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管理制度大全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8797624
- 上传时间:2023-01-01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31.21KB
内务管理制度大全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内务管理制度大全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务管理制度大全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三条 内务管理的组织机构<
成立明溪口镇内务管理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长任组长,瞿吉承、廖晓红、陈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财政所所长、计生办主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艳珍兼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车辆管理<
1、镇政府车辆的管理:
⑴、原则上是保证工作用车程序:
一是党政领导用车由用车人先报办公室,然后开出派车通知单;
二是镇政府干部如遇特殊情况用车,必须先报请镇主要领导,再由办公室安排;
三是政府重大活动的工作用车和特殊情况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办公室做好用车的协调工作。
⑵、建立用车派车登记制度,车辆出差统一由主要领导领导安排办公室派车,凭派车单报销,刷卡统一管理。
⑶、司机出差必须凭派车单方可报销,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⑷、外单位及本单位私人用车须事先经主要领导同意,坚持“谁用车,谁开支”的原则(借车出外扣除公里数,抵减燃料费)。
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由主要领导安排办公室人员随车进行维修或保养。
更换零件、轮胎等旧件必须交回登记,经驾驶员核实明细签名,报主要领导核准方可报销。
擅自作主修车的,经费不予报销。
因维修金额过大,经费紧张,难以及时维修时,可先停车,以保安全。
⑹、湘U05592号小车耗油量标准为每100公里18升(含空调油)。
城内用车耗油根据实际刷卡。
私人出油,应核减公里数。
⑺、原则不允许司机在外购买汽车零配件。
属于在外出差途中影响安全而急需购买的零配件及维修发票须经随车领导签字,才能予以报销。
⑻、车辆需大型维修及保养超过400元,须经财务审批领导同意。
⑼、驾驶员非正常工作驾车外出,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严禁私自出车,否则造成安全事故自负。
2、严禁镇干部、职工无故包用外部车辆,如有正常公务确需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审批。
第五条&
公务接待<
1、用餐标准<
⑴工作餐标准:
凡来人来客一律在政府食堂接待,其标准为:
工作餐3-5元/人,会议餐8-10元/人,招待餐10-12元/人;
工作餐一律不上烟酒。
⑵宴请标准:
上级来人或镇外来人,一律安排在镇政府食堂宴请,特殊情况需在外宴请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未经请示同意的,财务不予以报销。
实行谁接待谁负责,谁签单谁出钱。
在外宴请的标准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宴请标准每席不超过200元(不含烟酒)。
宴请一律不上香烟。
确需饮酒的,每瓶酒不得超过100元,且酒水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200元。
⑶尽量减少陪餐人员,实行对口陪同接待,均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分管领导对口陪同接待,确因工作需要陪餐不超过3人。
⑷原则上不得在镇外产生接待开支,确因工作需要在镇外接待开支的,必须报请主要领导并严格控制开支费用。
⑸食堂所安排的就餐严格按照先填好安排就餐单,领导审批后,方可按规定安排。
镇外产生的公务用餐,按实际用餐进行结算。
(6)工作日期间的公务接待,午餐不得饮酒。
(7)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严禁用公款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招待私客、互相吃请;
严禁以公务接待为名进行请客送礼、观光旅游。
2、审批报销<
(1)严格实行登记。
公务接待时,经办人要事先填写“接待审批表”,将来客单位、职务、人数、工作内容、接待时间、接待标准及费用数额填写清楚,报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待。
(2)实行按月结算。
食堂和定点接待点应及时核对费用开支,凭接待经手人员在食堂签署的接待原始单据、定点接待单位提供的发票,以及“接待审批单”按月办理接待费结算。
(3)为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凡需支出报销,先由经办人员填写报销单,再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才能由分管财贸领导审批报销。
不在食堂或在非定点接待单位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报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同意。
对未经审批或经审批超过接待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
政府采购<
1、成立明溪口镇统一采购领导小组,由镇长邓防修任组长,分管领导陈辉任副组长,李必旺、王艳珍、粟飞、瞿进为成员。
2、政府统一采购:
对需要使用的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先由采购人员李必旺、粟飞、瞿进等人填写采购单,主要领导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及采购人员(两人以上)共同参与方可进行采购。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采购。
3、采购物品由财政所负责收发、保管,做到购入、领用登记和移交工作有记录。
4、为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凡需支出报销,先由经办人员凭采购单及发票,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才能由分管财贸领导审批报销。
第六条&
院内卫生<
由镇办公室安排具体人员进行打扫,包干经费为每年500元。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08年6月20日开始实施。
关于加强内务管理的实施细则
柳委发[2006]10号
为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树好干部形象,建设一支高效、廉洁、勤政、务实的干部队伍,经镇党委、政府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政府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干部遵照执行。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审批制度
严格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镇机关所有单位、个人开支金额在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由镇长审批后,直接报销入帐;
开支金额在200元以上的,先由镇长签字审批,再送党委书记审签后,方可报销入帐。
(二)费用报销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
工作人员出差,凭通知或政府办公室安排记录,并在办公室作好登记,按国家规定标准填好差旅费报销单,与登记表核对无误后,按审批程序完善手续后报销入帐。
2、差旅费报销标准。
①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
省外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省内10元,在填报时扣除每天4元的下村补助。
②住宿费报销标准:
省外一般地区50元,特殊地区70元,省内35元,县城30元。
③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火车硬席车、轮船三等舱位、飞机普通舱位、其它交通工具按实报销(出租车除外)。
3、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凡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工作人员在外联系工作,确需在外就餐的,经请示党委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到镇财政所内务管理人员处登记,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限额报销,超标自负”的管理办法,到指定地点就餐,否则不予报销。
招待费必须在15日内由经办人员会同餐馆业主到财政登记处核对无误后,按审批程序送镇长、书记审批(签),同时严禁大吃大喝,每次陪客原则由分管领导负责陪同,杜绝客少主人多的现象。
4、水电管理办法。
镇财政所指定专人,每月24日抄水、电表一次,分别按自来水厂和电力公司规定的价格按月结算到各单位、各住户,由镇财政所安排人员负责收回各单位、各住户的水、电费用。
水、电线路的改造安装和日常维护,由镇财政所指定专人负责。
若发现单位或个人偷电、偷水的,处单位1000元的罚款,个人500元的罚款(从工资中扣出)。
(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
办公用品由镇财政所统一购置,办公用品的发放要造册登记,实行领销签字制度,凡自行购买的,一律不得报销。
2、办公用烟的管理。
办公用烟实行“统一购买,限量领用,超用自负,结余归公”的管理办法。
即:
办公用烟由镇财政所统一购买,交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视其情况发放。
单位来客原则上不发包包烟。
3、办公室电话的管理。
严禁用办公室电话聊天、谈私事和拨打168等无关的电话,违者每次处罚20元。
4、微机使用与管理。
微机实行统一管理,指定专人使用和维护,确保工作用机,严禁工作时间在微机上打游戏、听歌、观看影碟和上网聊天,如有违者,每次处罚30元。
(四)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政府小车的管理。
严格实行派车制度,党委、政府领导进城开会、办事、下村需用车的,经请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政府办公室派车;
工作人员5人以上进城开会、学习、办事,经请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政府办公室派车;
私自用车,一切费用自行负担;
小车用油和日常维护由镇财政所负责。
2、租车管理。
原则上不准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请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租车,但必须讲妥价格,并到政府办公室登记,租车人15日内会同车主到办公室核对无误后,按审批程序送镇长、书记审批(签)。
二、请销假制度
1、政府工作人员有事需请假,必须写书面假条,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后交政府办公室登记。
(主要领导在家时由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不在家时由分管领导审批),不假又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每天扣款30元,每月从相关收入中扣出作财政收入。
2、因患重病无法上班,需请假的必须凭县以上医院证明,并写出书面假条报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请假(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政府机关和各部门工作人员实行查岗制,凡查到不在岗并说不清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凡有违上述条款的一律按公务员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会议制度
每周一早上召开的工作例会和政府办公室临时通知所开会议,被通知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缺席,如有违者每迟到一次扣5元,每缺席一次扣20元,每月从个人收入中扣出作财政收入。
四、内务管理制度
1、政府的公共财产由财政所统一登记造册,各个办公室、宿舍公物落实到人,会议室公物由政府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若有遗失照价赔偿。
2、政府院内的清洁卫生打扫由分管内务的领导负责划分到各单位和各住户,并督促、检查、落实。
3、政府机关办公室、个人住房一律不得私自调整,由政府统一安排。
五、以上规定适用于政府、机关和内设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六、执行时间
本细则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达县麻柳镇委员会
达县麻柳镇人民政府
2006年2月19日
局属各股室:
为了切实按照“利用调规成果,加大经营力度;
规范出让土地,强化清理工作;
多方筹措资金,保证必要支出;
加快还房进度,保证按时安置;
降低安置成本,支持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有序、廉洁、高效地开展全局工作,树立良好的政府部门形象,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内务管理,具体通知如下,希各股室及全局干部职工遵照执行。
一、车辆管理
为了提高车辆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制定如下办法:
1、车辆维修:
局内车辆(摩托车除外)确需维修保养和大型零部件更换的,由所驾车辆的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方案,报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财务股派员一道在区政府统一招标的电力汽修厂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开往修理厂维修。
维修更换的旧部件应作好登记,变卖收入进帐,修理费用由办公室审核送局长签批,帐务股统一结算。
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2、车辆用油:
车辆用油,由财务股购买,办理加油证,加油证由财务股统一管理,车辆加油,由财务股派员和驾驶员一道进行,并做好登记。
其它涉油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外地出差,凭经办人员签字的发票据实报销。
3、车辆规费:
涉及车辆法定的养路费、保险费用的缴纳,由责任驾驶员提前十天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与财务股负责办理,逾期未报,罚款或滞纳金由责任人员承担。
4、车辆清洁费:
所有车辆保持车辆清洁,按每车每月凭票报销(其洗车费及打蜡费不得超过60元/每月),由办公室审签后报局长审批。
5、停车、过路过桥费:
每车每月在市辖三区内凭票报销(不超过100元),由办公室审签后报局长审批。
外地出差凭票据实报销。
6、车辆出勤考核:
(1)原则上局领导不设专车,不驾驶公车,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但为工作方便,适当划分使用范围:
新购奇瑞东方之子小车由青景斌驾驶,由张成凯局长与办公室、财务股、经营股、督察股使用;
川R39831小车由何平驾驶,由唐伟民副局长与工程股、国资股使用;
川R25929小车由李新春驾驶,由柯海波副局长与拆迁股、安置股使用。
(2)因公出差,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开据派车单。
外单位借用车辆或本单位职工因特殊情况外出用车,经请示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向用车单位或用车人收取一定的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后再派车。
(3)办公室派出车辆后,乘坐人员办理业务所需时间超过1小时的,车辆不能停留,应及时返回本局。
(4)上班期间办公室未派车,人与车辆未在局内,按旷工处理,并当天由办公室挂牌通报。
(5)驾驶员出勤补贴严格执行嘉委办(2003)42号文件规定,行车补贴每公里0.13元,按每月用油量、里程计发补助,节油费的50%奖励驾驶员个人。
每月30日由财务股程自昭登记各车辆里程数及用油量,并与驾驶员结算补助。
一年之内未出安全事故的,按行驶里程每公里0.02元另计安全奖。
(6)责任车辆驾驶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并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正常的作息时间接送领导后,及时收车,未入库的车辆发生任何事故,概由责任驾驶员自负。
法定节假日原则不出车,确需出车,由局长安排。
其余车辆必须停放入库。
国家规定的长假,车辆纳入值班。
(7)摩托车实行限额包干,每辆摩托车每月的油料、维修费不超过120元(凭票报销)。
有摩托车的科室和人员市辖三区办事不再派小车。
二、文印管理
1、公文打印:
原则上各科室自行负责内部公文,不得外出打印。
2、公文复印:
一律在办公室进行。
3、原则上除区政府办代打、复印而外,不再报销打、复印费。
三、公务用烟
原则上由办公室按低于市场零售价的标准统一采购。
业务性工作不得用烟,接待用烟由各科室负责人到办公室登记并经局领导批准后领取。
不在办公室领取的烟款不予报销。
四、公务用餐管理
1、接待原则及标准:
接待用餐必须是公务性活动,陪餐人员仅限对口的分管领导和对应的科室负责人,原则上在嘉陵城区内进行,特殊情况确需在区外接待的,由局长同意,接待标准一般情况下每人按30元标准执行(含烟、酒、茶水等),特殊情况由局长另定。
2、接待用餐办理程序:
(1)经办股室凭局统一印刷的用餐申请单,报局长审批。
凭局长批准的申请单到办公室领取用餐单,按指定地点就餐。
(2)由具体经办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局长签字后,由财务股统一结算,若在嘉陵城区外接待,凭局长批准的用餐申请单、用餐单,由接待股室先垫支,报局长审批后报销。
(3)严格遵守区委、政府“公务接待在区内消费比例不得低于60%”之规定,原则上在嘉陵区内消费。
(4)报销发票,必须盖有消费餐厅专用章,否则财务拒报。
一切报销凭证由财务股长签具入帐意见。
(5)未履行用餐程序的接待由经办人或经办股室自行负责。
3、接待公示制:
用餐接待费用,实行月公示制度,每月接待费用支出,由财务股按办公室提供的用餐单,分股室按接待对象、人数、金额、次数等细化统计,送局长审核,在局职工大会上公布。
五、出差费用管理
到外地出差、学习、考察,一律按财务部门的规定的执行。
外出进行专项工作调查,住宿费:
经济特区等特殊地区150元/人·
晚,省会城市120元/人·
晚,省外地区60元/人·
晚,市外省内50元/人·
晚,区外市内40元/人·
晚。
伙食补助:
特殊地区20元/人·
天,市外一般地区15元/人·
天,市内区外10元/人·
天,区内6元/人·
天。
考虑专项工作调查的特殊性,除用车按车辆管理规定执行外,生活费每案每天不得超过200元(含帮助调查人员费用)。
支出票据必须是案件调查当地收据,调查费用经办公室审核后,送局长签批。
六、补助费用管理
局内工作确需股室工作人员加班、或遇政府安排重要工作、突击性工作、需急时解决办理并按时完成需加班,个别股室工作涉及到相关单位工作人员配合加班,必须由局办公会研究确定,并定出加班时限。
由局办统一按规定核造加班补助。
其它日常工作从本通知之日起股室不得造任何补助。
七、各股室工作需联系配合,任何人员不得以上述管理规定作借口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
八、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0七年六月二十日
、
黄委发[2007]3号
中共中江县黄鹿镇委员会
中江县黄鹿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内务管理工作的
决 定
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习考勤制度
1、学习制度
每周星期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
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法律法规。
同时由领导安排布置本周工作,检查上周工作的完成情况。
2、考勤制度
(1)出勤签到制度。
每天早上8:
00――9:
00为签到时间,机关职工必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如因到上级开会、办事、下村或请假应事先与党政办公室联系,由党政办公室代签并注明去向,其他人代签视为无效,每少签到一次扣5元。
(2)学习会议考勤制度。
凡学习、开会无故晚到5――30分钟以内为迟到,扣5元;
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50元。
开会期间,必须认真作好笔记,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若不能参加会议,必须给主持人或办公室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值班制度。
凡被安排值班(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和周一至周五)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听好值班电话,负责做好政府的安全保卫工作,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派出所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好值班记录,发生重特大事故及时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并随时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无故不到岗值班一天扣50元。
此考核由各带班领导负责。
3、请销假制度
在工作期间,因病因事需外出的工作人员必须请假,一般干部请假须由管党副书记批准,领导干部请假须经书记批准。
请假人必须将请假手续交党政办公室以便考勤,返回单位后及时销假。
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一天扣50元。
二、工作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陋习,文明办公,礼貌待人。
2、服从党委政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按时上报各种表册、数据,迟报一天扣10元。
3、廉洁奉公,恪尽职守,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和宴请。
4、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树立党委政府形象,严禁工作时间从事赌博、酗酒、闹事等违法违纪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0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清洁卫生和门卫制度
1、按照党政办公室统一划分的清洁卫生责任区域,各责任小组必须坚持周一9点钟前大扫除,每天小扫除制度,保持机关环境整洁,不准在机关内晾晒衣服,不准饲养家禽家畜。
2、卫生区域:
机关大院、办公楼过道、楼梯、会议室、厕所、绿化带由门卫负责。
3、机关大门每天早上7时开,晚上11时关,超过规定时间要进出大门一次(特殊公务除外),须向门卫交纳1元开门费;
不得翻门入内,发现一次扣10元。
四、财经管理制度
1、政府所有收支实行两条线,严禁坐支,由政府报帐员陈晓宏同志全权负责。
2、资产管理由党政办负责对所有办公室、住宿的资产进行登记和对调出调进时的移交。
微机的管理,耗材由财政上统一购买,各办公室要管理好各办公室的微机,不能在网上开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财务管理和政府各部门预结算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分工协作,政府资产、负债由侯冬云同志负责;
政府和各部门预结算、资金安排由李良双同志全权负责。
3、政府公务费按标准执行,所有的业务招待费和5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书记、镇长共同签字后方可报销。
各项开支事前须请示,事后报结果,其他零星开支必须坚持节约、反对浪费。
未经领导签字同意报销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报帐员在每次报帐前要将所有报帐发票交书记审核后方可报帐。
一般不借款办事,特殊事项须借款的必须书记、镇长签字方可办理,并由经办人员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4、专项资金的管理。
政府的各项专项资金,必须由镇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所涉及的项目进行认可并签字验收,资金拨付(报帐)须按程序经主要领导签字后由政府报帐的财务人员负责报帐(拨付),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整理、登记备查。
5、政府部门收入(除有专门规定的除外)统一使用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使用的非经营收款收据和非税收入缴款书收取,一律不准白条收款。
6、有关财务手续需由他人临时代理的,须由分管领导监督办理临时移交手续,做到手续齐备,交接清楚,不留后患。
五、接待制度
上级领导到镇联系指导工作,确需用餐的,必须请示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按标准进行接待,违规和超规格接待费用自理。
六、水电管理制度
会议、食堂和公共用水、用电一律以表计算,按实际所用数量计价,由财政统一支付;
机关工作人员用水、用电由个人支付,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七、车辆管理制度
1、坚持书记、镇长因公用车制度,其余公务用车要服从统一调度。
小车调度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出车,凡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扣驾驶员补助50元;
车辆外出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并由乘车人员当日签字认可。
驾驶员不按规定填记录,发现一次扣10元。
2、小车驾驶员要爱护车辆,防止车辆被盗和损坏,不得违反交通法规,要保持车辆随时处于安全、清洁状态,违章违纪责任自负,做到随时可安全出车,收车后按指定地点停放。
3、小车驾驶员每月要按时到县级各部门领回资料,不得延误,每少领一次,扣10元。
4、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
小车有问题须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修理。
5、驾驶人员补助:
(1)本镇范围内出车不补助,出镇县内补助3元/天,县外补助4元/天。
(2)通讯费每月补助30元。
(3)洗车费包干使用每月补助30元,不再报销洗车费用。
6、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确需租车,须报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租车费。
以上制度请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内务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的管理
⑴各组室需要使用会议室时,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申报。
⑵召开部务会、部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会前、会后的卫生打扫,各组室召集的会议由各组室负责会前、会后的卫生打扫。
⑶参会人员严禁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乱泼茶叶、茶水和随地吐痰。
二、办公室的管理
⑴办公桌的摆设应统一规范。
⑵非办公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内务 管理制度 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