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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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制定《**市廉政文化建设规划》;
落实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家庭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点;
组织廉政文化建设征文和反腐倡廉歌曲创作活动;
举办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
拍摄廉政文化建设电视专题片;
办好中国廉政文化名人讲坛。
18年至18年,总结全市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经验,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
开展廉政文艺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
挖掘和整合廉政文化资源,增强廉政文化建设实效;
加强廉政文化研究会、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建设,创办廉政文化研究刊物,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构建起我市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框架。
6、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坚持反腐倡廉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市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考评。
18年,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制度,组织反腐倡廉好新闻评比活动。
18年至18年在新闻媒体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新闻发布制度。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强化网上舆论引导。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7、加强党内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18年,制定出台《**市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
18年至18年,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和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
探索制定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有关规定;
落实市委《关于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规定》,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8、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规范。
18年,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完善配套制度。
18年至18年,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
建立公务员回避和领导干部亲属从业回避制度;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及《**省贯彻实施&
lt;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若干规定(试行)》,制定相关的具体办法;
探索实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警示制度。
9、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18年,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纲要》进行总体规划。
18年至18年,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公布制度;
完善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执行、行政程序等方面规章制度;
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逐步缩小和规范自由裁量权;
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责任分析和追究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0、建立健全公务员奖惩制度。
18年至18年,认真贯彻国家公务员法,完善**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
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开展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工作;
探索建立公务员廉政评价办法,加强廉政激励机制建设;
结合公务员工资改革,完善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
完善**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处理办法,探索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
探索建立对违纪违法人员组织处理、经济处罚、限制职业资格等制度;
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规定。
11、完善反腐败工作制度。
健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的责任制度体系,落实和完善信访、办案、审理、纠风等工作制度,健全廉政检查制度。
18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分析制度,建立执纪执法机关共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
18年至18年,制定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四、强化监督制约,提高监督实效
12、加强党内监督。
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8年,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制定《关于规范市委及其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意见(试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工作;
强化纪委的监督职能,继续搞好任前廉政、廉政责任、信访监督三项谈话工作,继续开展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的工作;
开展询问和质询工作试点;
选择1至2个县(市)开展巡视工作试点。
18年至18年,抓好《**市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开展一次对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和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
在开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
总结试点经验,推行询问和质询工作;
加强巡视工作,提高巡视质量。
13、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
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及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加强对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督办力度。
18年,完善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代表评议和述职评议的立法调研。
18年至18年,开展《**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贯彻情况执法检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消不适当决定和依法罢免等法定监督手段,丰富监督内容,提高监督水平。
14、加强和改进政府专门机关监督。
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
18年,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建立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效能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完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提高96178效能投诉中心的受理质量和督办实效,完善典型投诉件通报制度,加大效能监察力度。
18年至18年,制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
加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
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财政经济政策、财政分配政策、财政预算收支及财政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15、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倾听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批评和建议,支持政协运用各种民主监督形式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18年至18年,坚持和做好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的工作;
完善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
强化对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督查;
坚持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开展政协委员与执纪执法部门联合检查活动,每年选择政府某一方面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检查、评议,督促问题的解决。
16、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
审判机关依法公正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法院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力度。
18年至18年,由检察机关牵头抓好《**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落实,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新机制;
健全人民检察院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查处机制;
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
17、加强社会监督。
18年,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和信息交流传递系统;
加强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队伍建设。
18年至18年,探索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落实舆论监督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工作制度,保障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利;
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五、坚持改革统揽,铲除腐败土壤
18、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8年,制定出台初始提名、差额考察、领导职务聘任、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等制度,继续完善民主推荐、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继续实行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改进党政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
18年至18年,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完善干部交流回避制度,推进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定期交流或轮岗工作;
探索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和问责制度。
1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8年,继续深化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
18年至18年,进一步完善审批方式,扩大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制,推广全程代理制;
深化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市行政服务中心与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市级部门办事大厅(分中心)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
探索制定社团、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20、深化财政、投资和金融体制改革。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18年,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规范编制程序,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
建立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构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
18年至18年,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基本做到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办法,初步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强化采购行为监管,探索建立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政府采购执法检查。
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务消费改革,积极探索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18年,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制定完善企业、外商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18年至18年,规范政府投资公司的运作,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后评价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公共投资的监管。
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
21、推进司法制度改革。
18年至18年,按照中央要求,改革和完善诉讼制度和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和警务公开制度,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体系,健全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22、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18年,组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能,依法监管。
18年至18年,探索制定**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探索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形式;
加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层的监督管理;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控制度;
探索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
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健全国有资产营运考核体系和经营者绩效奖惩制度;
建立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
规范企业产权交易行为,探索建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形成市场竞价机制;
研究制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办法。
23、强化“三重一大”(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大额度资金使用)保廉工作。
认真落实《**市重大项目保廉工作意见》和《**市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的意见》。
继续深化重大项目保廉工作。
18年,完善工程合同管理、联系单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健全政府财政性资金和政府融资性资金项目代建制度;
健全建筑企业不良记录档案,完善建设行业市场准入退出和行业自律制度;
完善招投标制度,加强政府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综合性的评标专家库;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把土地出让纳入保廉工作范围。
18年至18年,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办法,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
加强对房地产、市政公用等市场的监管;
加强对重大项目审计,逐步推行国家投资项目必审制;
制定《重大项目稽查办法》和《重大项目保廉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大额度资金使用保廉。
18年至18年,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听证公示制度;
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建立完善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决策绩效评价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财政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计划编制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加强对公共基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立《重大活动资金监管办法》,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掌握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承担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履行日常行政许可职能、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机关的监督管理,选择2至3个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以行业构建或联合构建的方式推进部门惩防体系建设,至18年形成具有**特色的专项构建、行业构建、联合构建、整体构建和科技促建相结合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24、加快“信用**”建设。
18年至18年,加强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信用建设,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强化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市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
25、推进政府“阳光工程”建设。
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的决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18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
加强政府与公众对话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听证制度,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阳光热线”直播交流节目;
在城乡规划领域全面推行“阳光规划”。
18年至18年,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前预告和审计结果公告制;
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与责任追究机制建设,政府政务公开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阳光政府”的目标;
出台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意见,全面推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26、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
18年至18年,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研究建立与干部业绩考核、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基层民主听证等有效的基层民主监督形式,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和农村党员制度,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化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健全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完善村级财务乡镇(街道)代理制,加强对乡镇(街道)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
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村级小型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探索小型项目保廉体系;
建立村(居)工作议事规则,探索制定基层村(居)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探索建立村干部廉政激励制度;
建立村务、厂务公开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整顿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
27、提高“科技促廉”水平。
18年至18年,推广电子政务,建立全市横向和纵向互通互联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县(市)区政府实现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受理、网上批复和网上办理,积极探索网上采购办法;
通过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网上监管平台,强化对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的监督;
健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系统,提高税收征管和国库管理水平;
利用网络平台,提高反腐倡廉教育效果,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化程度,扩大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度;
加强办案装备建设,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科技含量”。
六、严肃查办案件,惩治腐败行为
28、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以及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对顶风作案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29、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18年至18年,以提高办案人员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的能力、突破重要和复杂案件的能力、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有效组织协调办案工作的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办案能力建设。
建立全市办案人才库、案件信息资料库,完善案件线索分析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努力提高案件发现能力;
加强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案件移送、协同办案等制度,整合办案资源,不断提高突破能力;
加大追逃、追赃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等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严格依纪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公开审理工作,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
30、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18年,健全案件综合分析平台,对大要案在实行撰写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分析报告的“一案两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制度,积极查找发案原因,开展案中教育,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完善监察建议书和监察决定书制度,继续加强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的执行反馈工作。
18年至18年,完善案件数据库,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实行分类建档管理;
探索建立办案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纠错机制;
总结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经验,健全相关制度。
31、切实纠正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
深化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
18年至18年,重点查纠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参加赌博,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并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纠风治乱工作。
18年,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乱推销书刊等问题,巩固公路“三乱”的清理整顿成果,认真开展对全市广电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18年至18年,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七、完善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
32、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确定一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具体抓,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的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市成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
33、完善协作机制。
建立职务违纪违法监督预防协作系统和协同办案系统,建立干部工作监督管理协作系统,建立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协作系统。
在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各参与部门既要依纪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34、分解落实责任。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整体推进本地、本部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
35、强化落实措施。
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推动工作;
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
建立测评预警机制,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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