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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4篇
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4篇
一、加强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要求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3次监督检查。
(一)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和医疗废物处置全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了检查。
(三)继续加强对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对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及其制定各项工作目标,人员培训及宣传等情况。
二、加强了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县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3次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否设有专(兼)职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大了各类医疗服务机构消毒剂及消毒效果的监测监督
(一)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伤性操作的医疗器具是否一用一灭菌。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对标注“卫消证字”等的消毒剂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手术室、icu、产房、治疗室等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等项目。
(四)对医疗机构血液管理,血液的来源、储存、发放等环节规范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加强了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春季、秋季分别两次对各学校落实健康教育课、建立流行性传染病定期排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晨检制度、建立传染病控制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高中考期间,为保障考生卫生安全,我所对县中学进行了三次检查检查,并对考生所住宾馆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XX年3月一10月我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51台次,人员83人次,检查医疗机构228家次,中小学60家次,托幼机构54家次。
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6家次,乡镇卫生院87家次,村卫生站65家次(乡镇卫生院协管除外),诊所40家次(包括涉旅大药房),学校医务室20家次。
对每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通过3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打下了基础。
第二篇:
健康教育工作总结
XX年,在县爱卫办的指导下,我所周密部署,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工作,健康教育工作持续推进。
现就XX年我所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制定了XX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顺利落实。
二、广泛宣传,强化学习
1、在干部职工中经常性地开展健康保健知识学习,提倡健康生活和健康行为,提倡戒烟少酒,减少疾病发生,保证全所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
2、安排布置学习内容,并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健康教育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
通过认真学习和了解,全所职工的健康意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使广大职工形成了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的行为习惯。
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对全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组织全所职工学习了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及有关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
3、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根据主题发放宣传资料,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8000余份。
4、对监管的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第三篇: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以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我所制定了《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计划》,在县疾控中心的大力协助下,对全县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了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现将XX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要求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3次监督检查。
(一)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和医疗废物处置全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了检查。
(三)继续加强对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对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及其制定各项工作目标,人员培训及宣传等情况。
二、加强了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县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3次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否设有专(兼)职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大了各类医疗服务机构消毒剂及消毒效果的监测监督
(一)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是否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伤性操作的医疗器具是否一用一灭菌。
(二)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剂标识标签及索证资料进行了检查;同时开展了对标注“卫消证字”等的消毒剂的专项监督检查。
(三)加强对手术室、icu、产房、治疗室等重点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等项目。
(四)对医疗机构血液管理,血液的来源、储存、发放等环节规范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加强了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春季、秋季分别两次对各学校落实健康教育课、建立流行性传染病定期排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晨检制度、建立传染病控制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高中考期间,为保障考生卫生安全,我所对县中学进行了三次检查检查,并对考生所住宾馆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
XX年3月一10月我所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51台次,人员83人次,检查医疗机构228家次,中小学60家次,托幼机构54家次。
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6家次,乡镇卫生院87家次,村卫生站65家次(乡镇卫生院协管除外),诊所40家次(包括涉旅大药房),学校医务室20家次。
对每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了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警告。
通过3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打下了基础。
第四篇:
普法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保证了我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XX年我所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卫生普法与卫生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食品等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大力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打击无证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广典型等方法,把卫生行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通过卫生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行医,进而推动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
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
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民卫生法律意识,卫生执法监督所XX年5月23日上午在所办公室召开“六五普法”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启动会。
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并提出我所“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要求全所职工通过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和能力。
XX年5月—10月,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对全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共集中学习了14次;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50份;对公共场所服务对象进行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00份。
二、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执业。
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从业人员普法教育。
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关人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社会公众普法教育。
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大力宣传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等,提高广大人们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所普法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
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面有待进一步扩宽,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检查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等等。
我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六五”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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