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三级教授岗位职责共12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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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范围:
(一)对我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学术上达到或最有可能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重点建设学科;
或教学科研实力较强,处于国内外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快速发展的新兴学科。
-1
(一)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且近三年获批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的负责人;
或二级博士学科点、一级硕士学科点的带头人;
或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重要技术岗位的负责人。
(二)近五年取得的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多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0篇被SCI、EI、CSSCI等检索收录。
2、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6篇以上,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持人。
3、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被SCI、EI、CSSCI检索收录,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的主持人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获得者(排名前2);
(2)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3)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排名第一)。
4、国家“千人计划”“特支计划”等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第
一、二层次入选对象,国家特色专业(二类)主持人,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
-3
(一)获准设置的特聘教授岗位由学校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特聘教授人选。
第十条
特聘教授候选人确定聘任程序
校长办公会议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审定特聘教授人选,由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规定聘期及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特聘教授聘期内须履行以下职责(3年聘期):
一、教学任务:
主持学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或编写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并完成一定数量的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二、科研任务:
以南京工程学院为承担单位,申请、主持国家、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或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开展应用技术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等。
(一)聘期内,A岗须完成以下科研任务中的3条:
1、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
2、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被SCI、EI、CSSCI收录检索研究论文6篇,其中,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排名前2)。
-5进步和发展,有高层次的论文发表或论著出版,或承担较高水平的科研项目。
六、组织开展国际国内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与国内外同行建立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关系,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七、设岗单位的特定岗位职责:
具体职责由设岗单位在申请设岗时根据岗位性质按上述几方面分别作出明确要求并形成书面意见,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待遇及工作条件
第十二条聘期内,A、B岗特聘教授分别享受二级或三级教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另享受相应特聘教授岗位津贴(以下简称“特岗津贴”)30-40万元/年、20-30万元/年。
第十三条校外引进的特聘教授人事关系一般须调入学校,调入学校的特聘教授可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相应层次引进人才的安家费、购房补贴等相关待遇,但在学校服务期须满八年。
安家费、购房补贴在受聘人员购买商品房后,学校首付购房补贴和安家费款的80%,其余20%分别在服务期的第七年、第八年平均发放。
特聘教授人事关系不调入学校且学校未能提供住宿的,聘期内由学校每月提供1500元的租房补贴。
第十四条
在聘期内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学科建设经费(含
-7
一、特聘教授聘期内每满一年须进行一次年度考核。
二、聘期内第2年由二级单位按聘期考核标准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核。
中期考核主要检查工作进展以及任务完成情况,评议受聘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着重检查科研成果。
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年预留特聘教授特岗津贴的30%,期满考核优秀或合格者全额发放,不合格者予以扣发,考核优秀人员另奖励特岗津贴标准的5%。
(一)考核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年度考核合格,可继续续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解除聘任合同。
聘任期满,经考核优秀或合格并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可参加新一轮聘任,重新签订聘任合同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二)聘任期满,如因退休、岗位变动等原因不能上岗者,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再续聘。
人事关系调入学校且不能被继续聘为特聘教授者,则按学校实际聘任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二十二条特聘教授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学校一经发现,将中止与其聘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章
附
-9
河南工业大学
教授三级岗位直接认定条件
1、受聘为教授职务满10年,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一项者;
或受聘为教授职务满7年,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两项者;
或受聘为教授职务满4年,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三项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
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排名前2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
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2名);
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特等奖排名前5名,一等奖排名前3名);
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排名前2名);
获河南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排名第1名)。
(2)国家“973”项目主持人(排名前2名);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排名前2名);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
国家级教学教改项目主持人(排名前2名);
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排名前2名);
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排名前2名)。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中原学者;
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排名前2名);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
全国模范教师;
全国优秀教师;
国家级教学名师;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排名前2名);
国家实验室主任;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国家一级学会正、副会长(理事长)。
(5)博士生导师(不含副博导);
河南省教学名师。
2、受聘教授职务满15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现任职以来至少三次年终考核优秀或获得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两次。
呼吸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呼吸科及下属检查室的医疗急救、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领导、组织、检查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
接收大批淹溺、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积极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呼吸科医师的值班、会诊、轮换制度。
8、参加会诊、定期参加专科门诊,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历的诊治问题。
9、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主持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10、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急救技术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11、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副主任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科内的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同时抓好质控和院内感染等工作。
3、每周查房1-2次,并亲自参加指导急、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和会诊。
4、指导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搞好传、帮带、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5、担任教学,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6、定期参加专家门诊。
7、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8、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常规。
9、指导医师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
10、审签主治医审查的出院或转科病历。
11、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一、医疗工作
1、在科主任领导下,认真完成分管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质控、院内感染等工作,并参加科室核心小组,参与科室医疗行政工作,直接对科主任负责。
2、以主治医师医疗组为单位,分管住院床位,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等),并协助科主任(及副主任)完成各项医疗指标。
3、按要求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查房,每天至少带领住院医师查房一次;
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对分管住院患者的集中治疗查房,讨论诊断和治疗问题并通过查房向科主任提出需讨论的疑难病例。
每周查房2次,具体参加和指导下级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工作。
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对急诊、危重疑难病员应及时抢救,并向科主任汇报。
4、熟练掌握并指导下级医师完成各项主要医疗操作(如胸腔穿刺、胸腔穿刺置管术、气胸处理等)及危重病人抢救技术。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及组织进行抢救基本技术训练,严防差错事故。
并且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5、参加值班,院内科间会诊,保证每周至少半天的普通门诊。
。
6、按照《住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检查下级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及各种在院记录的完成情况及质量,并负责指导、修改、完成并签字,成为把握病历质量的第一关,确保杜绝丙级病历的出现。
7.检查督促住院医师按要求完成各种知情同意书的签字。
指导进修医师开医嘱及处方,并审核、签字。
8、组织、担负具体科研项目的实施,总结临床工作,积累资料,撰写论文等。
9、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10、在常规医疗工作中保持与护理人员的良好协作和沟通,遇有难以解决的意见分歧时应请示科主任处理。
二、科研、教学工作:
1、参与临床科研工作,要求每两年有一篇文章发表在核心期刊杂志。
2、完成对临床教学部实习学生、临床进修生、轮转住院医师等教学任务。
3、在保证正常医疗工作的前题下,积极参加各项学术交流活动,不断自我更新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新动态、新进展。
临床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
新入院病员的病历,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病程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对病员应以高度责任心和同情心。
敏捷地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对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诊会诊,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及病员的病情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的意见和建议。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经常深入病房,做好交接班,急诊、危重,疑难病员需用书面方式和在病员床头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
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及下班前各巡诊一次。
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病情和诊疗意见。
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
严防差错事故。
8、执行科室、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9、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0、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1、在门诊、肺功能室、血气分析室及气管镜室工作时,应按相关的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2、涉及有创检查、治疗的要全面负责手术病例的手术前准备工作并完成各项检查,书写术前总结;
对新开展检查治疗、重危病例手术及操作,术前应书写手术申请报告单,协助完成审批手续。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补充意见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3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工作中的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关于特聘教授岗位和候选人申报
1、各高校在申报设立特聘教授岗位时,应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务。
2、申报高校要建立相应的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省级特聘教授候选人首先须是学校聘任的校级特聘教授。
3、特聘教授岗位所在学科至少应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
5、特聘教授候选人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术成就特别突出且确属紧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突破55周岁,申报时学校应予以说明。
6、特聘教授候选人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7、已受聘教育部“长江学者”或其他省(市)特聘教授,聘期内不得再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
8、对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特聘教授候选人,学校党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申报时应附学校党委对候选人的书面意见。
10、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材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1)候选人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
(2)海外学者应聘的候选人申报时应提供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做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候选人校级特聘教授聘任证书复印件;
上述所有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二、关于特聘教授聘任
12、特聘教授所在高校须为聘任的特聘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其中,自然科学领域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50万元。
13、教育厅对评审通过的拟聘特聘教授人选通知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一个月。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可与之签订特聘教授聘任合同及工作任务书,并报教育厅核准。
14、已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特聘教授人选,须在公示结束之日后3个月内办理上岗手续,特殊情况可以顺延3个月。
到期不上岗者,视为放弃特聘教授资格。
如果特聘教授岗位为申请补设,特聘教授岗位同时将被取消。
三、关于特聘教授考核管理
15、对于聘期内未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特聘教授,报请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由学校解除聘任合同。
16、对于在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10个月的特聘教授,一经查实,聘任学校应解除
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17、特聘教授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触犯刑律,或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聘任学校应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18、特聘教授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担任领导职务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调离受聘岗位,聘任学校应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19、特聘教授三年聘期结束时,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应组织同行专家对本校特聘教授进行期中考核评估,同时对学校有关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形成《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期中总结报告》和学校的自评报告,报送教育厅。
在学校考核评估的基础上,教育厅组织同行评审专家采取会议评估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确定是否续聘的意见。
四、其它
20、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与《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合并施行。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南工发„2014‟88号
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校各单位:
《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1―
1.南昌工程学院“瑶湖学者”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
法(试行)
2.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
3.南昌工程学院“瑶湖杰青”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
南昌工程学院
2014年7月4日
南昌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2014年7月4日印发
-2-附件2:
“首席教授”特聘岗位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学科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带动学科团队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设臵、管理机构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一级学科设臵首席教授岗位,每个一级学科只设1个首席教授岗位。
第三条首席教授岗位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聘期内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不享受行政职务津贴。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组成的特聘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选选拔、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应聘条件和选聘程序
首席教授的应聘条件
―3―
(一)具有正高职称,年龄57周岁以下(截至选聘前一年12月31日),为人师表,学术道德高尚。
(二)有健全和具有凝聚力的学术团队,有带领学术团队从事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三)已承担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水平和能力;
胜任并已系统讲授多轮专业必修课程,近3年每学年至少给本科生或研究生讲授1门课程。
(四)在科学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能代表学校本学科最高水平。
近五年科研成绩显著,符合以下条件的
1、2项中任意一项,且符合
3、
4、
5、6项中的任意一项:
1.主持完成国家级A类科研项目1项,或国家级B类科研项目、省级重大招标课题2项,且均为第一负责人。
2.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及以上表彰。
3.公开发表论文。
人文社科类(含艺术、体育):
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2篇)或SSCI期刊论文2篇;
理工-4-科类:
以南昌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2篇或EI与SCI期刊论文合计3篇或在SCI分区表中列为2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1篇。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第一完成人)。
5.独立撰写并出版A类学术专著1部。
6.建议被中央、国务院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采纳并推广应用且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以采纳单位提供证明为准);
科研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定转化为生产力且年产值200万元以上。
上述科研成果必须与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
第六条首席教授的选聘程序
(一)特聘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在征求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首席教授岗位设臵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首席教授岗位控制数。
(二)申请人员书面申请并提出本学科发展的设想和初步规划,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审核、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填写《南昌工程学院“首席教授”特聘岗位申请表》,由院长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
(三)特聘岗位选拔、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四)校学术委员会采用答辩、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
―5―确定首席教授候选人,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校长与首席教授人选签订岗位聘任合同,规定聘期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任期满后聘任合同自动解除。
第四章岗位职责、职权及待遇
第七条首席教授的岗位职责
(一)掌握本学科最新的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协助学科所在学院院长具体负责和组织实施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制(修)订。
学科和人才建设三年规划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正式聘任后的第一年内完成。
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完成,并送人事处、科研处备案。
(二)每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1门次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每年指导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1—2名,且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包含在以下对团队成员要求的论文数量之内)。
(三)组建并培育学术团队,为本学科建设培育后备人才,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聘期内,积极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为7-9人并保持相对固定,具有合理的年龄和职称结构,达到学校规定的考核标准。
所在学术团队除首席教授本人成果外,团队其他成员还须完成以下科研-6-任务:
1.公开发表论文。
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6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3篇)或SSCI期刊论文5篇(音乐、体育、美术学科3篇),或出版A类专著1部且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南昌工程学院国内权威学术期刊目录》认定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2篇;
理工类:
以南昌工程学院为唯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SCI期刊论文5篇或EI与SCI期刊论文合计6篇(其中在SCI分区表中列为2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1篇,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EI论文)或在SCI分区表中列为2区杂志收录学术论文(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分区表为准)2篇;
2.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A类科研项目立项1项,或国家级B类科研项目、省级重大招标课题立项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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