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中心合作协议书(医院)律师拟定版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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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中心合作合同书
甲方:
昆明市XXXX医院XX医院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昆明XXXX商贸有限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运用现代高科技医疗设备和服务管理理念,形成医院技术优势,扩大医院品牌竞争影响力,更好的为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充分利用昆明市XXXX医院XX医院的良好医疗环境、设施和品牌,结合乙方医院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昆明市XXXX医院XX医院建立血液透析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实施法规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标
1、为了实现甲乙双方最大程度的资源整合、共同成长,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发展。
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双方相信,通过本次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形象及品牌价值、创造盈利,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第二条合作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成立昆明市XXXX医院XX医院建立血液透析中心。
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及需求,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建立血液净化中心所需的场地(约400平米)以及基础条件。
乙方负责提供全套血液透析医疗设备、水处理设备、病房改造、市场营销推广等相关工作。
2、本合同合作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终止;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期限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并投入运营。
合同分期合作年限为十年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固定费用,分为三阶段逐步递增:
2016-2018年为第一
-5-
阶段,每年缴纳相关费用人民币XXXX元(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人民币X元);2019-2021年为第二阶段,每年缴纳人民币X元(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人民币X元);2022-2025年为第三阶段,每年缴纳人民币X元(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人民币X元),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有违对方利益的约定。
3、合作期间双方同心协力,做好成立血液透析中心的相关工作,保证合作事项顺利履行。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国家法律范围内自行采购设备。
在设备合作期间,甲乙双方运用该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必须全额付费,收入须全额入台账,经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每天核对确认数据为准,甲乙双方须严格监督执行。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
该设备产权属乙方所有,合作期结束后,乙方有权处臵该设备。
3、乙方根据需要自行招聘操作人员及诊断人员,相关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格,薪酬由乙方支付。
4、乙方负责合同期内设备的日常保养、故障维修及设备所需耗材。
5、乙方对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合同期内由该设备运营导致医保机构处罚拒付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由该设备导致的医疗纠纷,甲方协助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合同履行期间内,该设备在满足甲方病人治疗需求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使用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并按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由甲方代为收费。
7、乙方须于每月25-27日期间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当月对账凭证(提供凭证日后的当月剩余天数并入下月结算),审核无误后,甲方在扣除当月水电等费用后,于次月2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
8、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营业资质、医保报销平台等必要条件;甲方需按乙方要求免费提供符合该设备运行、操作、耗材配件存放及操作人员办公的场地,场地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甲方负责提供该设备操作所需要的电等必要条件,设备运行所产生的电费由乙方根据甲方安装的独立电表显示数值全额承担。
10、合同履行期间内,由于甲方责任致使设备的灭失及损毁的(除正常损耗不在此限),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设备灭失及损毁,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1)将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设备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11、如设备灭失及损毁至无法修护的程度时,甲方应按相应折旧年限后设备实际损失赔偿给乙方。
12、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另行设臵相似科室。
第四条沟通、协调机制
双方同意建立两个层面沟通协调机制:
1、会晤机制:
双方管理层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会面,对执行本合作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予以协调,共享合作项目双方相关动态信息,推动双方合作的深入,解决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综合性问题。
2、联系人联络机制:
甲方委托 为联系人,乙方委托 为联系人,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对接联系工作。
第五条保密
双方承诺严守商业机密和商业诚信,对于本合同及由对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以维护双方利益,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情况除外。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合同所列事项;
2、如在合同期内单方违约的,若对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向法律申诉的权利。
3、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30天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设备购买费用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如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5、乙方如未按时组织设备进场或调试运转,或因设备故障、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甲方的业务需求达三个月以上的,经三次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合同履行期间内,如各方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7、甲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设备购买费用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序后完成。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果发生纠纷,应该本着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都应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合同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合同附件。
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合同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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