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计算分析题复习宝典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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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②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有违反法律规定:
①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②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对发票的处理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案例2、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其要点如下:
(1)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和资金调度等事宜统一由总经理审批;
(2)为方便与供货方的合作,公司划拨给采购部门专项资金,由采购部门自行与供货商结算货款;
(3)加强对成本费用的管理,由主管公司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在实际执行中各成本费用业务也需要其审批,超过预算的成本费用经其批准后,会计人员即可支付
要求:
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该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无不当之处。
【答案解析】
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点不符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基本原则。
(1)重大对处投资、资产处置和资金调度由公司总经理统一审批不符合授权批准制度的控制要求,存在授权不当或违反集体决策审批的情况。
(2)采购部门及其人员直接支付货款的规定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
(3)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审批由副总经理1人负责,违背了预算编制审批应相互分离的原则。
案例3、钱桥纺织厂为国有企业,下设办公室、行政科、会计科、档案科等职能科室。
2005年7月,经上级主管单位任命,会计科长甲的丈夫乙担任该厂厂长。
同月,甲的侄女丙调到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丙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8月,厂长乙对厂行政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精简。
撤销档案科,原由档案科保管的会计档案移交会计科保管。
档案科移交会计档案前,会同会计科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
档案科长与会计科长甲共同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进行了监销。
因厂长乙在外地出差,故未将此事报告厂长乙。
之后,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月,丙调到当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丁自行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丙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10月,甲办理退休手续。
甲与新任会计科长戊办理交接手续,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与厂长乙会同监交。
后戊发现甲移交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遂找甲询问。
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厂长乙是否应当回避?
并说明理由。
(2)丙担任钱桥纺织厂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档案科与会计科在销毁会计档案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4)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丙自行与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6)丙调动工作是否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7)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戊,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
(1)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厂长乙应当回避。
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2)丙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①未请单位负责人乙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②未将监销情况报告乙。
(4)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5)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
(6)丙应当办理调转手续。
根据规定,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或:
会计人员调转工作单位,必须办理调转手续。
(7)甲的观点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4、.2000年1月,会芳服装厂发生如下事项:
(1)7日,该厂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会计科长指定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10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厂领导批准,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后未履行任何手续。
(3)该厂1999年度亏损20万元。
20日,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为什么?
(2)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会芳服装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
(4)会芳服装厂厂长对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1)出纳李某临时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王某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根据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3)销毁会计档案的程序不符合规定。
首先,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其次,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厂长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5、2008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
该企业2008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
(2)开发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20万元(已计入管理费用),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l50%加计扣除政策。
(3)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2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4)直接向某足球队捐款15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5)支付诉讼费2.3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6)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0.8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已知:
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1)计算该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
(2)计算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数额;
(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5)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扣除限额=100×
12%=12万元
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超过限额6万元,应调所得额6万元。
(2)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l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就可按30万元(20×
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利润总额中已扣除20万元,应调减所得额10万元。
(3)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在建办公楼工程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向某足球队捐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8万元
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6-10+20+15+0.8=131.8(万元)
(4)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131.8×
25%=32.95(万元)
(5)该企业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32.95-25(已预缴)=7.95(万元)
案例6、 某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0万元,营业成本320万元,税金35万元,投资收益6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4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万元),营业外收入20万元,营业外支出85万元(包括非公益性捐赠80万元,因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被税务机关罚款3万元),管理费用28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
该企业自行申报当年企业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
=860-320-35+6+20-85-280-150=16(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6×
25%=4(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以及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请分析该公司计算的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是否正确;
(2)如不正确请指出错误之处,并正确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
(1)该公司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正确,其错误是:
①投资收益6万元中,购买国债利息收入4万元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非公益性捐赠80万元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③被税务机关罚款的3万元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应纳企业所得税:
①应纳税所得额
=860-320-35+(6-4)+20-(85-80-3)-280-150=95(万元)
②应纳企业所得税=95×
25%=23.75(万元)
案例7、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生产型企业。
2010年5月发生以下的经济业务:
1、
购进甲原材料1000公斤,不含税单价200元,款项已经支付,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200000.00,增值税34000.00。
2、
购进乙原材料800公斤,不含税单价300元,款项尚未支付,对方开出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40000.00增值税40800.00。
3、
因装修办公室领用甲原材料100公斤;
因保管不善乙原材料其中50公斤发生损失。
4、
本月销售A产品500件给丙公司,开出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20000.00,增值税71400.00。
5、
销售A产品2件给陈某,开出普通发票金额为2340.00。
根据上述业务回答以下问题:
因装修办公室领用甲原材料100公斤正确的税务处理为(
)。
A、不进行任何税务处理
B、应该进项税转出3400
C、应当计算销项税3400.
D、将领用的材料成本结转工程成本20000
【答案】B
【解析】按规定纳税人将外购的商品用于非应税行为,进项税不得抵扣。
题目中将甲原材料领用于办公室装修,所领用的材料部分及所应当承担的进项税应该转作为工程成本:
(100Ⅹ200)+(100Ⅹ200)Ⅹ17%=20000+3400=23400。
因此应该进项税转出3400.00
因保管不善所导致的乙材料50公斤损失,实际损失额为()。
A、0
B、2550
C、15000
D、17550
【答案】D
【解析】对所发生的损失,首先是损失了购买的金额50*300=15000.,由于发生了损失,所对应的进项不得抵扣,所以也需要进项转出15000*17%=2550.00。
所以合计损失额为15000+2550=17550。
同时表明有2550的进项不得抵扣。
3、该企业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总额为(
A、74800
B、71400
C、72250
D、68850
【答案】D资料来源于会计考试网主编:
朱荣振老师
【解析】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34000+40800-3400-2550=68850.00
4、销售当期的销项税额为(
A、71400
B、71797.80
C、71740
D、73622.40
【答案】C
【解析】当期的销项税额为71400+2340/(1+17%)*17%=71400+340=71740.00。
5、该企业5月份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
A、不需要纳税
B、进项留抵3060
C、进项留抵510
D、2890.00
【解析】71740-68850=2890
案例8、某商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购买A商品100件,每件不含税单价为1000元,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增值税17000。
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B商品50件,取得普通发票总价款为20600.00。
销售A商品80件,开出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6000,增值税为16320.00,另外收取代垫运费1170。
将10件A商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
根据以上业务回答以下问题:
购买A商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B、2890
C、17000
D、19890
【解析】按规定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进项税发票。
本案中购买A商品取得了相应的抵扣依据,所以可以抵扣相应的进项17000。
购进B商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3502
B、618
C、600
D、0
【解析】按规定抵扣进项税的前提是取得合法的抵扣依据。
题目中企业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商品,由于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
销售A商品80件的业务中销项税额为(
B、16320
C、16518.90
D、16490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依据是不含税销售额,但价外费用也是计算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所以本案中:
16320+1170/(1+17%)*17%=16320+170=16490
该企业将10件A商品以福利发放给员工的正确税务处理为(
A、不进行任何税务处理
B、将10件的购买成本10000元结转到福利费支出项目
C、将10件的购买成本10000元和对应进项1700,结转到福利费支出项目
D、该行为为视同销售行为,按照A商品的当月同类价格计算销项税
【解析】纳税人将“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该进项不得抵扣。
所以应该进项转出10*1000*17%=1700,由于用途为职工福利,所以结转到福利费的金额为10000+1700=11700。
该企业当月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
B、留抵510
C、1190
D、1020
【解析】对该企业进项总额为:
17000-1700=15300;
销项税为:
16490。
应纳增值税为:
16490-15300=1190。
案例9、公民陈先生2011年6月个人收入如下:
(1)3年前购买的国债到期,取得利息所得1000元
(2)一次性设计收入25000元
(3)工资收入4200元
(4)保险赔款收入5000元
(5)一次性稿酬收入30000元
(6)购买福利彩票支出700元,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60000元。
(7)转让股票获收益70000元
(8)一次性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5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结合《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判断以下内容的选项。
(1)陈先生的下列收入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A.国债利息收入
B.保险赔款
C.转让股票收益
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答案:
ABC
解析: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一次性设计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为(
A.5000元
B.5500元
C.4000元
D.7500元
C
一次性设计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25000×
(1-20%)×
20%=4000元
(3)一次性稿酬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为(
A.6000元
B.3360元
C.4800元
D.5200元
B
一次性稿酬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0×
20%×
(1-30%)=3360元
(4)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为(
A.11840元
B.140元
C.0元
D.12000元
D
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60000×
20%=12000元
(5)月工资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为(
A.205元
B.440元
C.505元
D.305元
A
月工资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4200-2000)×
15%-125=205元
案例10、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1.2004年3月到外地销售自产的货物,含增值税售价106万元。
因未持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销售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6万元。
丙公司总部对该部分销售额未再申报纳税。
2.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于4月22日收到对方开来的银行汇票支付货款;
但丙公司直到5月6日才发出货物,并于发货当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5月份作销售申报纳税。
3.将部分货物交他人代销,5月17日发出代销货物,并于当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5月份作销售申报纳税,6月3日收到对方开来的代销清单。
4.向街道居委会捐赠产品一批,成本40万元,正常不含税售价60万元。
丙公司捐赠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40万元的成本价计算增值税。
5.购进材料用于生产商品,对方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公司取得记账联,申报作进项税额抵扣。
6.丙公司出售产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客户名称部分填写错误,公司开票员直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本公司财务章,开出的发票交客户使用。
分析丙公司在以上业务处理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税法的规定?
【业务1】的处理不符合纳税地点的规定。
因产业户到外地销售,由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规定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后,该部分销售额在丙公司所在地仍然需要申报纳税,在销售地已交的税款不得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除。
【业务2】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和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均错误。
采用直接收款销货的,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均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业务3】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均错误。
委托他人代销货物的,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均为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业务4】属于专用发票使用和增值税计算错误。
街道居委会不交增值税,故不能对其开出专用发票。
该项捐赠应视同销售,按正常售价计算增值税。
【业务5】属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次使用错误。
购买方只能取得抵扣联,并将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申报作进项税额抵扣。
【业务6】属于专用发票填开错误。
违反了专用发票不得涂改的规定。
如有填写错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原来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错填作废”字样。
案例11、小朱刚考取从业资格证书,对会计工作的很多地方不是很确定,需要大家帮忙解答:
企业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1/.企业定在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在城市合作银行开立一般存款户,并将基本存款户账号报税务管理机关。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题中,只将基本存款账户报税务机关是错误的。
2/.企业在异地长期采购物资,为方便结算,在采购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根据经营的稳定情况,决定长期保留该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最长不得超过2年。
3/.为了简对资金进行归口管理,所有销售收入均存入基本存款账户。
工资发放、现金支取一律在一般存款户办理,导致企业故意少计收入,多列支出,少交税金0.8万元。
【问题】账户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少交税金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工资发放和现金支取不能在一般存款账户办理。
少交税金属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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