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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建立的青云亭是马六甲华人的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一座寺庙,青云亭里供奉的主神是观音菩萨,“惟青云亭为开基佛刹”[]“夫亭之兴,以表佛之灵”[]。
配祠神主要有“妈祖”、“关帝”、“大众爷”(土地神)、“三宝公”(郑和)、孔子等等,同时还有许多华人祖先的排位,他们与观音佛祖共处一寺,相安无事,显示出中华民族宗教信仰的的特色——泛神崇拜。
这种特色使得当地华人一起共同治丧祭奠,求神问卜,有利于民族团结。
正如1867年《重修青云亭碑记》云:
“碑我呷人(指马六甲华人),春秋享祀,朝夕祈求。
农安陇亩,贾安市廛,千祥云集,百福骈臻。
此青云亭之所由也。
”[]因此,青云亭虽以观音为主神而又不称观音寺,原因就在此。
(二)甲必丹时期的青云亭与马六甲华人社会
1.葡、荷统治下的马六甲华人社会
1511年,葡萄牙侵占马六甲,对马六甲的人民(包括居住在马六甲的华侨)而言是一次空前巨大的灾难。
在葡萄牙占领马六甲的当天,即血洗了整个马六甲城。
到处劫掠、屠杀,把掠夺过来的东西由官兵分赃,所到之处,不论男女老少,概不赦免,一律格杀,被屠杀者不记其数。
此外他们还将马六甲变成一个确保其亚洲海上贸易通路的要塞,变成了它对东南亚进行侵略和掠夺的据点。
而居住在马六甲的华侨华人在进行商业贸易时,不仅受到当地人民的掠夺和剥削还受到殖民者的各种迫害和奴役。
《东西洋考》有言:
“本夷市道稍平,既为佛朗机(葡萄牙)所据,残破之后,售货渐少。
而佛朗机与华人酬酢,屡肆辀张,故贾船希往者。
直诣苏门答腊(指亚齐)必道经彼国。
佛朗机见华人不肯驻,辄迎击于海门(指海峡),掠其货以归。
数年以来,波路斯绝。
”[]可见殖民者对华人贸易进行了蛮横的干涉,疯狂的掠夺,使得华侨贸易日渐萎缩。
1641年荷兰从葡萄牙手中夺取马六甲,使得马六甲又一次遭到空前的浩劫,完全变成了一座废墟。
依旧实行海盗式的掠夺和对华侨进行残酷的奴役,压榨和掠夺包括华人在内的各族人民,正如一位著名的资产阶级学者描述的那样“葡萄牙人用鞭子来惩罚人,荷兰人则用蝎尾来惩罚人。
”[]荷兰攻陷马六甲以后,估计幸存的华人华侨大约三四百人,在荷兰统治三十年后,华侨华人的人数依旧那么少,没什么改变,这也可侧面反映出当时的马六甲华侨华人是受到多么大的剥削和压榨,以致人口未增。
2.青云亭的演变——甲必丹时期
为了更好的统治当地的人民,自葡萄牙殖民者占领马六甲后便在那里开始实行甲必丹制度,任命马、华、印等各民族首领为甲必丹,作为殖民当局的基层官吏,以便分而治之。
荷兰夺取马六甲后,沿用了甲必丹制度。
直到1824年,英国占领马六甲不久后就将甲必丹制度废除了。
在长期的甲必丹制度之下,华人甲必丹实际上成为当地华人社会领袖。
17世纪郑芳扬出任华人甲必丹后,为了更好的团结马六甲全体华人,创建了青云亭,使得青云亭即成为华人各种宗教仪式的场所,也是华人社会活动的中心。
之后历任华人甲必丹和青云亭亭主都以青云亭为办公的场所,使得青云亭具有华人“公堂”的性质。
而郑芳扬被称赞“善政早播于闾阎,芳名久载于史册。
”[]青云亭的出现,对于维系马华社会的关系,促进华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甲必丹时期的青云亭与马六甲华人社会
身为侨领的华人甲必丹既是殖民政府的下级官吏,又是广大华侨华人的代言人。
作为殖民政府的下级官吏,“甲必丹是荷兰统治的必要上,由重要华人一致所推举者为侨长,以施行法律,维持秩序为任务而批准之。
给以处理民事之权,并附有将重要罪犯移交于荷兰当局审理之义务。
”[];
作为华侨华人的代言人,华人甲必丹要不断为华人争取应有的权利,大力发展华人公益事业,于此同时要处理好村内的大大小小的事务,所有的丧事、各地的普度祭祀以及各类民生福利等。
办事的根据主要是华人的乡规民约和传统习惯,即“率由旧章、遵先人之道。
”[]因此,青云亭“不仅是华侨宗教活动的中心,也是当时马六甲华侨排忧解纷的场所,华侨之间的纠纷,涉及华侨本身的一般性事件都到青云亭来处理,荷兰殖民当局也把有关华侨的治安秩序问题交与青云亭,由甲必丹负责。
”[]
历届华人甲必丹为马华社会做出过巨大的贡献,在青云的碑刻中有许多的记载“(李为经)悬车此国,领袖澄清;
保障著勋,斯土是庆;
抚缓宽慈,饥溺是兢;
捐金置地,泽及幽冥。
”[]“我人之流寓于甲也,或善贾而囊空,(曾其禄)则资其财;
或务农而室磬,则劝之力;
或赌博而忘友,则设禁为之防;
或死农而无依,则买山为之葬。
”[]他们慷慨解囊,帮助华人公共事业,如李为经捐出三宝山作为华人的墓地,蔡士章又建三宝山祠和宝三亭,并且拿出自己的财产作为青云亭的公共财产。
他们一生都为华人社会鞠躬尽粹,死而后已。
附:
历任马六甲华人甲必丹一览表[]
任次
姓名
出卒年
籍贯
备注
第一任
Notchin
1586年—1648年
或认为是郑芳扬之父
第二任
郑启基
1632年—1677年
福建省漳州市
字芳扬
第三任
李为经
1612年—1688年
福建省泉州市
字君常
第四任
李正壕
1662年—1708年
字仲坚,李为经之子
第五任
曾其禄
1643年—1718年
福建省厦门市
别号六官
第六任
未详
或以为是曾其禄之子
第七任
或以为是曾姓之人
第八任
曾宪魁
1725年—1765年
乳名照官
第九任
陈承阳
1703年—1784年
第十任
陈起厚
1748年—1794年
又名德馨
第十一任
蔡士章
1750年—1802年
又名乔
第十二任
曾有亮
1771年—1822年
又名专一
第十三任
曾世芳
二、1824~1915年青云亭与马六甲华人社会
(一)青云亭的演变——亭主时代
1824年,英国人占领马六甲,不久就在当地废除了甲必丹制度。
马六甲华人于是推举侨领出任青云亭亭主,以代表原来的甲必丹。
“原夫兰城(即马六甲)青云亭,凡是之掌,皆由甲必丹。
盖甲必丹之名,是由和兰(荷兰)赐爵所立也。
迨旗号即更,政归大英,则革旧律而鼎新法,乃尽去各色人甲必丹,遂致有缺乡党之长。
凡排难解纷,宁人息事,将由谁之主宰耶?
于是,我先辈诸公,立长以主之,咸为尊号曰亭主。
所谓官有正条,民有私约者此也。
”[]当时,福建泉州籍华侨梁美吉“素抱大志,……拯弱扶孱,令闻久钦于昔日;
排难解纷,仗义夙称乎当时。
……童叟怀其豪侠,士商服其才干,咸以亭主推之。
”[]这位声誉威望的梁氏被推为青云亭第一任亭主,从此青云亭亭主取代甲必丹成为华人社会的领袖,青云亭则变成一种特殊的华人自治机构并发展成华人社会的最高领导机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青云亭亭主制度持续了近百年之久,期间先后共有六位华人出任亭主并且此六位亭主皆为福建省人,亭主制度直到1915年被殖民当局所取缔。
马六甲青云亭历届亭主表[]
任期
原籍
梁美吉
1824年—1839年
福建省泉州南安县
薛佛记三妹之丈夫
薛佛记
1839年—1847年
福建省漳州漳浦县
陈金声
1847年—1864年
福建省永春州
薛佛记姻亲
陈明水
1864年—1884年
同上
陈金声之子,薛佛记的女婿
陈明若
1884年—1893年
陈明水之弟
陈若淮
1893年—1915年
陈明水之子
(二)亭主时期的青云亭与马六甲华人社会
亭主时期的青云亭组织结构渐趋完善,成为马六甲华人社会最高的领导机构。
1.权力组织机构
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后,青云亭的权利组织系统已经越来越严密和齐全了,成为维系马六甲华人社会的有力组织机构。
“青云亭最高的组织机构是公议部,由正负亭主、四大理、大理公项、总巡、及里长等组成,平均每个月召开一次‘同堂会议’,讨论亭内外各种大小事务。
遇有重大事件,关系全体华族社会者,则由青云亭发出传单,在亭内召开全埠华团特别大会,共商解决途径。
(1)正、负亭主
亭主是青云亭最高的领导者,是青云亭的灵魂和主脑。
亭主不是由殖民地政府所委任的了,而是由公议部及华团附议推选而产生的,“亭主选举法,当梁美吉时,虽说是童叟士商服其才而推举之,但由董事即会首届中推举的方法,还是没有改变。
”[]副亭主选举也是如此,“……今要举陈齐贤君堪任副亭主之职,经众赞成此举。
旋即议决于七月十五日传单与众侨商,邀请至亭会议此事,询问愿表同意公认否。
”[]此外,正负亭主的任职是终身制,一旦任职,就不可半途而废。
“亭主是终身职,因此就任的仪式,极其隆重。
一方面可以表示华侨的力量,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信士的支持。
陈明水当就任仪式时,身穿清朝耀眼的官府。
”[]亭主陈敏政于1911年染病,不能处理事务,欲交出印信,停止亭主职务,青云亭召开同堂会议决定“本亭诸耆老,实是无权可准亭主辞职。
亭主要主持每月召开的‘同堂会议’,也要处理亭内外的大小事务,同时掌管诸佛神产业的地契。
“又是日陈思福君已将先亭主陈敏政公所收掌本亭佛祖及诸神明之厝地各呀兰字,带至亭内,交过众职员面前。
”[]副亭主在亭主之下负责全马华人的事务,“凡青云亭公事以及呷中我华人之事,不论大小诸务,副亭主须当照拂办理,以代亭主办事,兼本亭亦必须要诸耆老巡顾,方为妥宜……”[]此外副亭主也要掌管各普通产业的地契,“又今日有承故陈温源官掛沙人陈圆池官、林助生官同至亭内,向诸头人面前交回陈温源官所掌本亭之荷兰街八号厝后空地二万二百三十八号呀兰字一张,……”[]
(2)四大理事
四大理事四大理事的简称,其地位仅次于副亭主,在副亭主之下处理华族事务。
四大理是由里长中票选公推选举出来的,选出之后要虔诚的祷告佛祖,“今日诸耆老经定议,同堂签举薛祈安官及陈齐贤官二位,承作本亭四大理之职,旋即众人同在佛祖座前,点烛拈香祷告……永远庇佑其福寿康宁焉。
”[]四大理不是同时掌握事务,而是轮流掌管事务,每四年轮值一次,每次任期一年,其后又改为两位轮值,每次任期一年。
“……然四大理四位,每名务当掌理一年。
若轮构其掌理之人,凡有应办之公事,务宜进前办理,不得推诿。
此外四大理还兼任产业信托人,以‘四大理直捞智(信托人)’为印信,“又议诸耆老同堂详查四大理实有兼作本亭直捞智之职,现今着造‘本亭四大理直捞智’之印一个,以便常用。
”四大理的任职也是终身制但可申请退职。
(3)大理公项
大理公项是青云亭公议部一个特别的职位,掌管青云亭的财政,即亭内诸神明的收支账目,“又议为本亭大理公项杨镇海官竟已身故,旋由副亭主陈温源官接本年正月初一日起,暂行代理本亭诸神明收支各账项。
”[]自杨镇海逝世后,大理公项一职被取消,改用聘雇受薪之职员,“……是日诸耆老定议,从此本亭免行公举大理公项一直,着雇用一人,掌理本亭诸神明收支各账项,每月还副辛金银三十元。
”[]此外“财副”、“管银”是其助理,相当于会计和出纳。
(4)里长
里长是公议部最基层的官员,由地方居民推选或由同堂会议公推或由同堂会议派人探访而产生的。
“一议为本亭主及诸耆老同堂议定,公举王乌石官承作万怡力地头里长之职。
”“又议为曾清秀君提议,为查喏申、亚罗牙喏……本亭拟举各地里长一位云云。
旋经众职员议讬薛祈安君,代为访查各处地方,何人堪充辞职,然后付众表决。
”[]他们一方面是地方上的代表,另一方面又是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因此他们即所谓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中间人。
里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街区的华人事务,其数不定,大致是依据各街区居民的数量而定的。
“凡诸里长,倘遇其乡党等人有事,不论大小情务,理宜排难解纷,劝之和睦,免伤和气,以免公堂争讼之嫌……”[]
当时,马六甲各华人聚居区都设有里长。
大致的分布情况是:
计宝锡里十名、八芝兰里四名、鸡场街里二名、东街纳街五名、小吊桥里三名、万怡力里三名、干冬地头里及吉黎梦里各一名。
里长的任期没有限定,一般担任到退休年龄,但也可以终老于职。
(5)其他各职
炉主、头家是青云亭下属各华人寺庙的主管,任期为一年。
在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一前后由当地华人抽签选举产生,炉主一人,头家若干人,主要是负责主持各寺庙的宗教活动并掌管各寺庙的开支。
上述各主要官职除炉主和头家外,都可列为“头人”之处,所谓头人是指无俸薪的民选官吏,但是他们可以因为出任头人而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而且又能在丧葬祭祀等方面享有某些特权,因此许多人一任就是终身。
青云亭组织系统表[]
2.青云亭社会组织功能
青云亭是马六甲华人的宗教活动中心,是广大华人交往、联谊的中心。
其在马六甲华人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
(1)祭祖和崇祀保护神
青云亭跟早期的东南亚华人寺庙一样,它们都具有祭祖和崇祀保护神的功能。
亭主时代的华人社会,其宗教祭祀非常盛行,除各区庙寺所供奉的神明仙佛的诞辰的祭祀外,还有全埠性的华人祭祖活动,主要是在清明节和盂兰盆节时,祭祀活动一年四季,轮流地循环着。
华侨对诸神虔诚的祈望心理和对祖先虔诚的祭拜活动,使得青云亭成为马六甲华人交往活动的场所。
“凡各地头大伯公及绍兰大伯公而逐年普施,并宝山亭逐年清明、祭祀大众爷,全年四次祭祀,暨敬奉亭内诸神明寿诞……”[]亭内的祭祀活动都是由炉主头家来操办“凡青云亭内诸神及各宫庙神明、冢亭、本境绍兰,并各地大伯公,要掷筶过炉主头家,而副亭主、四大理、大理公项、总巡、财副,不能掷过。
又各地头之里长,亦不能掷过。
亭内诸神,并各地头大伯公炉主头家其人,及亭内所赐之人,理宜遵之……”[]
祭祖和祭神需要大量经费的开销,经常发生入不敷出的现象,炉主不但费神费力,甚至还得动用自己的个人财产。
“倘炉主每年头家办理开费,可照本亭按开之额而已,不得加开,以免伤侵大伯公及诸神之公项。
倘炉主头家欲加开过额,此系伊自己之芳面。
”[]“一议吉黎梦玉虚宫玄天上帝值年炉主,有来亭内告诉,为每年炉主所得收之捐银,不能敷用,以致炉主自己坐额至二、三元之多。
(2)仲裁纠纷
青云亭作为华人社会的中心,素有领导华人社会的传统,负有处理华人社会事务的任务。
“大众支持甲必丹的任务,所以有‘解纷息争,咸集斯亭’的记载;
由于习惯法所判决的案件,则有‘纷解争息,咸取平焉’的赞辞。
华侨中的一切纠纷,由青云亭解决,政府和法院则门可罗雀,而‘狱讼无闻’。
到了英国时代,仍然是以习惯法维持秩序。
青云亭掌理的华人事务非常的广泛,在仲裁纠纷上主要是表现在生意和财产上的纠纷。
“又议兹据陈长安是日来亭,向亭主及耆老告诉,为其母舅曾西聘官与他合作之胡椒山生理,现已定卖,惟其款项多而有不明之事。
旋据曾西聘官即向公众说白,伊愿使其书记,将该胡椒山一切数部交与陈桂林官,代陈长安查看核对也。
”[]此为生意场上之争,此类似事件相当多。
此外还有一些产业相争之事,“(1908年)一议余瑞安有来亭内,向诸耆老告诉,为其先人所遗产业之掛沙字,前伊往叻之时,付交余瑞兴掌理。
今伊要讨回该掛沙字,而余瑞兴不肯付还云云。
即召余瑞兴至亭同堂询查,为何缘故,不肯付还。
兹据余瑞兴诉曰,若要付还该掛沙字,着要余瑞安坐还伊为理该产业应开一切费用之项云云。
……”同年四月“是日诸耆老同堂,已将该单核对明白,即定议着余瑞兴自己应出银四十七元一角六分,交过其先生产业之掛沙字,收作存款,就于本年正月初一日算起,其兄弟三人必须轮流,没人应为掌理先生产业一年为期,均依掛沙而行。
旋经余瑞安及余瑞泉、余瑞兴兄弟三人喜愿从此议照行。
(3)关心族人婚事
亭主时代的华人婚事既可以依据传统宴客的方式举行婚礼,也可以依据新的方式,向青云亭登记注册,请求颁发结婚证书,但是不管事那种方式,整个婚礼的过程都是很传统的。
新郎必须穿长袍马褂,头戴瓜皮帽,脚着传统布鞋;
新娘必须穿大红大绿的传统新娘装,头戴凤冠,脚着绣花鞋;
两旁的童男童女也是如此;
迎亲时用两部轿子,一部属于新郎,一部属于新娘,青云亭本身就有轿子出租,此外,敲打队伍及灯笼队还跟前跟后,非常热闹。
[]
在当时的华人婚事上,媒人享有广泛承认的社会地位,他(她)是婚礼的重要的见证人,而且即使是注册方式结婚,媒人的见证也是婚礼获得批准的先决条件,“又议定凡是有呷人,不论男女,如往芙蓉及吉隆埠、蔴坡等处交寅(结婚),若用呷之先生为媒人,意欲向亭主打交寅字,亦可允准。
如若山顶人交寅,无请用埠之先生为媒人,不准其来打交寅字。
此外,当华人在婚事上碰到问题,引起纠纷时,便可到青云亭请求仲裁,包括出租新娘轿车、主持婚事及颁发结婚证书、夫妻失和充当调停人等等。
《纪录簿》一九○六年有云:
“余光汉之妻陈氏,因与其夫不和,已出夫家,寄寓在妇人齐堂内。
日前陈氏亲自有来向亭主面前告诉,恳求代为判理伊夫妇不和之事……”同年十一月又云:
“江宁是有来亭内,向诸耆老告诉,为其妻私携其子,走往伊之父母家内居住,不肯再回夫家。
……旋经诸耆老同堂向两家劝和……并嘱其岳母着准女儿回居夫家,不得阻留。
(4)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许多华人定居当地后,相当重视教育的发展,青云亭在早期也许设有私塾,提供义务性的教育给华族子弟。
可惜这些私塾在二十世纪末大概都不存在了。
培风学校是由曾江水、陈齐贤、沈鸿柏、吴万里等人创办的,其中增江水与陈齐贤是青云亭的官员。
培风学校在创办前,曾向青云亭请求支援,恳求诸耆老支持此事。
青云亭在召开同堂会议的时候,对此事“均欲乐为赞成”。
1915年,世界经济不景气,青云亭接管培风学校并形成新的阵营:
推举陈敏政为名誉总理“合应公推陈若淮翁新任培风学校总理兼受讬之职”,诸耆老为协理及受讬人,各里长为学校众议员“又宣布今应公举本亭诸里长及众商人等计一百位左右,新任培风学校众职员之职”。
青云亭与培风学校创办人正式联手之后,便负起发展教育事业的任务,往后学校开董事会,或募集资金都是由青云亭掌理。
“四月初七,培风学校在亭内召开合坡大会议,曾江水提议该学校为欲进行募捐,应如何设法,请众决定。
旋经到议众人议决,今培风学校暂借发成栈楼上,设筹款办事之处,定于阳历十五号开办,同堂推举沈鸿柏君充义务司理人之职,每逢平常事件,准伊主意传单集议,即本亭众职员一致赞成。
五、结语
马六甲的青云亭不但是历史悠久的华人寺庙,同时也是葡萄牙和荷兰统治马六甲时期华人社会最早的一个领导机构。
经历了葡、荷、英殖民者的残酷统治,由殖民政府下属的一个机构发展成华人的自治机构,成为华人社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不断的扩大华人权益,追求华人利益,以团结华人为己任,促使华人能够立足于马六甲当地社会,一代又一代的青云亭领导人为马六甲华人社会的各项事业不懈努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如今青云亭不再是华人社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但是至今青云亭仍在为华人社会的慈善事业、人道与宗教、解困救急与施葬死者发挥积极作用,也仍然是一个华侨经常去参观和纪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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