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工作计划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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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工作计划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汇编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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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机遇;
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已经到来,特别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解决*农业大省的人口问题提供了机遇;
中部崛起与中原崛起战略的实施,将为*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机遇;
大力实施科教兴豫、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战略,将为提高我省人口素质,实现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本强省转变提供机遇;
随着我省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为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机遇;
随着城市化水平提高,将有更多的农村居民转为城市居民,生育政策和生育观念也将随之改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造了条件。
人口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
人口总量持续增长。
“*”期间,我省将迎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年平均出生人口比“*”期间多10万;
人口总体素质有待提高。
全省现有各类残疾人数523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5.5%。
在每年出生的110万人口中,出生缺陷的婴儿总数达7万左右;
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
我省已步入老年型社会,老龄化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预计20**年全省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840万左右,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8.4%;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
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
人口就业压力大;
流动人口日益增多。
20*年流动人口1500多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将有更多的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现阶段的低生育水平尚不稳定,群众生育意愿尚未根本改变;
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技术服务网络不健全,设备简陋,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信息化建设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
一些计划生育干部管理和服务能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些地方的领导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艰巨性认识不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远未形成;
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基础差的地区生育水平偏高。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保证。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省2020年人口总量必须控制在1.07亿。
人口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经济目标的实现有重大影响,如果不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将直接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拉大与东部省份的差距。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是推进城市化、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非农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重达到60%以上,城镇人口达到50%以上,而20*年*城镇化水平仅为30.65%。
要实现城市化目标,必须树立大人口观,破除制度性障碍,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是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由于我省人口数量多,人均资源占有量低,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
要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统筹考虑人口发展问题,把控制人口、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是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建立节约型社会方针的实施,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加依靠科技进步,更加依靠人力资源的增强和人口综合素质的提高。
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必须加快人口事业发展,强化教育的基础地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为实施中原崛起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我省人口多、增长快,人口素质低,结构不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就业压力大,不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造成巨大压力,而且存在人口安全隐患,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力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问题,综合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切实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从根本上解决好我省人口问题。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时期,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制度创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关注区域人口安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1、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
解决人口数量问题是根本,稳定低生育水平是重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难点,提高人口素质是关键,解决人口结构问题是长期的任务。
在未来人口发展中必须立足根本,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关键问题,统筹解决*的人口问题。
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确立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有效地惠及人的发展,将公共资源优先安排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来。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的投入,把人口发展投入纳入公共财政,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切实维护好弱势人群的发展权利,促进人口问题的平稳解决。
3、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改革完善社会经济政策。
根据*人口基数大、素质低、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的省情,要坚持现行的生育政策长期不变。
改革完善影响低生育水平稳定、妨碍人口素质提高、牵制人口结构优化、阻碍人口合理流动的一些社会经济政策,形成有利于人口优化发展的政策环境。
4、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机制。
根据新时期人口发展的特点和重点,按照“研究战略、制定规划、创造环境、依法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和整合人口管理部门的职能,立足于“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引导、政策推动,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建立促进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平衡发展的调控体系。
(二)发展目标
——人口发展目标:
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01亿,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不超过6.5‰;
大力提倡优生优育,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基本正常;
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40%左右。
——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
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0%以上;
技术服务基层网络得到加强,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大力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基本实现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建立起新的工作机制;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体制,20**年各级财政投入达到人均30元,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奖励扶助和小康工程全面推开;
继续改革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
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建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和省级数据中心;
逐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序、政策法规完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保障体系。
*
三、主要任务
(一)运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1、坚持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完善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体系。
全面实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完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措施。
继续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实现由单纯控制人口向综合解决人口与发展问题转变,实现以行政措施和“惩罚多生”向综合应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和奖惩并举转变。
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客观评价各地工作水平,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落实的考核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
坚持分类指导,对工作水平不同的地区下达不同的目标,制定不同的标准,使用不同的方法,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2、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引导群众自觉避开生育高峰阶段,最大限度减少生育堆积,在全社会形成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强大舆论氛围。
科学编制和分解人口计划和工作目标,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严格执行生育政策,整顿二孩生育秩序,对违法生育的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狠抓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
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自觉实行晚婚晚育、推迟生育的育龄群众给予表彰和奖励。
建立人口出生预警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信息,有计划、有步骤地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
(二)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大力开发人力资源
1、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出生人口素质是人口素质的基础。
提高人口身体素质,首先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要加强科学知识的普及,使广大干部群众重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利用计划生育网络优势,以农村地区为重点,以可以预防的严重、高发的先天性疾病为突破口,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开展优生咨询服务。
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县乡服务机构的装备水平,到20**年,全省90%以上的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具备常见遗传病和生殖道感染及导致出生缺陷的其他环境因素的筛查能力,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期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病咨询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大力提倡住院分娩,推广新法接生,减少产伤和新生儿窒息发生。
积极预防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疾病。
实施儿童与青少年健康促进计划。
给儿童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和适宜儿童身心发育的良好空间。
关心贫困地区少年儿童的营养不良状况,降低农村5岁以下因营养不良患病率。
关注部分少年儿童营养过剩问题,定期开展儿童营养改善和营养监测工作。
在青少年中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改变少年儿童体能下降的状况。
特别要重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的身体健康,从经济上、生活上给予帮助。
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努力控制各种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和地方病,预防和控制艾滋病。
继续推行“预防爱滋,关爱健康”爱心四项行动(宣传教育、安全套推行、自愿咨询检测能力建设和关怀救助),实行100%安全套工程,对患艾滋病的妇女实行母婴阻断。
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体质。
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健制度,解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保健问题。
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提高健康素养,引导人们养成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
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
依托计生网络,对育龄妇女宣传普及保健知识。
有效整合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形成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防治体系,开展以生殖道感染为主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到20**年,85%以上的育龄妇女得到相关服务。
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证避孕措施及时有效,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流发生率。
2、全面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
各级人民政府充分运用政策法规手段,实现教育超前发展,加大教育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
重视一切形式的教育,包括正式教育和非正式教育,短期教育和临时教育,电视网络、扫盲、知识下乡等。
重视发展中小学教育,提高儿童入学率,加强扫盲工作。
加快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完善。
大力提高劳动年龄人口的科技素养和职业技能。
着力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
改善目前流动人口基本无一技之长或技能低下的状况。
3、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建立健全和谐社会意识形态和信用体系。
加强公民基本道德素质和行为规范体系建设,建立法律普及与法律援助系统;
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实施劳动技能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健康的心理和高尚的情操,增强青少年道德修养,注重防止青少年危险行为的发生;
关注人口心理健康问题,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矫治各种心理卫生疾病。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性矛盾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运用教育、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治理。
继续深入开展“幸福家庭行动”和“关爱女孩行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
全面实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修改和完善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财政、农业、教育、劳动、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给女孩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氛围。
建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领导责任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目标责任管理。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对象(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跟踪服务。
建立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B超操作医务人员严格管理,并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沟通信息。
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进行选择性别引流产、溺弃女婴、虐待妇女的案件。
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0*—2020是我省社会抚养比的一个低谷期,要抓住有利时机,加速我省的经济发展,为老龄社会的到来奠定丰厚的物质基础。
加速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国家、家庭、个人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加快社会保障的法规体系建设。
制定同解决老龄化问题相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
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养老的环境。
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
通过培育民间组织或自愿延长劳动年龄等方式,发挥老年人才优势,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以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突破口,继续发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两种养老方式,逐步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农村老有所医问题。
(四)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
进一步深化户籍、就业、社会保险、土地等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省统一、城乡统筹的劳动力与就业市场,促进人口与劳动力在地区间、城乡间的合理、有序流动。
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建立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为主与流出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产业工人同等的公共服务、发展机会和公平待遇。
进一步拓展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功能,建立与就业信息平台、劳动资源管理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对城乡、区域间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进行动态分析,及时为政府出台引导政策提供依据,继而实现要素在城乡、区域间的有效配置。
(五)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一是改革户籍制度,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使农民工普遍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服务和待遇,尤其要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逐步建立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是推进城镇化进程,坚持大型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三头并举的发展方针,加快以大郑州为龙头的中原城市群建设,提高城市群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促进人口合理流动;
三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非农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等第三产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转移。
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积极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优化外围环境,创造条件,吸引外资企业在我省办厂。
加强对劳务输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积极推进劳务输出的产业化经营,推动劳务向国外输出;
四是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强竞争力。
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实施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为农民工开办免费课堂,进行实用性较强的技能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五是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力就业中介组织,加强对劳务输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积极推进劳务输出的产业化经营;
六是发展多样化的就业形式,鼓励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和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四、重点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新机制
要在20**年前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运行机制,基本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所有县(市、区)基本达到《*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工作标准》要求。
进一步加强基层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和完善依法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队伍建设、考核评估监督等经常性工作机制,不断在领导决策机制、利益导向机制、经费投入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政府和社会群团合作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稳步提高。
(二)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实行农村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全社会形成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局面。
对政策外生育对象依法落实处罚措施,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继续完善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制度。
(三)健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进一步落实《*省人口与计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措施。
在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逐步建立起以奖励、优待、减免、帮扶、保障、救助为主体,以“幸福家庭行动”为载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
进一步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奖励费发放制度。
开展对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家庭送健康、送技术、送希望、送温暖活动。
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与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充分利用相关社会经济领域的发展成果,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和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和措施。
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期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
逐步建立农村计划生育长效“节育奖”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困难家庭的救助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制度。
(四)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互联网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系统框架。
建立新型生育文化理论体系,广泛开展“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论述、国情省情、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以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女孩行动”。
育龄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接受率达到85%以上。
不断巩固省和地方各级广播、电视和党报等经常性的专题栏目,栏目开办率省级达到100%,省辖市和县级达到95%以上,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新闻舆论宣传氛围。
做好宣传领域的改革创新,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更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领域。
(五)加强服务网络建设
强化计划生育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与服务模式。
按照新时期任务要求,进一步拓展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科学制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的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纳入地方公共体系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的要求,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对县站、中心乡所进行扩建、改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县乡技术服务体系。
搞好村级服务室规范化建设。
力争到20**年形成具有严格质量保证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网络,覆盖全省98%以上的人群。
进一步强化县、乡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的服务功能。
增强依法执业和依法服务的意识。
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服务站所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合理配置人员结构,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学术交流和科研队伍培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积极推广应用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先进技术成果。
继续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证避孕措施及时有效,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流发生率,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
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并发症和事故报告制度,逐步建立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维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
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
健全免费发放网络,努力扩大销售网络,最大限度地向不同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产品。
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做好艾滋病预防工作,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六)创建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省城镇化“*“规划》实施后,社区管理作为城市基层管理的重要方面,政府将直接服务基层,将实行县级区直管社区的管理模式,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行政管理资源、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增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
以社区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增强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推行“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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