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项目代理销售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8706306
- 上传时间:2022-12-31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1.01KB
某房地产项目代理销售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某房地产项目代理销售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房地产项目代理销售合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产权:
个人住宅70年产权,商业办公40年产权;
5.本项目委托销售面积包括(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调整):
住宅______平方米(计:
____套);
写字楼______平方米(计:
办公式公寓______平方米(计:
酒店式公寓______平方米(计:
商铺______平方米(计:
车位______平方米(计:
____个);
共计______平方米(计:
____套)。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案之日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全程营销策划代理公司,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聘用其他代理机构。
第三条 营销费用标准及支付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告、印制宣传材料、楼盘策划、售楼书、制作沙盘、电话、宽带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2.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营销推广费用不高于本项目委托销售金额的1.5%。
3.乙方须在营销方案确定后,将详细的营销推广计划和相应的预算递交甲方,经甲方批准,方可实行。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项目销售平均底价(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共同确认的整盘销售平均底价)由甲乙双方确定分别为:
住宅3100元/平方米;
写字楼3600元/平方米;
办公式公寓3600元/平方米;
酒店式公寓3600元/平方米;
商铺3800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制定“一房一价表”(即委托销售明细表),双方确认盖章后,然后移交乙方进行执行销售。
3.在销售过程中,如遇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销售过程中如必须以低于销售平均底价方式销售的,甲、乙双方可以就剩余房源(除已销售房源)销售平均底价进行协商变动,并经双方确定后执行销售,溢价分成按调整后的销售平均底价为计算起点。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代理佣金=已售单位的总房款×
代理费率)为所售的东宝世纪城项目成交总房款金额的:
其中住宅代理费率按1.1%、商业(商铺、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办公式公寓)代理费率按1.1%结算,乙方的销售价格(整体综合核算后)不能低于双方约定的销售底价,低于底价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若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底价销售成功,则乙方按照此约定提点提取销售佣金;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平均底价的溢价部分,甲方得70%,乙方得30%。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乙方在开始销售之日起,满一个月后,按月向甲方结算佣金和溢价分成部分。
乙方于次月初根据回款金额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上月销售提成的计算报表,甲方应及时审核,并于次月五日前将应付款项(佣金和溢价分成部分)支付给乙方。
3.结算程序:
1)每月1日为上月的代理费结算日。
乙方在每月的结算日将上月的代理费结算单上报给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该结算单后进行审核,并于每月5日将上期代理费(佣金和溢价分成部分)发放给乙方(遇节假日顺延);
2)可进行代理费结算的单位是指:
已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或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单位。
4.代理销售任务完成定义
销售任务完成是指客户交完认购金或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客户全额交付房款。
5.销售溢价定义
销售溢价是指在销售任务完成后,所销售单位的实际销售平均价超出合同所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部分(例:
合同约定销售平均底价为:
3300元/㎡,实际销售平均价为:
3380元/㎡,其销售溢价为:
80元/㎡)。
6.结算方法:
1)销售任务完成的单位,按合同所约定全额结算佣金(例:
总房款为:
50万,佣金为:
50万×
代理费率);
2)溢价部分分成按合同约定结算(例:
1、销售任务完成的单位:
销售溢价为:
80元/㎡,按合同约定:
30%,溢价部分所得分成为:
80元/㎡×
30%×
面积)。
7.在代理期间甲方以任何形式所销售房源业绩(拆迁赔偿和原内购部分除外),均属于乙方销售业绩成果,代理费用(佣金和溢价分成部分)仍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8.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违约金(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并在收取的次月与销售代理费用一起结算。
9.若因乙方原因发生退房,则乙方退回该套全额佣金,若因甲方原因发生退房,则乙方不退回该套佣金,在办理完所用退房手续后可重新销售,佣金可重复计算。
11.在甲乙双方签订销售代理协议后1个星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销售押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在乙方为甲方所代理销售项目销售率达到住宅部分的30%时,甲方退还给乙方50%押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销售率达到住宅部分的60%时,甲方退还给乙方50%押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12.房产销售佣金支付义务人
1)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得各期房产销售佣金由当期房产销售款的直接收款方支付;
2)如乙方代收房产销售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即时转付给委托销售方,该委托销售方视同前款约定的“直接收款方”承担当期房产销售佣金支付义务;
3)如直接收款方将当期房产销售款,付予另一委托销售方,该方就当期房产销售佣金承担连带支付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开户行:
江苏银行徐州鼓楼支行,银行帐号为:
1700000101201001628561,开户名:
江苏东宝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东宝世纪城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东宝世纪城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招商处(含建设、装潢、家具、空调、复印机、电脑、投影仪、合同打印设备、软件、宽带、传真配置、饮水机等日常办公用品及水、电供应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及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
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设施配备及物业单位交付标准,提供待售各物业单位正确之销售面积及物业管理初步条款和收费标准等,乙方售楼必须以此为依据)、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甲方派驻财务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定金和房款的收取及派驻相关人员负责合同审核、盖章、见证、按揭和入住手续的办理,其工资奖金和福利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提供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东宝世纪城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若保证客户认购或购买的东宝世纪城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甲方应确保乙方代理出售之物业单位产权清晰,手续合法;
3.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①.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②.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③.广告制作费;
④.广告发布费等;
4.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5.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签定购房合同、开具正式发票,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甲方指派专人为甲方代表,负责乙方销售策划和销售实施中与甲方的协调工作,并对乙方提供需确认的各项事宜进行签字审核、汇报确认;
7.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入住,如因工
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方案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时,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等;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东宝世纪城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如遇在要低于合同所约定销售平均基价(整体综合核算后)销售时,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在甲方已授权同意情况下,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
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促销活动房源),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佣金结算不受影响,仍然按照合同第五条执行。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负责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
6.客户办理与甲方签订合同及银行按揭手续过程中,乙方应给予协助。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销售价格和政策,不得随意提价或降价。
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总体策划和要求进行广告宣传和销售代理工作,应积极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声誉,不得有诋毁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语言和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有关责任和相关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代理佣金和溢价分成。
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合同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可得利益。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也不得因甲、乙双方的组织、人事、职务变更与调整而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并赔偿违约方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如因甲方原因,须中止本合同时,须付清乙方业已完成的销售业绩之全部代理费用和溢价分成,并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补偿金。
3、甲方应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约定之费用,若甲方延误支付15天以上,可视作甲方故意延误支付,应按延误金额的千分之六/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延误时间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七天内,甲方须付清乙方业已完成的销售业绩之全部代理费用和溢价分成,并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补偿金。
4、如因乙方未遵守合同中约定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甲方在提前七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运行或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双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任何涉及到对购房客户的宣传承诺,乙方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2)乙方同意甲方对有关人员进行销售培训。
3)经甲方与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后,双方依所签定的预(出)售合同内容各负其责。
4)因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税金及各项费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法令和有关政策法规,各方产生的税费,由各方承担。
5)本合同如有不妥之处或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
_____(盖章)乙方:
_____(盖章)
代表人:
_____(签字)代表人:
_____(签字)
签署日期:
___年_月_日签署日期:
___年_月_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地产项目 代理 销售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