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调研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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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调研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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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类型,我们分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社区,采取实地查看、发放问卷、走访居民、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研工作。
一、社区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域鄂州,统筹城乡总体思路和一改两化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目前,全市共有社区122个,其中城市社区36个、集镇社区18个、农村新社区68个。
城乡社区统一按照1+8服务模式设置,即1为一个社区组织办公平台:
社区党委(支部)、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
8为八个功能性服务平台:
大厅便民服务平台、综治维稳信息平台、文体康复居家养老平台、卫生计生服务平台、社会组织活动平台、教育就业培训平台、超市购销服务平台(慈善超市或便民超市)、咨询代办服务平台等。
二、社区负担过重的原因及表现
经调查,社区工作普遍存在工作杂、任务重、压力大等现象,政府大部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下沉到社区,社区承接的工作事项大有12项(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安全生产、维稳综治、民政事务、武装、党群事务、统计、城市管理、网格管理、税务登记等),小有一两百项之多,社区干部大部分时间用来完成各职能部门下派的任务、应付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印制各种资料台账等,无暇开展服务社区居民的活动,偏离了社区是自治组织的本位。
(一)社区工作重心不明确。
政府大量工作向社区延伸,各类活动进入社区。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成了各职能部门不可缺少的左右手。
一些职能部门对社区的地位和自治性质缺乏认识,把本应部门承担的工作转嫁给社区,增加了社区工作量,社区频于完成政府事务性工作任务,无暇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如各类报刊杂志征订任务、社保参险任务、环境卫生任务等。
据了解,人社部门将新农保缴纳任务移交给社区,并与社区签订责任状,要求辖区内年满16周岁到60周岁居民每人必须参保。
根据人社部门划定的人数,社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完成参保任务,但由于社区空挂户多、外出打工者多、人口流动量大,社区难于按照规定的人数完成参保任务。
为了完成责任状任务,社区只好对无法联系和不愿参保的人员进行垫付缴纳,增加社区负担。
社区内的街、路、巷环境卫生,环卫部门应是工作的主体,社区做好协助和宣传工作,但现状却是本位倒末,环卫部门成了监督单位,社区成了责任的主体。
为了迎接环卫部门检查,社区干部往往还要到辖区内的街、路、巷负责打扫卫生。
(二)社区与政府关系不明确。
社区被当成各职能部门的下级单位,频于接受上级安排的各种检查、考核、评比。
政府各部门通过对社区进行检查考核来评价自身工作完成情况,不定期对社区进行检查并要求社区建立相关台账。
据了解,我市在党风建设、安监、计划生育、信访、拆违控违、综治维稳等六个方面对社区工作采取一票否决制,任何一个方面工作不达标就不能评先评优。
针对各项检查,社区需制作各类牌子和台账应付,基本每个社区都有十几块牌子、几十类台帐、上百本档案,很多内容都是交叉重复,如社区教育台帐、计生台账、消防排查台账等。
消防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本应是消防这样专业机构,社区只应配合消防搞好消防的排查和宣传工作,但现在这项工作却成了社区为主体,消防部门负责督查社区。
同时,还要求社区建立排查档案3套,分别交由市、街道、社区存档,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不说,还增加了社区经费负担。
(三)社区工作权责不明确。
各职能部门把责任、矛盾下放到社区,社区有责无权,频于给居民出具各类证明。
如民用住宅楼里经营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商业保险身份证号、姓名、性别不一致,出国务工旅游担保,婚史情况,房产证明等等都要到社区来开据证明。
社区公章使用范围不明确,社区公章成了万能章。
同时,社区还需处理大量因盖章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加了社区负担。
(四)社区工作经费标准不一,费随事转经费过低。
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所有费用由街道统一支付;
农村新社区仍然属于村级体制,经济条件好的新社区,工作经费较多,经济条件差的新社区,工作经费短缺;
目前,我市最难的应属集镇社区,年工作经费仅2万元,还要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费随事转经费执行中,城市社区按2009年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计生经费按每年5万元的标准补贴到社区,街办按2:
1的比例配套;
低保工作经费由民政部门根据社区规模及工作量,按每年万元的标准直接补贴到社区;
社会保障工作经费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贴到社区;
集镇和农村新社区未实行费随事转政策。
社区承接政府各部门大量工作,需要提供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除必要的工作经费外,所执行的费随事转经费涉及的单位面窄,标准过低,有的社区甚至于无费随事转经费,如统计部门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环卫部门的清洁卫生治理等未执行费随事转政策。
为完成各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差额部分有的社区靠出去化缘来维持社区各项工作开展。
(五)社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福利待遇不明确。
一是工作人员流动性太大。
目前,我市社区工作人员由两委成员、公益岗人员和相关部门招聘的专干组成,但公益岗位人员每个人只能在有效工作期间享受一次公益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则必须更换一次新人,人员更换过于频繁,一些年轻的、有工作能力、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才却不能留在社区工作,刚适应了工作岗位就要换人了,这种机制严重制约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的发挥。
二是专干人员待遇不一。
社区专干人员是由各部门招聘,承接本部门各项事务到社区,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各单位负责发放,出现同工不同酬,做事多的工资低,做事少的工资反而高的现象,极大地挫伤了专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法及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我市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工作,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我市即将出台《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准备上市委会议。
《意见》围绕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全面要求,从三个方面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
(一)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
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全面清理现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明确社区工作职能,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需委托社区公共服务站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需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交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承办。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待遇。
1、社区工作经费。
按照2000户居民以下社区不低于6万元/年、20003000户社区不低于7万元/年、3000户以上社区不低于8万元/年的标准、党员活动经费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便民社区建设资金按照每个社区10万元/年的标准由区(开发区)、街道(乡镇)负责落实。
2、社区干部工作报酬。
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方式,按照社区主职基本报酬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合理确定社区干部基本报酬。
社区主职、副职和其他社区干部之间的基本报酬按照1:
:
的比例确定,社区干部每人每年绩效报酬不少于基本报酬的10%。
3、社区干部待遇。
要求为社区干部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建立社区干部体检制度,提倡有条件的街道(开发区、乡镇)每3年对社区干部组织一次体检。
有条件的地方对连续3年符合《XX市社区两委班子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综合实绩五比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鄂州办发[2013]12号)(以下简称《办法》)考核优秀或连续任主职15年以上的社区主职干部,在继续任主职期间享受街道(乡镇)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
对严格执行计生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社区干部,应享受与在岗职工离退后工资提高5%的同等待遇。
(三)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大力培育和完善专业性、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区管理和开展多式的社区服务活动。
基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让这些社会组织成为承担政府职能的重要载体,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社会需求,通过他们的合理承担,减轻社区干部的负担。
建议由上级部门出台一份规范性的社区准入制度文件。
明确规定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由谁准入、准入什么,社区公章使用管理范围,如社会救助、劳动保障、计生服务、社区矫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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