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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肥料用什么作为分类标志比较合适?
下一
单元
预习
内容
要求
预习:
第三章商品分类
第1节质量的概念及其发展
第2节商品质量及基本要求
注:
两小节课(即一次课)为一次课
第三次课授课内容与方法
授课主要内容
授课方法
时间分配
【复习内容】
1.商品分类的概念
2.商品分类的原则
3.商品分类的方法
【授课内容】
第3节商品编码和商品目录
【教学大纲】
商品编码[3];
商品目录[2];
国际贸易商品目录△;
我国的商品分类[3];
重点:
商品编码;
我国的商品分类
难点:
商品目录
商品分类不仅能形成科学系统的商品分类体系,还可形成商品目录和商品代码,因此说编制商品目录和商品代码也属于商品分类范围。
与此同时,商品目录和商品代码的编制也会促进商品分类的研究和发展。
一、商品编码
(一)商品编码及其意义
商品编码就是赋予某种或某类商品的一个或一组有序的符号排列,是便于人和计算机识别与处理的代表符号。
代表符号可以由数字、字母和特殊标记组成。
商品编码是在商品分类的基础上,对各类、各种商品都赋予一定规律性商品代码的过程。
商品编码往往是商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商品分类与代码共同构成了商品目录的完整内容。
故商品目录又叫“商品分类与代码集”。
商品编码与商品分类密切相关,分类在前,编码在后,在实践中也称为商品分类编码。
商品编码可以区别不同产地、不同原料、不同色泽、不同型号的商品品种;
便于企业经营管理,计划、统计、物价和核算等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避免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为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创造了前提条件,是现代化管理的基础。
(二)商品编码的原则
1.唯一性:
即在同一个商品编码集中,每一个(组)商品代码只能代表一类(种)商
品。
2.合理性:
即商品代码结构应与商品科学分类体系和商业经营实际需要相对应。
3.可扩充性:
编码时要求留足备用代码,以备新产品出现扩充代码的需要。
4.简明性:
要求商品代码结构在留足后备容量的前提下尽量简单。
5.适用性:
代码要尽可能反映各类型商品的特点。
6.规范性:
代码的类型、结构、编写格式,在同一套商品分类编码集中要统一规范。
(三)商品编码的种类和商品编码方法
1.商品编码的种类
目前,商品编码的种类主要有数字型编码、字母型编码、混合型编码和条形码四种。
(1)数字型编码。
数字型编码,是用阿拉伯数字对商品进行编码形成的代码符号。
数
字型代码是将每个商品的类别、品目、品种等排列成一个数字或一组数字。
《GB7635—87》和《SB/T10135—92》标准,采用的就是数字型代码。
按数字型编码方法,棉布婴儿服装的代码是“21011007”;
香脂的代码是“38221003”。
数字型代码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之一,这种类型的代码更便于国际之间的经济往来,其特点是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易于推广,便于利用计算机处理。
(2)字母型代码。
字母型代码,是用一个或若干个字母表示分类对象的代码。
按字母顺序对商品进行分类编码时,一般用大写字母表示商品大类,用小写字母表示其他类目。
字母型代码便于记忆,可提供便于人们识别的信息,但当分类对象数目较多时,往往会出现重复现象,因此,在商品分类编码中很少使用。
(3)混合型代码。
混合型代码是数字、字母混合型代码,是由数字和字母混合组成的代码。
字母常用于表示商品的产地、性质等特征,可放在数字前边或后边,用于辅助数字代码。
2.商品编码的方法
商品编码的方法主要有顺序编码法、层次编码法、平行编码法和混合编码法等四种。
(1)顺序编码法。
顺序编码法,是按商品类目在分类体系中出现的先后次序,依次给以顺序代码的一种编码方法。
这种编码法简单,常用于容量不大的编码集合体。
(2)层次编码法。
层次编码法,是以分类对象的从属、层次关系为排列顺序而编制代码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常用于线分类体系,编码时将代码分成若干层级,并与分类对象的分类层级相对应。
代码自左至右表示层级由高至低,代码左端为最高位层级代码,右端为最低位层级代码,各层级的代码常采用顺序编码或系列顺序码。
×
·
×
第四层(细类)
第五层(小类)
第四层(中类)
第三层(大类)
第二层(部类)
第一层(大部类)
图2-3层次编码结构
(3)平行编码法。
平行编码法,是将分类对象按其特征分成若干个面,再把每个面内的类目排列的顺序代码加以组合而形成代码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常用于面分类体系,编码时按照面的排列顺序将各个面内类目的代码分别加以组合。
(4)混合编码法。
混合编码法,是由层次编码法和平行编码法组合而成的一种编码方法。
编码时先选择分类对象的各种特征,然后将某些特征用层次编码法表示。
其余特征用平行编码法表示。
小思考:
按下表2-4对各种螺钉进行编码。
表2-4
材料
螺钉直径
螺钉头形状
表面处理
1——不锈钢
2——黄铜
3——铜
1——直径0.5
2——直径1.0
3——直径1.5
1——圆头
2——平头
3——六角形头
4——方形头
1——未处理
2——镀铬
3——镀锌
4——上漆
黄铜Φ1.5方形头镀铬螺钉编码:
不锈钢Φ1.0六角形头镀锌螺钉编码:
不锈钢Φ0.5圆头未处理螺钉编码:
二、商品目录
(一)商品目录及其意义
商品目录是指将所经营管理的全部商品品种,按一定标志进行系统分类编制成的商品细目表。
商品目录又称商品分类目录,编制商品目录离不开商品分类,只有在商品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编制商品目录,才能使其眉目清晰,才有助于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编制商品目录,便于国家、部门和企业对其经营范围内的商品进行科学管理;
便于对商品生产和经营动态的了解和把握,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商品信息;
便于消费者对市场商品供求情况的了解,更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所以,编制商品目录是搞好商品生产、经营及其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商品目录的种类
商品目录的种类很多,以编制对象可分为工业产品目录、贸易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
以适用范围可分为国际商品目录、国家商品目录、部门商品目录和企业单位商品目录。
1.国际商品目录。
国际商品目录,是指由国际组织或区域性集团通过商品分类所编制的商品目录。
如联合国编制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
欧共体制定的《欧洲共同体对外贸易统计商品目录》。
国际商品目录是在国际范围内从事进出口业务,进行统计和经营管理应共同遵守的准则。
2.国家商品目录。
国家商品目录,是指由国家指定专门机构通过商品分类制定的商品目录。
如美国的《国家物质代码》、日本的《商品分类编码》和我国的《GB7635—87》标准,就是这些国家从事经济管理各自遵守的准则。
3.部门商品目录。
部门商品目录,是指由本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商品目录。
如原商业部编制的《SB/T10135—92》标准,对外经济贸易部编制的《对外贸易进出口业务统一商品目录》,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编制的《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等,这些商品目录,是该部门从中央到基层共同遵守的准则。
4.企业、单位商品目录。
企业、单位商品目录,是指由本企业单位自己编制的商品目录,是本企业、单位遵守的准则。
以上四种商品目录之间,存在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国家商品目录要与国际商品目录相协调;
部门或企业、单位编制的商品目录既要符合国家商品目录提出的分类原则,又要满足本部门或本企业、单位的需要。
因此,一般来说,部门或企业单位商品目录常比国家商品目录包括的商品类型少,但品种的划分更细。
三、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制定商品贸易分类的目的主要是便于各类贸易组织、部门进行业务活动管理,保证商品流通的正常进行;
有助于研究商品流通中的问题;
加速商品信息和经济信息的传递等。
目前在国际上公认并广泛采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有三个,即《海关合作理事会分类目录》(CCCN)、《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和《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
S编码)。
它们均由有关的国际组织主持编制、发布和实施,具有很高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一)海关合作理事会的分类目录(CCCN)
海关合作理事会的分类目录又称为《海关税则分类目录公约》(ConventiononNomenclaturefortheClassificationofGoodsisCustomsTariffs),是1950年12月15日海关合作理事会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制定的公约,1953年9月11日生效。
该公约最初被称为“布鲁塞尔税则目录”,于1975年正式改名为《海事合作理事会税则商品分类目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复兴、贸易发展,要求加快各国海关的合作,促进海关手续的简化、标准化进程,防止各国利用商品分类进行歧视,避免各国海关任意制定商品分类,便利国际贸易,为国际贸易的发展减少阻碍。
为此,海关合作理事会(TheCustomsCooperationCouncil,CCC)于1950年制定了海关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公约,依据该公约的要求,以日内瓦税则目录为基础,经过增加、重排、简化制定了“布鲁塞尔税则分类目录”(BrusselTariffNomenclature,BTN)ZUOWEI该公约的附件,于1957年正式实施,其后在1965年、1972年、1978年等多次加以修订。
1975年,海关合作理事会将其更名为“海关合作理事会分类目录”(CustomsCooperationCouncilNomenclatuer,CCCN)一直使用到1987年底。
1983年海关合作理事会批准通过了新的商品分类目录“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H·
SCode),从1988年开始代替了CCCN,正式实施。
《海关税则分类目录公约》共16条。
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一缔约国应按公约所附目录编制税则。
公约规定,凡是采用该目录的国家对类、章、税目一律不能增减更改,以保证各国税则的统一性和可比性,但可在税目以下增添子目,订立税率。
2.海关合作理事会设立分类目录委员会,监督公约的执行,以保证其解释和执行的一致性。
采用本公约的每一理事会成员国均有权派代表参加。
3.缔约双方或各方间对公约的执行和解释如有争议,应尽可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法解决,应提交分类目录委员会审议,如分类目录委员会不能解决争议,应由该委员会提交理事会。
争议各方可以事先承认分类目录委员会或理事会的建议对各方有约束力。
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是一个系统的商品分类体系,它的主要内容是按系统分类,顺序排列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表。
它的分类原则是:
按照商品的原料来源,结合加工程度、用途和工业部门划分。
按此原则,将国际贸易中的商品分成21个大类(Section),99章(Chapter),1011个税目(Heading)。
每项税目编成4位数的税目号(HeadingNo.)。
其中前两位数字是税目所属的章号,后两位数字是该税目在这一章内排列的序号。
一般而言,将同一部门或相近工业部门的所有商品归为一类。
例如,第5类矿产品(第25—27章),第11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第50—63章)。
在每一大类内,将相同原料制成的商品归入同一章。
在一章内,按照从原料到成品的不同加工程度顺序排列起来。
例如第11类内,将蚕丝、羊毛及动物毛、棉花等分别各立一章。
以第50章蚕丝为例,在其内以适合缫丝的蚕茧(50.1)、生丝(50.2)、废丝(50.03)、丝纱线(50.04)、丝机织物(50.07)等按照加工程度排列起来,查找及使用都非常方便。
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问世以来,先后有占国际贸易总额80%的近150个国家和地区采用来作为编制本国关税税则的商品分类依据。
我国海关税则于1985年3月也采用了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
从1950年到1978年,在长达37年的时间中,CCCN的广泛应用,对于方便国际贸易、协调各国海关工作起了重要的作用。
从1988年起,以CCCN为基础制定的协调商品编码制度(H·
SCode)代替了CCCN。
(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20世纪50年代,在研究制定海关税则商品分类目录的同时,为便于联合国统计工作的需要,由联合国秘书处主持,在1950年草拟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UnitedNationsStandardInternationalTradeClassification,SITC)。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1950年7月12日全体大会通过决议,把这一分类作为世界贸易系统分析的基础和向国际机构报告贸易统计的基础。
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每年都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编制有关的国际贸易统计资料,以便对世界贸易进行系统的研究,各个成员国也按照这个分类体系发表各自的贸易数据。
以后SITC在1960年和1975年都进行了修订。
在1975年的修订里,该国际贸易标准分类把国际贸易商品共分为10大类(section)、63章(division)、233组(group)、786个分组(sub-group)和924个基本项目(item)。
SITC是以等级为基础,以阿拉伯数字来描述商品的,一位数表示类,二位数表示章,三位数表示组,四位数表示分组,五位数表示项目。
如低脂牛奶的SITC编码是02212。
以下是SITC从最大范围到最详细描述的一列:
SITC编码 描述
1食品和活动物
02乳品和禽蛋
022牛奶、奶油和乳制品(除黄油和奶酪)
0221 牛奶(包括脱脂牛奶)、奶油,非浓缩或加糖的
02212 含脂牛奶(含脂量1%到6%)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习惯把0到4类商品称为初级产品,把5到8类商品称为制成品。
这10大类商品的章次及其名称如下:
SITC是国际贸易统计和联合国各有关机构贸易统计中重要的商品分类目录。
联合国用SITC编辑和报告所有国家的贸易信息,其广泛性的分类可使调查者在比较所有国家怎样参与世界贸易时,很容易地分析其经济形势。
这样,在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的30多年中,在国际贸易领域,存在着两种最主要的商品分类方法——CCCN和SITC。
两种方法尽管在商品名称、分类及编号上各不相同,使用范围也不相同。
但他们都以进出口货物为工作对象,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
许多国家的进出口贸易统计是以海关的报关单据作为依据的,而报关单据则是按海关税则分类为基础的。
为了便于采用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编制海关税则的国家能按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编制统计数据,早在1951年,海关合作理事会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共同编制了两个分类体系间的“双路编码索引”(TwoWayCodingKey)。
在20世纪60、70年代,两个目录经过修订,使各自的项目和编号范围能够互相对应转换。
但是,人们仍感到使用的不便,各界都希望能进一步研究一个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协调的商品分类目录,能够同时满足关税、统计和国际贸易其他方面的要求,因而导致了“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的出现。
(三)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H·
S编码)
H·
S协议制度是由海关合作理事会(又名世界海关组织)主持制定的一部供海关、统计、进出口管理及与国际贸易有关各方共同使用的商品分类编码体系,其全称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定》(TheHarmonizedCommod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简称协调制度或H·
S)。
1.H·
S的产生
在国际贸易中,各主权国家对进出本国的商品征收税金,需要对商品进行分类,政府为了解进出口贸易情况,也需要借助于商品目录进行统计,因此,许多国家不同程度地开发了对进出口商品的分类和编码工作。
最早的商品目录极为简单,仅是将商品名称按笔划多少或字母顺序列成表。
由于各国的商品目录在商品名称、目录结构和分类方法等方面存在种种差别,给贸易商造成很大不便。
同时,由于由此产生的统计资料的可比性很差,对贸易活动来讲必须有系统、科学的分类,才能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
为此,从20世纪初期,国际上就开始探索如何制定一个国际统一的商品分类目录,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制定了两套国际通用的分类编码标准。
1948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简称SITC)。
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海关同盟)于1950年12月1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了《海关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公约》,1972年修订后改名为《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简称CCCN)。
SITC和CCCN的产生,对简化国际贸易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两套编码同时存在,仍不能避免商品在国际贸易往来中因分类方法不同而需重新对应分类、命名和编码。
这些都阻碍了信息的传递,妨碍了贸易效率,增加了贸易成本,不同体系的贸易统计资料难以进行比较分析;
同时也给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来处理外贸单证及信息带来很大困难。
因此,从1973年5月开始,海关合作理事会成立了协调制度临时委员会,以CCCN和SITC为基础,以满足海关进出口管理、关税征收和对外贸易统计以及生产、运输、贸易等方面的需要为目的,着手编制一套国际通用的协调统一商品分类目录。
约60多个国家和20多个国际组织参与了新目录的编制工作。
经过13年的努力,终于在1983年6月海关合作理事会第61届会议上通过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及其附件《协调制度》,以H·
S编码“协调”涵盖了CCCN和SITC两大分类编码体系,于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样,世界各国在国际贸易领域中所采用的商品分类和编码体系有史以来第一次得到了统一。
2.H·
S的结构与特点
(1)H·
S的结构
S是一部科学、系统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
S的总体结构包括三大部分:
归类规则;
类、章及子目注释;
按顺序编排的目与子目编码及条文。
这三部分是H·
S的法律性条文,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和严密的逻辑性。
①为了保证国际上对H·
S使用和解释的一致性,使得某一特定商品能够始终如一地归入一个唯一编码,H·
S首先列明6条归类总规则,规定了使用H·
S对商品进行分类时必须遵守的分类原则和方法。
②H·
S的许多类和章在开头均列有注释(类注、章注或子目注释),严格界定了归入该类或该章中的商品范围,阐述H·
S中专用术语的定义或区分某些商品的技术标准及界限。
③H·
S采用六位数编码,把全部国际贸易商品分为21类,97章(其中第77章为保留章)。
章下再分为目和子目。
商品编码的前两位数代表“章”,前四位数代表“目”,五、六位数代表“子目”。
1996年版H·
S有5113个六位数子目。
S将国际贸易商品按生产部门归类共划分成21类。
S“章”分类基本采取两种办法。
①按商品原材料的属性分类,相同原料的产品一般归入同一章。
章内按产品的加工程度从原料到成品顺序排列。
如52章棉花,按原棉——已梳棉——棉纱——棉布顺序排列。
②按商品的用途或性能分类。
制造业的许多产品很难按其原料分类,尤其是可用多种材料制作的产品或由混合材料制成的产品(如第64章鞋、第65章帽、第95章玩具等)及机电仪仪产品等,H·
S按其功能或用途分为不同的章,而不考虑其使用何种原料,章内再按原料或加工程序排列出目或子目。
S的各章均列有一个起“兜底”作用,名为“其他”的子目,使任何进出口商品都能在这个分类体系中找到自己适当的位置。
在每一章内,按照原料至成品的加工程度排列成各种商品,并按顺序编号。
共编成四位数编码1241个,通常称为税目号。
税目号的前两位数字表示商品所在的章,后两位数字代表在章内的税目编号。
(2)H·
S的特点
由于H·
S是一个以国际公约进行约束管理和统一执行的国际商品分类目录,其宗旨是
便利国际贸易,便利统计资料,特别是国际贸易统计资料的收集、对比与分析,减少国际贸易往来中因分类制度不同,重新命名、分类及编码而引起的费用,便利数据的传输和贸易单证的统一。
因此,同国际上以往主要的商品分类目录相比,H·
S有以下突出特点:
①H·
S是一部多功能、多用途的商品分类目录
S是国际上多个商品分类目录协调的产物,是各国专家长期努力的结晶。
正如H·
S公约所阐明,H·
S的编制充分考虑了与贸易有关各方面的需要,是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一种“标准语言”。
S是世界上最广泛采用的商品分类目录
③世界上已有150多个国家使用H·
S,全球贸易总量90%以上的货物都是以H·
S分类的。
④作为一个国际上政府间公约的附件,国际上有专门的机构、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H·
S委员会决定,每四年对H·
S作一次全面审议和修订。
(3)H·
S在我国的应用
1992年6月23日,我国海关根据外交部授权,代表中国政府正式签字成为H·
S公约的缔约方。
多年来,我国海关积极参与服务分类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在国际场合争取我国的经济利益,施加我国的影响。
我国海关自1983年开始研究H·
S,并参与了对H·
S的制订工作。
1987年将H·
S译成了中文,并着手对原海关税则目录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向H·
S的转换工作。
转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贸易管理部门和产业部门的意见。
1992年1月1日我国海关正式采用H·
S,并于1996年1月1日按时实施了1996年版H·
S编码。
我国海关采用的H·
S分类目录,前6位数是H·
S国际标准编码,第7、8两位是根据我国关税、统计和贸易管理的需要加列的本国子目。
为满足中央及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对海关监管工作的要求,提高海关监管的计算机管理水平,在8位数分类编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部分税号又进一步分出了第9、10位数编码的H·
S编码制度。
在研究设置本国子目时,充分考虑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关税政策和有关贸易管理措施的需要,具体说来,我国加列的子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关税政策,为保护和促进民族工业顺利发展,需制订不同的税率的商品加列子目,如临时税率商品;
②对国家控制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加列子目,包括许可证、配额管理商品和特定产品;
③为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维护外贸出口秩序、加强进出口管理的需要,对有关主管部门重点监测的商品加列子目,包括进出口商会为维护出口秩序或组织反倾销应诉要求单独列目的商品(如电视机分规格,电风扇、自行车分品种等);
④出口应税商品;
⑤在我国进口或出口所占比重较大、需分项进行统计的商品,包括我传统大宗出口商品(罐头、中药材及中成药、编结材料制品等);
⑥国际贸易中发展较快,且我国有出口潜力的一些新技术产品。
近年来,外经贸部与海关总署合作,将许可证商品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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