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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物质基础)。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不是人是机构组织
工商局核准登记后获得→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成立后获得→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事业,社团)→不盈利为目的。
●其他组织★★★★★:
(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做为合同主体)包括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备★★★★★高频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如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可以签订合同的,只不过合同的责任必须由法人承担。
★★★★★高频
●客体:
★★★★★对象(物,行为,智力结果)
●物★★★★★:
可以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
如建筑材料,设备件组合物,货币,合同
●行为★★★★★:
(完成一定的工作)如:
绑扎钢筋。
土方开挖,抹灰,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设计工作,监理工作★★★★★高频
●智力成果★★★★★:
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工程设计)★★★★★高频
内容★★★★★:
权利(行为)、义务(责任)
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高频
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
主体有意识的活动。
作为、不作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如:
违约,
●事件:
★★★★★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可分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不以主体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情况如:
骚乱,暴动,罢工
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的法律事实★★★★★高频
特征:
★★★★★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独立意志,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
基于为头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来源:
委托合同关系,合伙合同关系,工作隶属关系★★★★★高频
委托代理的特点:
仅被代理人一方授权即可产生效力无需对方同意,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代理人也随时辞去所受委托
●委托代理形式: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工程招标机构是发包人的代理人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而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限行为,代理权限终止后的代理行为,“追认”“拒绝”
●授权范围不明确★★★★★,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谁有错谁承担责任,都有错连带责任
原则:
如果单方有错。
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果双方有过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两种代理情况的法律后果
情况
法律后果
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授权范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
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实践中,由于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代理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由被代理人承担
●法定代理★★★★★:
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的代理关系 ·
适用于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代理人是其父母,无需未成年人给其父母下委托书
●指定代理:
★★★★★根据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如一个未成年人无任何亲人,法院可指定其父亲的单位作为代理人
被代理人死亡,可终止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但不终止委托代理
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视为同意,视为代理关系成立★★★★★高频
代理关系的终止
代理类型
终止条件
委托代理
■期限届满,事项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或辞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高频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主体不存在
指定或法定代理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高频
■指定单位撤销指定
■监护关系消灭
●合同担保★★★★★:
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至少三方
债务人自己不能做保证人,只能由第三人充当
●保证的方式:
●一般保证:
首先由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才由保证人代为清偿
●连带保证★★:
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时采用连带责任。
【特别注意】一般保证中如何判断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经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认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
如果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按连带责任保证处理
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机构(三类)★★★★★
不能作保证人的机构
例外★★★★★高频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与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国家机关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学校、医院、幼儿园等
●担保原则: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
●担保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保证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
3、保证方式。
4、保证担保范围。
5、保证时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范围:
★★★★★(5类,在合同中约定):
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费用
当事人对保证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时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6个月
主合同变动★★★★★:
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保证:
债务人不能自己做保证人,只能由第三人充当。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债权人和保证人的约定(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更能保护
●抵押★★★★★:
抵押物(不动产,价值量大的特殊动产)形式:
不转移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人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
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财产。
●不可抵押★★★★★:
土地所有权,耕地,荒地,宅基地自留地,学校、幼儿园、医院,所有权不明有争议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的,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登记日生效:
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用地使用权、荒地承包经营权,半成品(不动产)。
★合同签订日生效:
大型动产
抵押合同均登记:
先登记优先,登记顺序,同时登记的按比例分配,未登记按比例★★★★★高频
抵押期间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
抵押人要通知抵押权人(注意是告知而不是批准),并告知受让人物一抵押情况,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质押★★★★★:
对象是动产或权利凭证。
方式:
以转移占有为特点。
质押物担保期间必须要转移给债权人。
必须有合同,交付质押物是成立生效
指债务人或第三者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于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权利一般讲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担保,
●可质押权利★★★★★: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主持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处置的其他财产权利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担保人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
留置★★★★★:
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且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债权,债权人有可能留置,
●留置:
优先受偿的权利是一种比较强烈的担保方式必须依法行使,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的留置权。
●定金★★★★★:
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只能由合同当事人本人提供。
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的标的额20%
●定金处理:
履约处理:
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不履约:
付定金方不履约无权返还,收受定金方不履约双倍返还。
保证在建设工程的应用: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担保有:
施工投标保证。
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施工预付款担保(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单位的保证)一般由银行出具保函
●施工投标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估算的2%。
在签订合同和提交履约后5日内退还本金和利息★★★★★高频
●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一般情况下额度为合同的10%,履约保证书由保险公司、信托证券担保公司的担保书合同价格的30%,
●有权凭履约保证索取赔偿:
施工承包人中途毁约,或任意中断工程。
不按规定施工。
承包人倒闭。
破产。
●施工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为保证返还预付款的担保,是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方式:
担保金额与预估款,分期返还。
●施工投标保证的概念与作用: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投标人有某些行为时,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阶段
投标保证金起到的作用
投标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中标后
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签订合同时
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高频:
①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②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不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③中标人根据规定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④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投标保证有效期★★★★★一般是从投标截止日起到——,截止日期根据招标项目的情况由招标文件规定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起点,提交履约保证————截止保修期满颁发证书后15天或14天★★★★★高频
●履约保证的形式及数额(三种形式)
形式
内涵
数额
履约担保金(保证金)
投标人自己出具的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合同价格的10%
履约银行保函
银行出具
履约担保书
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
合同价格的30%
●工程保险★★分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
人身保险:
以人的寿命和社体为保险标的,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保险:
投保人根据投保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可能发生事故所承担的保险责任。
保险制度的危险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发生与否,发生时间,发生后果
●建筑工程一切险★★★★★:
对象,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原因: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期限建造过程中到竣工移交后投标财产保险
保险合同:
一般以保险单的形式订立的。
★保险期限是开工之日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工程移交后不再保险。
提前竣工的保险自行终止
●附加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往往还加保第三者责任险★★★★★高频:
(谁是第三者)工地及邻近地区的与工程无关直接的关系人,不一定是工地参建相关主题的员工
●投保人★★★★★高频:
国外:
承包人。
国内:
标准文本,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
《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一切险由发包人来投保
被保人★★★★★:
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请的工程师。
●保险不负责赔偿的:
设计原因引起的,自然磨损,潜在缺陷,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引起,非外力引起,维护保养,档案文件损失,盘点时发现,有别的险种的。
此类均属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责任事故: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等非自然和意外
●责任范围:
自然事件(地震)意外事故(火灾和爆炸)除外责任:
必然的损失,责任事故,保险范围以外期限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险
注:
建筑物竣工移交后投保财产保险,地震属于除外的责任,但在竣工前建设期内投保建筑一切险,地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赔偿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以外事故,
第三责任险凡在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附近地区的第三者身亡依法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期限★★★★★高频
期限开始:
开工之日,材料设备运至工地,
结束时间:
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收竣工证书或验收合格,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接受,保险单列出的保险期终止日
项目
内容
期限开始
自工地动工材料设备运至工地
期限结束(三条件以先发生者为准)
·
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工程
保险单中列明的的保险期终止日(最晩)
●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范围★★★★★高频
■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
■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支付的诉讼费及其他费用
赔偿金额:
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累计赔偿限额
●安装工程一切险:
(责任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以外事故):
期限:
从运至施工现场止于竣工验收合格
●施工企业职业意外伤险:
鼓励施工单位支付,开工至竣工,提前自行终止,
保险合同管理投保决策:
是否投保,选择投保人★★★★★高频
决策内容
是否投保
风险可以自留,也可以转移
风险转移的方法包括保险风险转移和非保险风险转移(如设备租赁、房屋出租等)
决策时需要考虑期望损失与风险概率、机会成本、费用等因素
选择保险人
至少应当考虑安全、服务、成本这三项因素
●投保决策:
决策时一般考虑安全,服务,成本。
●保险索赔:
进行工程索赔时必须提供有效的索赔证明,投保人应及时提出保险索赔,要计算损失大小值。
●保险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时此保险标的的价值取得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保险索赔★★★★★如果保险财产全部损失,则应当按照全损进行保险索赔。
如果财产虽然没有全部毁损或者灭失,但其损坏程度已经达到无法修理,或者虽然能够修理但修理费将超过赔偿金额,都应当按照全损进行索赔。
如果保险财产没有全部损失,则应当按照部分损失进行保险索赔。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原则:
公平,公开,诚信20-22
●标准招标文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时间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
申请人须知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第一卷:
标准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图纸★★★★★
第三卷: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是对招标项目的通用型规定。
编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使用标准文本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的强制性★★★★★高频
■以往各部委或行业协会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不具有强制性使用的效力,而标准文件具有强制性使用的效力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标准文本
●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强制性规定★★★★★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的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某些条款,其他内容,招标人可参考。
文件
不加修改引用的内容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
.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的强制性规定★★★★★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
■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强制性规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
■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强制性规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三部分★★★★★
文件名称
组成
招标文件★★★★★高频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
工程量清单★★★★★
图纸★★★★★
技术标准及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高频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方式
投标人须知★★★★★高频
招标项目概况介绍和要求
招标程序★★★★★
对投标人的要求
●简明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简明招标文件使用★★★★★★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多(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具有更高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评审内容更细)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文件: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格式
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承包人的工作内容扩充了设计阶段任务,施工阶段有更高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要求,评审内容更为详细。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文件类别
适用范围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工期不超过12个月·
技术相对简单·
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共八章)★★★★★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文件(共七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量清单·
图纸
技术标准和要求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选择实力最强的人中标无限竞争)或投标邀请书(有限竞争)
●资格预审:
★投标之前,适合于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
★开标后评标前适于邀请招标公开招标预计人数较的也可以适于资格后审。
●可以邀请招标的★:
技术复杂,特殊要求,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人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费用占项目合同的比例过大。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高频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在投标前
适用于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在开标后评标前
适用于邀请招标
两者只是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时间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完全相同,均是考察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完成招标工程的能力。
●施工招标程序:
★★★★★最终目的是选择有能力的施工单位★★★★★高频
招标3个阶段:
招标准备阶段→接受标书阶段→评标决标阶段★★★★★高频
程序:
确定招标方→申请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发放资格预审文件→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召开投标预备会→接受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编写投标报告→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准备阶段工作:
1划分标段、2确定招标方式、3两阶段招标、4选择招标代理机构、5编制招标相关文件★★★★★高频
●划分标段:
优点
缺点
合同数量少
合同管理相对单一
有能力参与竞标的投标人相对较少,投标竞争的激烈程度降低
会有较多的分包,发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不能进行有效控制
合同数量多
可以充分利用多个施工承包人的技术、人力和技术资源,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建设周期
施工阶段的管理、协调复杂
●划分标段需考虑的因素:
★★★★★专业内容要求,施工现场条件,总投资的影响,其他因素★★★★★
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
将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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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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