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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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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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望溪乡第二中心小学
关于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的
实施方案
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关心农村空巢老人是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事关社会和谐的长期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按照市文明委《关于加强达州市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达市文明委〔2013〕1号)以及渠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渠县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渠文明委〔2014〕1号)的要求为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人文关怀为主题,以创新志愿服务工作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活动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大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从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迫切需要出发,从切合实际的志愿服务项目入手,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和农村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排忧解难,提供心灵关爱的温暖,营造家庭幸福生活、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关爱特殊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的新风尚。
二、工作任务
(一)活动主题:
关爱留守儿童、帮扶空巢老人,奉献志愿爱心、构建和谐社会。
(二)服务对象:
留守儿童(六到十四周岁父母常年或连续三个月外出务工的在家儿童和孤儿、遗弃儿童及单亲家庭儿童),空巢老人(孤寡老人、“五保户”、“三无”人员、子女不在本镇工作身边无人照顾的高龄老人)。
(三)服务内容:
对留守儿童及高龄空巢老人面临的主要困难,通过结对帮扶,为留守儿童和高龄空巢老人分别提供作业辅导、心理抚慰、生活照料、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文体活动、法律援助等帮助。
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
1.每月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家访。
通过家访,看望留守儿童,及时了解和解决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心理需求。
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作业辅导、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生活帮助等服务。
2.每期为空巢老人组织一次文化、生活服务。
热心陪同老人聊天解闷,帮助空巢老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打理生活,营造家庭幸福生活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月):
制定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
组建“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志愿服务中队,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怀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
2、调查摸底阶段(3月):
结合开展“流动人口联网清查”,对校区内流出人员家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3、实施阶段(4月—12月):
为每一位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确定帮扶人及帮扶内容、要求。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帮扶活动,使其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加强对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人组长的领导小组,特别要注重加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结成帮扶对子,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不断增强服务本领和能力;要避免形式主义,对服务不到位、帮扶效果不明显的志愿者要加强思想教育,必要时予以更换。
2、明确职责分工、主动作为。
志愿者要积极投入到“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活动中去。
要充分调动各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不断将活动引向深入。
3、强化督查。
强化对“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行动”活动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表现突出的要予以鼓励、表彰。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行动有效展开将予以通报、批评,保证活动的有序、顺利实施。
渠县望溪乡第二中心小学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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