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8841619
- 上传时间:2023-01-01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12.67KB
师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师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师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师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的精神,全面推进八师石河子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师市《关于推进师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师市发〔2009〕45号),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发放补贴券购买的服务。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采取准入制,以社区为单位,坚持成熟一个准入一个的原则。
对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且具备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社区,经师市老龄办验收合格方可按规定核拔补贴资金。
第四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搭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有完善的服务网络体系。
(二)组建了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
(三)建立了评估机制。
(四)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施了分类服务。
第二章服务对象和补贴标准
第五条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是指居住且户籍在石河子市的60周岁及以上的“三无”、孤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国家级劳模、独居(包括仅与残疾子女居住)等特殊群体老年人。
(一)“三无”老人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的老人。
(二)重点优抚对象指属于三属(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革命伤残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的老年人。
(三)独居老人是特指与子女不在同一个城市生活的贫困老人(以民政贫困救助条件为准),或虽与子女同住但其子女均享受低保或重度残疾的老人。
(四)孤寡老人指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无配偶的老年人。
第六条已入住公办福利机构的老人,因其已享受机构养老的优惠,不再享受居家养老政府补贴。
第七条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老年人按自理、半自理(介助)和不能自理(介护)老人分类给予补贴。
(一)自理老人指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每人每月政府补贴服务费50元。
(二)半自理(介助)老人指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
每人每月政府补贴服务费100元。
(三)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指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每人每月政府补贴服务费200元。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第八条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用于已经聘请保姆的服务费用(只限介护老人),不得用于支付药费、购买其他商品或作其它用途。
申请
第九条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对象本人或委托其亲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书面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同时还需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一)低保对象需提供《石河子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留存)。
(二)独居老人需提供楼栋长或社区居委会出示的子女均不在本市居住或子女重度残疾无赡养能力的证明。
(三)“三无”、“孤寡”、“低保”、“贫困”老人需提供政府部门或社区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介助和介护老人需提供由社区医疗服务站出具的不能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相关证明材料。
(六)重点优抚对象和国家级劳模老人需提供《残疾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或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条若不能自理(介护)老人已自请保姆而申请将居家养老政府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保姆费用的,由本人或其近亲属携带雇佣双方身份证、有效期内的雇佣合同、发放工资证明等相关用工材料向户籍所在社区服务站进行申报认定。
审批
第十一条初审
(一)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进行入户核实、邻里走访。
服务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评估,参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程序进行。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应组成评估小组进行初审。
评估小组由社区书记、民政专干、社保专干、居民代表和社区医疗服务站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对申请人的补贴资格认定核实。
评估小组成员分工:
组长负总责;
居民代表主要行使评估全过程的监督;
民政专干和社保专干主要核实申请人真实身份、所需材料的真实性、生活环境等;
社区医疗服务站负责人主要核实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认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介助、介护的认定等。
(三)评估后应及时召开评估小组会议,经评估成员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票决同意,做出评估结论,将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社区不同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布举报,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异议,应组织重新评估并做出相关结论并说明原因。
(五)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组织填写《八师石河子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石河子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签署初审意见连同服务对象花名册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审核并做好相关登记。
对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填写《不予服务补贴告知书》,并注明不予补贴原因。
(六)不能自理(介护)老人申请将补贴资金用于已自请保姆的因从严审定。
(七)初审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含公示)。
第十二条复审
(一)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接到社区上报材料后应及时组织复审和相关评估。
街道居家养老评估小组由主管老龄工作的街道领导,老龄、民政、社保、辖区医疗卫生负责人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对社区统计上报的服务对象的补贴资格进行复核;
对各服务网点服务资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件和服务队伍资质等进行评估。
(二)复核和评估后应及时召开小组会,做出复核和评估书面结论并通报社区居委会。
不符合条件的个人、网点、服务队伍等应责令停止服务或限期整改,重新准入。
(三)对上报的材料复审合格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对《石河子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审批表》按规定要求进行统一编号(附件1),连同服务对象花名册及电子版(附件2)、服务价格表和其它相关材料上报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审批。
(四)复核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审批
(一)师市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批。
师市居家养老评估小组由师市老龄办牵头,民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老干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老部门各1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对各街道上报的服务对象资格进行最后核准,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服务条件、服务价格、服务队伍资质进行评估。
(二)对服务对象的资格认定以抽查为主。
对居家养家
养老服中心(站)的评估逐一进行。
(三)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街道办事处的审核材料核准后,对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申请人,发给书面《准予补贴通知书》并加盖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印章后交申请人持有。
留存《石河子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审批表》一份备案,退回其余相关材料由街道归档。
(四)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将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名单、《石河子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审批表》报师市老龄委办公室备案。
(五)审批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各级评估组织应坚持公开、公正、真实、从速和谁评估谁负责的评估原则。
服务券使用
第十五条补贴服务券由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负责印制下发,街道和个人无权负责印制。
各街道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月等额发至每名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本人并签订《师市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第十六条服务券面额分20元、10元、5元、2元、1元等,分月份印制,加盖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服务券应按月足额消费,不累计,发放本月服务券应收回上月服务券并加盖作废印章。
第十七条服务券只限于签定为老服务协议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本人使用,亲属或他人无权使用。
各街道下发的服务券只能在本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兑换,街道间互不兑换。
第十八条服务券是政府为符合条件的老人补贴的服务费用,不得用于商品等价交换或实物交换。
第十九条介护老人若已自请保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折算为同等费用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兑付。
第二十条违规印制、使用、骗取、挪用服务券的,对造成的损害后果应负赔偿责任。
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购买服务
第二十一条政府购买服务的补助对象持政府提供的有价服务券根据自身需要向指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一)补助对象应在经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购买服务。
(二)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的服务项目的价格折算应低于市场价。
(三)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四)为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为老服务机构和专职技术人员应悬挂统一的为老服务标志(见附3),按服务协议忠实履行,奉献爱心。
(六)在购买服务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或双方协调解决,也可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申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服务资金拨付
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资金由师市财政支出。
(一)街道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月及时将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贴的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报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暂设在老龄办维权宣教科)。
(二)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对街道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呈报的《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贴的情况汇总表》审核并汇总。
《师市居家养老补贴资金汇总表》经老龄办、民政局领导批准后报师市财政局。
(四)师市财政局依据师市老龄委办公室报批的《师市居家养老补贴资金汇总表》,每个月10日前将街道办事处本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全额拨付给街道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五)街道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补贴对象建立服务费资金额度登记卡,并根据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与为老服务的专业机构进行结算。
第二十三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每月统计本社区服务券的实际使用额并报街道办事处,经街道办事处核查无误汇总,报市老龄办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服务对象因死亡、迁出等其他原因丧失政府购买服务条件应立即终止服务,已拔付的资金应转归节余。
第二十五条服务机构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结算的,应返还已骗取的金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同时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
第八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六条师市老龄办对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监督。
每半年对各街道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携财政局对各街道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资金进行核减。
第二十七条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领导和管理。
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申请、管理情况、服务机构的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社区服务站每月要派员打或上门回访补助对象,并抽查补助对象的服务协议、服务记录本、雇佣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查看服务券是否当月用完、是否有弄虚作假情况,每月的回访或抽查补助对象人数不少于本社区补助总人数的10%以上。
附则
第二十九条师市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司法局、建设局、文体局、税务局、社管办等部门应当根据师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工作。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师市老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居家 养老 政府 购买 服务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