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乡村保洁合同范本1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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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XX村、XX村;
XX镇XX湖村;
XXX乡河平村、XX村;
开发区XX村;
XX镇XX村。
具体见附件《乡镇过境主干道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估算值)》
注:
具体保洁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附:
1、某县乡镇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方案;
2、国省县乡道路保洁面积统计表。
3、作业内容
(1)乡镇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居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和转运到中转站或乡镇指定场所。
(2)乡镇主干道绿化带养护和绿化带内卫生保洁。
(3)乡镇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小广告清理和喷涂。
(4)乡镇主干道洒水、冲洗、降尘、除雪,路面和花砖人行道等高压冲洗、去污。
(5)乡镇主干道两侧和街区水面、城河、公园、过境河道、居民区沟渠水面等的卫生保洁。
(6)乡镇主干道垃圾桶、果皮箱、公交站台、路灯杆、公共宣传橱窗、配电柜、公共花槽、体育设施、邮政电信箱柜和其他环卫设施清洗和养护。
(7)做好假日、节庆及各级检查、视察、观光等卫生保障工作,全力配合镇村做好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服务期限:
三年
四、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
10%,由中标人直接向财政缴纳。
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还。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承包经费三年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承包经费元,平均每月万元。
甲方减去当月扣减金额(扣减金额开票缴入财政专户)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承包经费。
当月考核扣减金额由招标人开票缴入财政专户。
六、清扫保洁工作职责及要求:
1、对承包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装潢装修垃圾和乱倒渣土的处理。
所有清扫收集的生活垃圾必须运送至乡镇垃圾中转站,或乡镇指定场所。
其他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倾倒。
2、承包区域清扫保洁范围包括道路的主次干道、人行道、绿化带以及道路两侧垃圾的收集,清扫保洁要到边到角。
3、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的具体要求:
(1)高压冲洗车、洗扫车作业时间:
24:
00-7:
00(当最低气温降至2摄氏度以下时,停止清洗作业,待气温回升时再进行清洗,确保路面干净清爽,作业时间和方式由甲方另行通知)。
(2)洒水降尘作业时间:
14:
30-17:
30,夏季增加一次,时间为上午8:
00-11:
00。
(3)慢车道、人行道清洗时间:
7:
00—16:
30。
(4)垃圾收集要实行机械化作业,垃圾桶、果皮箱要做到巡回清掏,做到不满不冒,保持周围卫生整洁。
4、清扫、保洁要达到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纸屑、无灰尘、无污水、无杂草等,及时清理影响整洁的砖头石块等杂物和零星垃圾,确保承包区域干净利落。
清扫时,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路牙、下水道进水口、行道树周围进行全面清扫。
保洁时,要做到电动三轮保洁车与人工保洁相结合,并用大小扫把、簸箕等工具清理路面和绿化带上的沙石、泥土、果皮、塑料袋、纸屑、烟蒂、饮料包装盒(瓶)等垃圾,作业人员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绿化带符合质量要求。
5、“牛皮癣”清理范围及标准要求:
清扫保洁区域可视范围内(一般延伸50m)的建(构)筑物立面、店铺(卷闸门)、围墙(门)、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路面、桥梁、路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路牌、公交站亭、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接线杆箱、电缆线杆、电话亭、书报亭、宣传栏、邮箱、路灯杆及岗亭、交通隔离带、窨井盖、管线、树木以及其他设施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
“牛皮癣”要做到即现即清,同色、规范覆盖,不留痕迹。
6、清扫保洁过程中,遇有人乱扔、乱倒生活和建筑装璜垃圾、乱泼洒污水、抛洒建筑材料时应礼貌劝阻,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乡镇政府。
7、夜间清扫保洁过程中不得扰民。
8、清扫保洁后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至中转站、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严禁焚烧垃圾、严禁运输途中抛洒滴漏、严禁随意倾倒垃圾。
9、承包区域内的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容器保持整洁完好,周围无杂物、无零星垃圾堆放,保持干净整洁,垃圾容器每天擦洗一次。
环卫垃圾桶有损坏的要及时发现并更新,费用由乙方自理。
10、雨天清扫工人要积极推扫积水,雪天要清除积雪,保持道路清洁。
11、负责承包区域内乱倒渣土以及道路上零星泥土、石子、黄沙等的清除,清理的渣土倾倒指点由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倾倒。
12、发现施工单位或者“三车”(渣土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污染路面,应在第一时间通报甲方,并立即组织人力、机械进行清理,保证路面干净整洁。
13、机械、车辆发生故障等原因致使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应及时调配车辆,确保清扫保洁质量。
14、清洗时要先用洒水车高压冲洗路面,将路面垃圾、灰尘、泥沙、车辆轮胎磨损的橡胶粉尘等冲至路边由洗扫车洗扫,保持路面的清洁,降低空气中的灰尘度。
15、机械化作业车辆出车率要达到100%,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要达到100%。
16、禁止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把编织袋挂在保洁车上捡装垃圾。
清扫保洁人员要做到“人员、质量、时间、路段”四落实,杜绝“两薄”,实现“主干道随脏随扫,全天候保洁”。
17、中标企业要为环卫工人配备四季全身保洁专业服装和雨衣,费用由中标企业负担。
清扫保洁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上岗,按时上下班,搞好交接班,确保在岗率100%。
18、普扫、保洁要纵到底、横到边(即两段交接处无空白点,两侧墙到墙)不漏扫,不积存垃圾,保洁认真,做到手勤、脚勤,及时收集两侧人行道上袋装垃圾,当班垃圾在交接班后及时倾倒。
19、清扫保洁人员作业工具齐全,保洁车要做到车随人行、垃圾不外溢,车辆保持整洁。
20、中标企业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数量和标准配备垃圾桶,费用由中标企业负担。
配置道路两侧的果皮箱和垃圾桶要及时清理,保持果皮箱、果皮箱的整洁完好。
21、雨后要及时清扫积水,雪后应及时组织扫雪、融雪。
广告清除管理
1、按照“夜涂晨清,全天保洁”的工作要求,以主次干道两侧为重点,逐步向背街小巷延伸,最终达到全覆盖,彻底铲除“城市牛皮癣”。
2、主干道两侧树木、电线杆、墙璧、橱窗等处的乱贴乱画要在每天早晨7点前清理完毕,次干道两侧的乱贴乱画要在每天中午12点前清理完毕。
水面保洁
1、水面漂浮物要及时打捞。
2、绿化带内杂草、杂物不准超高15公分,不准有垃圾、塑料袋、纸屑等。
机械化清扫作业
1、按规定时间、路线完成清扫作业任务。
作业时间是早上7:
00前,下午13:
00后。
2、机械化作业不丢扫、不漏扫、不扬尘、不抛酒漏滴,按规定地点倾倒垃圾、污水。
3、作业车体清洁,无污物,标志明显,作业时要开启指示灯,行车速度适宜,保证质量,作业文明,不扰民。
4、每次出车应有自检记录,入库时间。
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操作。
三、垃圾中转运输工作职责及要求:
1、承包区域垃圾必须保证日产日清,不留垃圾过夜。
运输垃圾车辆应覆盖,不得遗撒,对抛洒的垃圾,司乘人员应及时清除。
2、垃圾运输车应经常冲洗,保持车身清洁,要及时打药灭蝇和喷撒空气清洁剂,保持运输车辆周围无异味。
3、因机械故障造成中转不灵,承包人须组织人工装载,不得使垃圾堵塞中转站或暴露于街道,影响市容。
4、机械、车辆发生故障等原因致使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应及时调配车辆,确保垃圾及时运输。
5、运输车辆应根据甲方要求加装GPS定位系统,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垃圾中转运输设备正常使用,出现故障必须及时维修,并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四、承包责任:
1、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佩证上岗。
3、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作业车辆并为所有车辆办理保险,保证车况良好、运转正常。
4、乙方负责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人员工伤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和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承包期内应按照国家、省、市、县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用工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和有关福利待遇(如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环卫工人节日补助费等)。
劳动用工纳入县人社部门的巡查机制之中,违规违法用工被县人社部门发现的,根据情况扣除相应的承包经费。
6、乙方应强化对员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出现因乙方责任而上访等现象,造成影响的,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7、乙方应对使用的环卫工人、驾驶员、管理人员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按照各乡镇最低垃圾桶配置数量购置和摆放垃圾桶,发现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更新。
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要具备完成作业内容的环卫专业道路清扫、洒水、冲洗和垃圾清运车辆以及绿化养护专业工具。
七、甲方对乙方的检查考核办法:
实行县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镇政府二级督查考核模式,以乡镇政府为主,建立分级负责的考评制度。
主要通过上路巡查、下发督办文书、考核奖惩等方式进行。
每个乡镇满分各100分。
第一包各乡镇为:
共800分。
二包各乡镇为:
分。
考核实行罚款加扣分制,扣分与经济挂钩进行考核,每0.1分为100元。
具体详见各项工作考核细则。
(一)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标准
1、乙方不按照规定人数上岗,发现每班次每减少1人扣减2分,并限定一周内补充上岗,不按要求补充上岗的,每班次每减少1人扣减5分。
2、作业班次的时间应按甲方的规定执行,确需调整的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每例扣减1分。
3、未按规定次数进行清扫的,每条主次干道每次扣减5分,每条巷道和城乡结合部每次扣减2分。
4、清扫不全面、不彻底、有漏扫的,一处扣减0.5分。
5、未按规定次数进行冲洗、洗扫、洒水除尘的,每条主次干道每次扣减5分,每条巷道和城乡结合部每次扣减2分。
6、路牙、绿化带、树根、雨水口、垃圾桶(池)、果皮箱四周等区域清理不彻底,一处扣减0.2分。
7、垃圾容器不按规定擦洗、清掏的,一处扣减0.1分。
8、杂草未清理的,一处扣减0.5分。
9、在清扫保洁时间段,作业区内(含绿化带)有暴露垃圾,一处扣减0.2分;
有果皮、纸屑及塑料袋等废弃物,一处扣减0.1分。
10、清扫保洁区域可视范围内(两侧一般延伸50m),每天8:
30后“牛皮癣”未清理的,一处扣减0.1分。
11、在作业区域内焚烧垃圾、树叶的,一处扣减0.5分。
12、作业人员上岗未按规定着装的、把灰尘、垃圾等扫入下水道或绿化带的、违反安全规定随意穿越马路或翻越安全护栏的,每例扣减0.2分。
13、作业时间内迟到、早退、脱岗、窜岗、聚众聊天的,每例扣减0.2分。
14、清扫和保洁出现人员空缺,每例扣减0.2分。
15、生活垃圾未送至垃圾中转站,不按指点地点随意乱倒垃圾的,一次扣减0.5分。
16、道路的积雪、结冰、积水不及时清理的,按每条道路扣减3分。
17、建筑渣土、装璜装修垃圾不及时清理的,一处扣减2分。
18、对污染路面的渣土、沙石等不及时清理的,一处扣减2分。
19、道路垃圾桶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留有垃圾过夜(时间截止为晚上12点),一桶一次扣减0.2分。
20、垃圾车辆运输途中不密闭运输,一次扣减2分,对滑落垃圾,司乘人员不及时清除的,一次扣减2分。
21、垃圾运输车辆车身不整洁、一次扣减0.5分。
22、垃圾运输一律送至乡镇制定场所或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沿途乱倒的,每车次扣减10分。
23、垃圾中转不及时或因修车或机械故障造成中转不灵,乙方未及时组织人工清理,出现垃圾桶溢满未及时清运、桶满垃圾围桶或桶空垃圾围捅的一处扣减0.2分,垃圾涌上道路影响市容等现象,一处扣减2分。
24、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乡镇设置办公室和管理人员1—2名,没设置办公室和配备管理人员的,扣减20分。
公司经理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否则,一次扣减0.2分。
抽查中发现管理人员不在岗的,一次扣减1分。
有事请假要有请假条,并按排好代办人员,否则一次扣减2分。
乙方应按照甲方或乡镇政府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否则,一次罚款1000元。
25、节假日、迎检、重大活动以及其他各类特殊活动时,乙方不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的,一次扣减20000-50000元;
出现卫生质量问题的或造成影响的除按考核办法扣减外,另扣减20000元。
26、因作业质量出现问题,受到省、市、县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除按考核办法扣减外,另扣减20000-50000元,并责令乙方做出书面说明。
一年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予以终止合同。
27、乙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发现一例扣减0.5分;
未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的,发现一例扣减0.5分;
未及时支付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发现一例扣减500元;
造成工人上访的,每次扣减2000元。
一年内造成三次以上上访的,甲方将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28、甲方组织各种形式的督查,如“两代表一委员”、市民志愿者等按照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兑现的模式强化对乙方履约情况的监管。
督查考核人员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固定证据、填写日考核表,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予以确认,并在考核表上签字,乙方拒绝签字或不及时赶到现场以及对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未纠正的(1、主干道在10分钟内纠正,2、其他问题在20分钟内纠正),督查考核人员在考核表中记录,说明情况签字确认并根据考核办法加倍扣减。
29、乙方应服从承包区域乡镇政府的监督管理考核,不服从的一次扣减10分。
30、负责乡镇过境省道沿线(含村庄段)可视范围内的暴漏垃圾清运、路面抛洒清理、小广告清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园林绿化养护考核标准
详见《某县园林绿化养护考核实施细则》
(三)奖励措施。
1、承包方按年度,可参加县环境卫生先进单位评比评选,如因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县先进单位,接受县政府表彰。
2、作业单位在承包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被县委、县政府确定为有功部门,经作业单位申请,县环境整治部门审批,可延长承包期,如承包期间连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在下一轮承包中享有优先权。
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及日常工作中,被市、县通报表彰的给予1000元——2000元奖励。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上述检查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2、监督乙方劳动用工、工资发放、办理所聘人员相关保险等。
3、按月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承包经费,具体支付费用为合同费用减去当月考核扣减费用,不设底限。
4、协调乡镇协助乙方处理因环卫作业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对乙方管理人员及班组长的聘用有建议权。
6、承包期内如遇路面维修、改造等,致使乙方机械化作业无法进行,甲方可根据机械化作业实际成本相应核减经费。
7、甲方要遵循《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中第18条、第29条、第30条、第32条的规定,并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中第44条、第45条、第46条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8、合同到期的最后一月人员工资由美好办统一代发,不再拨付给承包商。
9、甲方检查发现垃圾桶配备数量不够或毁损、丢失后不及时(3日内)更换补齐的,为保证卫生质量,甲方将代为购置补齐,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10、乙方负责对环卫服装、雨衣、环卫工具、小广告清除工具、绿化养护工具的购置,服装式样应经甲方同意,人员毁损服装应及时更换,购置和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为保证完成作业内容,乙方应配备清扫保洁人员不少于100人,侧挂电动垃圾收集车不少于8辆,洗扫车不少于4辆,洒水车不少于4台。
2、合同生效后,乙方需对道路和美好乡村示范点的卫生死角、积存的建筑、装潢垃圾、杂草等进行全面清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用工并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按2015年不低于某县最低工资保障水平标准发放工资。
4、乙方必须按法律规定发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并逐步提高工人的福利待遇。
5、乙方为工人提供环卫作业标志服、垃圾桶、果皮箱等,样式由甲方确定,乙方负责采购分发。
6、乙方购置的环卫车辆,品牌、型号、吨位等由甲方确定,乙方负责采购。
7、乙方应在某县成立分公司,分公司经理需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环卫管理的经验,要配备管理人员、配备督查车辆。
乙方每条路段的人员配置、车辆配备、作业方案需报甲方备案,日常人员变动后,次日上报甲方,以便甲方在督查时核对。
8、乙方应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包括节假日、迎检、雨雪天气以及其他特殊迎检迎查,一会两节情况等,并报甲方备案。
9、节假日、迎检、重大活动以及其他各类特殊情况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增加垃圾收集次数,增加冲洗、洗扫、洒水次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作业及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县美好办、乡镇政府和甲方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11、承包期内甲方清扫保洁面积扩大的,由甲乙双方参照中标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拒绝。
12、要遵循《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中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34条、第37条、第44条、第45条、第46条规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检查中有作业质量问题的,县政府、乡镇政府和甲方可在乙方的承包经费中扣减相应的费用。
2、乙方作业质量出现问题,自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纠正的,甲方有权组织人员突击整改,所需费用从承包经费中扣除,并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3、承包期内,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调整等,乙方无条件执行。
4、承包期内,如因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乙方将承包项目转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给他人的。
(2)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重大保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4)出现问题屡教不改的(一年内连续2次,累计5次的)。
(5)在承包期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作业质量标准严重下滑达不到规定要求并被县级及以上市容管理局通报或被媒体曝光,一年内达到三次的。
(6)出现因乙方责任而上访造成影响的,一年内累计达到三次的。
(7)经县政府、甲方和乡镇政府检查考评,一年内月考核得分连续三个月低于所包乡镇总分75%分的,累计一年内6个月低于所包乡镇总分75%分的。
(8)严重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经甲方或乡镇政府就同一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
(9)清扫保洁从业人员,没有按核定人员到位,经二次责令未改正的。
(10)违反劳动纪律、法规或规章,不能妥善解决与作业人员之间劳资争议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11)在工作中,发生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给甲方或乡镇政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甲方或乡镇政府声誉的(两次连续在新闻媒体曝光、有关行政部门公开点名批评、群众因同一事件投诉三次以上的。
(12)投标文件中的证照、证明、业绩等中标和签定合同后,发现查核实为虚假的。
十、承包经费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承包经费三年总额为人民币元。
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承包经费元,平均每月元。
当月考核罚款由环卫主管部门开具财政票据缴入财政专户。
十一、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中标价的10%),严格履行合同期满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1、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服务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本《合同书》。
6、附件一《某县乡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评分标准》
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好的,任意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2015年月日起至2018年月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局一份,招标采购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
某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见证方:
某县政府采购中心
(印章):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
某县汴河路15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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