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安全巡查管理制度064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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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辖区内所有管网安全巡查,制止可能危害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记录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隐患;
对重点区段加强巡查和监护,严重的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派人现场24小时守护直至危险消除;
4.负责对在辖区内准备穿越的外单位管道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及向公司有关部门报批,做好管道定位工作,在穿越施工过程中全程监督确保管网安全;
5.负责运行管网的春检工作;
负责管道、阀门井、集输站和站内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标准化工作;
配合做好阴极保护、管道防腐检测等工作;
6.负责“三桩”(里程桩、标识桩、转角桩)的档案建立、补充、维护保养、登记、粉刷、喷涂年检标识;
负责对损坏缺失的标志桩进行统计上报并向计工部申请安排施工队进行维护补充;
7.负责所辖区域内对外供用气单位的管网日常监督管理和巡查工作,发现有偷气现象和管网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调度室进行处理意见;
8.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冲毁和下沉大小管线的护坡、管沟、道路(含该区块内管道部和增压工区的穿越管线)按统一标准修缮维护,质保期外工程的列入当年的“冬、夏三防”工程费用中。
3.4增压工区为管辖区域范围内管网安全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增压站内部管道和增压站进气末端集输站(即取气点)至增压站之间管道的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制止可能危害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阻拦危害管道的施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监护管理;
发生管道抢修时配合做好抢修工作;
建立管网巡查、维护保养、事故应急预案和包保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3.5压缩站为管辖区域范围内管网安全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压缩站内部(压缩站围墙内)管道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发生管道抢修事故时配合做好抢修工作;
3.6后勤部为管辖区域范围内管网安全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公司内部员工食堂供气(计量装置入口阀门后)管网的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监护管理;
建立管道巡查、维护保养、事故应急预案和包保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4.工作程序
4.1集输管网安全巡视巡查频率
4.1.1巡查频率:
各工区所有井口连接、各井场至集输站、各集输站之间、输气主管网及和增压站相连接输气管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徒步安全巡查,遇雨季或特殊时期要增加徒步巡查次数;
增压站、压缩站内部管网每2小时安全巡查一次;
中心站管网每6小时安全巡查一次;
4.1.2巡视频率:
各工区所有井口连接、各井场至集输站、各集输站之间、输气主管网及和增压站相连接输气管线每天要进行一次安全巡视;
增压站、压缩站、中心站内部管网每天定班定时进行安全巡视,公司员工食堂供气管线每天进行一次安全巡查;
遇雨季或特殊时期要加密巡查次数。
4.2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
4.2.1巡查人员应按照当天指定路线进行巡查时,必须在起始点向部门管理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巡查人员到终点站,应提交当天的巡查记录(见附录二:
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获取站长的指示。
生产运行部应考虑设立巡查人员巡查记录的提交收集地点,定期收集巡查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其记录情况并指导其改进。
4.3集输管网安全巡查要求
4.3.1现场巡查
4.3.1.1所有进行集输管网安全巡查的人员在进行徒步管线安全巡查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带上巡检必备的检漏仪和相关设备,携带有关煤层气管道保护的资料、通讯工具、记录表格和笔等物品。
4.3.1.2所有进行集输管网安全巡查的人员在进行管线安全巡查时,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米禁止使用明火和通讯工具。
4.3.1.3巡查人员对管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在当天填写在“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附录二:
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上。
对存在的安全重大隐患,各相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调度和职能部室汇报,提出解决方案。
4.3.1.5在管线巡查过程中应做好危害识别,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车辆应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预防措施。
在下大暴雨时和发山洪时,应停止危险区域巡查工作,等大雨过后,应立即组织线路检查。
4.3.1.6各部门在雨季期间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3.2巡视内容
4.3.2.1集输管网各集输站内工艺管线、各单井至集输站的支管线、集输站与集输站之间的管线及集输站至增压站之间的管线是否有泄漏情况;
4.3.2.2各工艺设备(增压机、压缩机、冷却器、储气罐、分离器、过滤器、流量计、加气装置、压力表、温度表和汇管等)的运行参数、系统平稳性等各项数值、指标是否正常,是否有泄漏情况;
4.3.2.3集输管网中的阀门井有无漏气情况,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安全阀、压力表、放空火炬等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状况是否正常;
4.3.2.4管线接头、阀门、及各管件密封有无泄漏情况,管线上的防腐层、保温层是否完好,运行中的管线有无振动现象;
4.3.2.5管道架空、吊架的腐蚀、支撑和管架基础等是否坚实牢固,有无松动,有无破坏现象,架空管道有无被掩埋现象;
阀门井有无损坏掩埋;
4.3.2.6管道标志桩、管道标识牌、阴极保护测试桩和阀门井护栏是否完好,警示标识是否完好;
4.3.2.7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情况是否安全正常;
4.3.2.8煤层气泄漏报警仪是否投入正常使用;
4.3.2.9外单位施工现场与公司运行管道交叉作业,对管道运行构成危害。
4.4重点线路巡查
4.4.1建立重点区域检查台账(附录三:
重点部位管网巡查及巡查人员登记表),由管道部编制下发放给各相关工区进行重点管理,并上报安监部留存。
重点检查区域应专人负责,重点检查区域包括埋深较浅的田地、河流穿越区、跨越桥梁、穿越隧道、架空管道、人员稠密区和施工活动频繁区等,这些地区极有可能受到耕作、其它施工等因素导致管道受损。
4.4.2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和站场巡查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线路的重点巡查区域,巡线时应坚持重点巡查和徒步检查,并将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上。
4.4.3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
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安监部和管道部,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4.4.4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同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加大对重点巡查区域巡查频率。
4.5外界施工活动预防管理
4.5.1预防性协调与沟通。
巡查人员在进行线路巡查,发现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时,就应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是否可能扩展到管道保护范围,如果可能,应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确定进一步协调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并将此情况报告安监部和管道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关要求可见下表:
施工活动距离管道间距与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动距离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线<5米
安排专人,现场全天安全监护
1.如果有动火作业必须取得安全监察部的批准同意;
2.动土作业应确定管道、光缆位置走向、埋深等基础数据,必须人工开挖不允许机械开挖;
3.审批施工方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距管道中心线5米—50米
专职巡查人员每天查看,报告其施工进度
1.不允许爆破作业;
2.在管道周围应建立隔离区域,设置警戒标识。
距管道中心线50米—100米
询问施工人员其施工进度及可能的扩展范围
告知管道保护法规的要求,获取联络人员的联系电话,报告管道部和安全监察部
4.5.2危害告知。
工区、增压工区、管道部应派人到现场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如下工作:
1)讲清楚天然气管道的潜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2)告知我方管道保护的要求
3)交换相互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
4.5.3方案审批。
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细致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得到管道部的审批认可。
4.5.4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对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由安监部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确定施工时间,并告知管道部。
如有可能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4.5.5施工过程管理。
工区、增压工区和管道部应加强管道周围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4.5.5.1安排监护人员。
施工单位在管网附近施工时,应安排监护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对于有重要影响的施工如动火作业,安监部也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对于公司没有同意的施工应坚决制止。
4.5.5.2施工进度报告。
巡查人员或现场监护人员应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进展,每天报告施工单位的进度情况及对管网的潜在影响,并在每天的公司生产调度会上反应报告,以便公司相关部门制定采取措施。
4.6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报告
4.6.1危害行为报告。
巡查人员或公司任何人员发现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时,都应立即进行制止,并署名报告调度室。
巡查人员在上报前应了解:
1)施工单位名称
2)施工内容
3)负责人员姓名
4)联系电话
5)危害实施情况
4.6.2对于巡查人员劝阻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区、增压工区、管道部)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并收集、获取现场的危害活动证据,制止其危害行为。
4.6.3当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区、增压工区、管道部)也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动时,立即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负责通知安全监察部和保卫部,由安全监察部和保卫部牵头,组织公司人员进行处理。
4.6.4对于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漏的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110”进行处理。
4.7巡查记录
4.7.1巡查人员对管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在当天填写在“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上,各工区、增压工区、压缩站、管道部和后勤部应在每天的班前会中反映。
4.7.2巡查人员应定期整理“安全巡查记录”,安全监察部和管道部应定期进行检查其填写的严谨性和真实性。
8、教育培训
各工区、增压工区、压缩站、管道部和后勤部每月应组织一次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管网系统图、线路危害识别和风险预防、记录填写等各方面内容,提高巡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巡查技能和责任心,确保巡线工作能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
培训活动应建立记录。
9、对外项目部参照本制度制定各自范围内管网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10、考核
管道部根据制度的要求制定细致的考核办法,按月考核,报生产技术部汇总。
具体考核办法见附录三。
附录一:
各工区、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区域
1、管道部负责管道(包括管道间阀门井和水气分离器)
1.1郑庄增压站出口(围墙外)至沁水煤层气公司管道(管径DN400);
1.2郑庄增压站出口(围墙外)至端氏管道(管径DN450);
沁水压缩站出口(围墙外)至“郑庄增压站出口—沁水煤层气公司”连接处之间的管道(管径DN250);
1.3胡底增压站出口(围墙外)至端氏管道(管径DN300);
1.4李庄中心站至端氏管道(管径DN400);
1.5李庄中心站至成庄工区许村增压站出口(围墙外)管道(管径DN300);
1.6李庄标准站出口(围墙外)至公路段及沁河宾馆员工食堂管道(计量装置入口阀门前,管径DN100);
1.7李庄中心站至李庄标准站进站入口(围墙外)管道(管径DN250);
1.8潘一工区岳城61#增压站出口(围墙外)至李庄中心站管道(管径DN300);
1.9潘一工区桃掌1#增压站出口(围墙外)至“岳城61#增压站出口—李庄中心站”连接处之间的管道(管径DN300);
1.10潘一工区北坪增压站出口(围墙外)至“岳城61#增压站出口—李庄中心站”连接处之间的管道(管径DN200);
1.11潘一工区商圪梁增压站出口(围墙外)至“成庄工区许村增压站出口—李庄中心站”连接处之间的管道(管径DN200);
1.12潘二工区128#增压站出口(围墙外)至李庄中心站管道(管径DN200);
1.13潘二工区128#增压站出口(围墙外)至寺河矿抽放泵站管道(管径DN200);
1.14潘二工区168#增压站出口(围墙外)至“潘二工区(张山)—李庄中心站”连接处之间的管道(管径DN300);
1.15潘二工区亚行6#集输站出口(围墙外)至李庄中心站管道(管径DN200);
1.16潘二工区亚行6#集输站出口(围墙外)至寺河矿抽放泵站管道(管径DN600);
1.17潘二工区(张山)至李庄中心站管道(管径DN300);
1.18中心集输站站内所有设备、仪器和仪表。
2、潘一工区负责管道(包括管道间阀门井和水气分离器)
2.1工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井(包括补井和重大专项井)至集输站的管道(包括集输站内所有设备、仪器和仪表等);
2.2桃掌集输站至商圪梁集输站之间的管道,商圪梁集输站至北坪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2.3北坪集输站至李庄2#集输站,李庄2#集输站至李庄压缩站之间的管道;
李庄1#集输站(包括SH-083#井)、前岭集输站至李庄压缩站之间的管道;
SH-107#、SH-110#、SH-224#、SH-093#集输站至李庄压缩站之间的管道;
2.42#集输站至北坪集输站之间的管道,北坪集输站至寺河压缩站之间的管道;
李庄2#集输站至寺河压缩站之间的管道;
2.5117、119集输站管线
2.6YC-041#、YC-065#、YC-086#集输站至YC-061#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2.7SH-163#、SH-166#、SH-204#、SH-214#、YC-025#、YC-008#、SH-145#、SH-124#、SH-135#集输站至SH-192#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岳城192#集输站至岳城61#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2.8SH-083#井至李庄村供气管道(计量阀门出口),YC-086#井至肖庄村供气管道(计量阀门出口),SH-008#井至铭石车队(包括寺河消防中队)供气管道(计量阀门出口),桃掌村、长畛村、夏荷村、卧虎庄村、潘庄村、李庄泡花碱厂、潘庄耐火材料厂、王山泡花碱厂、香玉泡花碱厂供气管道(计量阀门出口),SH-288#井至得一加油站供气管道(计量阀门出口),潘庄员工食堂供气管道(计量阀门入口),潘一工区岳城员工食堂供气管道;
2.9SH-288#、SH-291#、SH-293#井至寺河压缩站之间的管道,SH-补2、SH-补3、SH-补5、SH-补7、SH-297#井、SH-299#井至李庄压缩站之间的管道。
3、潘二工区负责管道(包括管道间阀门井和水气分离器)
3.1工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井(包括补井和重大专项井)至集输站的管道(包括集输站内所有设备、仪器和仪表等);
3.2SHX-170#、SHX-183#、SHX-162#集输站至SHX-168#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3.3SHX-200#、SHX-153#集输站至SHX-140#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3.4SHX-113#、SHX-126#、SHX-110#集输站至SHX-128#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3.5JS-070#、JS-055#、JS-020#、JS-025#、JS-033#、JS-045#集输站至“潘二工区(张山)—李庄中心站”连接处之间的管道;
3.6JS-013#、亚行1#、2#、3#、4#、5#、6#集输站至寺河矿抽放泵站之间的管道;
3.71#、2#水平井至亚行3#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3.8郭南村、秦庄村、磨掌村、加丰村、刘庄村、五里庙村、郭南泡花碱厂、磨掌泡花碱厂供气管道(计量阀门出口),SHX-162#集输站至嘉沁宾馆员工食堂管道(计量阀门入口)。
4、胡底工区负责管道(包括管道间阀门井和水气分离器)
4.1工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井(包括补井和重大专项井)至集输站的管道(包括集输站内所有设备、仪器和仪表等);
4.2HD-114#、HD-083#、HD-055#、HD-074#集输站至胡底压缩站(围墙外)之间的管道;
4.3HD-016#、HD-038#集输站至胡底压缩站(围墙外)之间的管道;
4.4HD-017#、HD-030#集输站至胡底压缩站(围墙外)之间的管道;
4.5HD-006#集输站至胡底压缩站(围墙外)之间的管道;
4.6HD-130#、HD-066#、HD-184#、HD-126#、HD-245#集输站至胡底压缩站(围墙外)之间的管道;
4.7HD-223#、HD-220#、HD-192#、HD-158#集输站至胡底压缩站(围墙外)之间的管道;
5、成庄工区负责管道(包括管道间阀门井和水气分离器)
5.1工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井(包括补井和重大专项井)至集输站的管道(包括集输站内所有设备、仪器和仪表等);
5.2CZ-069#、CZ-013#、CZ-032#、CZ-029#集输站至027#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5.3SH-204#、CZ-008#、CZ-220#、CZ-223#、CZ-059#集输站至027#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5.4CZ-116#、CZ-135#、CZ-150#、CZ-158#、CZ-126#集输站至CZ-150#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5.5CZ-093#、CZ-090#、SH-308#、SH-314#、CZ-204#、CZ-194#、CZ-177#、CZ-168#、CZ-186#、CZ-237#、CZ-243#集输站至CZ-149#、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5.6成庄工区员工食堂供气管道。
6、郑庄工区负责管道(包括管道间阀门井和水气分离器)
6.1工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井(包括补井和重大专项井)至集输站的管道(包括集输站内所有设备、仪器和仪表等);
6.2ZH-307#、ZH-293#、ZH-275#、ZH-234#、ZH-252#、ZH-213#、ZH-187#、ZH-181#、ZH-159#集输站至ZH-129#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6.3ZH-068#、ZH-100#、ZH-105#集输站至ZH-109#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6.4ZH-003#集输、ZH-018#集输站至ZH-007#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6.5ZH-392#、ZH-390#、ZH-050#集输站至ZH-009#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6.6郑庄工区员工食堂供气管道。
7、嘉能项目部负责管道(包括管道间阀门井和水气分离器)
7.1工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井(包括补井和重大专项井)至集输站的管道(包括集输站内所有设备、仪器和仪表等);
7.2QC-004#集输站至郑庄增压站出口—沁水煤层气公司管道”连接处之间的管道;
7.3QC-057#、QC-040#、QC-069#、QC-076#、QC-014#、QC-039#集输站至“郑庄增压站出口—沁水煤层气公司管道”连接处之间的管道;
7.4嘉能工区员工食堂供气管道。
8、赵庄工区负责管道(包括管道间阀门井和水气分离器)
8.1工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井(包括补井和重大专项井)至集输站的管道(包括集输站内所有设备、仪器和仪表等);
8.2集输站至集输站之间的管道;
8.3集输站至压缩站之间的管道;
8.4赵庄工区员工食堂供气管道。
9、增压工区负责管道(包括管道间阀门井和水气分离器)
9.1潘一工区商圪梁集输站至商圪梁增压站之间的管道,北坪集输站至北坪增压站之间的管道,岳城61#集输站至岳城61#增压站之间的管道,潘一工区1#集输站、2#集输站、238#集输站至1#增压站之间的管道;
9.2潘二工区168#集输站至128#增压站之间的管道,140#集输站至128#增压站之间的管道,168#集输站至168#增压站之间的管道,128#集输站至128#增压站之间的管道;
9.3胡底压缩站至胡底增压站之间的管道;
9.4成庄工区027#增压站至许村增压站之间的管道,149#、150#集输站至许村增压站之间的管道,027#集输站至027#增压站之间的管道;
9.5郑庄工区ZH-007#、ZH-018#、ZH-129#、ZH-109#、ZH-009#集输站至郑庄增压站之间的管道。
10、后勤部负责管道
10.1公司李庄食堂与锅炉房用气管道(计量装置入口);
10.2潘庄基地食堂与锅炉房用气管道(计量装置入口);
10.3沁河宾馆食堂与锅炉房用气管道(计量装置入口);
10.4嘉沁宾馆食堂与锅炉房用气管道(计量装置入口)。
附录二:
(单位名称)管网安全巡查记录表
巡查人员:
巡查日期:
序号
巡查时间
巡查管网位置
管径
沿途PPm值
存在问题及隐患描述
处理意见
或采取措施
整改结果
备注
起始时间
终点时间
起始地点
终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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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 安全 巡查 管理制度 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