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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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船舶污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加强船舶污染事件风险控制,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船舶污染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5信息报告程序
信息报送
5.1.1报告时限和程序
a)公司船舶发生船舶污染事件后,船长要立即启动本船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程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立即报告公司业务部调度室或直接报告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应急办主任)和当地海事主管机关,然后相关人员按上报流程逐级上报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b)公司在接到船舶发生相应等级污染事件的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天津港集团公司和中燃有限公司应急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以利于快速反应和有效救援。
对于延缓报告时间、影响救援时机的要严肃处理;
c)公司根据突发事故的类型和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d)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可随时上报;
e)公司船舶污染事件应急响应报告流程图(见附件1)。
5.1.2联系方式
公司应急办值班室(调度室)[24小时]:
电话:
022-、
VHF值班频道:
CH02
传真:
022-
公司安全监察部:
、
其他有关方的联系方式(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
报告方式与内容
船舶污染事件的报告分为船舶报告和公司报告中燃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中燃有限公司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从发现事件后应立即向中燃有限公司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
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船舶报告可用电话直接向公司应急办和有关主管机关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船舶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受害情况、污染面积及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情况。
随后填写《公司船舶污染事件报告表》(见附件2)。
公司初报可用电话直接向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随后填写《中燃系统船舶突发事件初报表》(见附件3)。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填写《中燃系统船舶污染事件报告表》(见附件4)。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6应急处置
事件分级
按照船舶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可控制性和处置要求,本预案划分四个事件等级:
即一级(特别重大事件)、二级(重大事件),三级(大事件)、四级(一般事件)。
6.1.1一级事件:
发生或可能要发生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和/或人员伤害在9人以上的污染事件。
6.1.2二级事件至四级事件参照交通部规定的水上交通污染事件等级标准确定事故等级,见表1。
表1JT/T458-2001《船舶油污染事件等级》
事故等级
油船
油船和非油船
货油
船用油
油性混合物
二级
(重大事件)
入水量>10t
经济损失>30万元
入水量>1t
经济损失>10万元
三级
(大事件)
5t<入水量≤10t10万元
<经济损失≤30万元
<入水量≤1t
5万元<经济损失≤10万元
经济损失>5万元
四级
(一般事件)
<入水量≤5t
3万元<经济损失≤10万元
<入水量≤
2万元<经济损失≤5万元
应急响应原则
6.2.1发生等级污染事件启动本预案,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中燃应急办。
6.2.2公司在启动本预案后,如果超出公司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要及时请求天津港集团、中燃有限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四级)向高(一级)逐级递进,当出现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跃进。
以快速反应、提高救助实效为原则。
6.2.3本专项预案分级响应基本原则
一级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向天津港集团公司急领导小组、中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其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政府相关部门联动处置;
二级、三级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向天津港集团公司急领导小组、中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中燃应急领导小组、上级应急领导小组联动处置;
四级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并报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
6.2.4应急启动条件:
a)发生船舶污染四级(含四级)以上突发事件;
b)超出公司所属船舶应急处置能力的事件;
c)应国家和地方政府或主管机关及中燃有限公司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d)公司职能部门认为需要处置的船舶污染事件;
e)各船舶提出要求时。
响应程序
6.3.1应急启动
公司应急办主任或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船舶污染突发事件报告后,应问清重要信息和情况,立即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应急办主任,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船舶污染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做出事件等级的判断,启动本专项预案。
6.3.2应急响应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工作组成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公司调度室,接受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配的任务,做好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搜集有关信息和资料。
(2)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对事发船舶的应急处置方案认真分析研究跟踪指导,联系各有关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源和信息支持,并将事发船舶应急行动过程、重要决策、效果和需求随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各方面的信息,遵循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密切配合当地政府、海事、安监、环保及有关单位的救助行动,积极提供有关信息的技术支持,监督、协调、指导海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事发船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努力控制事态的发展,使危害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6.3.3应急结束
当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审阅批准后送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视情向有关部门报告,船舶应急处置终止后,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措施
应急状态时,海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油污染事故处置工作要点见附件5),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对船舶污染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参与危害范围、事故等级的判定、修复方案等重大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发生船舶污染事件的船舶要及时、主动、如实地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便于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7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调度值班室保证24小时值守,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同时做好平时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保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主管机关、救援机构、船级社等一切有关部门通信联系。
应急办负责建立公司内部船舶污染事件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负责公司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
装备保障
7.2.1公司船舶和陆上单位要按照国际公约、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技术标准等配备应急设备/设施和救援物资;
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应急设备和物资随时可用。
各级安全监督职能部门要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
7.2.2公司船舶要登记可供应急响应的清污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清点和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安全监察公司应急办主任部要按照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设备和物资随时可用。
7.2.3建立健全应急储备物资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应急物资共享,动态管理。
应急状态下,公司负责与相关港口的清污公司签署应急服务协议,掌握其清污力量,并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调用。
应急队伍保障
7.3.1公司应急办收集专业应急清污救援单位的资料,以备急需时利用。
7.3.2以公司机关、司属各船舶、南、北疆油库、天津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为基础,加强人员应急反应能力的培训和防污染设备的管理,加强与相关清污公司协作和应急处置网络建设。
7.3.3充分利用还是主管机关的资源优势,补充公司在船舶污染应急能力方面的不足。
经费保障
安全监察部对公司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要做出预算,财务部门审核,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长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
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其它保障
为了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快速反应,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提供相关的其它保障,包括技术、治安、医疗等各项需求,当需要中燃有限公司协调、支持和援助时一定要及时提出,以保障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应急指挥机构的快速协调和支援。
8附则
定义
船舶污染是指任何类型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他油类(类油)物质入海造成水质污染,主要包括:
柴油、汽油、燃料油、含油污水及含油废弃物等。
预案备案
本专项应急预案报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天津海事局备案。
维护和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公约、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及时组织修订,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
并接受中燃有限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外审机构的监督、审核、不断自我改进。
当本预案有变动时重新报备天津港集团公司、中燃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局。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件
公司船舶海损事件应急响应报告流程图
公司船舶污染事件报告表
中燃系统船舶突发事件初报记录表
中燃系统船舶污染事件报告表
油污染事故处置工作要点
附件1公司船舶海损事件应急响应报告流程图
附件2公司船舶污染事件报告表
公司船舶污染事件报告表
表格编号:
船名
船长
报告人
船员人数
伤亡情况
报告时间
应急预案
外部救援
内部援助
向海事部门报告时间
向海事部门报告内容
环境状况
气象:
报告地点
船位:
N/E
载货情况
种类:
海域:
泊位:
数量:
污染原因
操作性溢油污染
供油作业中
受油船名
国籍
IMO
受油种类/数量
开泵/停泵时间
泵速/实际供油量
简述原因、估测污染程度、现场处置及所需援助情况:
受油作业中
作业泊位/供油船舶
商定泵速
事故性溢油污染
对方船名
简述事故原因、估测污染程度、现场处置及所需援助情况:
记录人:
签发人:
年月日
填报说明:
项目内容栏无内容填写时用“/”表示或不填。
附件3中燃系统船舶突发事件初报记录表
中燃系统船舶突发事件初报表
报告单位
电话
船籍港
航次
事故类型
出事时间
经度/纬度
海域
总吨/净吨
船长/船宽
型深/吃水
载货量
货物名称
建造地点
建造年月
船舶类型
主机功率
出发港
目的港
航向
航速
重油
轻油
淡水
船舶保险人
天气
海浪
水深
底质
轮机长
政委
有无伤亡
对方船籍
报告当局
潜在的危害
简述事故现场情况:
简述处置情况及其他情况:
报告人:
年月日
附件4中燃系统船舶污染事件报告表
中燃系统船舶污染事件报告表
单位名称
船籍
船级社
发生时间
船位
货物数量
实际吃水
船舶代理
双层底
燃油数量
气象条件
船舶污染类型
船舶污染源
水深、底质
简述船舶污染类型、船舶污染面积等情况:
简述事件发生的过程及采取的措施或其它情况说明:
签发人:
1、填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使用当地时间应用“L”表示,时间应精确到分钟;
经纬度使用(E/W/S/N);
“海域”指地理名称。
表内不适本船时可不填写。
2、如果事件单位是通过电话初报告的,要求补报此表
3、有关续报内容可详细报告,表格不够填写时另附纸报告。
附件5油污染事故处置工作要点
油污染事故处置工作要点
1了解和掌握污染情况
污染的种类和性质
(1)种类分:
污油、燃料油、润滑油污染等;
(2)性质分: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
触礁或碰撞造成的;
危及生命或施救造成的;
操作失误造成的;
设备故障造成的等。
污染物的数量和被污染的海域面积;
污染发生的时刻和船舶位置;
是否已报告海事主管机关;
船舶已采取哪些应急措施,效果如何;
是否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目前的气象、海况及发展趋势。
2应急处置工作要点
保持与污染发生地海事主管机关的联系。
提醒船长按《油污应急计划》、《溢油应变部署》采取行动。
根据不同的情况,指导船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或恶化。
必要时通知保险公司派律师或专业人员赴现场做好协调和后续安排等工作。
3油污染处理技术
防溢油扩散的方法
(1)申请专业清污队伍用围油栏将溢油围起来或引导到适当场所,以便回收处理。
目前常用的围油栏有:
固体浮子式、充气式、气幕式。
船上常用前两种,无论哪种形式的围油栏,其围油效果都受到流速和浪高的限制;
(2)船上可用可漂浮的大缆外缠吸油毡充当围油栏围堵溢油;
(3)用化学凝聚剂阻止油膜扩散溢油回收方法,用物理的方法回收溢油,是清除溢油最理想的办法,包括人工回收、机械回收、吸油材料吸附回收。
(4)当海上溢油无法用物理方法回收时,可采用化学油分散剂或其它方法,在海上直接处理掉。
油分散剂处理:
使用油分散剂会造成二次污染,使用前必须得到海事主管机关的批准,并将所使用分散剂的牌号及数量报告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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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 污染 事件 专项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