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采购招标文件1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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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所有拟采购的树种同时统一招标,同时报价,投标人必须对本标段工程量清单(采购清单)中的所有苗木品种进行投标申报单价和总价。
但按不同树种不同规格划分成不同的合同段,依据投标综合单价和总价对各合同段单独进行评标定标。
B标:
常规苗木采购(经审核的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常规苗木指园林绿化常见树种
5.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方式送达招标人签收,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之前送交至:
厦门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厦门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招标人信息查询及联系地址:
单位: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
厦门莲前西路283号
邮政编码:
361008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潘地土
第2篇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范围:
苗木采购(运送到施工现场)。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②A标要求具备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或采伐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方式:
苗木种植、销售)且具有100亩以上苗木种植苗圃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③B标要求具备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该项目为绿化景观工程苗木采购工程,A、B两个标段:
本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现场考察
招标人将在投标邀请书中写明的地址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本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现场考察时,招标人将介绍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现场的概况,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
但招标人的介绍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承包人应对他自己就上述考察所得出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可在开标前先行组织一次公开询价及技术咨询,各报名的投标人必须根据自身所拥有的树种及实力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报价参考表(特殊苗木所有采购树种)及有关技术建议书,也可以推荐其他适合树种及该树种参考报价,此报价参考表及有关技术建议书不作为评标的依据,仅作为招标人了解市场的参考依据。
招标人将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参考表及有关技术建议书,经汇总整理后编制招标预算,并按有关规定报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确定招标的最高控制价及相关技术标准。
本招标基本不设最低控制价,即预警价,但是投标申报单价若低于最高控制价达到40%时,视为报价不合理,按废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的组成如下,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卷册的内容如下:
卷次篇次内容
第一卷第1篇采购项目简介
第二卷第3篇技术规范
第三卷第4篇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
第5篇工程量清单
第6篇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7篇履约担保及预付款保函格式
附篇评标定标标准方法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招标人不组织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7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5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告知各位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补遗书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书
(2)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如果有且需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3)投标担保
(4)授权书
(5)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6)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11.投标总价和单价
投标总价和综合单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也包括可能发生的人为或自然发生的各种灾害的一切风险费用;
其中:
对于A标:
特殊苗木采购
(a)投标综合单价包括苗木采购并运至工程现场、种植、支撑、养护12个月(指定期限)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且要求苗木在指定期限结束交工时必须具备该苗木应有的较佳景观效果。
(b)运送到施工现场时袋装苗木要求保持袋装的完整性,非袋装苗木土球需用草绳或钢丝网捆扎。
(c)所有各单项费用,累加起来为投标综合单价,即为决算综合单价。
(d)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投标综合单价内。
(e)投标总价为各苗木合价(苗木合价=投标综合单价×
苗木数量)。
(f)如因工程变更原因,采购工程量达到投标总价的60%,应视为招标人已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义务。
(g)达到养护期限后核算成活率,以现场成活苗木核算工程价款。
(h)特殊苗木应具有当地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和其他相关的合法手续的,相关手续由投标单位提供。
对于B标:
常规苗木采购
(a)投标综合单价包括苗木采购并运至工程现场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b)运送到施工现场时袋装苗木要求保持袋装的完整性,非袋装苗木土球需用草绳或钢丝网捆扎,并且要求苗木在验收时必须具备该苗木必须达到招标规定要求,同时应有的较佳景观效果。
(d)如因工程变更原因,采购工程量达到投标总价的80%,应视为招标人已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义务。
12.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30天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
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截标前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农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帐号:
0022510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银行受理回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1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保证金按下列规定退还
(1)对参加该项目投标而未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2)对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办理好履约担保手续并签订合同后3天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3)对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办理好履约担保手续并签订合同后10天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4)若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而投标人不同意对投标有效期作出延长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5天内办理退还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或招标失败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在5天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没收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的,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要求,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书面告知投标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将要求赔偿:
(1)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金的。
14.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小签或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章。
本须知规定的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授权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号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仅要求单层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都应分别分开包装并密封,上有“正本”、“副本”标记,封套上还应写明:
(1)投标人的全称;
(2)项目合同段投标文件;
(3)在年月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6.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写明的地址,在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截止期5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17.迟到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方式送达招标人签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
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或按款通知延后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部门监督或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对已按第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
开标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或者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将当场宣布为废标。
由招标人宣读合同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综合单价与总价、业主标底(如果有)、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或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
投标人未按规定派员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人未按规定派员参加开标会议的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未指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
(2)开标会议上查验身份时,委托代理人不能提交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的或者提交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
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不执行本条款。
(3)开标会议上查验身份时,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不能提交身份证原件的。
20.保密
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从开标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年时间内,业主或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投标人的书面同意。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若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补正。
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
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2.评标办法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附篇“评标办法”。
六、合同的授予
23.授予合同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项目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产生的中标人。
24.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保证金将退还给投标人。
25.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按本项目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向有关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把中标结果公示3天,投标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给予解答,投标人也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诉。
中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将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业主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合同义务的总价(即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6.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形式和额度,向业主(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
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必须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条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与甲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认真履行合同和投标承诺。
28.纪律与监督
28.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8.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予正当投标。
28.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8.4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机构:
地址:
电话:
邮编:
【第二卷】
第3篇技术规范
本部分见《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设计文件明确的规范及图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城市建设部分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市政管线及其他市政部分应满足现行市政道路相应标准及规范要求,木结构工程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1.各项目苗木质量均要求苗木健壮,不徒长,主干端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土球无破损,无松动,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在3米以上;
胸径18CM以上的苗木前应保留有骨架,分枝点以上枝叶疏剪适度,土球直径不小于米;
全冠的乔灌木如黄金宝树和中东海枣等必须全冠栽植。
2.全冠苗木是指冠幅大于土球直径的2倍以上的树木,且土球应保证具有85%以上的完整根系;
半冠苗木指冠幅在土球直径倍~2倍之间的树木,且土球应保证具有85%以上的完整根系;
无冠苗木指冠幅小于土球指径倍的树木。
苗木胸径在18CM以上的,要求土球直径保证在80CM以上。
3.大树移植半个月前对树穴土进行杀菌、除虫处理。
用50%托布津或50%多菌灵粉剂拌土杀菌,用50%面威颗粒剂拌土杀虫(以上药剂的拌土比例为01%)。
4.挖掘苗木时,土球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球呈圆球状,土球下部直径可略小于上部,偏差不超过15-20CM(根据土球直径大小考虑)。
5.苗木运抵现场时土球应完整、不松散,并需要用草绳、编制袋或钢丝网捆扎。
6.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或土台)。
用吊车吊运时一定选用起吊、装载能力大于树重的机车和适合现场使用的起重机类型。
7.树木运送到工地后,树穴的大小和深浅应根据树木的规格和土层的厚薄、坡度大小、地下水位高低及土壤墒情而定。
一般乔木树穴不小于1立方米。
种植植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客土,填入优质种植土,并施足有机基肥。
基肥要求用混合肥料(蘑菇土:
腐熟干猪粪=1:
1)。
8.为防台风袭击,提高苗木的成活率,胸径15CM以上的苗木假植后,原则上应立即设立支撑架(胸径18CM以上四角松木架式,其余采用三角竹架式)。
支撑架高170CM,支撑架入土30-40CM,牢固结实,外形美观;
固定树干处,必须有软质衬垫物,防止损伤树皮。
胸径15CM以下的苗木可酌情采用其它灵活的支撑形式,但架材、架式都必须结实、安全、整齐、美观。
9.在养护保活期间要按规范认真进行浇水、喷水、施肥、松土、锄草、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确保苗木生长健壮。
苗木移植后应加大灌水量和灌水强度。
一般春季植树后,每隔5-7天灌一次透水,连续灌水5-7次:
生长季栽植大树应每隔3-5天灌一次透水,连续灌水7-10次。
如遇干旱天气,应增加灌水次数和数量。
生长季节或风较大时,要根据树种情况采取相应的遮荫、叶面喷水等措施,提高移植成活率。
10.采购的特殊苗木(A标),要求成活率在90-95%及其以上,投标人必须申报成活率,我方根据投标综合单价、申报成活率等折算苗木实际单价;
常规苗木成活率必须在95%以上(因此施工单位应严格验苗后才能予以签收)。
11.考虑成活率,种植苗木一般按生长规律及季节要求施工,因此投标单位必须申报种植季节,虽然季节不同,但是我单位一般要求苗木尽早进入厦门施工场地进行假植,我单位不采用苗木采购期货方式,因为从引种驯化及适应立地条件的要求来说,苗木尽早进入厦门施工现场假植比较有利于适应当地条件,尽早恢复树木生长势,有利于提高成活率。
【第三卷】
第4篇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
第6篇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7篇履约担保格式
附篇评标定标标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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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苗木 采购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