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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自然哲学的利弊得失
黑格尔自然哲学的利弊得失
一、自然概念辨析
黑格尔认为世界无非是一辩证发展的理念,它的发展经历了正、反、合即逻辑、自然和精神三个环节。
按照《哲学全书》的说法,逻辑是“自在自为”的理念,自然是“异在或外在化的”理念,精神则是“由它的异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理念。
①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研究的就是在这种外在化形式中的理念。
“外在化”也称“异化”,它构成自然的最为本质的特征。
自然哲学的任务也在于揭示这种本质特征。
按照黑格尔的论述,自然界作为精神的“外在化”或“自我异化”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是它与精神的相互外在,第二个是它自身规定的相互外在,第三个就是它具有能够在发展中克服这两种外在性,回归为精神的内在性、主观性的趋势。
一般说来,研究黑格尔自然哲学更为注重第一个方面。
这个方面是说,理念的本真状态是精神性的东西,而自然却处处表现为时空存在物,所以理念化身为自然的时候,实际上是现身成自己的否定状态。
这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自然界是自我异化的精神。
”②这里应该注意的是,自然界尽管是“异化状态”,但理念并不在这种状态中丧失自己,而是自己现身为这种状态。
理念并不是作为另外一种东西躲藏在自然物的后面。
这就引出了第二个方面的内容,黑格尔的原话是:
“既然理念现在是作为它自身的否定东西而存在的,或者说,它对自身是外在的,那么自然就并非仅仅相对于这种理念才是外在的,相反的,外在性就构成自然的规定,在这种规定中自然才作为自然而存在。
”③在自然中,各种规定尽管都是理念的规定,但是它们却表现为“互不相干”、“互相孤立”的外观,自然界就表现为这些规定之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通常被叫作必然关系。
所以黑格尔说自然由此呈现为由“必然性”和“偶然性”所构成的世界。
由于自然的本性是精神,而精神又是区别于必然性的自由体,所以在自然中就出现了它的显现作为必然性与其本性作为自由性的矛盾。
自然界的本性是自由的理念,但它却以必然性的形式表现出来。
由本性所驱使,自然会逐步摆脱外在必然性,从而升华为自由的精神。
黑格尔把这种升华也叫作精神从物质外壳中解放自己。
关于第三个方面,黑格尔表述为:
“自然界自在地是一个活生生的整体。
”在自然中,“概念按照发展的使命,进行合乎目标的发展,或者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是进行合乎目的的发展”。
④这样,黑格尔就引进了合目的性的概念以与机械论相对立。
按照黑格尔理解,单纯用机械论是无法解释自然的。
自然发展的某一阶段尽管依赖于前一阶段,但并非自然地从前一阶段产生出来的。
换句话说,它产生的根据不完全在于前一阶段。
“相反地,它是在内在的、构成自然根据的理念里产生出来的。
形态的变化只属于概念本身,因为唯有概念的变化才是发展。
”⑤合目的性、发展、有机体这三个概念在黑格尔那里是联系在一起的,都用来表述自然。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在解释自然时坚持内在目的论的观点,康德在其《判断力批判》中也认为“自然的合目的性”原理是将自然看成发展着的有机体的基本原理,谢林也认为“自然是无意识的精神”,包含着内在的合目的性。
黑格尔吸收了这些看法,在他看来,自由的精神恰恰是自然中的内在目的,自然正是贯穿了这种目的性,才显现出一种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成为有机统一体或生命。
在这个意义上说,自然既是必然的又是自由的、既是机械因果系统又是合乎目的的系统。
自然发展的顶点就是扬弃自身的外在性回归为自由的精神。
“精神是自然的真理和终极目的,是理念的真正实现。
”⑥综合上述,“自我异化”、“必然与自由”、“机械性和目的性”是理解黑格尔自然概念的三组基本范畴,据此黑格尔对自然的理解可以概括为:
自然是自我异化着的精神;自然是以必然性表现的自由;自然是以因果作用表现出来的合目的之物。
按照有机体的原则,黑格尔进一步将自然描写成了一个理念在外在化或物化中逐步脱离物质外壳从而得到解放,回归为自由精神的发展过程。
黑格尔自然概念表现出来的唯心主义和目的论等思想,和传统宇宙论特别是神学宇宙论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很大的片面性,但是其中包含的关于自然界是一发展过程的结论是合理的,也曾受到恩格斯的赞扬。
恩格斯说:
“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最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①
二、发展的方法
黑格尔视自然为发展着的有机体的看法与其把握自然的方法紧密相应,因此他在《自然哲学》的开篇首先亮明了他所特有的“考察自然的方法”。
按照其《哲学全书》“第一版序言”,他的方法是“唯一的真正的与内容相一致的方法”,或者说是“发展的方法”。
②运用到自然哲学上,实际上就是描述理念在异化中自身摆脱异化,脱胎换骨升华为精神的方法。
这种方法也是我们所说的“辩证的方法”。
其实,黑格尔通常并不经常用“辩证的”来形容他的方法,而是经常用“发展的”或“思辨的”来形容,所以我们称其为发展的方法。
为了确立他的发展的方法,黑格尔批评了当时人们考察自然的三种态度。
第一种是实践的态度,以及建立在这种态度之上的“有限目的论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自然无非是满足人需要的外在条件,所以自然的真正目的就是人的需要。
③黑格尔认为它和某种神学目的论④一样,都具有外在性和有限性的缺点,是外在目的论。
按照黑格尔,自然的发展不可能服务于人所设定的满足自身需要的某种有限事物,而是服务于理念作为无限的和自由的精神;这种无限的和自由的精神是自然的内在本性、内在目的,而不是孤立于自然界的外在之物。
通过这个批判,黑格尔实际上否定了人们对待自然的单纯的实用态度和历史上的神学目的论的观点。
第二种对待自然的态度与第一种相反,是纯粹理论的态度,近代的自然科学以及为其奠定方法论基础的近代认识论都属于这种纯粹理论的态度。
它不是让自然服务于某种特殊的实践目的,而是要认识自然本身的普遍性质和规律。
科学的认识总是从感性开始,但它并不是停留于感性,而是上升到了对自然的理论的或思维的考察。
黑格尔批判了那种夸大感性经验在科学形成过程中的作用、甚至认为感性是一切知识基础的狭隘经验主义,认为自然科学或物理学总是要通过建立一些普遍的概念规定而把握自然的种属和规律,所以它是对自然的思维而不是单纯的经验意识。
但是,自然科学的思维往往是知性式的思维。
知性通过其抽象作用把丰富的自然归结为一些普遍的规定,这就掩盖了自然本身丰富多彩的特性。
自然总是个别的、活生生的。
黑格尔举例说,自然不存在“一般的狮子”,只有个别的狮子。
自然科学通过知性把自然归结为“种属”、规律等普遍规定,实际上是背离了自然,把自然“变成了一种同它自己不同的东西”。
⑤所以自然科学尽管在起点上希望从自然本身出发,但其结果却背离了真实的自然,这就产生了自相矛盾。
黑格尔进一步将这种矛盾从哲学上归结为以主客体分离为基础的近代认识方法。
我们知道,近代的经验主义认识论是近代科学在方法论上的支撑,甚至马克思经典作家也将经验主义创始人培根看成了近代实验科学的始祖。
按照这种认识论,认识者是主体,而自然则是客体,主体要如实地认识自然本身,但自然在他外面以个体的、活生生的形式存在着,这样主体只能通过知性功能把自然划分为一些抽象规定来认识自然,所以他认识到的仅仅是抽象的普遍规定。
由于真实的自然并不等同于这些普遍规定,自然作为客体永远不能被克服,这就造成了主客体之间的二元对立。
在黑格尔看来,近代的自然科学以及为其奠定方法论基础的认识论都没有摆脱这种矛盾。
它和传统的外在目的论一样,都没有对自然得出真理性的解释。
第三种对待自然的态度是从谢林为代表的直观的态度。
它意识到了以主客二分为基础的近代认识论无法达到对自然的真理性认识,主张超越这种主客二分。
谢林认为,自然和精神不是相互外在的对立关系,而是都发端于一种“原始统一性”即“绝对同一”。
自然和精神都是“绝对同一”的表现,前者是无意识的表现,后者则是有意识的表现。
所以“自然是有意识的精神,精神是无意识的自然”。
这样,自然和精神就因“绝对同一”的确立成为了一体。
谢林尽管抓住了“绝对同一”,但却认为绝对同一不能通过概念来确立,而只能通过“理智直观”才能把握到。
黑格尔认为这种直观的态度将主客体、精神和自然回归到一种原始统一性的作法,有合理因素,初步表明了自然和精神的统一性。
但是,它把对这种原始统一性的直观认识看成是认识的极致,就片面了。
因为在黑格尔看来,感觉和直观中所把握到的只能是自然精神的直接同一,实际上二者在现实中是对立统一,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只能用概念思维的方法才能发现和表述清楚。
所以黑格尔认为这种在直观中的直接的统一“不过是抽象的自在存在的真理,而不是现实的真理。
”①要真正把握自然,只能运用概念的方法,而不能运用单纯直观的方法。
黑格尔的“发展的方法”是上述方法的批判性超越,也是对上述方法中包含的合理因素的综合和吸收。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总结出它的三个基本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黑格尔认为,上述理论方法的优点是抓住了普遍性,但由于它抓住的是抽象普遍性,活生生的自然和它相互外在,所以缺乏对自然的能动规定作用。
而实践方法的优点又恰恰是它对自然的规定作用,但其缺点却是缺乏普遍性,以至于把自然规定成了服务于某种特殊目的的东西。
只有把理论和实践方法的优点统一起来,才能使普遍的东西既有本质性,又有规定性。
把这种方法运用到对自然的理解上就会得出:
理念既具有理论态度所崇尚普遍性特点,又具有实践态度所崇尚的能动规定作用。
自然的不同发展阶段都是理念的这种能动作用的产物。
理念正是通过这种能动的创造性变成了自然的内在目的。
第二个特点是超越直观的逻辑性。
发展的方法是逻辑方法而不是直观方法。
在黑格尔看来,直观方法是“感性的”方法。
直观是一种直接性的认识,它所达到的只能是关于自然和精神统一的某种直接体验。
这种体验有直接性、模糊性和私人性等特点,看不到自然和精神的真实统一是矛盾的统一,只有概念思维才能发现和表述理念与自然不同环节上既对立又统一的真实情况。
第三个特点是超越认识论模式的本体性。
它在自然哲学中明确提及,在《精神现象学》导言中有充分论证。
我们知道,近代人将把握自然的方法主要托付于认识论,强调人是主体,自然是外在客体,执行的是主体符合客体的真理标准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尽管可以勉强解释人对有限事物的认识,但对于认识整个自然界却无能为力。
为什么,因为你先设定了主客二分,在二分中,真理的客观性又赋予了外在客体,主体就无法企及这个客观性,当然也无法达到真理。
针对此黑格尔提出了一个新的真理概念,即真理是事物与其概念的符合。
②关于自然的知识或真理,不需要在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框架中去寻找,而是确立自然和它的概念的辩证统一性。
黑格尔认为自然的概念就是理念。
所以关于自然的知识和真理所关涉的就是自然作为物的世界与其内在本性———理念的辩证统一关系。
通过上述三个特点可以了解,黑格尔把握自然的“发展的方法”不是建立在主客二分前提下的理论和实践的方法,也不是直观的方法,而是一种让理念在自己的创造活动中创造对立的规定,并在这些规定中确立自身的方法,即理念自身显现的方法。
它强调的是让理念在创造对立面的活动中自己证明自己是真理,这就像上帝正是在他创造的对立面———世界中才确立了自己的真理性一样。
对此黑格尔说:
“上帝作为一种抽象物,并不是真正的上帝,相反地,只有作为设定自己的他方、设定世界的活生生的过程,他才是真正的上帝,而他的他方,就其神圣的形式来看,是上帝之子。
只有在与自己的他方的统一中,在精神中,上帝才是主体。
”①黑格尔“发展的方法”作为整个体系的方法体现在自然哲学中有其特点,它化身为理念在其外在化阶段回归自身的逻辑机制,自然由外在到内在、由抽象到具体的发展就是这机制的表现。
三、自然由外在关系到内在关系的发展机制
按照发展的方法,黑格尔通过将思辨哲学与自然科学成果结合起来,描述了自然的辩证发展的具体过程。
黑格尔明言,自然哲学并不是拘泥于个别的经验科学结论,而是认识包含于自然中的理念。
基于此,自然科学及其所关涉的自然现象都被纳入到了理念发展的不同逻辑环节之内来处理。
这样,自然的发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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