并整合,企业育种研发投资占其销售收入的比重提升到10%以上,种子企业在育种应用研究领域已经占主导地位。
2010年,孟山都育种研发经费达到12亿美元,其中育种研究和生物技术各6亿美元;先锋公司育种研发投入10亿美元;先正达育种研发投入4亿美元以上。
不仅各大公司积极投资常规育种、生物技术研发,许多中小企业也纷纷增加投资,将授权专利技术转入自有品种或利用授权自交系配组选育新品种。
美国公立科研机构、大学以及农业部所属试验站体系逐步转向基础和公益研究领域,主要从事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种质扩增及鉴定等基础性工作,大学重点开展遗传育种方法、基因及基因组学、生物信息学等前沿研究,种质资源和技术成果一经成熟,便逐步向种子企业转移,服务于企业商业化研发,同时为企业培养研发人才。
如隶属于美国农业部的中西部农业试验站(ncrpis,)与衣阿华州立大学长期合作,建立了玉米、葵花、油菜等异花授粉植物种质库,通过实施玉米种质扩增计划,其玉米种质2万多个种群,可向全世界育种者免费提供。
2011年,曾是美国乃至世界玉米育种中心的衣阿华州立大学已全面停止玉米品种选育,完全转入基础理论研究领域。
1.4主要法律制度
美国种子立法最初源于1912年联邦种子进口法,该法案规定了种子净度和杂草种子容许标准,防止进口劣质种子;1926年该法案修订要求进口种子必须染色,警示进口种子可能不适合本地种植。
1939年《联邦种子法(fsa)》正式颁布,这是美国种业史上一部重要的综合性法律。
该法对农作物和蔬菜两类种子进口、州际运输和商业活动以及种子标签、种子广告、发芽测试、劣质种子损失测定及估价、杂草种子含量、质量描述和样本保存等作出规定,确立了标签真实性制篇二:
美国现代农业考察报告
美国加拿大现代农业考察报告
(2010年11月28日)
经市政府批准,市现代农业考察团一行6人,于2010年11月16—25日赴美国加拿大考察了两国的现代农业发展情况。
在加拿大温哥华、安大略省多伦多和美国纽约州、加利福尼亚州等地,考察团成员就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管理,农业品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政策保险和财政支农投入等问题,与当地政府官员、产业协会的农业工作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接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龙头的农业产业化水平世界领先
考察团还专门访问了美国洛杉矶unitedagribusinessleague(商会)和加拿大三纹鱼养殖繁育生产基地、冰葡萄生产基地。
洛杉矶ual商会是一种民间的会员式组织,具有组织农民生产、联系市场、提供信息、帮助和指导生产以及销售农民生产的产品的作用。
同时,它还帮助农民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渠道,特别是在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保护会员的利益等。
在加拿大,一个年产10万公斤冰酒的加工厂,可带动5000—6000亩的冰葡萄生产基地。
洛杉矶一个年产25万公斤葡萄酒酒厂,需要12000—15000亩的葡萄生产基地作为依托。
酒厂与农户之间,通过商会或协会以订单的形式,既确保酒厂生产的原料需求,又保证了农户产品的销售。
围绕优质葡萄的生产,商会或协会与院校或研究机构的科学家们建立品种更新、技术服务体系,确保高产优质葡萄的生产。
同样,在洛杉矶考察加工企业发现,他们都是以市场为导向,以订单农业为保证,来完善农业生产,实现农业生产工厂化、产业化。
在加州地区,十大农产品的生产产值排列顺序是奶产品(63.6%)、养牛业及制品(10.5%)、蛋类(5.2%)、苗木产品(4.8%)、橙子(3.3%)、牧草(2.4%)、蔬菜(1.3%)、鸡、猪肉制品(1%)、仔鸡(o.8%)和草莓(0.6%)。
应该说,发展什么,是因地制宜,扬长避短,产业结构十分合理。
(三)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非常健全
在加州考察期间,深深地感受受到了美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深入人心。
农业标准化是伴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产品贸易全球化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
美国的农业标准化的主要措施包括:
建立农业技术法规;实施生产操作规范;实行产品质量安全和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多方面的社会化服务。
美国和加拿大都十分注重绿色农产品生产,尽量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
在美国,从联邦到各州都制定了绿色农产品生产标准,从品种选育、生产管理、收获技术、产品加工等都有统一的技术操作规程,在标准化生产的基础上,积极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了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美国和加拿大都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原则性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的技术性规定和实施细则,并以政府法令和条例的形式颁布,为农产品及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例如,美国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加拿大的《食品药品法》等。
对涉及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性状及其产地环境的标准,都是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发布技术法规、法令和指令来强制执行。
在建立的完备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专业人员的权限及分工也十分明确,整个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工作效率和应急反应能力明显提高。
(四)农产品营销管理体系完备成熟
(五)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机构相当完善
美国政府是在私人公司多次试办农作物保险失败后才开始研究农业保险的。
经过了16年的调研和多次听证后,国会于1938年通过了第一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从此,政府开始经营农业保险。
美国实行的是政策性保险,采取的是政府出政策、商业性公司经营或代理的办法。
联邦农业部所属的农业风险管理局与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负责制定农业保险政策和组织协调,并兼有再保险的职能。
美国有完备的农险法律体系,从法律上规定了联邦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
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建立和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均依照专门的法律来进行,由专门的法律来规范。
政府对农险业务给予激励(包括保费补贴、费用补贴和免征税赋等),使农户和商业性公司有参与的积极性。
美国的农作物保险责任非常宽,既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又包括野生动物侵害、作物病虫害等;既提供产量保险,又提供收入保险,保障水平较高。
1996年,美国又专门立法成立了农业风险管理局,该局有400多名高素质的专家,专门从事农业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各项计划的实施。
在政策的激励下,还得到了经过批准的私营保险公司积极参与,以及全国农作物保险服务中心和各州农业推广中心的支持。
有一支素质高的农业保险专业技术队伍和农篇三:
精准农业
关于美国精准农业考察报告
农业部赴美国精准农业及3s技术培训团
2004年11月23日至12月13日,由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黑龙江垦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江苏垦区、宁夏垦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上海精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的中国农业部赴美精准农业及3s技术培训团一行13人在美国洛杉矶加州州立大学等地进行精准农业及3s技术培训和实地参观考察。
在美期间,在加州州立大学听取了美国农业与农业管理体制的专题报告,stephenk.pollard教授进行了精准农业技术培训,主要内容有:
美国精准农业基本情况,21世纪的美国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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