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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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地质环境评价84
第九节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及公众参与情况86
第十节关于规划实施措施的说明87
第六章规划指标落实情况88
第七章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说明89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引导黄兴镇(以下简称“本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依据本镇土地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和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黄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引导本镇域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本镇域内的所有土地。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本镇位于长沙县中南部,地处东经113°
04´
~113°
14´
、北纬28°
03´
~28°
11´
之间,土地总面积8419.64公顷。
其东接干杉乡和江背镇,南抵浏阳市和跳马乡,西邻长沙市雨花区,北靠榔梨镇。
2005年全镇总人口45340人,其中城镇人口10125人,农村人口35215人,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
本镇地处浏阳河畔,属平原地形。
地貌以平原为主,兼有山丘、岗地。
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境内最高海拔47.1米。
境内水资源丰富,浏阳河自东南流入,环北沿边界向北流出;
另有小Ⅱ型水库两座。
本镇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温暖潮湿、四季分明、春夏多雨、秋冬多旱、暑热期长、严寒期短。
年平均气温17.2℃,年平均无霜期275天,年平均降水量1368毫米。
本镇紧靠长沙市武广新城区,处于湖南“长株潭”一体化经济圈北核心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京珠高速、上瑞高速两条交通大动脉擦身而过;
长株高速公路纵贯南北,且设有互通与黄江公路相接;
规划中的三环线将从镇内横穿而过;
镇区距黄花国际机场8公里,距长沙县城10公里,距湖南省政府8公里。
本镇是辛亥革命元勋黄兴和共和国大将许光达的故乡,是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区、省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本镇农业发达,是长沙地区无公害蔬菜主要供应地之一、浏阳河百里万顷花卉苗木产业带的前沿窗口,镇内有全国最大水培蔬菜观光园—绿世界、中南五省最大的气调果蔬保鲜库—长沙华中气调果蔬保鲜有限公司等知名涉农企业。
本镇依托浏阳河风光带及黄兴故居、许光达故居等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旅游。
镇内初具规模的蓝田“农家乐”生态旅游区闻名全省。
本镇200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31亿元,比1996年增长258.17%,年均递增率15.23%;
完成工业总产值6.05亿元,完成农业总产值8.74亿元;
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731万元;
实现财政收入998万元,比1996年增长328.10%,年均递增率17.54%;
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643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
2005年全镇农用地6727.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90%,其中耕地3633.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16%(耕地中基本农田2558.00公顷);
建设用地1233.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65%;
未利用地459.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6%。
具体见表1-1。
表1-12005年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基期年(2005年)
面积
占全镇土地总面积比例
土地总面积
8419.64
100.00
农用地
农用地小计
6727.28
79.90
耕地
3633.51
43.16
基本农田
2558.00
30.38
园地
447.38
5.31
林地
1662.99
19.75
其他农用地
983.40
11.68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小计
1233.07
14.65
城乡建设用地
小计
1022.00
12.14
城镇
53.41
0.63
农村居民点
925.23
10.99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31.19
0.37
采矿用地
12.17
0.14
交通水利用地
202.48
2.40
其他建设用地
8.59
0.10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小计
459.30
5.46
水域
386.46
4.59
自然保留地
72.84
0.87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以耕地、林地为主。
2005年,全镇耕地、林地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43.16%、19.75%,合计占土地总面积的62.91%。
2、土地利用程度较低。
2005年,全镇土地利用率94.54%,比长沙县低3.09个百分点。
3、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较高,布局零散。
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为75.03%;
聚居农户四户以下的零星农村居民点个数占全镇农村居民点个数的72.58%。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城镇空间扩展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
本镇城镇建成区坐落于北部的平原地带,地势平坦、资源环境优越,周边分布着大量优质耕地。
镇区扩展势必会占用大量优质农田,这使得城镇空间扩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2、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大,利用效率低
2005年全镇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262.74平方米,超出《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确定的人均140平方米上限标准。
农村居民点布局中,聚居农户四户以下的农村居民点个数达到1760个,占全镇农村居民点个数的72.58%。
四、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潜力
本镇土地综合整治可补充耕地233.21公顷,主要来源于耕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土地开发。
1、耕地整理潜力
规划期间,通过对部分耕地内的沟、渠、田、林、路、田埂坎及零星土地的整理,可新增耕地96.40公顷,占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潜力的41.33%。
2、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采取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腾退宅基地等整理措施,可腾地175.18公顷,其中新增耕地57.38公顷,占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潜力的24.60%。
3、土地开发潜力
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坚持“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因地制宜确定开发后用途”的原则。
本镇通过土地开发,可新增耕地79.44公顷,占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潜力的34.06%。
第三节县级规划下达指标
长沙县下达给本镇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如下:
表1-2长沙县下达给黄兴镇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表
单位:
公顷
指标名称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3634
3510
3264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2558
2030
建设用地总面积
1233
1479
197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1022
1200
1557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97
356
875
园地面积
447
467
507
林地面积
1663
1598
1468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291
872
建设占用农用地
248
743
建设占用耕地
189
566
补充耕地任务量
64
191
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平方米)
120
弹性指标
有条件建设用地区
1195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以县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为依据,统筹调控建设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全面落实用途管制制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原则。
坚持从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举;
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集约利用土地原则。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统筹发展原则。
根据本镇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立足本镇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4、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立足构建良好生态环境,倡导生态型土地利用方式,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加强宏观调控原则。
加强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增强土地规划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节规划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一)区域产业发展定位
1、加大农业开发力度,以花木产业、蔬菜等郊区农业产业为重点,发展优质、生态、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2、依托武广新城,大力发展商贸、金融、教育、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建设区域性服务中心;
3、积极承接长沙市区各类市场搬迁,建设以蔬菜、生鲜食品和水产品市场,副食及日用品市场,家电和零配件市场为主的大型现代市场群;
4、发挥人文和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滨河旅游、农业旅游、历史旅游、生态旅游为特色的旅游业。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见表2-1。
表2-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表
目标年
一、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70.74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人)
6.32
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总人口(万人)
11.19
城镇化水平(%)
79.00
城镇人口(万人)
8.84
农村人口(万人)
2.35
三、城镇建设主要目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平方米)
≤100
四、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城镇空气质量优良率(%)
≥95
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
10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森林覆盖率(%)
20
二、土地利用目标
(一)土地利用战略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资源质量,发展规模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2、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改造现有交通道路,提升道路等级,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
4、根据县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确定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布局,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用地向城镇内工业小区集中。
5、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城镇、中心居民点或基层居民点集中,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二)土地利用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2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30公顷。
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020年建设用地控制在1930公顷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539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875公顷以内。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72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743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542公顷以内;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农用地不低于105公顷。
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由2005年91.72万元/公顷提高到2020年366.54万元/公顷;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由2005年1.96公顷/亿元下降到2020年0.82公顷/亿元。
4、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目标
2006-2020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223公顷。
5、弹性目标
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用地区控制在1195公顷以内。
6、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2020年,生态保护用地保持在1272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0%。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具体见表2-2。
表2-22006-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表
总量目标
3633.51
3531
3325
2030
1233.07
1465
1930
1022.00
1194
1539
96.77
447.38
468
509
1662.99
1605
1489
增量目标
181
54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补充农用地
35
105
78
233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95.58
97.05
100.00
单位建设用地地区生产总值(万元/公顷)
91.72
183.33
366.5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公顷/亿元)
1.96
1.58
0.82
弹性目标
1195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
2020年农用地6101.07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626.20公顷。
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79.90%调整到2020年的72.46%,下降7.44个百分点。
一、耕地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结合城乡一体化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得以实现。
耕地由2005年的3633.5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324.82公顷,净减少308.69公顷。
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3.16%调整到2020年的39.49%。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30.00公顷,在原保护面积2558.00公顷的基础上,减少528公顷。
二、园地
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挖掘现有园地的生产潜力。
调整园地布局,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发展。
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推进特色园地规模化和基地化。
园地由2005年的447.3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509.47公顷,净增加62.09公顷。
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31%调整到2020年的6.05%。
三、林地
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生态林地;
重点加强浏阳河流域、主要公路沿线防护林地保护和建设。
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
林地由2005年的1662.99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488.50公顷,净减少174.49公顷。
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9.75%调整到2020年的17.68%。
四、其他农用地
保障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必需的其他农用地面积。
其他农用地由2005年的983.40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778.28公顷,净减少205.11公顷。
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1.68%调整到2020年的9.24%。
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实现建设用地与人口协调增长,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根据《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控制指标,优先确保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满足必需的城市、建制镇用地需求;
结合新农村建设,满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必需的村镇建设用地需求。
2020年建设用地1930.18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697.11公顷。
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4.65%调整到2020年的22.92%,增加8.28个百分点。
一、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022.00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538.88公顷,净增加516.88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2.14%调整到2020年的18.28%。
其中:
城市用地由2005年的0.00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10.00公顷,净增加310.00公顷。
城市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00%调整到2020年的3.68%。
建制镇用地由2005年的53.4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518.74公顷,净增加465.33公顷。
建制镇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63%调整到2020年的6.16%。
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05年的925.23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663.86公顷,净减少261.37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0.99%调整到2020年的7.88%。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31.19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2.34公顷,净减少8.85公顷。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37%调整到2020年的0.27%。
采矿用地由2005年的12.17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3.95公顷,净增加11.77公顷。
采矿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14%调整到2020年的0.28%。
二、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由2005年的202.4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76.47公顷,净增加174.00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40%调整到2020年的4.47%。
三、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8.59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4.82公顷,净增加6.23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10%调整到2020年的0.18%。
第三节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20年未利用地388.39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70.91公顷。
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46%调整到2020年的4.61%,下降0.84个百分点。
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调整情况具体见表3-1。
表3-12006-2020年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调整表
目标年(2020年)
期内净增减
比重
8419.64
0.00
6101.07
72.46
-626.20
-7.44
3324.82
39.49
-308.69
-3.67
509.47
6.05
62.09
0.74
1488.50
17.68
-174.49
-2.07
778.28
9.24
-205.11
-2.44
1930.18
22.92
697.11
8.28
1538.88
18.28
516.88
6.14
城市
0.00
310.00
3.68
建制镇
518.74
6.16
465.33
5.53
663.86
7.88
-261.37
-3.10
其他独立
22.34
0.27
-8.85
-0.11
23.95
0.28
11.77
376.47
4.47
174.00
2.07
14.82
0.18
6.23
0.07
388.39
4.61
-70.91
-0.84
386.46
4.59
379.19
4.50
-7.27
-0.09
9.20
0.11
-63.64
-0.76
第四章土地利用分区
第一节土地用途区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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