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8721950
- 上传时间:2022-12-31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3.20KB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文档格式.docx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B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7、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C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可撤销
8、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
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
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D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9、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
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彩色电王荣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一等奖,可得到奖券一张。
.
视机一台,该电视机应当:
A.归立新学校所有
B.归立新学校所有,但应当给王某以适当补偿
C.归王某所有
D.归立新学校与王某共有
10、下列不属于自然孳息的是:
A.宰牛而获得的牛肉
B.母鸡产下的鸡蛋
C.母牛产下的小牛
D.羊身上的羊毛
第二部分:
多选题(每题2分,少选、多选均不得分)
1、下列属于实质民法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B.《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D.司法审判实践中采用的民事习惯规则
2、民法的间接渊源是:
A.习惯
B.法理
C.判例
D.司法解释
、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有:
3.
A.情势变更原则
B.严格责任原则
C.公序良俗原则
D.合同自由原则
4、意思自治的基本点包括:
A.自己参与
B.自主选择
C.自己责任
D.过失责任
5、下列属于形成权的有:
A.人格权
B.著作权
C.债权人追认权
D.债权人撤销权
6、下列术语中,哪些术语中的“责任”不是指义务主体违反法定的或约定的民事义务,侵害民事权利主体的民事权利,依民法之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
A.举证责任
B.保证责任
C.有限责任
D.岗位责任
、下列可成为民事主体的有:
7.
A.国家主席
B.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天平律师事务所
D.中华人民共和国
8、监护权与亲权的区别有:
A.亲权是身份权,监护权不是身份权
B.监护权和亲权保护的对象不同
C.亲权的主体可以是近亲属,监护权的主体可以是父母
D.监护权和亲权的产生不同
9、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宣告死亡制度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制度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
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都是1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都是3个月
D.宣告死亡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丧失,产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宣告失踪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并不丧失,仅发生设置其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后果。
10、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人是公司的一种,法人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合伙企业不是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B.
英国的女王属于法人C.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社团法人,也是公益法人D.、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11合伙组织中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按份责任A.法定代表人不属于法人的机关B.C.不同的法人有不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D.法人的责任与出资人的责任不同,是一种无限责任12、下列属于负担行为的有:
赠与行为A.抛弃所有权的行为B.债权让与行为C.D.租赁行为乙在付款收货后得知甲还未13、甲将自家一幅宋代名画卖于乙,?
16岁。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满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A.
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B.视为C.乙可催告甲的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其未作表示,同意该买卖该买卖合同被追认之前,乙有撤销的权利D.14、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A.
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15、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
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将自行车以200元卖给同事,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
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B.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故甲丙的买卖行为是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乙有权撤销
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
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
16、甲、乙签订一耕牛买卖合同,双方约定,8月15日一手交钱,一手交牛。
履行期届至,乙给付了价款,但甲因事想再用1个月,乙同意,但双方约定牛已归乙所有,甲只是借用。
8月30日,该牛产下一小牛。
对于小牛的归属,双方发生争议。
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应归甲、乙共同所有,因为甲照顾牛付出了劳务,而乙则是所有权人
B.应归甲所有,因为甲乙所有权约定无效,该牛仍为甲所有
C.应归甲所有,因为该牛所有权虽已移转,但并未交付
应归乙所有,因为该牛已经交付D.
17、张某,15周岁,系某重点大学少年班学生,少年早熟,平常语言老练,对生活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偶尔在网络周刊上发表文章,赚一定的稿酬,一次骑车撞伤了人,就是用自己的稿酬1000元支付的医疗费。
下列关于张某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张某已经具有了意志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张某已经具有了责任能力,视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张某已经能够赚取相当的稿酬,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张已经达到一定年龄,具有一定识别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8、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即赠送乙宝马车一辆,乙欣然同意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甲则请乙吃重庆火锅
C.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大学毕业回家工作,则乙须退还甲租给自己的房屋
D.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999朵玫瑰
19、下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有:
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法律行为
B.甲与乙订立买卖10公斤海洛因的合同
C.年满12周岁精神正常的小学生甲到商场购买了笔记本一台价值1万元
甲将朋友委托自己保管的小狗以市价卖给乙D.
20、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社团法人可以是营利法人,财团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
B.企业法人受破产程序的宣告,非企业法人一般不适用于破产程序
C.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并无限制
D.法人的权力机关、执行机关是法人的必备机关,监督机关是法人的任意机关
第三部分: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少答、多答或答错均不得分)
1、对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描述正确的是:
A.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B.在有形成权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前,是无效的
C.相对人如为恶意,不享有撤销权
D.经相对人催告后,追认权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予确答的,视为追认
2、效力未定法律行为包括:
A.已满15周岁的高二学生甲把自己的价值1万元的掌上电脑捐给希望工程
B.甲把自己的电视机保管在乙处,乙因急需用钱,把电视卖与不知情的丙
乙并不知甲以乙的名义向丙购买了手机一部,乙是著名专家,C.
情
D.甲欠乙1万元,甲因有事需外出很久,遂叫丙代为履行自己的债务,并未通知乙
3、对无效法律行为的错误描述是:
A.自始无效
B.确定无效
C.当然无效
D.不发生任何民法效果
4、需要具备特殊生效要件才能生效的法律行为有:
A.遗嘱
B.去超市买矿泉水
C.结婚
D.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A.侵权行为
B.违约行为
C.租赁行为
D.拾得遗失物
第四部分:
简答题(每题5分)
1、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要点:
(少答一个要点扣1分)
()3)效力上的贯彻始终性和强制性;
2()内容上的根本性;
1(.
形式上的非规范性和不确定性(模糊规定);
(4)功能上的补救性
2、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每个要点1分)
(1)民事权利能力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法律资格,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平等性,不因为民事主体参与的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
民事权利作为利用这种资格而获得的结果,因为参与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
如自然人因为从事不同的民事活动而取得不同的财产所有权,但并不因此而否定其财产权利能力的平等。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并不包括民事义务,而是相对立而存在。
(3)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反映了国家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范围也是由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产生的,反映了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范围一般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
(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生享有,民事权利通常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存在,民事权利多具有期限性。
要说明的是,有些民事权利也终生享有,如人身权,财产所有权等。
(5)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得移转或抛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除了人身权外一般是可以转让或抛弃的。
效力未定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区别、3.
(1)可撤销法律行为在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在追认权人追认或拒绝前,其有效与无效是不确定的。
(2)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是使其已发生的效力消灭;
而对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之拒绝,则是使其确定地不发生效力。
(3)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承认,是使其已发生的效力得以继续;
而对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的追认则是使其确定地发生效力。
(4)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为行为人本人,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的追认权人为行为人之外的第三人。
说明:
本题按教材回答也可得分。
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2)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情形。
(3)第三人善意无过失。
(即第三人不知也不应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
(4)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具备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如答出“具备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但未答出“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也可)
第五部分:
论述题(10分)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法律行为的生效
要点:
(一)含义:
(共2分,每个概念1分)
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
某种行为因符合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而视为的一种客观存在。
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
客观存在的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所认许的效力。
(二)联系:
(共2分,答出任意两点即可)
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联系在于:
1、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生效的逻辑前提。
2、法律行为有效是法律行为成立的归宿。
3、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通常在成立时就启动其效力。
(三)区别(共6分,每个要点1分)
1、内容判断不同
成立:
属于事实判断问题,着眼于法律行为是否存在。
生效:
属于价值判断问题,着眼于法律行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判断法律行为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其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以及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
法律行为的成立侧重于对法律行为外部特征的考察,而法律行为的生效侧重于对法律行为实质内容的考察。
2、国家干预不同
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国家不加干预或者不主动干预。
须在国家干预之下才能依法判断或确认法体现国家意志,生效:
律行为的效力。
国家被动干预或者主动干预。
3、适用的法律规则或判断标准不同
考察法律行为的事实构成是否完整。
考察法律行为的各个方面,如主体、意思表示、形式等等。
此二者关注要点差异:
关注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关注意思表示的完整、一致。
关注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关注意思表示的质量。
4、时间不同
成立是生效的前提,故成立至少与生效同时间发生,决不可能晚于生效。
生效是成立的目的,故生效至多与成立同时间发生,决不可能早于成立。
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大多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也即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原则上不得脱离成立时间而独立得以确定。
例外如附条件(延缓条件)、附期限(始期)、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等。
5、不成立与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不同
不成立:
只可能产出民事赔偿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
不生效:
不生效法律行为由于国家意志对其的否定评价,有过失的一方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可否补救不同6.
法律行为构成要素的欠缺导致不成立,不成立无法补救,因为成立的判断不依赖于当事人后来的意志。
生效规则在很多情况下为当事人自决效力留有余地,如可变更、可撤销、效力待定等,因此效力问题可以补救。
如未答出全部要点,但另有其他对法律行为成立和法律行为生效的评价或论述,也可酌情给分。
第六部分:
案例题(10分,每题2分)
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
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
此时,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
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
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
请问:
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
为什么?
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
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撤销该合同?
4、如果本案中合同标的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
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
4、如果发生第5.
评分要点:
1、本案中所涉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1分)木材公司利用进出口公司急需木材之机,以高价卖出木材,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经理提出该合同无效是不正确的。
(1分)
2、进出口公司不能请求撤销合同。
(1分)《合同法》第5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本案中进出口公司自知道该事由后一年半仍未请求撤销,其撤销权已经消灭。
(1分)(说明:
如未答出具体条文,只要内容一致,也给满分)
3、《合同法》第54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分)因此受理机关不能撤销该合同。
4、在合同标的为国家禁止采伐树种的情况下,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分)因而无效。
5、在(4)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中的标的木材与相应价款没收归分2(国家所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法 总论 试题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