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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重病号可适当增加探望次数,一般每年不超过两次。
2、会员直系亲属住院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进行慰问;
重病的按照500元标准进行慰问。
3、遇其他特殊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给予一定金额的走访慰问。
四、对困难职工的慰问
机关困难会员“两节”走访慰问的标准:
原则上控制在每人500元以内;
即将办理退休的困难会员,按照800元标准进行慰问。
五、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机关工会,修改权在街道工会委员会。
第二篇:
企业职工慰问制度
职工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企业各类慰问活动开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管理理念,本着“关心、尊重、理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企业一系列关心、关怀员工的慰问活动,时刻让广大干部员工感受到集体的关怀和温暖,以激发广大干部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健康发展、职工稳步增收而努力工作。
二、承办落实
企业慰问工作由办公室具体承办,财会部协助做好发放工作。
三、慰问项目
(一)在岗(含内退)员工的慰问。
1、慰问节日和慰问标准:
(1)元旦发放慰问金100元/人;
(2)春节发放慰问金300元/人;
(3)端午节发放慰问金100元/人;
(4)中秋节发放慰问金100元/人;
(5)国庆节发放慰问金100元/人。
2、慰问的办理和审批。
法定节日慰问,由办公室劳资在节前制作发放表,经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后,交企业财务办理并负责发放。
(二)离退休人员慰问。
(1)春节发放慰问金300元/人;
(2)重阳节(敬老节),离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100元/人。
1
离退休人员的慰问,由办公室劳资在节前制作发放表,经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后,交企业财务办理,办公室负责发放。
(三)其它慰问。
1、其他慰问和慰问标准:
(1)三八妇女节,在岗女员工发放慰问金100元/人;
(2)八一建军节,在岗、内退和离退休人员中的转业、复员和退伍军人发放慰问金100元/人;
三八妇女节、八一建军节慰问,由办公室劳资于节前一周内制作发放表,经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后,交企业财务办理,在岗员工的财务负责发放,涉及内退、离退休人员的办公室负责发放。
四、其它
(一)个人所得慰问金纳入个人收入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由办公室劳资逐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工会组织的慰问活动由工会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2022年1月10日
第三篇:
慰问职工六项制度
关于印发宜兴市民政局工会
关心职工慰问走访制度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完善工会管理规章制度,真正体现工会对职工的关怀,经局工会研究决定,制订宜兴市民政局工会关心职工慰问走访制度。
现将该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
宜兴市民政局工会关心职工慰问走访制度
宜兴市民政局工会
二00九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
工会制度印发
宜兴市民政局办公室2022年10月10日印发1
关心职工慰问走访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工会法》,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企业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关心职工特别是关心困难职工和弱势群体,是各级工会组织和每个工会工作者应尽的基本职责,慰问走访则是关心职工的有效方法,是中国工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
也是工会实施“送温暖”工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内容和载体。
第三条慰问走访的对象是本局全体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
第四条各级工会是慰问走访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工会主席是第一责任人。
工会小组长应主动和班组长(科室负责人)一起,做好本小组范围内职工的慰问走访工作。
第五条局工会干事根据自身的联系点,协助分工会做好慰问走访工作。
第六条退休职工的慰问走访工作以离、退休职工各网络负责人为主,各分工会应积极主动地做好这项工作。
第七条慰问走访的重点对象主要是:
1、生活困难的职工;
2、患重病、大病或其他因病住院的职工;
3、家庭遭遇突发性灾害的职工;
4、发生意外伤害的职工;
5、生育的女职工;
6、荣获劳动模范及市级以上先进称号的职工;
7、离、退休职工。
除上述重点对象外,职工发生下列情况,也要进行家访。
1、下岗待业或内退;
2、职工之间发生不团结现象;
3、家庭不和,邻里发生矛盾;
4、因各种原因受到处分;
5、职工情绪不正常,精神状态欠佳;
6、不服从分配,违章违纪;
7、其他影响正常生产、工作和企业稳定的情况。
第八条凡是职工发生突发性灾害、意外伤害或是可能发生不利于社会与企业稳定团结的突发性事件,各级工会和干部在闻讯后,必须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慰问、谈心、走访。
在走访中碰到需要解决的思想问题或其它实际问题,如当时可解决的,应从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提供帮助,妥善解决。
如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及时与单位党政领导研究商量;
或与所在居委会、治安部门取得联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给需要帮助的职工提供援助,做到化解矛盾不过夜,防止不稳定事态进一步扩大,确保企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第九条慰问走访病人、生活困难职工等,可一次性赠送慰问品,一般控制在2022左右,由局工会主席审批,在职工福利费报支。
(职工困难补助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各级工会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经常深入职工及家属,了解掌握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慰问走访工作。
第十一条做好慰问走访工作是工会加强职工之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各级工会特别是工会小组要做好记录,积累资料。
局工会将此项工作纳入职工之家建设的考核标准和评比条件。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
东风一小职工慰问制度
十堰市东风第一小学职工慰问制度
为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关心,使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院教职员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
因伤或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员工。
2、慰问原则及标准:
(1)由工会牵头,陪同学校领导或处室、年级代表前去医院或家中看望慰问。
慰问金每人150元。
(2)对患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原则上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
二、生育教职工的慰问
学校在职女教职工。
由工会女工委员代表学校及时前往慰问,慰问金每人2022。
三、丧事的慰问
学校教职员工及直系亲属(兄妹、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
(1)学校教职员工或学校教职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后,学校领导、工会、所在年级代表一同前去吊唁;
学校在职教职工本人病逝的,校方征求其亲属意见,协助办理丧事。
(2)慰问金:
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因病去世,慰问金600元;
学校教职工直系亲属因病去逝,慰问金2022。
四、荣退职工慰问
在我校光荣退休的教职工。
2、凡在学校到年龄光荣退休的教职工,在正式离校时,学校或工会专门组织欢送会,学校领导以及相关人员参加。
3、慰问标准为赠送价值2022的纪念品,鲜花一束。
五、节日、特殊情况慰问
1、慰问节日:
春节、三八节、六一儿童节、教师节。
2、慰问范围:
(1)春节、教师节慰问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
(2)三八妇女节慰问全体女教职工;
(3)六一儿童节慰问有14岁以下子女的教职工;
(4)特殊情况的慰问,主要是对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的慰问。
3、慰问原则及标准:
(1)春节、教师节的慰问标准由学校研究决定;
(2)三八妇女节除组织活动外,另发100元慰问金;
(3)儿童节慰问标准:
每人慰问金50元;
(4)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的慰问金300元。
六、生日慰问
学校在职教职工。
生日当天(公历)送价值30元礼品及贺卡一张,50周岁以上职工,学校领导班子到场慰问。
十堰市东风第一小学
二〇一二年一月
第五篇:
基层工会职工慰问工作制度
基层工会职工慰问工作制度
一、平时对伤、病、残职工慰问的范围:
1、因工伤住院的职工;
2、因病连续住院治疗7天以上的职工。
二、节日慰问的时间范围:
1、慰问时间:
每年春节期间,由公司工会统一组织慰问。
(1)省、部级先进个人、集团公司劳动模范;
(2)一线生产岗位的生产人员;
(3)特困职工、公司部分困难职工家庭;
(4)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
(5)部分离退休老干部。
三、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
款慰问职工。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基层工会主席签字,经公司工会主席同意审批,公司财务总监签字后,到公司财务报销。
3、平时慰问品购买标准执行公司工会有关标准,每人50-2022元,节日慰问品根据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
4、对患病住院7天以上职工的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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