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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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部门网站对以下栏目的分类建设、信息更新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性、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等情况:
1.机构职能和负责人信息。
2.部门相关政策文件、通知公告。
3.部门政务动态信息。
4.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是否能够检索到具体信息。
※
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专栏
3分/项
省直部门网站按照湘政办函〔2017〕44号文件明确的任务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栏目分类建设情况、信息更新发布情况,以及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包括:
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PPP项目、“放管服”改革、国资国企、财税体制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
解读回应
解读内容
2分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围绕本部门相关政策文件发布解读信息。
解读形式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展现解读内容,如图解、音频、视频等。
解读关联
1分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内容。
办事服务
服务入口
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省直部门网站是否设置统一办事服务入口,集中提供在线服务。
办事指南
15分
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省直部门网站是否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准确、全面提供办事指南各项要素。
包括: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时限、联系电话,需提交的材料名称、依据、格式、份数要求,服务事项涉及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
在线办事
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省直部门通过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及其他行政审批系统受理、办理事项情况。
使用其他行政审批系统的受理、办理数据实现和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交换。
在线系统
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省直部门网站提供的各类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访问和使用。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含领导信箱)
渠道
功能
0.5分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开设了咨询投诉渠道。
答复
数量
年度内答复的咨询投诉(领导信箱)数量占来信数量比重。
质量
1.5分
咨询投诉年度内答复(含公开)质量。
调查征集
省直部门网站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在线意见提交渠道的畅通和易用情况。
自身
建设
省直部门网站开展调查征集期数,年内调查征集活动不得少于3次。
保障
情况
对省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的内容保障情况。
采纳(公开)情况
对调查征集结果进行分析及网上信息公开、反馈情况。
省长信箱
省直部门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栏目信件的处理情况。
在线访谈
省直部门负责人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视频、图文和微访谈等情况。
我要问政
省直部门对省政府门户网站我要问政栏目公众问题的处理情况。
知识库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建设了互动交流栏目知识库。
知识库是否设置了常见问题列表,是否提供搜索功能,是否按主题进行了分类。
规范建设
(20分)
名称、域名规范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以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是否使用为后缀的英文域名,是否使用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
页面设计
首页展现规范
3分
省直部门网站首页底部功能区是否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是否准确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是否准确链接网站纠错平台。
页面展现规范
省直部门网站信息内容页面是否按照YYYY-MM-DD的格式清晰显示信息发布时间,是否标明信息来源,是否提供转载功能。
网页兼容性
省直部门网站是否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浏览器,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网站可用性
站点可用性
省直部门网站可访问情况。
链接可用性
省直部门网站链接准确情况。
集约化建设
1.省直部门网站是否迁移整合至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
2.旧版省直部门网站是否关停到位。
3.省直部门开设的其他网站,专项工作网站,承担行政职能的二级单位网站是否完成集约化建设。
创新发展
(5分)
个性化服务
智能搜索
省直部门网站搜索功能的准确性、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对搜索结果的优化排序和分类展现情况。
多渠道拓展
政务新媒体
省直部门网站对官方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应用情况,至少建设其中一项,并及时更新维护。
加分项
优秀创新案例
省直部门网站报送能够体现部门特色的栏目作为优秀创新案例参评,并详细说明该案例在展现功能、做法模式、效益效果、可推广性等方面的情况。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指标计分方法:
1.纳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范围的部门信息发布指标得分(S)为:
信息发布规定指标得分为A,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项分值为B,信息发布指标分值为C,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项得分为D。
S=A×
(C-B)/C+D。
2.未纳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范围的部门信息发布指标得分为信息发布规定指标得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情况。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和技术安全情况,特别是网站内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
辖区内网站
建设水平
1.依据辖区内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2.辖区内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州政府部门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情况。
11月20日前,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提交2017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总结。
内容包括对政府网站工作重视情况,上级部署的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经费保障情况,网站运维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对辖区内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和季度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业务培训情况。
(65分)
6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以下栏目的分类建设、信息更新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性、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等情况:
1.政府领导信息。
2.政府部门机构信息。
3.本地区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
4.本地区政务动态信息。
5.本地区规划计划、人事信息、数据发布。
6.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通过专栏对湘政办函〔2017〕44号文件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栏目分类建设情况、信息发布情况、以及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
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PPP项目、“放管服”改革、国资国企、财税体制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协同联动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国务院重要信息、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的转载情况。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本地区相关政策文件解读信息的发布情况。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展现解读内容,如图解、音频、视频等。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的相互关联情况,是否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
4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办事服务入口的统一建设情况:
1.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建设统一入口提供各类办事服务,办事服务内容是否准确。
2.是否存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多个服务平台和服务入口的情况。
3.是否按照事项性质、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等)、实施主体(事项归属部门)、服务主题等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展现。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办事指南各要素的提供情况,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时限、联系电话,需提交的材料名称、依据、格式、份数要求,服务事项涉及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
市州政府通过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及其他行政审批系统受理、办理事项情况。
重点服务项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选择3个服务主题建设重点服务项,评估相关办事服务功能的实用性、准确度,和文件资料库、互动交流平台、知识库中信息资源的有机关联情况,以及对服务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常见问题、咨询投诉和监督举报入口的整合提供情况。
能够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的,要突出展现。
咨询投诉(领导信箱)
年度内答复数量及公开情况。
2.5分
年度内咨询投诉答复情况。
调查
征集
0.3分
网站调查征集开展情况(包含主题、内容、时间),年内调查征集活动不得少于6次。
0.7分
在线
访谈
网站对在线实时交流渠道、公众在线提问功能、交流内容汇总等服务的提供情况。
网站自主开展在线访谈数量情况,年内在线访谈活动不得少于6次。
内容
市州相关负责人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视频、图文和微访谈情况。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建设了知识库。
(10分)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否以本地区机构名称命名,是否使用为后缀的英文域名。
展示规范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底部功能区是否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页面是否按照YYYY-MM-DD的格式清晰显示信息发布时间,是否标明信息来源,是否提供转载功能。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浏览器,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可访问情况。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准确情况。
1.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在2017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总结中上报完成市州政府部门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或完成情况。
2.市州政府部门网站是否使用市州政府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搜索功能的准确性、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对搜索结果的优化排序和分类展现情况。
无障碍浏览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获取网站信息的需求,提供无障碍浏览服务的情况。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官方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应用情况,至少建设其中一项,并及时更新维护。
移动自适配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对手机等移动终端的自动匹配适应情况。
市州政府门户网站报送能够体现地区特色的栏目作为优秀创新案例参评,并详细说明该案例在展现功能、做法模式、效益效果、可推广性等方面的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安全和技术安全情况,特别是网站内容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严重错别字,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
辖区内县市区政府部门网站、乡镇街道办事处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情况。
11月20日前,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交2017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总结。
对辖区内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开展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以下栏目的分类建设、信息更新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性、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等情况:
3.本地区相关文件、通知公告。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通过专栏对湘政办函〔2017〕44号文件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栏目分类建设情况、信息发布情况、以及信息内容和栏目主题一致性。
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放管服”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国务院重要信息、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的转载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本地区相关政策文件解读信息的发布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展现解读内容,如图解、音频、视频等。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的相互关联情况,是否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内容。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办事服务入口的统一建设情况:
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建设统一入口提供各类办事服务,办事服务内容是否准确。
10分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办事指南各要素的提供情况,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时限、联系电话,需提交的材料名称、依据、格式、份数要求,服务事项涉及的规范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
县市区政府通过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及其他行政审批系统受理、办理事项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选择3个服务主题建设重点服务项,评估相关办事服务功能的实用性、准确度,和文件资料库、互动交流平台、知识库中信息资源的有机关联情况,以及对服务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常见问题、咨询投诉和监督举报入口的整合提供情况。
网站咨询投诉渠道(领导信箱)的畅通情况和功能易用情况。
网站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在线意见提交渠道的畅通和易用情况。
网站调查征集开展情况,年内调查征集活动不得少于6次。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以本地区机构名称命名,是否使用为后缀的英文域名。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底部功能区是否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县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页面是否按照YYYY-MM-DD的格式清晰显示信息发布时间,是否标明信息来源,是否提供转载功能。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浏览器,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可访问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准确情况。
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在2017年度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总结中上报县市区政府部门网站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或完成情况。
2.县市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是否通过子网页、子栏目等形式无缝融入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搜索功能的准确性、实用性和智能化水平,对搜索结果的优化排序和分类展现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获取网站信息的需求,提供无障碍浏览服务的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官方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应用情况,至少建设其中一项,并及时更新维护。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手机等移动终端的自动匹配适应情况。
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功能提升
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出台是否在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信息。
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融合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等办事系统,统一提供办事服务入口相关情况,以及对每一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的标注情况。
信息共享共用
——
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辖区内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政府部门的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的集中共享和统一展现情况。
丰富展现形式
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主题、对象等不同维度,对网站数据资源进行分类展现相关情况,以及对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形式的运用情况。
新媒体应用
试点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一个政务新媒体主账号,评估政务新媒体功能、内容建设情况,针对社会关切的及时回应情况。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能够体现地区特色的栏目作为优秀创新案例参评,并详细说明该案例在展现功能、做法模式、效益效果、可推广性等方面的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指标计分方法:
纳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14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得分(S)计算方式为:
绩效评估指标得分为A,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指标分值为B,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得分为C。
(100-B)/10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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