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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程师
4.1指导项目试验室开展工作。
4.2负责施工中过程试验合格的符合性。
4.3参加质量回访,组织项目试验人员参加各部门的培训、学习、提高素质。
4.4熟悉混凝土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业主监理有关规定。
4.5贯彻试验新标准,推行试验新标准。
4.6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计划尽早确定该项目所需混凝土配合比,并及时通知试验室准备。
第五条
项目试验室
5.1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合同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及业主、监理有关工程试验、检测
规定,全面负责项目工程的试验工作。
5.2负责申请配置与项目工程相匹配的试验、检测仪器,建立键
全的试验设备台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5.3按规定周期对试验、检测设备进行标定,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5.4作好项目试验工作的计划,提前完成施工现场所需要的各项试验,取得可靠的试验数据,指导工地现场施工。
5.5负责工程材料的进场检验和质量监督。
5.6负责作好各类原材料试验、过程试验、现场所需各种配合比设计,及时提供试验报告,供项目部合理选定各类原材料。
5.7根据工程进展及时、迅速的完成现场施工的各类试验、检测工作,并及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签认,保证施工工序的正常衔接。
5.8积极进行技术创新,通过比选合理的施工混凝土配合比等方式,合理降低工程施工成本。
5.9负责试验原始资料的整理保管,对混凝土、砂浆试块强度等质量情况进行技术统计,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及公司工程部。
5.10负责试验资料的编制、归纳、汇总、存档,参与项目工程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参加工程交竣工资料的验收。
5.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设备的购置、管理
第六条
仪器设备购置
6.1新上项目由项目试验室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列出试验设备配置计划,报公司工程部。
公司工程部根据试验设备配置计划表,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配,不能调配的,由公司工程部根据购置计划,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工程部组织招标采购或委托项目招标采购。
6.2
施工过程中需要增补的试验仪器设备,单件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须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呈公司领导审批后,按公司设备管理办法招标采购。
单件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由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购。
但所采购的仪器必须满足规范和业主要求。
第七条
仪器设备验收
7.1
购入的仪器设备由公司工程部指派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及时验收。
验收时,要认真检查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与计划订货合同、单据等是否相符;
仪器、零配件是否与装箱单一致,是否齐全。
操作说明书、合格证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项目试验室要把握好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如发现有破损、短缺或规格不符等情况,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部门提出办理退、换或赔、补等手续。
项目试验室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不得拖延,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2
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调试、检定或校准。
7.3
对未经验收而认可的劣质或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将追究擅自认可的部门负责人或同意认可的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4
仪器设备验收时,应同时注意有关技术资料的验收,以备日后使用。
第八条
仪器设备管理
8.1仪器管理权限
8.1.1试验仪器设备统一归口公司工程部管理。
8.1.2试验仪器设备按“固定资产”和“一般仪器”分别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8.1.3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应分别建档,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对失职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追究其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1.4对废置的仪器设备,报公司工程部,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使用单位履行报废手续。
8.2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8.2.1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说明书、全套技术资料、图纸、履历书、检定证书等)交给试验室有关人员保管。
(使用操作人可持复印件,供检测查阅使用),建立试验仪器设备档案。
8.2.2将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维修使用记录归档保存。
项目试验室仪器设备检定后,及时将《仪器设备一览表》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8.2.3仪器设备归档应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丢失、损坏。
否则,追究项目试验室负责人责任。
仪器设备转移时,档案随仪器转移移交。
8.3
仪器设备周期定检管理
8.3.1建立仪器设备周期定检台帐和周检计划表,并指定专人负责,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8.3.2送检仪器设备应根据量值溯源规定,就近就地送交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8.3.3自检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规程进行检定,并填写自检记录及自检证书。
8.3.4所有送检仪器和自检仪器必须与设备台帐相符,实行表实管理。
对该工程暂时用不上的仪器设备,应进行封存,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对修理后检定(校准)仍不合格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报废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8.3.5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如因管理失误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项目试验室主任责任。
8.4
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
8.4.1仪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实行定人管理,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8.4.2使用人必须取得岗位合格证,并熟悉仪器设备性能,才能上岗操作。
8.4.3主要仪器设备,须挂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
8.4.4仪器设备要设置标示牌,应按公司统一规定编号。
8.4.5实行定期保养制度,保证设备仪器设备运转正常。
每次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擦洗清理干净。
8.4.6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及时向试验室主人报告。
8.4.7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8.4.8仪器设备转移,必须由原项目部进行保养、维修、包装,派专人护送到指定位置。
按项目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清理办理交接手续,保证移交的仪器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对移交的仪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认为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拒绝交接,追究其项目负责人及试验室主任的责任,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章
试验工作管理
第九条
公司工程部试验工作管理
9.1公司工程部要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
行。
9.2工程项目中标后,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项目试验室主任和试
验人员人选;
公司工程部根据工程和业主要求配备相应试验设备,
及时协助项目部组建试验室,报请甲方验收。
9.3统筹兼顾,调遣或购置上场项目所需要的试验设备。
9.4对重、难点工程项目,公司工程部派人到现场,协助项目试验
室开展工作。
第十条
项目试验室管理
10.1
试验室检测文件和标准的准备:
应根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要求,试验室主任在试验检测工作开始前,应组织准备齐全试验检测工作必须依据的标准规范、试验规程、检验评定标准、原材料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10.1.1
按工程合同要求建立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在使用之前要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
10.1.2在试验人员到位、试验设备安装检定合格后,由试验室主任负责填定《试验室资质申请表》,上报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资质申请,并报备公司工程部,质量监督部门经验收全合格后,试验室才能正式开展工作。
10.1.3为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的有序进行,开工前,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由试验室主任负责提出试验检测计划,并分工负责,将分项试验检验工作落实到每个试验人员。
10.2原材料的试验和检验。
10.2.1原材料的定义:
指用于工程中的钢筋、预应力钢材和锚具、水泥、砂、石、石灰、粉煤灰、沥青、矿粉、外加剂等材料。
10.2.2项目在采购主要材料之前,材料采购部门应填写《材料试验检验通知单》交项目试验室,由试验室主任指派试验人员配合材料采购人员到货源处取样,进行性能试验。
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与供应方签订供应合同。
10.2.3试验室对进场的主要原材料按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的批量进行检测试验。
10.2.3.1对于进场的原材料,试验人员按规定频次进行取样送样,取样要有代表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严重处罚当事人。
10.2.3.2半成品应有质量合格证及其技术资料,进行外观检查,
按标准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合格者允许使用,不合格者,及
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0.3工程施工过程试验、检验
10.3.1试验室在工序施工之前,应完成工序质量控制所必须的各项基础试验,并提出控制参数和数据。
10.3.2试验室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试验人员在工序进行前做好各种配合比的设计与试验工作。
以便指导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对用量较大的各种材料的配合比,应进行优化设计。
尽可能的降低施工成本,并将砼配合比优化情况报公司工程部。
按要求分别对工序质量和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指导施工生产。
10.3.3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室应按合同、规范或业主的要求,并按相应的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检验工作。
10.3.4混凝土试件制作,测定混凝土坍落度,测定砂、石含水量等频率较高的检测项目,试验人员按规定的取样地点、时间进行检测试验。
10.3.5每道工序完工后,项目试验按检验文件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填写检验试验结果的记录、报告、台帐结果按规定程序上报。
10.3.6工序检验和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试验室及时按规定渠道将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采取处理措施,并按规定重新检验,直至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10.4工程交工验收前的试验检验工作
10.4.1在交工验收前,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试验人员参加,依据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工
程进行全面检验。
10.4.2当所有规定的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试验室应将所有试验记录、报告移交给项目资料人员。
10.5试验检测原始记录
10.5.1试验室对试验检测的原始报告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表格,原始报告和记录要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有试验、审核、标准人签字及试验日期,并加盖试验专用公章,有些还要求加盖“CAM”章。
10.5.2工程试验检测记录应使用签字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没有填写的地方应划“-”。
10.5.3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
10.5.4原始记录如果需要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并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同时加盖更改人印章。
10.5.5试验室由于记录类别多,应有专人负责整理记录,规定文件资料借阅、查找制度,对外发出的报告及上报的资料应建立总台帐。
10.5.6试验室所有的质量记录,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向业主提供足够份数,其余质量记录由试验室装订成册移交项目资料人员。
10.6项目试验室工作的检查评价
10.6.1试验工作内部检查评价
10.6.1.1试验室的工作的内部检查,由项目总工程师或委托项目
技术管理部门并会同项目内部监理工程师进行,内部检查也可由上级工程部组织进行。
10.6.1.2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
10.6.1.3检查的内容包括本办法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实施情况。
10.6.1.4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工作负责人应向委托检查单位提交审核报告,其报告应列出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条款。
10.6.1.5试验室对检查记录和报告应予保存。
10.6.2试验工作评审
10.6.2.1公司工程部或项目总工师召集有关部门对试验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会议上进行逐项讨论和审核。
10.6.2.2内部评审中应针对试验室质量体系和工作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和改正措施,并确定纠正措施实施负责人和完成时间。
10.6.2.3评审应进行记录,内部评审记录应纳入单位的文件进行管理。
10.7试验文件、技术规范、规程管理制度
10.7.1对于上级、甲方、指挥部下发的文件,首先进行登记,由试验室主任将文件内容及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责任人,并遵照执行。
10.7.2试验室要配齐标书要求使用的所有技术标准,规范,试验规程及与试验室工作有关的标书中技术规范部分。
10.7.3技术标准、规范、试验规程等是公用书籍应登记,按手续借阅归还,不得私人独自占用,调动工作时及进交回。
10.7.4技术标准、规范、试验规程等试验室要有清单,确保试验
室使用的是有效版本。
10.7.5作废的文件或规范要及进清理,盖作废章并履行文件和资料销毁规定。
10.7.6试验人员外出学习带回的专业技术性资料,试验室要登记保存公用。
10.7.7试验室要指定专人对试验室文件、标准规范等登记、发放、借阅、使用、保管、销毁等。
10.8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的填写与检查制度
10.8.1试验检测记录、报告、台帐等质量记录,采用监理工程师或指挥部统一规定的格式。
10.8.2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等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准确完整,试验结果正确,评定结论明确。
10.8.3所有试验记录项目不能有空白,没有内容的填“-”或“无”。
10.8.4试验报告中的数字保留、修约等要与试验规程要求的一致。
10.8.5试验记录按表格设计要求,签字齐全后方可有效。
10.8.6试验记录更改时,更改人必须在表中备注或更改内容联合会处签字或盖更改人章。
10.8.7试验记录要按试验项目分类,统一编号,做到记录、报告、台帐三统一。
10.8.8试验记录、报告要分类分项存放,便于查阅、上报及归档。
10.8.9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质量记录可供业主和第三方查阅。
10.8.10试验记录由专人专柜保管,保管丢失、损坏、霉变,借阅或发出的报告等要进行登记。
10.9试验室安全制度
10.9.1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安全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0.9.2试验人员必须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加强对电、火、水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10.9.3对于化学药品要有严格的发放、使用规定,废液处理不要污染环境。
10.9.4试验室安全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指出,并有要责令停止违章工作。
10.9.5对于试验室所用的电源、火源、电器线路等不得随意变动。
10.10试验质量保证制度
10.10.1试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才能在指定岗位上进行试验工作。
10.10.2试验人员要依照标准、操作规程、合同要求等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数据要真实可靠,对试验数据负责。
10.10.3试验设备要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0.10.4试验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标定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10.10.5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室的环境、温湿度条件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10.10.6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与步
骤进行。
10.10.7对试验所得数据进行可靠性分析,如实准确填写在试验记录中。
10.10.8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主要依据,要履行审核手续。
10.10.9试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设专人管理。
10,11试验外委制度
10.11.1外委试验要委托有资质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试验机构进行。
10.11.2外委试验要建立委托试验台帐。
10.11.3委托试验要填写委托检测项目,使用的试验规程和评定的标准。
10.11.4送样的数量、规格、型号、代表的数量、有无监量旁站等在委托试验单内填写清楚。
10.11.5取试验报告时,要检查试验报告是否符合委托要求,包括试验数据和试验项目。
10.11.6委托试验要经项目总工批准,试验室予以实施。
10.12标养室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砼试块、砂浆试块应在标准条件下进行28天的养护,才能测定强度,现制定标养室管理制度:
10.12.1试验室应建立砂浆、砼试块的标准养护室,即温度20±
3℃,相对湿度90%以上,标养室的面积满足需求。
10.12.2标养室内应设试块放置架,试块放在架上彼此间距为10-20MM。
10.12.3标养室内加湿装置必须保证喷出的水是雾化状态,不能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10.12.4砂浆、砼试块标准养护室检验周期为半年。
标准养护室检验应满足要求,如其中一条不符合要求,应及进调整。
10.12.5标养室(箱)应设专人管理,每天按时进行温度和湿度的测试,并记录。
当发出温度、湿度有差异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10.12.6标养试块注明日期、编号。
标养室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10.13试验台帐制度:
试验室应建立试验台帐,要求台帐编号连续,编号与报告上编号吻合,各类试验台帐每年整理一次,并存档备查。
主要台帐有:
10.13.1各类原材料试验台帐。
(原材料包括:
钢筋、钢铰线、水泥、砂、石子、粉煤灰、沥青、矿粉、外加剂等)
10.13.2各类施工试验台帐
10.13.3试验委托台帐
10.13.4各类报告发送登记台帐
10.13.5不合格试验台帐
10.13.6有见证试验台帐
10.13.7各种配合比发送台帐
10.13.8试验仪器、设备台帐
10.14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0.14.1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10.14.1.1样品丢失、仪器零部件丢失
10.14.1.2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丢失
10.14.1.3由于人员、设备、环境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10.14.1.4检测过程发生人身伤亡。
10.14.1.5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损坏。
10.14.2凡违反上述规定均为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10.14.3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10.14.4事故发生三天内,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有关部门。
10.14.5事故发生后,试验室主任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类似事故发生。
第五章
附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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