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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如果有较高进口倾向的集团或对进口品消费倾向较高的居民更多地得到了出口收入,则出口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力量就受到了削弱。
当然,收入分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大都是间接的,但贸易引起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则是可以肯定的。
若生产函数Q=F(K,L)规模收益不变则有:
(1/L)F(K,L)=F(K/L,1)令f(k)=F(K/L,1)F(K,L)=Lf(k)MPPL=F(K,L)/L=(Lf(k))/L=f(k)+Lf/(k)(-K/)=f(k)-kf/(k)MPPK=F(K,L)/K=(Lf(k))/K=Lf/(k)(1/L)=f/(k)因此,在规模收益不变的条件下,边际生产力取决于两要素投入的相对比例(资本-劳动的比率),与要素投入的绝对量无关。
由于资本变得相对越来越昂贵,劳动变得相对越来越便宜,所以每个部门的厂商都会调整其要素使用比例,增加劳动雇佣来替代部分资本,进而降低资本-劳动比率。
在产量增加的同时,资本-劳动比率却下降,则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提高,资本的实际报酬上升;
劳动的边际生产力降低,劳动的实际报酬下降。
结论
一种产品的相对价格上升,将导致该产品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实际报酬或实际价格提高,而另一种生产要素的实际报酬或实际价格下降。
这一结论表明,国际贸易虽然能提高整个国家的福利水平,但是并不对每一个人有利,一部分人在收入增加的同时,另一部分人的收入却减少了。
国际贸易会对一国要素收入分配格局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这也恰恰是为什么有人反对自由贸易的原因。
政策主张:
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对新古典贸易中只有自由贸易才能产生福利的观点提出了置疑,认为在一国国内要素自由流动条件下,该国对其使用相对稀缺要素的生产部门进行关税保护,可以明显提高稀缺要素的收入。
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的基本思想是:
关税提高受保护产品的相对价格,将增加该受保护产品密集使用的要素的收入。
如果关税保护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则劳动要素的收入趋于增加;
如果关税保护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则资本要素的收入趋于增加。
赫克歇尔-俄林模型
赫克歇尔-俄林模型(Heckscher-Ohilntheory)又称资源禀赋理论,简称:
H-O理论、H-O模型。
李嘉图的相对优势模型表明当劳动力是唯一的生产要素时,生产技术水平(生产效率)的差异使各国在不同的商品生产上具有相对优势。
当生产中投入劳动力和资本等多种生产要素时,国家间要素禀赋差异将使各国在不同的商品生产上具有相对优势。
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将考察这一命题。
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ELI.Heckscher)和其学生俄林(BertilOhlin)所提出的资源禀赋理论(FactorEndowmentsTheory),又叫H-O理论、H-O模型,它建立在对现实经济简单化、抽象化的严格模型设定基础上。
H-O模型假定只有两种生产要素劳动力和资本。
假定只有两种商品X、Y,且X商品是劳动密集型商品,Y商品是资本密集型商品。
要素密集是通过对两种商品生产中投入的资本-劳动比率进行比较而确定的,资本-劳动比率(K/L)高的为资本密集型商品,资本-劳动比率低的为劳动密集型商品。
还假定只有两个国家A、B,且B国资本充裕,A国劳动力充裕。
要素充裕是通过对两国生产要素相对价格或生产要素总量相对比例进行比较而确定的,B国的资本价格与劳动力价格之比小于A国,则B国资本充裕,A国劳动力充裕;
或者B国的资本总量与劳动力总量之比大于A国,则B国资本充裕,A国劳动力充裕。
两国具有相同的偏好,有同一组社会无差异曲线。
H-O定理表明资本充裕的国家在资本密集型商品上具有相对优势,劳动力充裕的国家在劳动力密集型商品上具有相对优势,一个国家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出口密集使用其相对充裕和便宜的生产要素的商品,而进口密集使用其相对缺乏和昂贵的生产要素的商品。
下面对此进行说明。
图1表示两国国际贸易前的均衡,图中,横轴表示X商品的数量,纵轴表示Y商品的数量,曲线Ⅰ、Ⅱ是社会无差异曲线,社会无差异曲线是能带来一国相同效用满足程度的两种商品不同数量组合的点的连线。
它是由个人无差异曲线合成而来,且具有与个人无差异曲线性质相同的特点,例如在一个平面上有无数条社会无差异曲线,离原点越远的表明整个国家效用满足程度越高。
由于两国具有相同的偏好,图中只有一组社会无差异曲线。
图中曲线PPFA、PPFB分别是国家A、B的生产可能性边界(productionpossibilityfrontier),由于国家A劳动力充裕、国家B资本充裕;
X商品劳动密集,Y商品资本密集,国家A生产的X相对较多、国家B生产的Y相对较多,这样曲线PPFA平而宽,曲线PPFB陡而窄。
图中,社会无差异曲线I与PPFA、PPFB分别相切于A、A'点。
A、A'所表示X和Y商品的数量组合分别是国际贸易前国家A、B的X和Y商品的生产量和消费量,A、A'分别是国家A、B生产点和消费点。
过A点的PPFA切线斜率为PA,它是国家A的X商品相对价格(PX/PY)或机会成本。
过A'点的PPFB切线斜率为PA',它是国家B的X商品相对价格。
图中显示过A点的切线比过A'点的切线平坦,这意味着PA<
PA',也即国家A的X商品的相对价格小于国家B的X商品相对价格,国家A在X商品上具有相对优势,国家B在Y商品上具有相对优势。
国家A出口X进口Y、国家B出口Y进口X,各国都是出口密集使用其相对充裕的生产要素的商品,而进口密集使用其相对缺乏的生产要素的商品。
图1国际贸易前的均衡
下面用图2进一步说明各国进行国际贸易时的进出口商品数量和来自国际贸易的利益。
当国家A出口X进口Y,国家B出口Y进口X时,国家A逐步增加X生产、减少Y的生产;
国家B逐步增加Y的生产、减少X的生产。
国家A的生产点沿PPFA从A向X轴方向移动,国家B的生产点沿PPFB从A'向Y轴方向移动。
这使得国家A的X商品相对价格上涨,过生产点的PPFA斜率变大;
国家B的X商品相对价格下跌,过生产点的PPFB斜率变小。
当两国X商品相对价格都变成PB时,生产点的移动就停止。
这时斜率为PB的直线与PPFA、PPFB分别相切于B、B',B、B'分别为国家A、B国际贸易后的生产点。
这条斜率为PB的直线同时还与社会无差异曲线Ⅱ相切于E点,E点所表示的X、Y商品数量为国家A、B的消费量,E点为两国消费点。
国家A的消费点E是通过出口BC段的X、进口CE段的Y来实现的。
国家B的消费点E是通过出口B'C'段的Y、进口C'E段的X来实现的。
此时BC=C'E、CE=B'C'。
国家A、B通过国际贸易提高了本国消费水平,获得来自国际贸易的利益。
图2国际贸易后的均衡
LumpSumTransfers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transfer payment)
政府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或下级政府,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
政府或企业的一种不以取得商品或劳务作补偿的支出,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
转移支付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企业的转移支付和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①政府的转移支付。
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
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
由于政府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
②企业的转移支付。
通常是指企业对非赢利组织的赠款或捐款,以及非企业雇员的人身伤害赔偿等等。
转移支付在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对保持总需求水平稳定,减轻总需求摆动的幅度和强度,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的作用。
通常在萧条来临时,总收入下降,失业增加,政府拨付的社会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
这样,可以增强购买力,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从而可以抑制或缓解萧条。
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政府减少转移支付量,可以抑制总需求水平的升高。
当然,对于过度膨胀的需求而言,这种抑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③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一般是上一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
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一些社会经济指标,如人口、面积等,以及一些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经济活动,如教育、治安等的统一单位开支标准计算的。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平衡各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不同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的政府收入的差距,以保证各地区的政府能够有效地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为社会提供服务。
转移支付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上而下的纵向转移,二是横向转移,三是纵向与横向转移的混合。
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是:
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法治原则。
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前,我国做了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工作,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才从西文引进了转移支付的概念。
我国中央财政是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政府转移支付有两个层次,一是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交纳会费;
二是国内的转移支付,既有政府对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住房补贴等,又有政府对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还有政府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
一般我们称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是中央政府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方政府重要的预算收入。
在西方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分类就是分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
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一套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的、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主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转移支付制度。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因此,税收返还的设计合理与否决定了整个制度的合理程度。
但是,我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
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
(二)财力性转移支付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应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
主要包括:
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形式。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
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我国目前仍实行的不是很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主要制约因素:
一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事权尚未明确划分,财政支出的划分与事权是紧密联系的,难以确定标准的收支概念;
二是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
三是既得利益调整的力度过大,困难很大;
四是由于体制、经济结构、自然环境和人口状况等因素影响,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发展能力存在极大差别,致使通过转移支付实现地区均衡难以在短期内实现;
五是基础性数据统计、收集有很大难度。
贸易创造是指由于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了关税和与关税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造成了他们相互之间贸易规模的扩大和福利水平的提高。
由于关税同盟取消关税,成员国由原来自己生产并消费的高成本、高价格产品,转向购买成员国低成本、低价格的产品,从而使消费者节省开支,提高福利;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从一国看,以扩大的贸易取代了本国低效率生产;
从同盟整体看,生产从高成本的地方转向低成本的地方,同盟内部的生产要素可以重新配置,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我们假设,有三个国家,即甲国、乙国和丙国,在甲国和乙国组成关税同盟之前,甲国从卖价较低的丙国进口商品A,而不从乙国进口。
现在甲国和乙国组建了关税同盟,由于乙国的A商品再出口到甲国去不向甲国缴进口关税,而丙国没有加入关税同盟,要缴关税,所以,乙国A商品在甲国市场上的卖价就要低于丙国,因而甲、乙两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规模扩大了。
与此同时,甲国的居民享受了较低价格进口商品的利益或曰“福利”。
贸易转移(TradeDiversion),是指形成关税同盟之后,由于取消了同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但保留了对非同盟成员的关税,从而发生了同盟成员的低效率(高成本)生产取代非同盟成员的高效率(低成本)生产,即在差别待遇的影响下,某一同盟成员把原来向非成员国的低成本进口转向向同盟成员国的高成本进口,以及由引而产生的进口成本增加的损失。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概念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贸易、航海、关税、国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不得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
该项待遇的给予通常是通过签订双边贸易条约并在其中订入最惠国待遇条款得以进行。
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为受惠国,给与最惠国待遇的国家为给惠国。
在国际经贸实践中,缔约国相互给予的这种待遇有两种不同的形式:
一是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二是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WTO确认的是一种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即确保WTO的一方成员给另一方成员的任何贸易优惠都立即无条件地提供给予所有其他成员,从而使最惠国待遇多边化;
其次,WTO的所有成员在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享有的是同等的待遇,确保了所有成员在同一水平上进行公平的贸易竞争;
第三,它扩展适用于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方面。
WTO体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规定于GATT文本的第1条中,其中表述“每一成员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其他成员的相同产品”。
所谓“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是指WTO的成员在出口商品的供应或进口商品的市场准入方面提供有利的条件。
2.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
GATT1994关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根据GATT文本第1条和第3条的有关规定,各成员在以下范围内适用最惠国待遇:
(1)在对输出或输入、有关输出或输入及输出入货物的国际支付转帐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方面;
(2)在征收上述关税和费用的方法方面;
(3)在输出或输入的规章手续方面;
(4)在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方面;
(5)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的规定方面。
从这一适用范围看,显然比双边经贸条约中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少。
但WTO体制的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却由原定范围扩大适用到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方面。
3.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的例外
(1)最惠国待遇原则在货物贸易领域的例外和实行例外的条件
(2)最惠国待遇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例外和执行例外的条件(3)最惠国待遇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的例外和实行例外的条件
4.WTO体制下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点
(1)内容的确定性。
WTO体制下的最惠国待遇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
(2)多边性。
和传统的建立在双边贸易协定基础上的最惠国条款相比,GATT1994将双边协定的最惠国待遇作了重大发展,使之成为多边的最惠国待遇,使得所有的缔约方处于既享受一国优惠同时又向其他缔约方提供优惠的同等待遇。
(3)无条件性。
GATT1994最惠国待遇的原则的适用是无条件的,
(4)制度化。
WTO体系的最惠国待遇以成员之间谈判达成的关税减让表或所作的承诺为依据,在有关规则的约束范围内实施,不但有明确的标准和操作程序要求,而且规定有明确的时间表。
(二)国民待遇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的概念
一国以对待本国国民之同样方式对待外国国民,即外国人与本国人享有同等的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一般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来体现,由于该原则的适用,直接关系到东道国本身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因此不同的国家会采取不同的对策。
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既是资本输出国又是输入国,市场机制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往往主张投资者平等竞争,普遍采取国民待遇原则。
而发展中国家一般对国民待遇持比较谨慎的态度,更注重对外资采取政策和法律引导解释对国民待遇采取诸多限制。
由于各方利益难以协调,国民待遇原则作为一项国际法上的普遍原则一直难以得到广泛适用。
直至1994年,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两项协议,国民待遇原则才第一次以国际多边条约的形式引入国际投资领域。
国民待遇是对国民以一种平等的待遇,它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是平等竞争的基础。
国民待遇原则在互惠原则的前提下逐步适用于某些经济贸易领域,这不仅体现在有关国家之间签定的双边条约或贸易协定中,更由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而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
尤其是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范围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有关文件中,如《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都规定了各缔约国之间应在互惠前提下遵守国民待遇原则。
而取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在三个主要协议中都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即GATT第3条、《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7条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3条。
WTO国民待遇的基本含义是外国人在法律地位、诉讼程序以及投资等方面享有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从而消除给予外国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 2.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
(1)GATT1994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
GATT体制的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较小,
REFERENCE
3.Passageone
按照传统的贸易理论,如果各国专门生产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世界的总产出将会增加,通过贸易可是各国均受益。
根据目前的要素禀赋和技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分布,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发展中国家就应当继续进行原料、矿产品和食品方面的专业化生产和出口,以换取发达国家的制成品。
虽然这可能在短期内使福利最大化,但发展中国家认为这种专业化的生产和贸易方式,把它们降低到仅仅从属于发达国家的位置,并使他们在长期中与有生机的工业利益和福利最大化无缘。
这种源于工业生产的有生机的利益,是指更加训练有素的劳动力、更多的发明创造、更高且稳定的出口产品价格,以及人民更高的收入水平。
伴随着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和发达国家制造品生产的专业化,所有的或大部分的这种具有生机的工业和贸易利益都产生在发达国家,留给发展中国家的只是贫穷、不发达、从属于他人。
我们来观察一下实际情况,就更印证了这种信念:
所有发达国家都首先是工业化国家,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主要从事农业和采矿业。
因此,发展中国家攻击传统贸易理论是静态的,而且与发展进程无关,他们称传统贸易理论注重调整现存的条件,发展则要求必须改变现存的条件。
简而言之,传统贸易理论只可能在某一时期的某一点上使福利最大化,但不能保证总是如此。
结果,发展中国家要求考虑其特殊的发展要求,并据此改变贸易模式和现行的国际经济体制。
4.passageone
Themercantilistsbelievedthatanationcouldgainininternationaltradeonlyattheexpenseofothernations.Asaresult,theyadvocatedrestrictionsonimports,incentivesforexports,andstrictgovernmentregulationofalleconomicactivities.AccordingtoAdamSmith,tradeisbasedonabsoluteadvantageandbenefitsbothnations.Thatis,wheneachnationspecializesintheproductionofthecommodityofitsabsoluteadvantageandexchangepartofitsoutputforthecommodityofitsabsolutedisadvantage,bothnationsendupconsumingmoreofbothcommodities.Absoluteadvantage,however,explainsonlyasmallportionofinternationaltradetoday.DavidRicardointroducedthelawofcomparativeadvantage.Thispostulatesthatevenifonenationislessefficientthantheothernationintheproductionofbothcommodities,thereisstillabasisformutuallybeneficialtrade.Thelessefficientnationshouldspecializeintheproductionandexportofthecommodityinwhichitsabsolutedisadvantageisless.GottfriedHaberlercametothe“rescue”byexplainingthelawofcomparativeadvan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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