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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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双拥工作取得新进展。
连续两届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出台了一系列双拥规范性文件,深化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着力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努力打造军地构建和谐社会新平台。
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等活动;
加大了退役士兵培训力度,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全面完成,军休人员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的职责,做好退伍军人的上访劝息访及稳控工作。
5.民间组织和专项事务管理得到全面加强。
积极开展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依法管理,逐步形成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的民间组织发展格局。
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婚姻登记处先后被评为区级巾帼文明岗单位、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
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火化区遗体火化率保持100%,全区建成30个生态墓地,绿色殡葬战略取得初步成效,成立区殡葬管理执法大队,积极推进了“三沿五区”的坟墓整治工作。
6.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管,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占全部生产工人的40%左右;
老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了每两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机制,2012-2015年共为老年人办了十八件实事。
兴建了131家农村星光老年之家,新增了老年活动室面积15000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农村老年活动条件,提升了农村老龄工作水平。
成功举办了“金婚情.国庆礼”金婚庆典、老年摄影比赛、老年电视大学成立十周年知识竞赛等大型活动,在社会上进一步营造了敬老爱老的氛围;
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增进社会互助,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行动、造血型扶贫项目、慈善助学、春节慰问等活动,累计接受社会捐赠80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821人次。
二、“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形势分析
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势,是确定“十三五”民政工作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前提。
未来五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极其重要的时期。
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的实施,以及人口城镇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民政事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将保障民生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社会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无疑为以保障民生和社会建设为着力点的民政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民政工作中的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双拥优抚、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几乎每项工作都关及民生,与和谐社会建设密不可分,这就使得民政事业的发展与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融为一体,容易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近年来,随着民政、民生工程的深入开展,省市提出的关乎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打造全市统筹城乡先行区”策略等都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
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社会各界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越来越大,民政工作面临着如下机遇: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民政事业的地位作用更加突出;
全面的改革开放和政府的职能转变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综合国力的增强、科技的飞速发展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资保证;
多年的打拼积累,民政初步形成了健全的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资金筹措机制,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面临的挑战:
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城镇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未来五年,民政事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如:
城镇人口的大量增加,对社区建设、社会养老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就业形势的多元化对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城乡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加大对发展社会救助和福利,保障贫困人口生活、实现社会公平提出了新课题;
民主法制建设中,对基层自治和民间组织在协调利益、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
区域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给行政区划提出了新的课题;
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增多,对完善应急管理、提供公共安全保证提出了新任务;
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工作条件差与日益繁重的发展任务不相适应等等。
三、“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聚焦实现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发扬民主”为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推进民政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民政工作的务实、开放、透明和社会化,着力打造强势民政,推动全区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和全面发展。
基本思路:
“十三五”期间,全区民政工作基本思路是: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加强管理、健全体系、提升水平”。
基本任务从维护社会稳定为主向促进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方向转变;
工作重心从侧重单项推动向完善民政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发展机制转变;
管理方式从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的方向转变;
工作手段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现代信息手段的方向转变。
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这一中心,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两种力量,切实解决困难群体、优抚群体、三孤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在“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发扬民主”上下工夫,在“十二五”基础上,继续深化完善各项工作,打造新的亮点,整体推进XX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基层政权、社区建设、优抚安置、双拥共建、社救、老龄事业及社会事务等各项工作向更深的层面发展。
四、“十三五”规划发展原则
民政工作社会化。
积极动员、鼓励、扶持、吸引社会力量,融纳社会资金,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工作法制化。
加强民政法规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民政工作在法制轨道内规范、高效、有序运行。
民政工作人性化。
立足“以人为本”,确立民政发展理念,确保民政价值取向、管理服务行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
民政工作现代化。
以“数字化民政”建设为手段,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民政管理科学化,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五、总体目标和任务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远景展望到2025年。
)
加快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健全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机制。
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民政事业的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十三五”期间,要创造条件争创“XX省老龄工作示范县(市区)”、“全国和谐社区工作先进区”和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等。
六、“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领域
(一)深化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完善城乡一体化分层分类救助办法
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完善城乡一体化救助工作机制,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程度和致贫致困的不同原因,有针对性地实行救助。
进一步做好教育、住房、养老、法律、就业、医疗等各项救助、援助工作。
进一步扩大救助对象,“十三五”期间,将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时效。
2.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实现低保工作从提标扩面到规范管理的转变,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继续保持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进一步完善规范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低保统筹协调发展。
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到“十三五”末,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保障面占应保障数的100%,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3.规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十三五”期间,在全区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程序便捷,信息资源共享,救助效果明显,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紧密衔接,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推行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
建立完善重大病救助与常见病、慢性病救助相结合的救助办法,加大住院救助力度;
完善门诊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
4.健全集中供养长效机制
集中供养率巩固在90%以上。
敬老院管护人员按供养人员数的10︰1配备。
供养经费继续实行财政主渠道保障,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改善供养条件,加强规范管理,提升供养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工作人员待遇。
不断探索敬老院社会化新途径,使之成为区域性福利服务中心。
5.确保灾民基本生活
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
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
加强城乡社区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十三五”期间,建成一处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集避灾、救灾物资储备为一体的区级避灾中心和42个村级避灾工程,每乡镇自建一处100平方米左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
建立覆盖区、乡(镇)、村和城乡社区的三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建立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救灾应急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完善新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提高机构福利服务水平
加强福利机构建设,基本形成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
“十三五”期末,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全部床位数的比重力争达到50%,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力争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以上。
深化集中供养敬老院体制改革和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机制创新,逐步完善福利机构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质量,全面轮训现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各类民间组织专职工作者和福利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逐步提高福利机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2.大力发展公共福利服务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主导引领作用,全面推行购买福利服务制度,动员社会资源促进相关社会组织承接具体公共福利服务职能。
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均等化新体制。
“十三五”期间,城区兴建一所600张以上床位,集养老、教育、康复、休闲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和一所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区级老年活动中心,为“十三五”期间争创“XX省老龄工作示范县(市区)”打好硬件基础。
逐步完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城区六街道、碧湖镇各建一所集住养、医疗康复、文体娱乐、健身休闲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
实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组建各级社会工作者协会,建立福利机构社会工作者联系站,探索民间组织参与公共福利服务的有效途径。
3.促进社会扶助活动
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制度建设,明确慈善募捐程序,完善慈善活动的监督机制,规范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管机制,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社会动员机制,全面建立城乡困难家庭儿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进一步提高机构的专业化程度。
推动社会捐助工作规范化,不断完善社会互助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加公益服务的良好氛围。
“十三五”期末,募集慈善资本金总数3000万元以上。
4.不断提高福利企业的社会效益
全面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切实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残疾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平均增幅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增幅。
加强对特困残疾职工的救助及回报社会福利事业的机制建设。
建立残疾职工风险保障金制度并规范管理。
(三)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自治能力。
1.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逐步提高村委会选举质量,依法指导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不断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十三五”期间争取100%的村实行规范化村务公开。
促进村务管理制度化,继续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达标村建设,积极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做到“三个到位”,建立健全“三个组织”,完善落实“三项制度”,保障村民“四权”。
2.整体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积极推进社区居民自治。
扩大居民自治范围,在“十三五”期间100%实行直接选举。
进一步深化社区体制改革,整体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合理编制农村社区规划,科学调整社区规模,“十三五”期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15个左右社区。
制订出台《XX市中心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规划》,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350平方米以上,并确保其建设投入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加强社区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建立以人为本的社区工作者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系统。
切实落实“权随责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规定,建立社区事业投入发展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
逐年推出“社区建设十件实事”,继续深入开展“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创建“XX省和谐社区工作先进区”。
建立社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多层面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扩大96345服务热线的城乡覆盖面。
“十三五”期间要建成1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95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逐步走上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发展道路。
3.加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管理
继续优化民间组织总体结构,重点培育发展新兴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基金会等。
切实抓好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加强民间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扎实组织开展“万家新社会组织服务进社区”活动,不断拓展社会组织的服务领域和服务职能。
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
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综合治理机制,有效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稳妥做好行政区划工作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区位、尊重民俗、确保稳定”的原则稳妥调整行政区划;
按照“坚持加快发展和农村稳定、坚持依法办事和整体调整、坚持规划先行和加快新农村建设、坚持尊重历史和就近方便”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村合并工作。
设想从目前5个建制镇、7个乡、6个街道,调整为5个建制镇、3个乡、7个街道,从目前的368个村(含XX、XX)调整为300个左右。
积极稳妥推进撤村建(并)居工作。
“十三五”期间,原则上采用“两彻底”的模式,分三批次基本完成区城中村的撤村建(并)居工作,第一批3个村(XX、XX、XX),第二批6个村(XX、XX、XX、XX、XX、XXX),第三批为XX等18个村。
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强化全民依法守界、依法管界的意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
1.加强双拥优抚工作
进一步强化对全区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共建活动,着力解决双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革命烈士陵园的扩建或迁建,更好地发挥其褒烈育人的重要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将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等切实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进一步关心复员退伍军人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持续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未来五年,力争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城乡中等以上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2.深入推进安置改革
逐步完善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推荐就业为主、鼓励自主择业为主要方向的多样化、多渠道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保障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除重点对象外,自谋职业率达到100%。
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投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
“十三五”期间,每年都按照一定比例,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积极推进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多样化,快速高效地完成军休人员安置任务,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和生活待遇,逐步完善国家保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机制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健全公共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1.依法加强殡葬管理
全面推行生态葬法,5年内扶持农村建设生态墓地250个,基本实现一村一个。
加快“三沿五区”坟墓治理整顿,基本达到骨灰处理生态化、“三沿五区”无坟化目标。
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全面实现遗体火化。
利用区殡仪馆搬迁后的闲置场地,建成XX区殡葬服务用品市场,集中生产销售花圈、坟墓石料及其它殡葬服务用品。
严格殡葬执法管理,增强基层工作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配合,保证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2.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着力在婚姻登记服务模式上创新,在服务质量上提高,探索建立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使婚姻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
3.加强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
提高收养登记人员业务能力,促进收养登记服务依法、规范、便民,使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七、重大项目建设规划
1.城乡低保及特困救助项目。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综合“十二五”末全区低保工作情况,“十三五”末全区低保人数10000人左右,年需保障金2640多万元,合计13200万元。
(2)医疗救助资金。
未来五年,全区大病医疗救助按年救助1600人左右计,人均4200元,年需总资金约670多万元,五年合计3350万元;
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年均1800人,人均3500元,年需630多万元,五年合计3150万元。
2.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
(1)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规模50万元;
(2)社区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规模30万元;
(3)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服务、婚姻登记、民间组织、殡葬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投资规模30万元;
(4)民政局办公系统投资规模15万元。
以上项目所需资金通过争取省市专项资金、财政列支和自筹等方式解决,“十三五”期内分步建成。
3.“十三五”期间民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投资5000万元,兴建一所600张以上床位,集养老、教育、康复、休闲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区级社区福利中心和一所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区级老年活动中心;
(2)建成一处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集避灾、救灾物资储备为一体的区级避灾中心和42个村级避灾工程,每乡镇自建一处100平方米左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
(3)计划争取投资4500万元,建设区级老年活动中心项目3000平方米以上;
(4)革命烈士陵园扩建(迁建)项目,计划争取投资2800万元。
(5)新建XXX、XX等12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350平方米以上,修建1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95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用房。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
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规范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建立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
建设以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基本涵盖民政大部分业务的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
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区的民政电子政务系统,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四)建立一体化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乡(镇)、街道加强民政办公室工作,配齐、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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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民政 事业 发展 十三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