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中院宣传工作现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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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象我院,也专门招录了一些中文专业的大学本科生,旨在充实调研、信息、宣传方面的力量。
作为新生力量,将他们安排在调研信息部门,或其它部门作为兼职信息员,开始时,撰写信息报道的热情还高,文笔也不错,普遍是审判案件的直观报道,如果案件大众化,吸引不了受众眼球,往往不被媒体采用。
又因基层法院对调研、信息、报道工作培训乏力,兼职信息员写稿投稿热情渐失乃至偃旗息鼓,最后坚持的也是必须坚持的就是专职信息员了。
专职信息员要成为法院宣传工作的先进工作者,其成长必然与其审判业务水平的提高相一致,审判业务的学习和积累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但往往是这个成长起来的宣传员宣传法院工作才做得风声水起,因工作需要或自身要求就换工作岗位了。
基层法院一般并不安排有专职的法院宣传工作者。
2、物质装备及办公条件。
当前该院全院拥有电脑量基本达到人均一台,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一体机院机关办公室和人民法庭有一台或两台,除此外,各部门均有一台打印机。
在网络建设上,2007年2月我院完成了全院局域网网线铺设,同时通过光纤接入方式开通了共25台电脑的宽带上网服务,保证了每个部门有一台电脑可以与互联网连接。
目前,已开通电子签章系统和三级专网的视频系统。
因区高院统一采购的法院系统管理软件至今没有到位,所以在立案、审理、执行、归档等审判工作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还不能实现,也不能与上级法院实现共享审判信息,同样本院的局域网也还不互通。
在信息化应用上,建设了两个科技法庭,具备多媒体证据展示、庭审记录和录像等功能。
法院机关审判大楼的大堂设置了电子屏幕,可及时公布审判信息。
近年来,岑溪法院在法院宣传工作方面的投入停滞不前,仅有一台数码摄录放一体机,约是2003年购买的。
再前的用胶卷的照相机和用磁带的录像机已经束之高阁,前者因为成本高、携带不方便,后者磁带也不生产了。
就是我们的数码一体机,仅3百万像素、容量低。
大型录像、摄影自己做不到,只好请当地广播电视台记者。
3、与媒体互动、沟通少。
基层法院的宣传工作普遍存在着“里面的走不出去或走得不远,外面的走不进来或不能(想)进来”。
因为在法院系统,为了防止有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未生效的案件的宣传报道,新闻媒体需要采访的话,应当事先向采访对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请示审批,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并通知。
而且记者还得持有并出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各级法院只接受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注册批准成立的新闻单位记者的采访,不接受广告公司、影视公司等非新闻媒体的采访。
况且,法院办案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判所依据的是法律事实,新闻媒体了解的主要是客观事实,而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在某些案件中是不完全一致的。
因为严格又繁琐的手续,新闻媒体对法院有敬而远之的倾向。
我们基层法院内部新闻宣传因新闻相关知识的缺失、写作法院新闻宣传缺乏技巧等原因,宣传工作就停滞在对一般的、零敲碎打的、就事论事的、就案论案的宣传。
同时我们对新闻界有“烦”和“怕”的负面心态,不善于面对媒体,不注意与宣传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不但对外宣传的内容如上所述缺乏,宣传的形式亦单一,仅在当地传统纸媒体或广播电视、电台上限于以案说法、法官先进事迹的新闻题材。
与新闻媒体从没有召开过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缺乏与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的主动性。
影视宣传、借助网络将法院宣传工作引入虚拟空间、尝试拓展法治宣传题材贴近生活在基层法院还是凤毛麟角。
最少,在笔者所在的法院还不具备条件。
成效: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法治建设从人治走向法治。
作为司法者的人民法院顺应社会需要,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
法院的地位、法官的形象在社会上得到了提升,这在每年各级人大会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认可表决率逐年提升反映出来。
但就宣传法制、宣传法院、宣传法官等工作上,在内容和形式、在广度及深度上是有差别的,中级法院以上一般有专门的宣传部门,对外宣传还成立有新闻发布中心,宣传工作规范化。
而基层法院往往有不够重视宣传工作现象,或宣传人员缺乏、或物质条件不足,或领导不重视、或激励措施不力等等,相应的宣传工作不规范,宣传面窄。
如我院,宣传报道工作只是将自己编发的信息投稿到自身法院系统的上级部门和对应网站,将其送到辖区四大班子办公室、同级的政法部门以及乡镇人大代表主席团,使职能部门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
在传统纸媒上,我们充其量是报道一些典型案件。
没到法院打官司的民众对法院的工作的了解是停留在对罪犯判处徒刑上。
要做到“报刊上有名,电台上有声,电视上有影,网络上有议”的良好宣传效果,还有很大差距。
二、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管理缺乏统一性。
一是只有原则性规定和宣传工作纪律,而没有可实践操作的具体规范,新闻宣传报道的尺度范围主要由宣传人员自行掌握,不同地区、不同级次的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呈现出总体不平衡状态。
二是机构设置和分工缺乏一致性,基层法院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根据各自主项工作的延伸,分别承担了一部分法院对外宣传任务,多头管理,职能交叉,不利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2、宣传队伍缺乏稳定性。
一是宣传干部选任困难。
现有法院干部普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而欠缺新闻专业素质,有意识地引进新闻专业毕业生或有新闻从业经历的人员,又因为对法律知识和法院事务缺乏了解,政策性、法律性不强,难以胜任工作。
二是宣传干部队伍不稳定。
受编制、人员及岗位待遇等情况限制,基层法院队伍常轮岗,宣传队伍稳定性差,一般也没设有专职宣传干部,只是由办公室或研究室负责该项工作,只能说是相对专职宣传员,而这专职宣传干部中普遍存有“过渡”心态,“专职不专”、“更换频繁”。
各庭、科、室、队所指定的一至两名兼职信息员,多数为年轻干部,主要是在司法考试门前门后拼搏的书记员们,这些兼职宣传干部本职工作就重,又要学习应考之类,对宣传工作多为单纯以完成宣传基本任务为目标,不稳定性更加突出。
是故基层法院内部的宣传网络松散,信息渠道不畅,缺乏长期和整体的规划发展。
三是培训机会少。
法院系统内对信息员培训向来较少,基层法院新加入的宣传员难以得到参加上级法院或新闻媒体等组织的宣传员培训班的机会,撰写宣传文章和水平难以得到提高,使基层法院宣传干部捕捉宣传素材的敏感性差,收集和组织宣传要素的能力低,这样情形下,纵是专职宣传干部继续采编宣传稿件的热情都难以维持,更别说兼职宣传人员了。
3、宣传形式缺乏主动性。
一是缺乏主动联系。
法院与新闻媒体之间,主要由记者到法院采访约稿时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记者本身的高流动性,使这种联系不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
二是缺乏主动策划。
专职宣传干警的不稳定性和身兼数职,使法院对深度宣传和专题新闻有畏难情绪;
三是缺乏主动应对。
网络媒体兴起后,多数法院还是在传统的媒体上做些个案报道,在电视台播些热点宣判案件报道,在广播电台广播些以案说法、释法法制宣传。
法院对新闻宣传的视角选择和宣传分寸的控制力不强,除了对政法新闻宣传报道提出特性化要求外,也无相关防范应对措施。
随着技术发展,传媒业突飞猛进,而我们很多基层法院对外宣传工作还是原地踏步,这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
比如当前一些案件当事人就纷纷利用网络博客等形式,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利于法院、法官的负面信息,并迅速被多方转载、扩散,造成难以预料的社会影响,给法院审判工作形成巨大压力,也严重损害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面对这些情况,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却还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显得极为被动。
4、宣传内容缺乏广泛性。
法院拥有丰富的新闻信息资源,但媒体的报道需要和受众的法制新闻需求,却使法院新闻宣传的重点仅落在了法院审理的案件情况这个惟一的点上。
而媒体在经济利益、“眼球经济”的驱使下,不断缩减非广告版面,使得法院的宣传报道中,500字以下的消息报道成为主流,与法院的宣传总体趋势和目标相背离。
其一是稿件形式较单一。
如我院从稿件形式看,2006-2008年,宣传被采用的稿件近300篇大多数为文字类,声像、图片的不足30篇,少于10%。
其二是高级别媒体采用的稿件数量少。
从稿件形式看,2006-2008年,我院宣传被中央级采用没有,被省级纸媒体采用的也寥寥,分别是8篇、7篇、15篇,被市级采用的相对多些,每年有50多篇。
这种级别结构,客观上反映出在市中院得分低的市级媒体上采用的宣传稿件在宣传工作中占主导性地位。
其三是法院系统内用稿多,外界媒体用稿少。
如我院在市中院采用的稿件在辖区内各基层法院排名还算居前,在广西法院网、梧州平安网用稿还是很有优势的。
但在当地和上一级的党刊、党报、杂志上用稿就少了。
其四是综合类案件稿件数量少。
从稿件内容看,近三年来,90%以上的宣传都是个案宣传,对法院的工作成绩、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工作、先进事迹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少。
即便有一些这方面的报道,也主要集中在梧州日报和西江都市报,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上宣传少,对宣传法院、树立法院形象上工作还做得不足。
结果是,在广西区内,我们的廉政文化建设、我们的“五化”法庭建设走在全区先列,多个中院组织人员到来参加学习,梧州中院也在多项工作上对我们进行表彰,但当地群众对我院的工作、对我们的法官还是不甚了解。
5、宣传经费缺乏保障,激励措施难以落实。
一是受经费的限制,基层法院一般虽配置有计算机,但相应的配套影、像设备以及计算机维护、连通网络费用及易耗材更新等经费投入不足,难以保障宣传工作日常开展所必需的相关费用,使宣传工作难以较好地开展起来,更别谈走向网络化管理了。
二是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落实。
受工作条件等原因的限制,基层法院的宣传工作难以完全落实到与政绩考核、奖励惩处、经济利益挂钩,虽然也曾制订了奖励措施和考评办法,但近年来上面有规定取消了奖励经费,改为以精神鼓励为主。
写不写,写好写丑一样,所以难以全面调动起基层法院工作人员撰写宣传文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与外界媒体缺乏联系和沟通。
要想扩大法院的社会影响,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法治,宣传法院,宣传人民法官,宣传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活动,离不开新闻界的支持和配合。
要克服“酒香不怕巷子深”和司法是被动的传统思想,法院的宣传工作也要“走出去,请进来”,大张旗鼓地将我们干出一流的业绩,创出一流的成绩宣传出去,努力营造社会了解法院、群众理解审判、当事人支持司法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基层法院宣传工作的对策
1、规范管理,营造宣传氛围。
要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宣传意识,推进法院新闻宣传规范化建设,自上而下强化宣传工作纪律,统一基层法院新闻宣传的内设机构和对外口径,条件具备时,建立健全基层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分解落实法院宣传工作责任,实现群众知情权,促进法院宣传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以人为本,打造宣传队伍。
选派一批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熟悉审判业务,热爱宣传工作,文字功底较好的干部充实法院专、兼职宣传队伍,推进法院宣传网络建设;
加强对法院宣传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宣传能力和水平;
保持法院宣传干部的长期稳定性,延长宣传骨干的轮岗时间,使其自觉在工作岗位上留人留心。
在政治待遇和经费保障上,要与审判人员保持一致,甚至略高。
3、方法创新,把握宣传策略。
树立法院新闻宣传的精品意识,主动策划法院的重点报道和专题新闻宣传,如领导思考的要点、法院工作的重点、决策落实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值得推广的亮点等题材加以宣传,增强报道的力度、深度和广度;
改进法院宣传工作方法,掌握好政法新闻的宣传分寸;
提高法院新闻宣传技巧;
关于针对法院的法官的负面宣传报道,事前要有应对预案,事发后一方面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及时进行消息澄清,争取理解和支持,制止负面影响的进一步扩散,另一方面也要尽可能的运用行政、法律、科技等各种方法手段,减少负面影响直至消除。
4、突出重心,深化宣传效果。
要始终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抓住法院典型案例和法官典型事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组织好法院的重点报道和日常性的报道工作,通过文字、图片、影视等多种形式,使社会了解法院,进而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为公正司法营造宽松的外培环境;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在相关媒体上开设专栏、举办讲座、法官参加专题电视节目、开设法院网页等形式,拓宽法院宣传途径,实现宣传效益。
5、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和协调。
可以与当地广播电视局携手,在市电视台上开办专题栏目,以便将重大、典型案件审理情况通晓到市内社会各界。
可以与市日报编辑部携手,在市日报上开办专题栏目,以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为使审判工作延伸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我们可以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组织特定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扩展庭审功能。
也可以开庭进社区、农村等巡回形式,办好一案教育一片。
还可以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各界报告法院审判和有关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法院工作的了解,接受群众监督和建议。
最好是能定期召开法院宣传工作会议,并邀请上级法院及媒体参会宣传指导,现场培训基层法院宣传员。
6、落实必要的宣传经费和奖励措施,有效调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撰写宣传文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人民法院不仅要审理案件、调解纷争、惩处犯罪,更要结合审判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
人民法院的职能和职责决定了法院的宣传工作必须通过宣传公正执法、高效办案,教育、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榆林市法院近两年来宣传工作进行分析,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水平。
一、市法院宣传工作现状
近年来,榆林市两级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市两级法院全面贯彻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省委政法委“六个致力于”的工作部署,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宣传在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中取得的成效。
由法院近两年的宣传稿件统计数据分析可知,全市法院被外媒采用的宣传稿件数量、质量随着审判工作水平的提升也在不断进步。
特别是绥德法院、靖边法院、横山法院、榆阳区法院能够较好的运用宣传手段向社会各界全面展示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工作成绩,积极传递人民法院的“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阐释法律的精神,受到了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肯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连续两年名列前茅,值得其它法院学习借鉴。
(一)传统媒体宣传水平不断提升。
全省法院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不断加大司法宣传力度。
据统计,全市法院2009年外媒采用法院宣传稿件465篇,2010年外媒采用法院宣传稿件868篇,2011年截止第三季度外媒采用法院宣传稿件746篇。
2009年-2011年第三季度,在广大干警的努力下,全市两级法院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得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为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支持法院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别是从2010年开始,在新一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法院都加大了对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力度,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1264”工程建设,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我是一名党员法官”、“创先争优”活动,对法院在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中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大量的宣传,相比2009年之前有了很大的进步。
通过分析我们还发现,目前,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多数基层法院宣传工作都搞的较好,但个别法院不够重视宣传工作,特别是在电视新闻节目的策划与写作方面还有诸多欠缺。
目前,榆阳区法院、神木法院、绥德法院已分别与当地电视台合办了法制栏目,取得了很好的宣传和普法效果。
在已发表的宣传稿件中,各类活动、会议报道类型的稿件较多,而专题案例、调研稿件相对就少了许多,而法院审判工作的亮点、经验和成果方面的稿件更是屈指可数,这就要求我们今后多写关于典型案例审执情况的报道稿件。
由统计数据我们还可以看出,从2009年第三季度开始至2011年第三季度,全市法院宣传稿件的采用率明显呈持续上升趋势,特别是到2011年,被外媒采用的宣传调研稿件数量、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报道面和报道量也在不断扩大。
其中2011年上半年,中央电视台十三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以:
深入基层办案、创新一线审判模式为题,报道了市中院审判工作;
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庭审现场》栏目报道了市中院审理“吴堡宋利荣故意杀人一案”;
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网络媒体宣传开局良好
重视法院的宣传工作,是审判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在网络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宣传的普及面越来越广,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为顺应时代发展,2009年11月30日,榆林法院网(http:
//ylzy.chinacourt.org)正式开通,随后各基层法院也相继开通了各自网站,提升了全市法院司法宣传的覆盖面。
截止2011年9月份,榆林法院网点击量已达到350万余次,共编发各类稿件1500余篇,网站上传稿件的数量、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对全市法院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及时的报道和宣传。
榆林法院网2010年采用稿件数据统计变化图表:
(单位:
篇)
2010年至今,榆林法院网在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广大干警共同努力和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和改进。
2011年1月,在网站初期规划的基础上对法院网进行了全面改版,网站风格、栏目设置等都焕然一新,增设了一些新栏目,既丰富了网站内容,又使网站多了看点。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榆林法院网对宣传全市两级法院各项工作、甚至宣传榆林均发挥了预想不到的影响和作用。
二、宣传在法院工作中的作用
司法实践告诉我们,在法院的整体工作中,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
由于舆论导向直接关乎司法的权威性、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度,所以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把宣传工作当做主业来做。
着眼当前,个别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还不是很善于运用宣传手段来阐述自己的司法理念,因此,老是有群众对审结的案件存在质疑、不服,对法院也是抱有不理解的仇视心理,进而便产生了缠诉、上访等现象的发生,导致我们的法官重复劳动,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而当群众的各种不满和诋毁流向社会、传于媒体后,如果法院和媒体沟通的不是很好,他们就会进行一些片面的报道,这样就严重的损坏了法院的权威和形象,这就是所谓的“负面报道”。
能否很好的处理和避免媒体的一些负面报道,是一个法院宣传工作搞的好不好的重要体现。
关于如何减少和预防媒体对法院工作的不实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曾说过:
“人民法院要主动设置新闻媒体与人民群众感兴趣的议题,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着力避免因为沟通不够、信息不对称导致对司法公信的猜疑指责,甚至损害司法权威的问题”。
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宣传工作,制定明确的新闻宣传应急预案,通过主动宣传、积极回应,正确的引导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舆论,通过有效的宣传,营造全社会了解、理解、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良好氛围。
法院宣传工作是对审判职能的延伸和扩展,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教育和引导人们尊重并自觉遵守法律,进而树立了法律在群众中的权威,同时也鼓舞了法官干警行使审判职权的工作热情。
尤其,法官通过对具体典型案例审执过程的全面、客观、形象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容易从案例中得到教育和启发,从而达到普法的效果,所以说法官既是判官,更是教官。
因此,法官也不能只管审判,更应该看到审判所产生的社会效应,而被外媒采用的宣传稿件、法院网站宣传在这中间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三、关于加强司法宣传工作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对宣传工作的重视力度,及时将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道出去,使全社会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工作,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做:
(1)加强和新闻媒体的联系与互动,经常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听取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扩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2)开拓宣传工作思路,完善宣传工作机构,形成一套专门的宣传工作机制,有计划的开展宣传工作。
(3)积极撰写关于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的高质量的宣传稿件,并向各级媒体投稿,确保撰写的稿件能够被各级媒体采用。
(4)不断完善法院网站的管理与建设,争取在网络宣传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使我市两级法院、法官形象通过网络媒体得到更加充分的展示和宣传。
(5)要主动宣传审判活动和优秀法官;
通过对法官的辛苦、压力与付出,以及法官解决纠纷的智慧与技巧的宣传,在全市两级法院推出一批优秀典型,进而消除群众的怀疑,
让社会了解、理解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
(6)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和存在社会争议的案件的审理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阳光司法,从而提高人民法院与法官的形象,提高司法的权威与公信。
四、结语
基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的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可以正确的引导社会舆论,使群众拥护和支持法院审判工作,使正义在阳光下得到伸张。
所以,为了推动我市法院审判工作不断有新的突破,我们更应该把宣传工作搞好、搞实,使其为审判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对如何推动迪庆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考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中心成立于2007年8月初,与研究室合署办公。
时至今日,新闻中心已经走过整整两年的历程,作为迪庆法院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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