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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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
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混凝土结构concretestructure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0.2现浇结构cast-in-situconcretestructure
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3装配式结构prefabricatedconcretestructure
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4缺陷defect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2.0.5严重缺陷serioue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6一般缺陷common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7施工缝constructionjoint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8结构性能检验inspectionofstructural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3基本规定
3.0.1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3.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
:
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施工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0.3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实体检验。
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5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0.6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3.0.7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
4模板分项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2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4.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
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4.2.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观察。
一般项目
4.2.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4.2.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4.2.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
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2.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插筋
中心线位置
5
外露长度
+10,0
预埋螺栓
2
预留洞
10
尺寸
注:
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
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钢尺检查。
4.2.7现浇结构模板允许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
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4.2.7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柱、墙、梁
+4,-5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m
6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大于5m
8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4.2.8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
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
表4.2.8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长度
梁、板
钢尺量两角边,取其中较大值
薄腹梁、桁架
柱
0,-10
墙板
0,-5
宽度
板、墙板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梁、薄腹梁、桁架
+2,-5
高(厚)度
板
+2,-3
梁、薄腹梁、桁架、柱
侧向弯曲
梁、板、柱
L/1000且≤15
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处
墙板、薄腹梁、桁架
L/1500且≤15
板的表面平整度
1
对角线差
7
钢尺量两对角线
翘曲
L/1500
调平尺在两端量测
设计
薄腹梁、桁架、梁
拉线、钢尺量跨中
L为构件长度(mm)。
4.3模板拆除
4.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悬臂构件
―
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3.2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
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4.3.3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3.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4.3.5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5钢筋分项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2原材料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级)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2.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5.2.4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5.3钢筋加工
5.3.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
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
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
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5.3.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
;
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
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5.3.2A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应符合表5.3.2A的规定。
表5.3.2A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钢筋牌号
断后伸长率
A(%)
重量负偏差(%)
直径6mm~12mm
直径14mm~20mm
直径22mm~50mm
HPB235、HPB300
≥21
≤10
-
HRB335、HBRF335
≥16
≤6
≤5
HRB400、HBRF400
≥15
RRB400
≥13
HRB500、HBRF500
≥14
1.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
2.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o-Wd)/Wo×
100计算,其中Wo为钢筋理论重量(kg/m),Wd为调直后钢筋的实际重量(kg/m);
3.对直径为28mm~40mm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1%;
对直径大于40mm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
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
检验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
每批见证取3件试件。
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00mm;
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mm和1g。
5.3.3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每工作班按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观察,钢尺检查。
5.3.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表5.3.4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受力钢筋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4钢筋连接
5.4.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5.4.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4.4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5.4.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相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压区不宜大于50%;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5.4.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
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图5.4.6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
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5.4.7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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