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工作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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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工作标准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我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二级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组织、省委教育工委《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标准。
第二条二级学院党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学校改革转型发展提升建设目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水平,为学校建设质量好、机制优、校园美的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三条二级学院党委的设置
二级学院党委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由校党委批准设立,一般由5-7名委员组成,最多不超过9名委员。
一般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
根据实际情况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委员各1名,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青年、保卫(保密)、群工等委员,委员可以兼任。
第四条二级学院党委的任期及换届选举
二级学院党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校党委批准。
二级学院党委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应报校党委批准,延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委员会换届选举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级学院党委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如果不影响工作,可以不考虑增补;如果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第五条二级学院党委委员的基本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党务工作,党性观念强,政治思想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威信,勤奋敬业,勇于奉献,开拓进取,清正廉洁,谦虚谨慎,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有三年以上党龄。
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除应具备以上委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以及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具备相应的干部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六条二级学院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全面推进本单位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团结带领本单位师生员工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及时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协助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查信办案,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以党风建设带动院风、教风、学风建设。
(四)履行党内监督有关职责。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或处理,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贯彻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
坚持工作集体领导原则,二级学院党委与行政共同决策学院重要事项、共同负责落实学院各项工作、同步接受工作考核、协同推进事业发展。
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
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对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以及党组织和行政会议决定的工作任务,按照学院党组织、行政的职责和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落实。
(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好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和组织工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优化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围绕“达标创星”活动,实施党建“对标争先”计划,开展“十百千万”创建活动,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抓好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
统筹二级学院党委委员、专兼职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共青团及工会干部等队伍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打造政治素质可靠、服务师生有力的党群工作队伍。
(七)领导思想政治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师生,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模范实践者、积极传播者。
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制定具体办法,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加强对学院学术组织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
遵循师生成长规律,贴近师生的思想特点和实际需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和方法,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支部延伸。
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定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
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科学设立党小组,推动基层党支部工作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紧密融合。
加强和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基层党支部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抓好党支部按期换届,每年初对所属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建立提醒督促机制。
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
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注重从从优秀辅导员、高年级优秀学生党员中选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做好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
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支部工作先进经验,认真解决基层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
(九)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
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
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制度程序,坚持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加强党员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深入推进“共产党员﹒先锋在行动”活动,持续开展“党员好故事、书记好党课、支部好案例”创建活动和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让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中显现出来。
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经常化。
做好党员信息维护、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党员日常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积极建设党建活动室,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建服务阵地,结合自身特色,打造一批党建工作品牌。
(十)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工作。
关心爱护党员,帮助党员学习、工作和个人成长,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生病住院党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其实际困难。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开公示等制度,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党员参与、监督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权利。
(十一)做好干部教育管理和人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重视后备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发掘和培养工作,对本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
同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注重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律己用权、干事创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落实党管人才原则,贯彻人才强校战略,与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教育工作,在引进人才工作中,坚持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政治考察。
关心人才成长,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构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
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事宜,负责政治审查,把好政治关。
(十二)做好统战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配合校党委统战部做好相关工作。
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定期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本单位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工作,引导党外优秀人才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做好留学人员、港澳台侨工作,重视民族和宗教工作。
(十三)做好保密工作。
坚持党管保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在校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配合校保密委办和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把保密工作内容纳入本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工作议事日程,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做好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确保本单位接触、持有或产生的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十四)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和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团。
主动做好指导和管理,帮助他们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莆田学院章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规章开展工作。
支持教代会、工会代表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工会会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选配好群团组织负责人,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促进群团组织创新活动方式,拓展工作阵地,在团结凝聚广大师生、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稳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做好本单位离退休工作,发挥老同志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关心老同志生活。
(十五)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二级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抓好本单位教职工、学生的党员发展、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负责召集本单位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向本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定期向校党委进行述职,向校纪委述责述廉。
(三)抓好本单位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领本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理论学习,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指导、检查、督促委员和基层党支部的工作,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四)主动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通过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有关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五)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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