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法制教育讲座2017.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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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法制教育讲座
法制副校长王玉东
篇一:
教师猥亵小学生案例
教师性侵学生的案件,仅2013年经媒体曝光的就多达17件。
2013年5月8日,海南万宁某小学校长陈某与一名公务员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并对学生性侵。
陈某利用对小学生的特别关照,建立干爹和干女儿的关系,小学生和同伴放松警惕致使性侵得逞。
2013年5月16日媒体报道,安徽潜山县某小学校长杨启发,在长达12年的中先后对9名女童实施性侵犯罪。
最小的受害者年仅6岁,而最大的受害者今年已经20岁。
2013年5月21日晚,湖南嘉禾县普满中心小学一班主任接到一女生家长的电话,称该班数学老师曾星明有猥亵其女儿的行为。
后来曾星明供认其对6名学生有猥亵行为,年龄最大的9岁,最小的仅7岁。
2013年5月22日,广东雷州某小学校长郑某因强奸罪投案自首后被刑拘。
郑某以辅导课程等为借口,将该校六年级两名女生多次诱骗至学校宿舍实施强奸。
2013年5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弘基学校的四名学生家长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该校二年级教师吴某从2012年8月开始,利用午休时间或周五放学后对学生进行猥亵。
2013年5月初,安徽六安市舒城县南岗镇居民汤女士发现7岁女儿内裤有异物并掺杂血迹,经过几天的逼问,孩子才告知是数学老师王某某以给糖吃为由,曾两次把她单独带到学校的杂物间对其猥亵。
2013年5月21日,河南南阳市桐柏县教师杨士付坐在一年级教室里一个女生座位上,摸女孩下体时,被外班一名男生发现,告诉了家长。
案发前杨士付已执教30多年。
多名受害女生说,被杨士付“摸下体很多次”。
……
网络上一度流传“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的呐喊,性侵女学生已经不再是偶然事件。
遭受教师猥亵的学生远远不止这些。
全国妇联权益部早在10年前就专门出了一期题为《教师对学生的侵害不容忽视》的简报,反映当时妇联系统接到的有关侵害幼女的来信来访数总体呈上升趋势:
1997年下半年135件;1998年为2948件;1999年为3619件;2000年为3081件;其中反映教师奸淫、猥亵学生的案件占很大的比例。
此后未见公布更新数据。
可查询的资料是,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在2013年的一次访谈中提到,针对儿童的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非常高,这一结论来自“2006年到2008年三年的340起儿童新侵案件调查”,但未提及教师猥亵学生案件比例。
被媒体曝光的教师猥亵、性侵学生案件,多发生在小学,侵害对象都是在校的未成年女学生。
从上述媒体公开的报道来看,绝大多数被猥亵和强奸的幼女,年龄都在10岁以下。
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还少不经事,自身对外界没有严格的好坏标准,而老师在她们的心中甚至比父母更有权威,对老师没有防范心理,给一些没有师德的教师留下了犯案机会。
比如在2013年6月,龙岗横岗一所小学教师廖某因涉嫌强奸女生被刑事拘留。
廖某平时喜欢掀女生裙子以“开玩笑”为由对女生做出“亲昵”的猥亵举动,学生们年幼,出于对老师尊重、信任,对猥亵举动大多没有反抗。
教师猥亵女学生的手段都很简单,根据公布的案情,被告人往往以指导作业或者小恩小惠几元钱就能换得学生好感,犯罪地点往往在教室、办公室或教师宿舍。
这些孩子因为年龄小,对性知识不懂,又对老师存有畏惧心理,被侵害后大都保持缄默。
在上述访谈中,妇联权益部部长分析发生在校园中的性侵害案件,首先是教师有和儿童密切接触的一个方便的条件。
而学校作为安全的管理者,在对教师的管理、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的疏忽。
作为孩子来说幼小无知,家长在教育和监护孩子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存在一定的疏忽和失职。
这可能是校园行侵害案件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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