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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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了强大的刑罚惩治力和法律威慑力。
共收各类刑事案件163件276人,审结163件276人,结案率为100%,在审结的案件中,公诉案件107件181人,自诉案件56件95人。
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判决146件,调解9件,自诉人撤诉5件,驳回自诉2件,终止1件。
在判决的146件中,当庭宣判67件,当庭宣判率达46%;
生效判决120件203人,在判决生效的203人中,宣告无罪的21人(均为自诉案件),免予刑事处罚的10人,给予刑事处罚的172人,其中判处被告人10-15年有期徒刑的7人、5-10年有期徒刑的16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77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65人、单处罚金刑7人、判决挽回经济损失68.42万元。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严打”整治方针,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犯罪活动。
二00三年度是继续深入贯彻“严打”整治方针的一年,我院刑事案件收案比2002年上升39件,上升率达31.5%,通过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和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提高了审判效率,使所办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其中在3天内审结的有12件,充分体现了从快打击犯罪活动的“严打”精神。
对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审理,严厉打击。
针对盗窃案件居高不下的现状,加大惩处力度,共审结盗窃案件41件74人,其中5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1人并处罚金刑,体现了“从重”方针。
二是惩教结合,做好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
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增加,是刑事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我院突出“教育、感化、挽救”的六字方针,对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适用缓刑,使其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判处的203名被告人中,青少年犯罪人数63人。
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2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7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13人、单处罚金1人,体现了惩教结合的原则。
同时注重庭审帮教功能,并把审判帮教延伸至学校、社会,把帮教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始终把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作为推动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
共判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7件1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副科以上干部3人,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的反腐败斗争。
四是体现司法为民,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审判工作贯彻“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耐心细致的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促使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共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附带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1.27万元。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对青少年的帮教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与法治环境。
2、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共审结民商事案件749件,诉讼标的总金额8535.76万元。
工作中注重教育和调解工作,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使大量纠纷得以化解。
一是加强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审理,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认真审理离婚、抚养、扶养、赡养、继承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326件,保护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审理债务案件92件,对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审理损害赔偿案件141件,制裁民事侵权行为,保护当事人的人身、财产权利。
及时妥善审理“三农”案件74件,维护了农村经济秩序,推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
及时审理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案件35件,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加强商事案件的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积极审理涉及国企改革、金融、买卖、承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79件,对合法合同给予充分保护,对不正当竞争及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民事制裁,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破产案件的审理,促进我县国企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县水泥厂和县商贸(集团)总公司两件破产案件涉及债务总额为7782.67万元,其中江川县水泥厂负债率达138.35%;
江川商贸(集团)总公司负债率达115.8%,县法院在妥善解决好财产清理、财产清算、债权清收、财产分配等问题的同时,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了两件破产案件的顺利审结,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和立案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一是坚持行政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审结3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撤销的1件,原告主动撤诉的1件。
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49件。
有效地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了依法治县的进程。
二是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25(人)次,均作了立案受理、咨询解答、转处等不同形式的处理,解决了当事人“告状难”的问题。
通过建立“大立案”机制,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流程跟踪管理,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情况的发生,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三是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特殊的诉讼保障。
全年共为抚养、扶养、赡养、追索劳动报酬等61件案件的当事人缓交、免交诉讼费5.37万元,保证经济确有困难且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社会正义,显示了人民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4、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工作秩序,采取突击执行、专项执行、集中执行和重点执行等方式,执行了一批新老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辟了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全年共收各类执行案件632件(含旧存55件),申请执行标的897.29万元,已执结576件,执结标的838.96万元,执结率为91.14%。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党组将执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在全院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为更好地开展执行工作打下了思想基础。
二是改革执行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成立了执行局,经县委同意按副院长职级配备了局长。
建立了分管院长亲自抓、执行局长专门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坚持走规范化执行,制度化管理之路,制定实施《执行工作规则》,加强对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实行执行公开,以执行公开促进执行公正,有效地克服了执行中的随意性和执行乱的现象。
三是争取配合支持,改善执行环境。
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执行宣传,扩大执行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各界、各部门支持、理解执行工作,使被执行人明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从而自觉履行义务或配合执行。
工作中主动加强与各级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和申请执行当事人的联系与沟通,形成执行工作的整体合力,改变了孤军作战的状况,进一步改善了执法环境。
四是针对不同案件,采取突击执行、专项执行、集中执行和重点执行等方式,攻克了一批老案、难案。
2003年我院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早出晚归、逃避执行的情况,在春秋两季开展了集中清理未执行案件的专项活动。
执行干警打破工作、生活常规,放弃节假日休息,采取“假日行动”、“零点行动”等方式,执结各类老大难案件38件,执行标的10.47万元;
针对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大幅度上升的实际,开展了对此类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召开了督促执行的现场会,使受理的40件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有28件得以执行完毕,有5件部分执行,7件因暂无履行能力而中止执行,有效打击了非法生育行为,为计生部门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是加大执行力度,排除执行干扰。
针对被执行人普遍存在能拖则拖、能赖则赖的侥幸心理,我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加大了执行力度。
在所执结的案件中,强制执行103件,依法扣押物品23件,适用拘传措施235人,依法搜查16件,拘留24人。
同时试行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增强申请执行人的风险意识,排除执行干扰,有效缓解了“执行难”。
各位代表,法院的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有些案件久执未结现象仍然存在,执行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主要表现在:
一是案件数量和难度增加,而执行警力和装备与任务不相适应;
二是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抗拒执行或隐匿财产、出走、逃避债务;
三是少数协助执行部门或个人配合不力;
四是债务人履行债务能力薄弱等。
在此恳请各位代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并监督我院的执行工作,也希望广大群众和各部门理解和配合我们的执行工作。
5、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与县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我院先后派出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4(人)次,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我县部分乡镇的调解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我县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
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民事合同性质,慎重行使对调解协议的撤销权,公正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水平。
在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我院围绕司法权公正廉洁运行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的监督,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专题审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3年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审议,我院对常委会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重视,及时研究并提出了五条整改意见,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最高法院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始终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的方针,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司法公正提供了组织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1、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
认真抓好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党章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
我院开展了“回顾过去、开拓未来”及“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等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保持一种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2、队伍的作风建设得到强化。
注意教育法官继续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切实落实司法为民三十条措施,做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
如民一庭在爱民、为民、便民、利民上狠下功夫,开展巡回办案26件,并适用简易程序化解各类纠纷80余件。
立案庭注重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加强了对公民告诉的释明指导,实行立案、收费、排期开庭等“一条龙”的工作方法,方便群众诉讼。
同时深入开展“争创”活动,组织抓好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
我院院制定了《江川县人民法院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全年共有21人次和四个先进集体分别受到省、市、县的表彰奖励。
在这种创争氛围下,单位风气正,干警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思想作风过硬,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3、队伍的廉政建设不断深化。
积极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诉讼收费标准和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真正做到审判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一年来,法官依法申请回避的有8人次,拒礼拒贿5人次共拒收现金15000余元,拒收名牌烟酒9人次,未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
4、狠抓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一年来我院一方面“请进来”,邀请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律专家和中院的法官前来讲授《担保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系统学习,还结合办案实践组织干警对疑难典型案件及其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讨论。
另一方面“走出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市三级法院的安排,先后组织干警41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晋升高级法官培训、法官续职培训、各种审判综合业务培训和司法警察岗前培训。
同时认真抓好学历教育工作,现就读专升本教育的有17人,目前具有大专学历的15人即将取得大学本科文凭,全院44名干警中具有本科、专科学历的有41名,占全院干警总数的93.18%。
随着业务培训的加强和学历层次的提高,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质明显增强。
5、抓好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院在清理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先后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学习制度》、《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十多项有关审判管理、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制度,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审判工作的现代化,法院各项改革继续推进,审判法庭建设大力加强
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推进司法改革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的实践和规律,继续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同时大力加强审判法庭建设,努力改善执法条件。
1、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加大法院改革力度。
一是以建立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为突破口,对立案工作机制进行全面改革,加强了立案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了统一立案、排期开庭、审限跟踪、质量评查为主要内容的审判管理模式,对各类案件实行统一编号,杜绝在立案中的人情案和关系案,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
二是通过改革和规范裁判文书,注重对证据的分析和适用法律的阐述,增强了裁判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体现了裁判公正。
三是通过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探索等,提高了办案效率,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审判工作中共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110件,平均审限为26天,适用简易程序40件,占所结163件案件的24.54%,平均审限为11天,且当庭宣判67件。
民商审判所审结的749件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达261件,占结案数的34.85%,平均审理时间仅35天。
2、以审判大楼的搬迁为标志,物质装备得到加强。
县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审判庭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规范、高效的总体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县委、政府的支持,在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加大了建设力度和建设进度,一栋总面积近七千平方米的审判大楼已投入使用,为全面推进司法审判提供了物质保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离时代发展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法官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与司法公正的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
司法改革在一些领域中还不够到位;
办案用的交通工具陈旧,不能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
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足;
审判法庭建设拖欠工程款数额大,资金严重短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法院工作的开展。
二、二00四年的工作意见
新的一年,县法院的工作任务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继续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在加强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工作,研究新类型案件的受理问题,把好审判的第一关。
充分适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制裁常见多发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诈骗、盗窃等犯罪,决不让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行为非法牟利。
高度重视涉法上访不断增加的情况,采取积极稳妥的对策和措施加以处理。
妥善审理好因加重农民负担、土地承包、旧城改造、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诉讼案件,促进依法行政。
完善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程序,进一步实现告诉申诉工作规范化。
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切实解决执行难,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确保执行权公正行使。
加强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二)积极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完善审判制度。
一是完善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诉讼调解、诉讼证据等诉讼制度。
二是完善公正高效的庭前调解、审判辅助性工作等审判工作机制。
三是改革审判活动的行政化管理,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制度。
(三)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的法官队伍。
坚决贯彻《法官法》,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
狠抓各项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努力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制。
严禁和防止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的各项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同德,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为保障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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